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啥必須以命賠償,不能破產? |
送交者: renweida 2024年09月24日11:40:4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國外有個人破產制度,破產以後2-3年內限制高消費,之後一切可以從頭開始。 為啥中國沒有?必須以命賠償? 看來中國真是一個沒有底的深淵。沒有兜底的,沒有保障人基本生活和權利的制度。 難道這就是你們的中國特色?制度自信? 一年因經濟原因而自殺50萬人,這就是你們彪炳青史的文治武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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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01Beijing 回帖時間:2024-09-24 12: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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