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詐騙嫌犯將步張子強的後塵 畢汝諧 |
| 送交者: 汝諧畢 2023年07月07日05:28:1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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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本文發表於2015年。 台灣詐騙嫌犯將步張子強的後塵 畢汝諧 最近,肯尼亞將45名台灣詐騙嫌犯遣返大陸;乖乖個隆冬,一石激起千層浪!舉世譁然! “法理”、“人權”、“程序正義”之類的話題洋洋乎盈耳! 台灣電信詐騙相當猖獗,騙得許多大陸居民傾家蕩產、甚至自殺身亡!僅2015年就有113億人民幣流向台灣,而且,這種勢頭愈演愈烈! 由於台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而證據認定標準從嚴,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判處刑罰的不到百分之一! 台灣詐騙嫌犯屢屢得手而台灣警方莫奈其何;其犯罪規模日益擴大,氣焰越發囂張!例如: 2013年8月,北京公安機關在柬埔寨抓獲詐騙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吳漢傑等21名團伙頭目,並移交給台灣警方;然而,2015年,同一批人又出現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亞等國開設詐騙窩點,招兵買馬、繼續作案。 據統計,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中國大陸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一半以上,而人民幣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干的! 台灣詐騙罪犯的犯罪所得豐厚而刑罰輕微,故眾犯趨之若鶩;這些超級壞蛋諳熟法律漏洞,善於鑽法律空子,深知按照國際法規定,由於同一行為人在不同行為地或者結果發生地的持續行為,將導致屬地管轄權主張的衝突,致使抓捕行動在技術上無法實施 ;於是,他們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從東南亞遷至黑非洲,越走越遠,越走越偏;然萬變不離其宗,詐騙對象始終是錢多人傻的大陸民眾! 按照國際慣例,受害方有優先管轄權,大陸當然責無旁貸! 為了爭取國際輿論,大陸國台辦詳細說明台籍涉嫌電信詐騙案民眾遣返大陸;國台辦將說明台籍嫌犯涉案情況、涉案金額、大陸被害人數等等,並強調依據犯罪結果地、犯罪被害人等事實,說明大陸具司法管轄權。 受害者家破人亡、血淚斑斑的慘痛遭遇,即便是鐵石心腸的人也不能不為之動容!台灣詐騙罪犯捲走的錢,有看病救命的錢;有年輕學子的學費;受害階層涵蓋老人、教師、學生、農民工、官員。傷天害理,無法無天!問題之嚴重性,再也不容台灣當局藏着掖着了! 今次肯尼亞對這些詐騙電話的主謀們,草草審判後,即當庭宣告無罪,這委實不合法律;這批台灣詐騙犯嫌們在肯尼亞實施犯罪行為,肯尼亞是主權國家 卻因受害的不是自己,就就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態度;肯尼亞如果用本國法律制裁他們,中國大陸將樂於提供證據。而肯尼亞急急地將這燙手山芋甩出去,至於甩給大陸還是甩給台灣,卻大有講究! 肯尼亞警方發言人約卡冠冕堂皇地表示:“他們來自中國,我們把他們送回中國,通常你非法去另一個國家,你會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機場)。”也就是說,這不是不是引渡而是遣返! 肯尼亞原是英國殖民地,屬英美法系;肯尼亞法院已經判處這些台灣人無罪,則就法律意義而言,他們與白雪公主無異;按照法律,肯尼亞當局不應將這些他們交給中國,因為這些人不是有罪之人,而是在肯尼亞旅遊或從事合法活動的台灣公民;肯尼亞法院為此已依法裁決肯尼亞警方違法;但是,肯尼亞政府我行我素,不管三七二十一,將生米做成熟飯!轉眼,這群台灣詐騙嫌犯已經在大陸電視上認罪了!何其神速! 對此,馬英九總統表示:陸方強行帶走我國國民、未事先通知我方,有違程序正義;政府將盡最大努力保護國民。 新科總統蔡英文亦不甘寂寞,做出措辭激烈的表態,表示對大陸和肯尼亞“最嚴厲的譴責和最強烈的抗議” 嘻嘻,弱國無外交,台灣在肯尼亞並無外交代表,與肯尼亞官方根本說不上話! 馬總統不愧為哈佛法學博士,一針見血地指出此事“有違程序正義”;然馬總統時空觀念倒錯,眼下不是當年“非洲先生”楊西崑在黑非洲漫撒金錢,得風得雨的老黃曆;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如今北京是大富豪,撒錢如同天女散花!謂予不信,2016年4月8日,這群台灣詐騙犯被送往大陸的同一天,肯尼亞政府即從北京手中取得高達6億美金的貸款,用於解決國內的財政赤字! 一手交錢,一手交人!鬼才相信這是一種巧合! 較之6億美元巨款,這群台灣鼠輩何足道哉! 6億美元巨款入袋,肯尼亞人自是安樂陶然;目前仍有15名台灣詐騙嫌犯被拘押在肯尼亞監獄;由於有肯尼亞法院的禁制令,不會馬上被遣至大陸。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北京繼續“錢”進內羅畢,相信肯尼亞人還能從法律層面找到變通辦法,將他們送往大陸。 請問:單就肯尼亞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事件而言,台灣司法體系與大陸司法體系,哪一個符合實質正義?