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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與“燈”:PRC & ROC問題的8個觀察點與8種可能的解決方式——台海時局發展趨勢之我見
送交者: 孞烎Archer 2025年07月11日13:23:1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進一步,海闊天空:

“鏡”與“燈”

 

PRC & ROC問題的8個觀察點與8種可能的解決方式

 

——台海時局發展趨勢之我見

 

錢  宏(Archer Hong Qian)

 

 

“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for theirs is kingdom of heaven.”

“Blessed are those who are persecuted for righteousness’sake,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

——MATTHEW 5:3、5:10

 

 

2020年第七次ROC台灣 “總統直選”剛剛落定,讀了一朋友剛發的《克拉奇“悍然”訪問,究竟要幹什麼?》一文,很有意思。既然他用上了“悍然”二字,想必是要引發關注的。我就湊個熱鬧,也對現在的台海局勢以及“PRC與ROC問題”,結合其前世今生,說8個觀察點和8種解決問題的可能方式

 

8個觀察點

 

觀察點一:毛澤東1973年幕後組織批周是“投降派”時,說過“你那個《上海公報》不怎麼樣!”這意味着這樣的雙邊文件,在當時中國主事者那裡,就沒當回事。

 

觀察點二:1979年中美建交後又簽發了兩個《公報》,同時美國還有《台灣關係法》,但這只是中美兩國政府門面上的東西。世界最近才知,中美雙方還有實際默契的“六項保障”密件,中方四十年來向世界解釋定義的“一個中國”,原來是以美方不公布“六項保障”密件為前提下的“模糊地帶”,如今美方公布這個當時交給中方的秘密默契(據說鄧小平很不滿意,但還是默認了),則意味着在明面上,美方已經否認了中方對“一個中國”內涵的解釋——中美有“一中原則”與“一中政策”各表或各取所需的模糊性空間。

 

觀察點三:最近,我又把《聯合國憲章》找來看了一下,有些事實,也許需要重新認知。比如《聯合國憲章》,至今沒有改變聯合國締約國為“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而非“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RC)”的文本事實。而且,當年ROC的國民政府,1945年組建赴舊金山參加聯合國成立大會的13位代表中,赫然寫着“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及其他三個政黨的代表,這說明當時代表團的組建,第一具有完全的代表性、合法性,第二也說明組建者的胸懷和格局。

 

觀察點四:儘管ROC作為國際政治實體,1949年後並沒有消失,而且幾經改革改變後,已經成為一個有着2300萬人的富有正常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生活的有限國際空間存在,但1972年ROC被驅逐出聯合國之前,蔣介石先生決定主動退出聯合國而且連“觀察員”身份都不要保留,那是他自己所謂“漢賊不兩立”的觀念作怪,如若ROC保留了“觀察員”,那後來會是什麼樣子呢?我們PRC,1979年與美國建交後,特別是近二十幾年來,不僅一直在挖ROC的“邦交國”(今天挖一個明天挖一個,好不痛快啊!)而且,幾乎要阻止ROC加入一切聯合國有關的國際組織(如世衛組織,糧農組織,哪怕用“中國台北”也不行!而且話說得很難聽,完全不留餘地),我們似乎對這2300萬中國人的存在,幾乎完全視而不見。這既是無格局、缺情懷的表現,也是欺人自欺。當好好反思!

 

順便挑明一個事實,ROC自1945年從日本人手中“收復”台灣後,台、彭、金、馬一直是中國人生產生活的領土,當然是中國人行使政治經濟軍事治理,所以,把挖ROC的邦交國、“和統”或“武統”,或者其他滲透等,說成PRC“收復台灣”(是從荷蘭人、日本人、美國人,還是俄國人、越南人手中收復?),完全是意識形態宣稱的無稽之談。

 

觀察點五:美國政府最近對台灣(ROC)舉動——從解密“六項保障”到加強台海、南海軍事存在,再到派遣衛生部長和副國務卿正式訪問——如何理解?從我們PRC的立場看,當然是不能接受的!但從他們的視角看,有幾個“涉台”新老法律規定及“六項保障”密件在,似乎並沒有特別出格(法許之內)。如果出格,不用我們來批評和強烈反應(包括軍事威脅),美國在野黨和美國媒體,就會把特朗普政府這種行為批倒批臭,甚至搞出個“台灣門”來彈劾特朗普總統!至於美國政府是什麼意圖,美國會不會和ROC台灣恢復外交關係?中美會不會斷交?最近經常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我沒有足夠資訊,不想去猜謎!我只知道,一切涉及國際、國內關係問題的答案,在我們“自己”,不在“別人”——當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於人,出了問題不但不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反而永遠仗着自己有大市場,以為別人不可能為了所謂價值原則放棄利益誘惑(基辛格主義),從而總是振振有詞鬥志昂揚,還自感如果積極面對解決問題就是“認慫”,那麼,你叫誰們願意繼續和你打交道(儘管誰用腳指想想也知有利益)?俗話說,惹不起,還躲不起嗎?“沒有敵人,只有病人,若有敵人,就是自己”,所以,戰勝自己才是大智慧!

