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左《閒言碎語》之六:中國政治亂談。
一、中國人可以說不。中國人可以說不嗎?現在不行!哪一天可以?當中國人不是用嘴而是用行動說“不”時,那才是“中國人可以說不”的時代。向誰說不?不是向和中國人不沾邊的外國人,而是向天天騎在中國老百姓頭上拉屎的大小“狗官”。
二、可以反對的政權和反對辦法。一個民主的政權可以被反對派的言論來反對、也可以被反對派通過一定的法律秩序來反對。但不可以用暴力行為來反對━━除非那個政權不允許人們用言論和“合法”行為來反對它。
三、改革亡黨、不改革亡國。“改革亡黨、不改革亡國”是十年前大陸知識界的順口溜。結果十年來並沒有成為現實。自然有人高興。其實無論改革不改革,黨國早晚都是要亡的、只是亡的好看難看而已。“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不但是好句、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真理啊!
四、兩千年前的仁政。兩千多年前孟夫子遊說列國,請國王們行仁政。不過是使老百姓豐年有饅首吃,荒年不至餓死。這就算太平盛世了。不想到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中國人爭得還是這不至餓死的生存權。既使不是荒年,六十年代初也可以餓死幾千萬。現在改革了,據說很少餓死人了,可走在首都北京的大馬路上,也可能被人民解放軍的子彈擊中。生存權真不易得。
五、可怕的賣國動機論。我的《冷言冷語集》提到一個思想━━不當國者不能賣國,所以也就不可能是漢奸。這道理很簡單、你不能賣不存在的東西、而也沒人會傻到買你不存在的東西的地步。然而有個網友叫萍水相逢的不贊同我。主張只要是想賣國的、即使沒有買主也是漢奸。我說這想賣國而沒有可賣的最多是有漢奸思想、和當漢奸的差別天懸地隔。有賣而未成交的則是漢奸未遂、在法律上“未遂”和“既成”行為的量刑也大不相同。否則那想殺人而沒找着機會的也是殺人犯。要強姦而沒遇到女人的也是強姦犯。這是文革中思想犯罪,動機犯罪的那一套,怪不得窮得只剩下知識的教授是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而腦滿腸肥的陳希同倒是無產階級先鋒隊裡的先鋒。沒有證據、憑動機定罪的最可怕處是當權者可以任意定別人的罪━━因為動機是看不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