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尊重憲法與依憲治國 |
| 送交者: 德孤 2014年10月29日02:22:5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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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剛剛結束四中全會,提出法治中國的概念。我看到很多批評。在很多人看來,在沒有解決黨大還是法大的前提下,是沒有辦法真正實現法治中國的,特別是在四中前,還有人重新提出階級鬥爭,提出不能用法治代替階級鬥爭。這些批評都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看來,不管怎麼說,習近平能夠專門開一次這樣的以法治為主題的會議,還是有一些進步意義的。首先,我看,他提出法治中國,依憲治國,是承認過去六十多年來共產黨的治國是人治,黨治,而不是法治。第二個意義是他確實試圖有所改變。
我看了會議結束後發布的一些細節,一些條款,有一條有點意思,關於尊重憲法,以後所有人大選舉任命的職務,都需要向憲法宣誓,呵呵,需要有宣誓就職的儀式了。這很好嘛。記得在習近平剛剛上台的時候,我就恭喜過他,還寫了文字《恭賀習近平當選國家主席:請宣誓就職吧》,呵呵,看來,等他連任的時候,真的會有就職典禮了。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些都是些芝麻綠豆的事情,可是在我看來,依憲治國,尊重憲法,從這些禮儀,這些小事着手,也是可以的,阻力會小些。
當然,尊重憲法,尊重人大規定的那些職位,不僅僅在於那些官員就職典禮,對於國旗,國徽,國歌,等等的使用,也要有法律規定。現在中國人,包括一些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學校,對什麼時候需要唱國歌,什麼時候不能唱國歌,什麼時候應該升國旗,什麼時候應該降國旗,什麼時候不應該升國旗,等等,都不明白,很多時候的做法是亂七八糟的,老百姓也沒有這個意識。
除了國家憲法規定的職位,國歌,國旗,國徽,等等外,國家主席是憲法規定代表國家的。很多國家對於懸掛領導人肖像是有法律規定的,比如說在法定機構里,需要懸掛國王,總統的肖像,有的還規定連總統配偶的肖像也要一起懸掛,因為他們代表國家。而且在換屆之後,規定多長時間內,總統肖像需要更換完畢,等等,這些其實都是尊重憲法的一些具體規定,和宣誓就職的規定一樣。
而中國在人治黨治時期,總是懸掛毛澤東的肖像,就算毛已經死了三十多年了,還在天安門城樓懸掛着,這實際上是很不嚴肅的事情。毛已經死了,他的肖像實際上是個遺像,堂堂的國家,依憲治國的國家,怎麼能掛遺像呢。當然,台灣也掛孫中山總理的肖像,這和過去德國掛希特勒肖像,蘇聯掛列寧斯大林肖像是一脈相承的。這些其實是必須改變的。
所以,我看,需要立法規定這些,比如說應該把天安門城樓上毛的肖像取下來,可以掛上習近平彭麗媛的肖像,以後誰當國家元首,就懸掛他的肖像,包括他的配偶的。而且國家機關,法定機構,部隊,學校,等等都需要懸掛國家元首及夫人的肖像。在領導人換屆之後,應該規定在幾天時間內需要更換。
另外,在領導人的喪葬典禮上也需要有所規定,不能依照黨內職務,而需要依照憲法規定的職務,等級,規定應有的儀式,包括邀請外國領導人參加一些喪葬儀式。
總之,這些禮儀方面的事情,需要依照憲法對每一樣都要立法規定,就象剛剛出台的宣誓就職的規定一樣,做到有法可依。在這些規定出台後,就可以依照法律,把天安門廣場上的毛澤東的遺體搬走,按照一定的規矩,安葬,或者處理掉。
習近平提倡尊孔,提倡傳統文化,按照孔學的禮儀,國家需要一定的法度的,這些禮儀都是必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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