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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重器 之 嬰兒塔
送交者: 席琳 2025年09月23日21:24:1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2025-9-23


那年去福州的時候,就聽在市政府秘書處工作的侄兒提起舊社會在福州隨處可見的嬰兒塔來。並說在當地,還流傳着這麼一首民謠:


嬰兒塔,黑壓壓,
嬰兒見塔心害怕。
風吹磚影搖黃沙,
哭聲夜夜到你家。

如生女,命更差,
一哭哭到白頭髮。
娘不喜,爹不夸,
嬰兒塔底做新家。

嬰兒塔,嬰兒塔,
冤魂夜夜亂說話。
說官說佛說因果,
不說塔下幾多娃。


碰巧看到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英國攝影記者的幾張黑白影像,記錄了舊時候福州嬰兒塔的情景:


A_Baby_Tower,_Foochow.jpg



  • 嬰兒塔,也稱棄嬰塔或女嬰塔,為舊時中國浙江,福建,江西,廣東等地的一種建築物。通常為小型的塔形建築,由磚石搭建,上邊有一個小洞,用來丟棄死嬰,殘嬰,女嬰。嬰兒塔被描述為當時鄉里的有錢人所捐建,用來代替溺斃等需要親力親為的殺嬰方式。修建為佛塔的形狀意在用神佛鎮壓嬰孩的冤魂以避免其尋仇。


但是嬰兒塔並非前清的時候才有。和中國任何其他事物一樣,都是大國重器,源遠流長,傳承有序,遙遙領先的。例如先秦法家代表著作之一的《韓非子 - 六反》一書,就曾經諄諄教導國人和國君們:


  • 且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懷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計之長利也。故父母之於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況無父子之澤乎?


於是乎溺女之風在古代就已經十分常見。甚至在今天看來經濟上最為發達的宋朝,也屢屢發生新出生的女嬰被直接溺死這種現象,尤其東南沿海一帶,一些女嬰剛出生就喪失了生的權利,可是朝廷卻沒有立法阻止,反而是聽之任之,睜眼閉眼,並想方設法課以丁身錢的人頭重稅。


  • 宋代規定,男子二十為丁,六十為老,只要是在二十至六十歲的男子都需要交丁身錢。丁稅組要由錢和物兩部分組成,需要交丁錢、丁鹽錢、丁米、丁絹等。東南一帶人繁地窄,地主占領了大部分土地,極少的土地數量卻由大部分貧苦百姓共同所有,他們每個人土地面積很小,甚至有一部分人根本沒有土地,如果朝廷只徵收土地稅的話,從他們身上撈不到什麼東西。在這種人口多而土地少的朝代,丁身稅更有利可圖,只要人在管你有無土地,朝廷都能有源源不斷的收入。南宋官員鄭興裔曾說過:蓋自軍興以來,戶口凋殘,貪吏奸胥又復肆其凌虐,丁鹽納絹,誅求無藝,愚蠢小民寧殺子而不願輸稅。由於繁重的稅收百姓沒有餘財生活,家裡有一個成年男丁已經夠麻煩,一些年紀較小的都冒充孩童,哪裡還有給女孩的糧食。一些窮苦百姓只能殺子溺嬰。


加上宋代有重婚嫁的陳規陋習,嫁女不須男方的彩禮,但求女方的厚嫁。例如大書法家福州知府蔡襄在《福州五戒》中就記載說:


  • 觀今之俗,娶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財。隨其貧富,未有婚姻之家不為怨怒。原其由,蓋婚禮之夕,廣縻費,已而校奩橐,朝索其一,暮索其二。夫虐其妻,求之不已,若不滿意,至有割男女之愛,輒相棄背。習俗日久,不以為怪。此生民之大弊,人行最惡者也。


這就導致婚禮過程中,花費巨大,一些家庭都無法承擔。許多人家都是生男則喜,生女則憂。這種結婚只看錢的社會風氣,讓無論出身貧窮還是富貴的人家都加重了負擔,再加上傳統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了東南沿海漢人溺女嬰風氣的產生。相反,來自北方的蒙古人則重視生育,重視女人和女嬰,所以到了元朝,朝廷則嚴刑峻法,打擊棄嬰,並讓蒙古人享受婚姻的初夜權。這樣一來可賺大發了,以至於到了後來,全世界四分之一的人,身上都流淌着成吉思汗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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