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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論語》二為政5政效說【一】
送交者: 東方聖人匡子 2025年11月04日22:49:2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新解《論語》二為政5政效說【一】2018-12-18_20點場

視頻講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O31R2Zai9E&list=PLIIlVXhpt_DxGO7gZ5tiDmP3g6yntHig0&index=16&t=209s




相關文案: 主話題:(五)、政效說【一】 解析:《論語》第二篇:為政之—— (五)、政效說【一】——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不遵照)。”樊遲御(趕車,驅車),子告(把事情向人陳述,解說)之曰:“孟孫(氏,指孟孫何忌)問(問教,求教)孝於(在,於)我(自己),對(回答)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關係或責任)之以(在,於)禮;死,葬之以禮,祭(祭祀)之以禮。”        即孟懿問先生什麼是孝?先生說:無不遵從。有一次先生外出時,樊遲在他身邊趕車,先生講:孟孫何忌,此人求教關於自己如何盡孝。我回答:無不遵從。樊遲問:怎麼講?先生說:對活着之人,因關系所負責任要遵從公序良俗,對死去先人,喪事要遵從公序良俗,祭祀要遵從公序良俗。        也就是說,所孝者,非對於人,而對於禮;孝於禮,即效於禮;孝,即效也;其無不遵從者,皆於禮也。 為長者,通常以“孝”而壓其幼,以被尊奉而自居,以被遵照、不可忤逆為自大,豈不知,先賢聖人所言所指,完全對事不對人,孝,即公序良俗之公心,即效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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