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啟蒙(一) |
送交者: 夏翔 2002年03月10日14:43:4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據新華社3月4日的報道,我國文盲數達8507萬,其中2000萬左右為15至50歲的青壯年文盲。世界上不足10個文盲中就有1個是中國人,其中我國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一半文盲在西部地區,文盲中七成是女性。(詳細內容請查閱http://news.sina.com.cn/c/2002-03-04/0552493316.html) 同時應注意到,在文盲人群周圍,還會存在着相當數量的半文盲的低文化素質的人群。 過去國家為消除文盲做出了很多努力,但面對這樣一個數目巨大的文盲人群,可以說那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前面的路還很長,很艱難。新華社的這一報道,不僅反映出國民基本科學文化素質還亟待提高,也預示着我們民族未來發展的沉重和嚴峻。 所以,科學文化知識的啟蒙,是國人必不可少的第一種啟蒙。 同日生活時報的報道(請參閱http://news.sina.com.cn/s/2002-03-04/1150493820.html) 兩年來,如果該校真的沒人察覺這一獸行,難道可以用管理不力,領導失察來解釋嗎?他們是否生活得太隔絕,太疏遠,太麻木,太冷漠了?我們還要再大聲的問一遍:難道真的沒人察覺嗎? 毫無疑問,對於犯罪者應給予譴責和懲治,對於受害者應寄予關懷和同情,但我們不能不問的是,為什麼這麼多受害幼女竟無人報案?儘管她們知道這是流氓行為!這20名受害幼女中,只要有一人報案,餘下的人完全可能避免受害!我們能不問,(儘管她們是受害人),對於隨後的受害人,她們不負有道義的責任嗎?她們對於罪行的沉默(或者說是縱容) ,是我們可以視而不見的嗎?! 我們還要問,這些孩子的老師家長,在保護自己,抵抗罪行這方面,都向孩子們灌輸了些什麼?還是什麼都沒教過?我們還要問,我們的社會,包括我們自己,又都做了什麼?面對這些受害的孩子,我們這個社會的每一個成員,不應痛切反省嗎? 我國的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權益,懲治犯罪的嗎?難道我國的法律不能懲治這種罪行嗎?難道我們不能運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基本權利嗎?都不是,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缺乏這樣的觀念! 我們每一個人,作為獨立個體而成為社會的一員。每個人的基本權益,(比如人身不受非法侵害),受到法律的保護。每個人都應有明確的個人權利意識,以及自我保護自身權利的觀念,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阻嚇和抑制犯罪。如果這些孩子都有這樣的觀念,上述悲劇是完全可能避免的。如果孩子們都有這樣的觀念,她們不會象無助的羔羊,一個接一個的成為罪行的犧牲品。 在法制觀念下的個人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還有助於我們充分認識他人權利,尊重他人權利,進而維護他人權利。這種自我維護和相互尊重的相輔相成,也將起到協調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 再好的美味佳餚,你不去拿碗拿筷子,不去夾菜,你能吃到嗎?還是等誰來餵你?再好的法律制度,你不用也只能是一紙空文,你的權利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悲劇並不是發生在文化素質低的人群中。 所以,人的觀念的啟蒙,例如,法制觀念,人的權利及自我保護觀念,尊重和維護他人權利的觀念等關於人的個人性和社會性的觀念,是國人亟需的第二種啟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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