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歲南博保管員曾因盜竊被槍決、今舉報指其遭滅口! |
| 送交者: 明豪 2025年12月31日08:08:4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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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3歲的保管員陳超因“盜竊文物”被判處死刑,但近期南博退休員工郭禮典實名舉報,陳超疑遭滅口。(網絡截圖) 近日,隨着南京博物院(南博)盜賣文物事件發酵,一起發生於1994年的南博文物盜竊案死刑判決再次引發關注。當年年僅23歲的保管員陳超因“盜竊文物”被判處死刑,但近期南博退休員工郭禮典實名舉報,陳超疑似遭滅口。 根據1994年官方報導,時年23歲的南博保管員陳超,被指控盜竊19件玉器類文物,價值共計18萬元。報導稱陳超銷贓得款3萬餘元並“揮霍一空”,最終陳超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 近日,南博退休員工郭禮典透過視頻公開舉報前院長徐湖平。舉報內容披露了極具爭議的庭審細節:陳超在審判期間曾試圖“立功贖罪”,準備舉報庫房內更深層的文物偷盜線索。 但徐湖平當時在現場直接制止陳超發言,陳超隨即被判處死刑 對於這一判決,網友質疑說,“一個23歲的保管員,如何能獨自完成19件文物的盜竊、銷贓?他的上級在哪?監管在哪?入庫清點制度在哪?” “相對於文物,我更想知道,這陳超會不會是替罪羊甚至無辜枉死者,當時的審判他有為自己申辯的機會嗎?還是只有‘犯罪供述’。” “我認為這件事情無這麼簡單,一個保管員能有這麼大能力盜走一級文物,死是這件事情的一個交代,人已死了就無法追究下去” “93年,3萬元揮霍一空,應該查出怎麼揮霍的,然後19件藏品的去向要說清楚,不能以莫須有而判決”。
(網絡截圖) 有網友分析,這起案件的疑點太多。按照當年的官方通報,陳超監守自盜19件館藏文物,其中含1件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涉案價值18萬元,銷贓得款3萬多,判決結果卻讓人生疑,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只有盜竊一級文物且情節特別嚴重才可能判死刑,陳超盜竊的最高級別是二級文物,被捕後主動交代銷贓渠道、配合追回17件文物,完全符合“戴罪立功”的減刑條件。可從案發到執行死刑就用了一年時間,速度反常。 網友評論說,“殺人滅口”“背鍋還被滅口”。
(網絡截圖) 12月21日,南京博物院退休員工郭禮典在舉報視頻中,實名舉報前院長徐湖平,指當年簽署“江南春”為“偽品”的人就是徐。並指控他大規模盜竊文物,私拆2211箱故宮南遷文物封條,從中謀利,以致數以千計文物流失損毀,還將多件書畫贈送給各級官員。 舉報人收到恐嚇信息 12月24日,據亞洲周刊報導,實名舉報徐湖平的南京博物院前員工郭禮典,收到多個恐嚇電話!這些電話大多數IP都是江蘇南京,還有江蘇鎮江、甘肅蘭州的等,電話的內容基本是警告他“不要亂說話”。
(網絡截圖) 有網友質疑,中國大陸電話卡全部都是實名制,查出背後的人應該很簡單,就看警方是不是願意去調查。 微博信息顯示,一致跟蹤報導此事件的香港媒體《亞洲周刊》在12月28日全部刪除報導報導內容後,12月30日,微博賬號已經消失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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