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錢: 在資本主義世界,金錢基本上是萬能的。巨富的家庭或個人並不需要暗箱操作,只要公開政治獻金或捐款就可以收買總統,議員,州長,世界衛生組織,執法機關,情報機構,醫院學校和組織。甚至能製造疫情,再指導防疫。
2. 權力: 權力分散、制約和限制是美國社會最好的部分。州長可以不聽總統的,老百姓基本上是自治。人民終審團 (Jury) 制度是古今中外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收買終審員基本上不可能,後果也很嚴重,儘管好的律師可以利用或誘導他們。人民終審員制度的最大優點是他們不大可能判決“反政府”、“反人民”或“反革命”罪。
3. 法律: 美國法律均由律師們起草,國會議員們投票通過。法律是保護高端人口,擺平中端人口和防控低端人口的。 富人可以請高質量的律師專家團隊,就能逃過牢獄之災;中產階級只要不惜血本,捨得花錢基本上可以保證公平;窮人犯法很可能坐牢或重判 (詳見第五回:醫官勾結可作惡 貧民羞澀只坐牢)。 這樣基本上可以保證優勝劣汰或正淘汰,比無產階級革命、貧農造反或街頭暴動更公平。絕對公正或人人平等是不可能的。
4. 公正和人人平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人們生來平等)是美國獨立宣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上所有的美國人都會同意。問題在於怎麼解讀,保守主義共和黨解讀成“機會平等”,而左派民主黨解讀成“結果平等”;政客和老百姓都在為自己的利益而奮鬥。十幾年前我連讀兩遍《法律和病理》,書中寫道“法庭的目的是解決糾紛而不是尋求正義和真相”。大多數刑事案和民事訴訟都是雙方律師溝通私了,法律取證(Deposition) 經常做 ,很少上法庭。富人可以拖幾年,窮人拖不起,結局就可想而知了。
5. 法律,金錢,性: 常言道“花幾百或幾千元是嫖娼”,既違法又不高尚;“花幾千或幾萬是愛情”,合法合情合理,至少表面是美好的;“投資幾十萬或幾百萬是婚姻”,可以傳宗接代、維護家庭和社會穩定;投資千萬或幾千萬就上了檔次,升級為人間佳話或媒體熱炒了。男女雙方死了一個就成了故事的悲劇,不管是自然死亡、事故或情殺。雙方都為情而死便是千古絕唱,又是一部“梁山伯與祝英台“。美國有兩句名言 “When people say it is not about money, it IS about money; when you say it is not about sex, it IS about sex” (當人們說這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錢;當你說這不是為了性,就是為了性)。當一夥鳥男女攫取了權力,也就是為了獲得更多的錢和任性的性。
6. 定罪的可能性: 美國刑事訴訟案需要大於75%的可能性或非常可能才能定罪;民事訴訟案需要大於50%的可能性或很可能才能取勝。被告可以保持沉默,逼供誘供行不通;從慢從寬,寧可放走三個也不能錯關一個。我想岳飛案的“莫須有”也許就是“可能有”,這比較符合皇權獨裁的權力特徵。岳飛“可能有”造反的嫌疑就該殺了,而且要斬草除根。皇帝老兒可不想等到大於50%的可能性或“很可能”或“非常可能”才動手,五千年的中華文明都是“從快從嚴”,寧可殺錯再平反, 也要防患於未然。
7. 專家權威: 權力腐敗等於“權力乘以時間”,而且這是99%的可能性。醫生當領導有權勢不能超過一年就應該回本專業每天看病人,不然就會引發權力腐敗。權力越大,時間越長,腐敗越嚴重。所謂“權威”是因為有權發威,而不是專業水平比其他醫生高。美國總統首席醫學顧問,新冠病毒防治總指揮“福奇”雄居高位四十年,今年81歲,他早已不是什麼醫生或科學家,充其量只是一個老官僚或老妖。作為病理診斷專家,我確診他有“病理性老年痴呆”和“職業性老年痴呆”,一大半美國正常人都認為他邪惡之至。這確實是美國醫學界和美國人民的悲哀。
8. 職業道德: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強調人們都在為自身的利益而奮鬥,整個社會有“無形之手”自行調節,人類的生活水平就會逐步提高。法庭的終極目的是解決糾紛,而不是尋求正義和真相。美國是無數民族和種族的國家,對某個事件中正義解讀也是無數無序的。刑事案件的真相是遵尋可能性,只有原告才知道真相,但他可以保持沉默,局外人永遠不會知道真相。判有罪只是“非常可能”,判無罪則是低於非常可能,而不是100%的所謂真相。原告和被告的雙方律師和專家證人的職業道德也不是為了尋求“正義或真相”,而是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為了自己客戶的利益最大化。有時原告會告訴律師“真相”(我確實幹了),如果此時律師為了正義而出賣客戶或不盡力,那才是最惡劣的不德道,他的律師執照就會被剝奪。專家證人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我們不會問,也不想知道所謂真相。終極的職業道德是盡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極致,為自己的客戶爭取最大利益。
9. 預言和可能性: 從古到今,世界各地出現過無數的預言家或大師以及他們留下的文字和圖畫。從病理學的角度看,他們可能都是精神病患者,預言也不過是一些妄想和幻覺。為了防止預言實現的行動卻可能導致了預言的實現,比如瘟疫的預言,有證據表明當今世界的新冠病毒就可能是預言的產物,有些富豪或機會主義者為了“拯救人類”,早就開啟了“可能出現的病毒”的前瞻性研究,以及疫苗等防疫的系統工程,於是便有了“一不小心”,預言中的病毒出現了。有趣的是製造病毒的富豪和大師們又成了防疫專家和英雄,儘管有證據顯示健康青少年和中年人死於新冠的可能性非常低,明顯低於車禍或其他事故,甚至低於在室外遭雷劈的可能。可悲的是“大師們”還是成功地通過媒體和政客強制健康青少年隔離,打疫苗,戴口罩。
遙想二千多年前的中國戰國時代,幾位預言大師,戰略家,陰謀家或陽謀家出於各種目的就可以向某國王進言,以50%以下可能性的預言便能挑起兩國甚至多國之間的戰爭,弄假成真,先發制人,儘管有大於50%的可能性或很可能另一國並沒有開戰的計劃。近二百年來歐洲列強的戰爭包括兩次世界大戰也有預言大師們的貢獻,據說當今俄烏戰爭也早有預言,而且有幾個出處,甚至聖經早就預言了。誰能否認戰略家們不是為了防止預言的發生而發動戰爭? 或為了遵尋上帝的旨意而聖戰一場?苦的只是老百姓。
10. 真相: 看官要問 “美國這個所謂的法制國家既不伸張正義也不關心真相,還不如中國的皇權社會”。先說“正義”:正義的解讀取決於文化背景和貧富好惡。中華文明的“忠孝節義”也不是廣義的正義,江湖義氣和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正義也只能局限於一個胡同或一條街,走出這條街也許就是那條街的惡行和笑料。中華文化其實也是不關心真相的,真相取決於統治者的需要和老百姓的心態;逼供,誘供和屈打成招的真相很可能不是真相。美國原告可以保持沉默,中國原告必須開口認罪。區別只在於“寧可錯放三人,也不能錯關一人”與“寧可錯關三人,也不能放走一人”。以數學解釋就是大於75%的可能性與大於25%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