鐵鏈女、“為奴隸的母親”現代版
看到徐州鐵鏈女的悲慘遭遇,不由得想起作家柔石1930年寫的小說;“為奴隸的母親”。
小說的背景是民國時期浙江東部某地。當地大戶李秀才的太太多年未有生育。農民阿祥久病在身,負債纍纍,在中間人的撮合下,立下典妻契約,把年輕貌美的妻子阿秀以100塊銀元典給老秀才三年,為李家傳宗接代。柔石是浙江當地人,對當地典當妻子的習俗應該是有現實的觀察和了解的,所以才能如此細膩真實地描述出那年代的悲情故事。
把婦女作為商品進行買賣是二個悲劇的共同點。但卻有着以下不同:
一是發生的時間點不同。阿秀的故事發生在上世紀三十年代,那時候的中國尚以農耕經濟為主,百分之七,八十人口生活在農村,文化教育水平低;農業經濟所伴生的種種矇昧、落後、貧困是產生社會醜陋習俗的土壤。人們為了生存,可以隨時改變,降低道德底線。當時的鄉村宗族社會對此也是默認的。而徐州鐵鏈女的事件發生在100年後的今天,中國已經進入現代工業社會。城鎮化,工業化使每年有數億農村人口離土離鄉,進城工作,從事第二,第三產業。他們的受教育水平,今非昔比。隨着大數據的普及,社會行政管理水平,效率也大大提高。行政網絡遍及社會每個鄉鎮無死角。然而,在當地鄉鎮政府的眼皮底下,竟然還能發生這樣駭人聽聞拐賣,強暴婦女的刑事犯罪,當地政府的失職是顯而易見的。如一日不進行問責,則拐賣婦女的社會惡習一日無法根除。
而且,這二起事件的悲劇性有根本的不同。100年前的阿秀典當給秀才雖是為貧困所迫,尚有一紙契約,三年為期,而鐵鏈女則是生生被人販子欺騙拐賣。可想而知,整個過程必定是十分野蠻暴力的。而婦女被賣後,即終生淪為性奴和生產工具,永無出頭之日。
阿秀初到秀才家時,秀才老爺對她疼愛有加,不讓她干各種粗重活。甚至生了小孩後還想把她正式納妾。而現代版的鐵鏈女則像牲畜一樣被關押,她的“男人”視之如集市上購買的騾馬,只是作為解決性慾和生產的工具,毫無體恤。也就是說,在這個男人眼裡,鐵鏈女只是一個陰道和子宮的活體,只要還能使用就可以。可見,鐵鏈女的命運還遠不如百年前的“典當女”阿秀。百年社會文明進步的腳步也只是從這個鄉村旁無聲而過。
法國思想家盧梭有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當你把枷鎖套牢在別人脖頸上時,社會的法制之鎖鏈也隨時將套在你的脖子上。"L'homme est né libre, et partout il est dans les fers. Tel se croit le maître des autres, qui ne laisse pas d’être plus esclave qu’eux."
而我們的社會已非當年柔石筆下的中國。城市高樓聳立,車流馬龍。當年輕時尚的女性挎着LV、CUCI包包,在敞亮的咖啡屋喝下午茶時,人們有否想過;就在離他們百來公里、甚至幾十公里之外,那些被拐騙的同齡女正在煉獄裡煎熬?
柔石“為奴隸的母親”曾被拍成電影,並獲中國電影“白玉蘭獎”。電影叫好不叫座。因為人們更願意看那些風花雪月的都市言情劇作為生活排遣。對於那些直面社會黑暗,揭示人性缺陷的嚴肅作品人們只是漠然視之。這種漠然,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