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微博
網暴索尼系列調查一:索尼的三大罪責全部是被栽贓陷害對索尼中國公司的網暴從2019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日持續至今,不僅嚴重摧毀了索尼中國公司的形象,還嚴重傷害了公司的正常的經營,並且寒蟬效應已經波及到所有在華跨國企業,毫不誇張地說,對索尼中國公司的無厘頭網暴已經嚴重破壞了中國的投資環境,令人費解的是至今網管部門和司法部門竟然沒有依據法律法規採取任何措施,任憑這種禍國秧企的違法行徑繼續作惡。本系列將對這場網暴的前因後果,和網暴涉及到的網絡犯罪做一詳細探討。網暴的原因是指責索尼中國公司,屢次三番傷害中國人民情感,侮辱英雄烈士,每到重要節點時,喜歡跳出來挑釁中國人民的底線,一次又一次違反中國法律。真實情況是,這些已經瀰漫整個網絡的污名,沒有一條是事實,全部是無中生有的捏造。所有的污名起因於索尼中國公司在三個敏感日子發布的三個廣告,那麼,我們一條條理性地分析一下,這些指責能否成立?其一,關於2019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日,索尼中國公司發布的“頸掛式降噪耳機”廣告。
(圖一)2019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日,索尼中國公司發布的“頸掛式降噪耳機”廣告網暴者指責的理由是,索尼中國公司故意選擇南京大屠殺的日子發廣告,並且耳機的名稱叫“頸掛式降噪耳機”,其中的“降噪”一詞是挑戰中國人民的底線,“音質從不妥協”中的“從不妥協”就是指對南京大屠殺“從不妥協”。中國古代把慣於“斷章取義”之人稱之為無恥文人,但古人絕沒有料到他們的後人竟然無恥到為了栽贓竟然到了“斷句取義”的地步。索尼中國公司的廣告截圖就展示在眼前,任何一個正常人全可以看清廣告詞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寫的是“音質從不妥協”,為什麼要睜着眼睛全網鋪天蓋地“斷句取義”成“從不妥協”?然後,栽贓成“對南京大屠殺永不妥協”?這不是在用當年侵華日軍栽贓中國的方式在栽贓索尼中國公司嗎?
圖為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主持人李昆娜的“斷句取義”截圖其二,關於2021年7月7日77事變日,索尼中國公司發布的新機廣告。
2021年7月7日索尼中國公司的發布新機廣告網暴者指責的理由是,索尼中國公司為什麼在77事變當日發廣告,而且故意選在在77事變發生的時間點22點發廣告。第一,到今天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法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在中國的敏感日,例如南京大屠殺日,77事變日,企業不能發放產品廣告,發廣告就是“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所以索尼中國公司無論是在南京大屠殺日還是在77事變日發產品廣告沒有違反中國法律,完全是合法的經營活動,受中國的法律保護。第二,明治維新前,日本的七夕節和中國的七夕節是同日,農曆7月7日。明治維新後,日本廢棄中國農曆改用公曆,7夕節就變成中國的77事變日。索尼總公司選在日本的7夕節,2021年7月7日晚上22點,全球統一發布新產品,並沒有任何專門針對中國的77事變的惡意,考慮的是全球同步,為了保證全球幣值和價格統一。另外,根據史學家考證,77事變發生的確切時間並不是晚上22點,而是19.30分。第三,一個國際公司發布出通告,是要信守商業操守,索尼中國公司迫於網暴,違反商業誠信,更改了中國區的新機發布時間。網暴者依然不依不饒,指責索尼中國公司道歉沒有誠意,只改了中國的時間,其他國家的新機發布時間依然沒有改。這就純屬蠻不講理了,索尼中國公司職權範圍只限於中國,無權干涉在其他國家的發布時間,於情於理不能因為中國有77事變,全世界7月7日都不能發放新產品吧?就因為這麼一個產品廣告,索尼中國公司既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廣告詞沒有一字涉及77事變的內容,絲毫不存在對中國國家尊嚴和利益的傷害,甚至違背商業誠信臨時改變了在中國地區的新產品發布時間,即使如此,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硬給索尼中國公司扣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第九條第四款,“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非法處罰出最高罰款100萬元,連廣告製作公司上海傳采廣告有限公司還被罰了40萬元,還沒收了2000元的製作費。這完全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藐視中國法律的土匪行為!而華為公司2017年7月7日同樣發布新產品廣告,即使網友向他們舉報,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卻視而不見。跨國公司在77事變日合法發廣告就“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中國自己的公司77事變日發廣告就不是“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這理這法能說得通嗎?