顯然是後者! 法律是政治的一種表現形式,原本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也是統治階級實現其利益的工具;法律是白紙黑字,誰來解釋?各色人等都能做出解釋,但是最終的解釋權屬於強者! 台灣名嘴周玉蔻揚言台灣應當派F-16軍機來大陸營救詐騙犯,無非是弱者自我解嘲;完全符合台灣民眾的“娛樂政治化”、“政治娛樂化”的大趨勢! 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之間的關係,法學界歷來爭論不休;程序正義即所謂的“看得見的正義”,實質上就是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結果而言)的公平;按照法律,不枉不縱,嚴格遵守程序正義、實現實質正義,這是法治國家的精神;然而, 這種理想狀態,在當今這個不完美的世界是通不過的,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往往難以兩全!某些時候,只能犧牲程序正義以顧全實質正義!最光輝最典範的事例,即是美國擊殺本.拉登! 為了給九一一事件的數千冤魂復仇,老子先宰了你再說!美國將程序正義及國家法一腳踢開,出入主權國家巴基斯坦如同無人之境! 犧牲程序正義以顧全實質正義,北京也曾有值得稱道的光輝案例—— 張子強,江湖綽號“大富豪”,是香港一個黑社會犯罪集團首腦。他曾策劃綁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和香港富豪郭炳湘,獲得數億港元贖金,其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 按照香港司法體系,審判綁架案,受害人必須當庭指認綁匪並接受控辯雙方的交叉質詢,而以李嘉誠、李澤鉅、郭炳湘的顯赫身份,根本不可能為之,故香港司法體系無法給張子強定罪;而按照大陸司法體系,只要眾綁匪的口供彼此印證,再加上被害者提供書面證詞,即萬事大吉! 後來,張子強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充其量只是犯罪準備活動;而落入大陸法網後,喪鐘敲響,萬劫不復! 由於張子強是香港市民,犯罪地點分別在內地和香港,關於張子強是否應該由內地司法機關審判,各種言論鋪天蓋地。但是北京堅定地認定,張子強許多犯罪活動均在內地發生,內地司法機關對張子強的審判是有法可依的;其辯護律師希望香港特區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審,他們援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張子強的幾起重大綁架案,都發生在沒有死刑的香港;而北京卻據以處決張子強,顯然與法不合;然北京一句話抄百總,拒絕引渡張子強;於是乎張子強在爭議聲中伏法,大快人心! 在人類歷史上,刑罰的產生,就是為了追求報復性正義;國家通過對等的報復性刑罰平衡罪犯對受害者的損害,是所謂實質正義!
台灣人,通過詐騙電話,騙走的是中國人的錢,根據國際法,大陸真的權力審理這些台灣中國人,這個抓捕、引渡、審判的權力,在受侵害的國家手中。 仿佛是要給肯尼亞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事件提供作為一個平息洶洶輿情的註腳:大陸公安在馬來西亞查獲52名台籍詐欺犯,其中20人遣返台灣後“落地放人”;刑事局長劉柏良對此表示,警方原已從馬來西亞取得部分事證,但台灣採取嚴格證據認定,因目前證據不足無法取得傳票,只得將20人全部釋放。 這些壞蛋到達台北機場即獲得自由,輕鬆得有若剛剛結束一場春遊;而此時此刻,他們的難兄難弟被羈押於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正所謂:本是同根生,待遇如雲泥! 請問:單就張子強案而言,香港司法體系與大陸司法體系,哪一個符合實質正義?顯然是後者! 中國國務院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就此發表談話說,台灣方面的這一做法只會縱容日益猖獗的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是對眾多受害者權益的漠視和再度傷害,損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 台灣警方釋放這些電信詐騙嫌疑人,在台灣島內引來批評的聲音。 世人欣喜地看到,肯尼亞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事件的正面效應已然出現; 台灣警方總算有了一點小小不然的進步:對於另外32名仍在大馬的台籍嫌犯,刑事局傾向“冷處理”暫緩遣返,視後續與大陸協商,大陸給予證據卷證後再處理。 繼肯尼亞、馬來西亞、澳大利亞後,越南警方近日也破獲一起跨國詐騙案,6名台灣人與若干越南人涉案,受害人均為越南人。對此,台灣外交部稱,須尊重越南享有優先司法管轄權。 這些台灣詐騙嫌犯飽受異國鐵窗之苦,實為列國民眾之福!
張子強的人頭落地,使得香港此後十幾年未見超級富豪綁架案;而今次肯尼亞遣返台灣詐騙嫌犯事件,也將使橫行天下的台灣詐騙嫌犯不得不有所收斂(詐騙罪也有可能掉腦袋!在大陸,詐騙金額超過人民幣億元,則有可能處以死刑!),善哉善哉! 前不久,北京以非正常方式將幾名香港書商帶回大陸,筆者曾經嚴詞抨擊;而今而後,如果北京以非正常方式從世界各地將台灣詐騙犯帶回大陸,筆者舉雙手雙腳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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