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950年3月14日
【高兆慶 崔道生 侵犯人權的錯誤】
中央郵電部電信總局,第二電機修配廠副廠長,共產黨員高兆慶、崔道生,最近誤認工人偷盜財物,擅自搜查人身,軟禁工人,犯了侵犯人權的嚴重錯誤。
《評論》
五十年代,黨報偶爾會承認“侵犯人權”是錯誤的,而“侵犯人權”的人甚至要登報公開檢討。例如“這幾次偷竊事件發生後,我(崔道生)沒有細緻研討情況,更沒有及時聽取群眾意見,單憑主觀推測,就非法地檢查戴聘珍、馬景龍與吳老太太,同時也毫無根據的對賈同志懷疑。這是目無組織法紀的行動。而一直拖到開大會時,還未把事情的全部過程向管委會、工會、黨、團詳細匯報,也沒有向上級行政、黨匯報。事情發展的不可收拾了才找組織,這種違犯組織紀律,違犯政府法令的錯誤應該受到黨、行政、工會的嚴厲處分。”①
黨報的用意是提醒政府工作人員以及軍隊的幹部,要尊重“人權”,並告誡“侵犯人權”是“嚴重錯誤”。但這一時期很快就過去了。六十年代以後,黨報的所謂“侵犯人權”的報道主要發生在國外,另外黨報不承認西藏發生了“侵犯人權”的事。黨報說,“美國一再利用所謂‘西藏問題’,大肆誣衊中國侵犯‘基本人權和自由’,在聯大掀起一股反華浪潮,來達到它不可告人的目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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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民日報》1950年3月25日“我對這次錯誤的檢討”
②《人民日報》1961年9月28日“美國在聯大的反華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