圖為2017年77事變日華為公司的產品廣告截圖在此,再次希望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糾正自己的違法罰款,否則應該給索尼中國公司和所有跨國公司和中國民眾一個合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5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毫無疑問,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5條規定和第39條規定,嚴重侵害了索尼中國公司的”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其三,關於邱少雲犧牲日索尼中國公司發出狗圖廣告。
網暴者指責索尼中國公司理由是,狗圖和邱少雲的圖高度疑似,並且狗圖發表在邱少雲犧牲日,並且微博管理方已經禁言索尼中國公司的官方微博。第一,至今為止,微博管理方從沒有公開宣稱,索尼中國公司的官方微博被禁言是因為發狗圖和邱少雲的圖高度疑似。第二,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烈士犧牲日,企業不可以發狗圖。第三,中國99%的人都不知道10月12日是邱少雲犧牲日,包括所有網暴索尼中國公司的人,索尼中國公司管理層,不要說邱少雲犧牲日,連邱少雲是誰都沒有概念。除了邱少雲的家人和邱少雲展覽館的解說員,如果不查記錄無人會記住這個日子,這是不是事實?第四,如果抗日烈士楊靖宇還能扯上,無論是日本政府還是索尼公司和犧牲在朝鮮和美國人作戰的邱少雲毫無過節,為什麼要在全中國幾乎無人知道的日子發一張狗圖故意影射侮辱一個和自己毫無過節的中國烈士?任何一個大腦正常的人都會有正常的判斷力,這能說得通嗎?第五,毛澤東那首詞《詠梅》,是寫給他自己身邊一個工作人員私人的詞,鼓勵該同志像梅花一樣振作起來,與中國革命和政治毫無關係。第六,所謂狗圖和邱少雲的圖高度疑似,是貴州行之網絡文化有限公司首先發明的,並且用其註冊的,黔線微信公眾號,於2022年10月13日22:03,發布在微信上的的《請徹底封殺,索尼又一次挑釁中國》的一文中,這是全網第一次提到10月12日是邱少雲犧牲日,也是全網第一次把索尼中國公司發的狗圖和邱少雲烈士扯上關係。原文是這樣寫的:“在邱少雲烈士犧牲70周年當天,索尼發了一條微博,而所配之圖卻與邱少雲烈士犧牲時的畫面高度雷同,只不過把人物頭像換成了動物頭像。這絕對不是巧合,而是有意選擇這天侮辱我們的烈士。”驗證親子關係還需要DNA對比,貴州行之網絡文化有限公司憑空的一個毫無依據的荒誕臆念,就扣在了一個跨國公司的頭上,中國究竟還有法律沒有?這裡一切清清楚楚,不是索尼中國公司侮辱烈士邱少雲,是貴州行之網絡文化有限公司在公開侮辱烈士邱少雲,是貴州行之網絡文化有限公司栽贓索尼中國公司的狗圖侮辱邱少雲!綜上所述,索尼中國公司在這三個中國敏感日發的廣告中,既沒有像誹謗者誹謗的那樣違反中國法律,也沒有像誹謗者誹謗的那樣利用中國敏感日使用下三濫方式傷害中國和中國人民,相反,反爾是哪些毫無底線的中國人渣,違反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違犯現行中國法律,使用極其下流的斷句取義,斷日取義,斷圖取義的方式栽贓誹謗索尼中國公司。網暴索尼系列調查二:貴州行之網絡文化有限公司已構成褻瀆烈士罪,誹謗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