 

觀察點六:對世界而言,不但“台獨”根本是個偽命題,說“MJD是台獨黨”更是無視事實,該黨成立之初,早在1988年就通過了《417決議文》,認為ROC作為亞洲第一個共和國早已為獨立國家,提出“一中四如果”的非台獨主張:即“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在台灣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否則,MJD及其人士有什麼理由參加ROC總統選舉呢?邏輯上不通嘛!70年代以來,美國和一些國際組織(如奧林匹克、APEC)不用ROC,而用台灣或台北,這並不是我們中國人的勝利!其結果就是,逼迫包括原國民黨領導人蔣經國(大力扶持“吹台青”、推行“革新保台”在地化、本土化政策)、李登輝(通過與年輕世代對話,停止“戡亂動員令”對大陸行務實接觸政策和“務實外交”拓展國際生存空間,實現對威權體制的“寧靜革命”),尋求在地(在海)發展的空間。

 

這裡必須看到,儘管90年代以來,ROC迫於國際國內情勢,不能不承認和接受了PRC占有大陸主權和ROC僅剩台、澎、金、馬(桴於海)主權的事實,但是,也為ROC後續擺脫“亞細亞的孤兒”命運,漸次獲得“小即是美”的國家新質——由陸權國家向海權國家轉變,更易於擁抱世界融入全球的國家特徵(參看地球物理學的“Continental Drift”及歷史學的“Sea Power”)。而且,也逼迫ROC台、澎、金、馬的年輕世代強化“台灣人”和“藍色文明”意識。

 

平心說,脫離“故土”,強化台灣人和海洋文明意識,並非新世代台灣人的本意,而是在我們PRC(甚至包括美國政客)長期逼迫之下——不讓他們稱ROC人,尋求自我認同抱團取暖走向國際社會的無奈之舉。

觀察點七:回顧一下1970年以來PRC對ROC的壓制政策,引發的反彈效應。且不說時任行政院院長的蔣經國接受“反攻大陸政策”難以為繼的事實後,開始改行“催台青政策”。當時一位研究美-中-蘇關係的專家米歇爾·塔特指出:“最可靠的方法對任何三方(雙方)引起其他兩方共謀是顯示過度侵犯”。塔特的理論如今同樣適用於今天的美-中-台關係。當PRC採取對ROC過度侵犯時,其結果是加強美國和ROC台灣的軍事關係,例如在1996年導彈危機期間,引起華盛頓派遣兩艘航空母艦到台灣海峽散布緊張局勢。如果PRC繼續在台灣周圍軍演施壓,將會導致華盛頓和台北之間進一步的軍事合作。同樣PRC在外交上孤立ROC也會適得其反。1971年11月22日,美國國務院發布一份機密文件,之後ROC失去了它在聯合國的席位,並對PRC做了以下陳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依然代表聯合國一般範疇下的中國嗎,重新統一的概念可能會比現在這種情形更強烈……在這種意識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那些在紐約給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投贊成票的人,可能為加快ROC台灣演變成獨立國家的步伐做了巨大貢獻。”自從1971年以來,PRC一直利用零和方法與溫水施壓的策略來約束ROC的國際地位。

 

不足為奇的是,在回應上,經過蔣經國-李登輝不遺餘力的努力,特別是1991年“圓山國是會議”開啟偉大的憲政改革(Transform)之後,ROC台灣人已經產生了一種強大的國家自我認同感。而且,自江澤民和李登輝互派代表在香港、廈門接觸(打破小蔣“三不政策”),至1992年“海基會”“陸委會”的成立,並進行政治經濟文化上的一系列“對等交流”開始,雙方就心知肚明:“反攻大陸”“三不政策”與“政治統一”都不切實際,PRC大陸與ROC台灣事實是互不隸屬的政治主體。有意思的是,美國國務院的一項評估預測,恰恰是PRC和聯合國2758號決議支持者,實際導致了PRC與ROC互不隸屬,並加劇了ROC台灣人國家自我認同趨勢。

 

這趨勢無法否認,2015年12月,一份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59.5%的回答者認為他們自己是台灣人,33.3%的人認為他們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只有3.3%的人認為他們是中國人。與1989年相比,只有16%的人說他們是台灣人,而52%的人認為他們是中國人。

 

