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孤:也談柴玲遠志明的是是非非 |
| 送交者: 德孤 2015年03月10日23:00:5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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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柴玲指控遠志明早年強暴她的事情,發公開信,尋求在教會內部解決,要求遠志明牧師道歉。看了網絡上很多議論。我也來談一談。呵呵,還是淺談,深不了。
這件事情到底怎樣,很顯然,兩人在當年確實發生過性關係,這個雙方都承認了。只不過柴小姐說是遠志明帶了黃帶放給他看,然後把她按在地上強暴了她。而遠志明則說,他去的時候,柴小姐穿着睡衣迎接他,很明顯地在勾引他。遠只承認發生婚外性,而不承認強暴。
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二十年了,為什麼翻出來炒作呢?按照柴小姐的說法,她是想要得到遠志明的道歉和懺悔,她才肯原諒他。我有點不明白,柴玲女士作為天安門事件當時的領袖,前段時間炒作什麼對六四屠殺的所謂“原諒”,甚至給天安門母親寫信,什麼的。六四屠殺,這麼大的事情,當事人,屠殺者,既沒有道歉,也沒有懺悔,她柴玲為什麼原諒這些屠殺者們呢?而遠志明就算當年真的強暴了她,到現在同樣沒有道歉和懺悔,為什麼柴女士能原諒六四屠殺者而不能原諒遠志明呢?這裡是不是有點“inconsistence”?
這是一。第二,柴玲指責遠志明強暴他。地點發生在美國,發生的時候他們兩個都還沒有信基督。當時為什麼沒有報警?就算現在他們都已經是基督徒了。可是強暴首先是個法律問題,而不單單是個道德問題。法律問題為什麼在教會裡解決?
我看了網絡上對這件事情有很多評論,有很多爭議。其實事情沒有那麼複雜。我這兩個問題,搞清楚了,就知道沒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了。二十年前的事情,拿來炒作,究竟想做什麼呢?柴玲小姐想要搏取人們的信任和同情,首先自己要有信用,要consistent。這是最基本的。
其實男女之間的事情呢,有很多時候也是說不清楚的,就算摁在地上,也未必就是強暴,呵呵,男女之間相處,如果都是彬彬有禮,相敬如賓,那也生不出小孩。有時完全自願,有時半推半就,有時一開始的時候有點不自願而後自願,也有的一開始就自願然後卻有點後悔,等等。作為成年人,對強暴與調情乃至調性的區別,柴玲女士應該分得清楚。
柴玲當年已經不是一個學生,更不是小孩,也不是處女,是曾經的學生領袖,在天安門事件發生的時候,曾經轟轟烈烈的舉行過婚禮,甚至在大學期間還墮胎兩次,對性事,對調情,可以說完全不陌生。如果真是被強暴,當時就知道怎麼處理。不會,也不應該在事隔這麼久之後翻出來炒作。就算時隔二十年要想解決問題,也會分辨法律問題與道德問題。
所以,這件事情本身並沒有那麼複雜。如果聯繫柴女士作為當年的天安門領袖,在時隔多年後炒作天安門事件來看,搞所謂的原諒屠殺者們,聯繫起來看,那麼其實是很容易得出結論的。在我看來,這個結論就是她柴女士的故意炒作。
當然,如果柴女士想證明她不是故意炒作,那她應該向法院起訴遠志明先生,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在教會裡公開搞事。
呵呵,至於說柴女士為什麼會故意炒作,除了和遠先生有什麼感情糾葛或者個人恩怨之外,恐怕與她的不甘寂寞的個性也是相關的,在心理學裡有一種“渴望被強暴”的幻想,呵呵。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這個人會時不時的拿點事情出來炒一下。就好象某些網絡人士,也時不時的自我炒作一下一樣。搏個眼球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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