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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該下馬嗎?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從一個角度說,國務院總理具體實權巨大。
國務院總理的是中國近乎一切的直接管理者。一切具體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都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人力物力財力全部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控制,其中包括所有實權單位,有油水的單位,容易貪污腐化的單位:發改委交通能源工商稅務海關商檢等等等等,所謂縣官不如現管,縣官:是指職位高的人,現管:是指具體的操縱執行人,很多國家級別的什麼小組啊會議啊,全是光杆司令,沒有國務院的具體執行,全部是毫無意義的空殼子。
中國90%的腐敗集中在國務院,以及各級政府部門,以及其控制的國有企業,原因不說人也應該明白,控制人力物力財力才能腐敗,什麼都不控制如何腐敗?而國務院及其下屬各級政府和國有企業控制了中國決大多數的人力物力財力。
本來監督國務院及其各級政府行為是人大的責任,但是人大是無牙老虎,對國務院沒有有效的監督,現在靠紀委,但紀委人手有限,局限於調查腐敗,對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沒有任何約束力,這就造成了一個絕對的行政權力,絕對的權力肯定有絕對的腐敗,只有在國務院中調配外來的常務副總理,增加新鮮血液,才能監督制約絕對的權力。
當年江制約朱,胡制約溫都是如此。
從長遠考慮,可以考慮分散國務院的權利,把預算和審計兩個功能轉移到人大,這樣,不用費盡力氣,也能起到非常好的監督效果,可以有效地預防腐敗,監督政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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