觀察點八:從綜合國際、國內的情況觀察,PRC與ROC問題如何解決?可借鑑或比較的案例有8種方式:

 

第1種方式,是越南方式,即武統方式,北越把南越吃掉了;第2種方式,是德國方式,和平統一,很好,現在德國總理莫克爾,就是原東德人;第3種方式,是塞-科方式,最近塞爾維亞與科索沃爾正式簽訂了經貿協議,也就是相互承認對方為“交互主體”;第4種方式,朝鮮韓國方式,國際雙重承認;第5種方式,中國人自創共生文明實驗區方式;第6種方式,東亞聯盟方式;第7種方式,兩岸談判統一使用“中華民國”國號;第8種方式,ROC認同自身“海權國家的新質”,積極提升更大的國際空間能見度,除了發展廣泛的經貿、科技關係,比如倡導在台灣組建“全球社會組織總部”,最後兩岸對等政治承認,互通有無,和解共生。

 

8種解決PRC與ROC問題的方式分析

 

第1種越南方式,已經沒有國際條件(當時中蘇兩大國支持北越這樣做,中國甚至送了北部灣一個最大的島嶼給胡志明,至今未還!),而且,國內政經軍事條件也根本不具備,硬要干,後果不堪設想(……),遠不只是能否打得贏的問題!說到這裡,讓我想起劉伯承元帥晚年不但不對自己的戰績津津樂道,而且拒看一切戰爭片的情形。他說:“我就是從大堆大堆我們的兄弟、父老、親人的屍體上爬過來的,我至今仍看到他們為我們鋪設的一條血肉模糊的路。‘敵人’也一樣,他們也是我們的同胞啊!”“我們犧牲一位戰士,他的全家都要悲傷啊!這會給那個家庭帶來多大的損失啊!同樣,一個國民黨士兵死了,也會殃及整個家庭。他們都是農民的子弟,一場戰爭要損傷多少家庭啊!就是因為這個,每在戰前,我們連覺都睡不好。現在戰爭結束了,就不願意看、怕看戰爭的場面。”

 

第2種德國方式,有可能,但目前條件也不成熟。誰和平統一誰,還不好說,看誰的綜合體量大而有魅力吧!

 

第3種塞-科方式,不是沒有可能,但目前還沒有這個苗頭,因為,那需要台海雙方領導人,以及兩岸國民都發揮大智慧、大擔當、大慈悲,相向承認對方為“交互主體”,有嗎?

 

第4種朝鮮方式,這裡要說明的是,這種方式之所以是一種方式,對我們來說,首先是我們PRC開的頭,即在葆有與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外交關係的情況下,我們PRC與南朝鮮的大韓民國在1992年8月24向全世界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否則韓國也不會出聯合國秘書長而且這位韓國出的秘書長榮休後又請來擔任亞洲博鰲論壇理事長),如果未來美國仿照我們,既不與我們PRC斷交,又重新與ROC台灣恢復正式邦交,會如何呢?

 

第5種共生文明實驗區方式,這是嘗試兩岸合作“共生發展”的思路。即:我們中國人(PRC & ROC)完全可以象當年搞“陝甘寧邊區”和“深圳特區”那樣,用一種全新的“一國仨制,和恊共生”的思路,創建一個全新文明形態的共生發展試驗區——亦即金廈共生文明特別試驗區!比如將廈門、金門、馬祖、漳州、泉州、澎湖、龍巖七個地區連成一片,從歷史地理人文政經上看,既有海峽通繹又有一定縱深感的不太大也不太小的“台海”地區。就很適合做中國乃至全球首個“生態文明特區”,亦即“共生文明特別實驗區”。

 

第6種東亞聯盟方式,如果我們PRC積極主動推動“10+3.5”的“東亞聯盟”,懷柔日本“脫美回亞”,那麼,PRC就可以向東亞各國動議,將東亞聯盟的首都設在台中或嘉義,給ROC台灣國際空間,一旦這樣做了,兩岸勢必要簽訂和平軍事協定,就等於PRC & ROC事實上“文化和平統一”了(此構想始於2008)。

 

第7種兩岸共用中華民國國號,兩岸共用ROC國號,也許是兩岸統一成本最低而幸福度最高的方式。事實上,1949年9月22日董必武在提交審議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文件中,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都帶着一個括號,裡面寫着“簡稱中華民國”六個字,因此,這種方式當無心理障礙。如此,我相信兩岸政治家不缺“良智(Beautiful Mind)、文明(Civilization)、共生(Symbiosism)”之智慧。

 

第8種對等政治承認,互通有無,和解共生方式,彰顯說華語的人類,不僅善於建設“陸權國家”,也善於建設“海權國家”。可能性很大,而且對PRC利遠大於弊。鑑於ROC治下的台澎金馬人民當家作主安居樂業,科技創新能力顯著,兩岸一旦化解歷史恩怨,達成和解,將是華語地區(……)最大的福音,就像英語地區(英美加澳新)那樣取得世界性的文明大成就、大功德。尤其是,在台海問題國際化不可逆的情勢下,PRC當局變被動為主動的惟一智選,就是象ROC當局者(李登輝放棄兩蔣“漢賊”思維和“三不主義”政策、蔡英文“小三通”“兩岸對等尊重”,等於政治承認和接納PRC的事實存在,符合PRC從未派政府官員到ROC台灣行使主權,同樣,ROC台灣也從未也不得派官員到PRC大陸行使主權)一樣,坦然承認ROC的國際存在,包括聯合國締約國地位,一切與ROC台灣相關帶來的(內外)被動問題,都將迎刃而解!讓我們靜觀其變!

 

我想特別強調的是,在台海關係上、南海諸島相關國上、中美關繫上,繼續打民族主義(Nationalism)的牌並爭奪民族代表權,只會誤事,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事實上民族主義、地區主義都已經失靈。那種“獨統說”“棋子說”“島鏈說”“攪局說”,都是似是而非,只會越發陷我們於被動局面的說詞而已!

 

結合“觀察點六”,PRC大陸長期不思改變(Transform)且又不遺餘力又毫無新意地對ROC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擠壓,很可能把ROC台灣,在逼迫中成長為一個在民主憲政、自由法治、世界經貿、新型科技上全面創新的“新型海權國家”,而重新融入世界,而自身卻與世界大勢漸行漸遠,在新的世界格局“出局”——PRC該有自己的“國是會議”進行Transform,是時候了!!!

 

 

最後,我想以2020年元旦到來前夕在遼東灣童心公寓寫下的《諸子百家三代延續之道》,作為上述觀點的結束語。

 

中國歷史上三個諸子百家時代,是文化大融合、大繁榮、大長進的時代。春秋戰國時代、唐宋時代、民國時代,三個輝煌時代的共同點,是“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存同尊異,間道共生”。

 

前兩個諸子百家時代,讓中國走在了世界文明前列,第三個諸子百家時代,至今還在展開過程中,有待當代中國人(PRC & ROC)去重新創造。

 

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國,是繼世界上瑞士聯邦、美利堅合眾國之後,建立的第三個共和國!

 

如果,台灣民主憲政進一步走向成熟,大陸社會主義共和國國體政體趨向名副其實的“有社會的社會主義”,香港自由法治與民主政體共襄生長,兩岸三地的人民,再不必在政治、經濟、文化及生活方式上被迫選邊站。

 

那麼,PRC & ROC,走向國體、政體、經濟體三位一體的共生國,在東亞聯盟的大背景下,建立世界上第一個“中華社會共生國”體制,從而為人類未來生活方式再選擇提供幸福案例,也是完全可能的!

 

預祝PRC & ROC 2020年始相向而行、正視歷史、創造輝煌!         

 

孞烎

Global Symbiosism Society(CANADA)

2020年9月17日於Vancouver

 

朋友回復附錄:

謝謝老師發過來的文章。一口氣拜讀了三次。非常佩服你的觀察入微,是我見過中國學者當中唯一最客觀,最深人,最簡潔,一針見血的分析和建言……這絕對不是一時有感而發,而是常年累月深人觀察的精心分析。衷心希望中楠海官們也能拜讀消化,並能聽進分析建言。

 

我會把它發給我的朋友圈分享大家,感謝老師。

 

感謝Albert 兄對小文如此深入透徹的剖析,深為感動,你是我的知音!我只是盡一個中國大地上生長出來的思想者,作為“鏡與燈”的作用而已。但是,共業、別業至深的吾土、吾民能不能共享這份福報,由化解分裂衝突、自我贖罪,而贖福共生,這就非我心力可為之事了!

 

我關心的是東方這片土地上的生靈,究何總是動不動就䧟入你爭我鬥血流成河(中國自商鞅興秦、桑弘羊興漢,秦後文明2000餘年間打了大小6000次戰爭,25次改朝換代,這片土地屢經人口大批死亡,最多時死亡過半)的局面?特別是最近一個世紀以來,戰爭時期可以理解,但和平時期也照樣成百上千萬地死人,蓋因共處一片藍天下卻動輒因這仇那仇“不共戴天”,結果自然落入你死我活排他非共生的境地!

 

嗚呼,吾土吾民吾國吾官,天如此之大,地如此之厚,海如此之闊,怎麼辦才能進入一種“自己活也要他人活”(live and let live)的正常態呢?難道當代中國人除了“謀利計功”的小用,就不能有點“參於天地”全息共生之大成智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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