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版主:納川
黎陽: “仇青天”還是“仇霸天”?
送交者: ZT_ 2015年03月15日15:03:3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欣聞仇霸天垮台,特貼舊文慶祝。

黎陽

2015.3.15.


“仇青天”還是“仇霸天”?


黎陽

2008.3.8.


“鐵腕治吏”還可以說是“青天”,但“鐵腕治民橫行無忌”那就只能說是“霸天”了。

仇和2007年12月23日走馬上任就任昆明市委書記到今天共75天,其“鐵腕”本色已經淋漓盡致:“鐵腕”公布官員電話號碼、“鐵腕”“勒令辭職”“磕睡副局長”……如果“鐵腕”公開一切大小官員的私人財產,那至少在反腐這一點上還稱得上“鐵腕治吏”。然而碰到這個最關鍵的地方仇大人的“鐵腕”就不“鐵”了,而是一個“鷂子翻身”,“鐵”到老百姓頭上去了——《廣州日報》3月7日一篇“仇和在昆明推行宿遷式拆遷與醫改”一語道破仇和的“鐵腕”下一步要向誰下手:

——拆:一聲令下,七城中村開拆——2008年2月28日,昆明開始開拆336個城中村。

——賣:七成醫院變民營——2008年3月3日,一份《關於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出台,規定“到2012年,民營醫療機構資產占全市醫療總資產的比例達到70%以上”。

——商:全國拉網式駐點招商——昆明已經從各部委辦局抽調了100多人培訓,並組成35個招商分局,分赴全國各地展開拉網式駐點招商。根據政府工作報告,2008年昆明市招商引資任務將是2007年的兩倍。

……

別的且不論,公共教育和醫療衛生屬於“公益事業”,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不由分說說賣就賣,“賣”的結果就是“私有化”,“私有化”的結果就是對“利潤”的最大限度的追逐,“公益性”將不可避免地遭到淡化甚至拋棄。有人把“賣光式”比喻為政府在“甩包袱”,把公共服務作為“包袱”甩給市場的同時,當然減輕了政府的“負擔”,也當然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給了市場——這難道不是把“鐵腕”伸到了老百姓頭上?先前所謂“鐵腕治吏”其實是“敲山震虎”、“殺雞嚇猴”、“打騾子驚馬”的“下馬威”,意在震住大家,不准任何人有任何不同意見,對自己服服貼貼,“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在執行中加深理解”。

靠“私有化”搞“公益”等於靠狐狸看雞圈——憑什麼不准別人有不同意見?

拆、賣、招商這三大塊涉及了多少方面?多少家庭?多少預算?多大工程量?仇和走馬上任75天便下手,究竟經過了什麼樣的調查研究?什麼樣的可行性研究?什麼樣的項目論證?什麼樣的組織協調?有什麼樣的法律根據?

——仇和從12月23日上任到2月28日開拆“城中村”一共間隔67天。67天就大規模動工上馬,好不威風。然而,拆遷戶的安置、補償、賠償是怎麼安排的?拆了以後的地方幹什麼用?給誰用?有什麼根據?有規劃嗎?有計劃嗎?有方方面面的科學論證嗎?有預選嗎?有周密的組織安排協調嗎?如何保證沒有“強制拆遷”?如何保證沒有“官商勾結”?……所有這一切如果踏踏實實地按照“科學發展”的路子來,67天夠用嗎?

——仇和四年之內要賣光70%的學校醫院,這個70%的比例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是70%而不是60%,也不是80%?為什麼是四年而不是五年或兩年?所有這些的根據是什麼?是誰論證出來的?怎麼論證出來的?涉及整個當地社會的千家萬戶的公眾利益的事,為什麼不經過公眾一個人不聲不響就決定了?(賣光了宿遷的學校醫院又賣昆明的學校醫院,不愧是“仇賣光”)擅自處理這麼多國有資產,根據的是哪條黨紀國法?

——搞投資、上項目都自有其客觀規律,上不上、投不投要看具體條件,要看具體環境,不能腦袋一熱就亂上項目,尤其是資本密集型的高科技項目,必須因地制宜。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國“拉網式招商”,甚至把招商引資數額當成“硬指標”硬往下壓,這本身就是不管客觀條件的蠻幹——如果投資是沖你仇和來的,你到哪投資到哪,那將來你仇和離開昆明是不是投資也要跟着走?如果投資是沖昆明的環境來的,那不管有沒有你的招徠,該來的總會來,除非你的投資環境太惡劣把投資趕走。如果是可來可不來、因為你開出的價碼特別優惠才來,那就是說,你是靠挖別人的牆角發跡——等於逼別人也學你不顧一切犧牲原則留住投資——這就叫“惡性競爭”。下三濫的婊子拉客才只認錢不認別的,拉住哪個算哪個。而仇和招商比下三濫的婊子拉客還賤,還不顧一切。人們記得,1998年仇和所管的宿遷市下屬的沭陽縣給教師下達“招商引資”任務,結果引起集體罷課,此事被央視《焦點訪談》披露。2002年仇和在宿遷推行1/3幹部離崗招商、1/3幹部輪崗創業,副處級幹部的任務是500萬元/年,完不成任務的幹部,所在部門一把手免職——國家幹部有國家幹部編制的崗位責任制。如果用不着那麼多幹部,可以精簡機構,可以減少人員編織,但仇和憑什麼擅自變更現有幹部的崗位責任,任意把官員變成“官商”?誰給他的權力?根據是什麼?

規定“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引資者,按實際引資額的3%給予獎勵,引資5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引資者按5%獎勵;引資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按7%獎勵。”——這“3%、5%、7%的獎勵”錢從哪裡來?是占用國家預算,還是從投資人的投資里扣?如果是占用國家預算,根據是什麼?哪條國家財會制度允許這樣使用納稅人的錢?是擠占教育衛生預算,還是挪用扶貧基金?如此不惜一切“招商引資”,只講招商結果不講任何限制,那怎麼能保證招商官員為了如此重獎而不擇手段、不惜代價、犧牲一切來滿足投資者的任何不合理要求?如果這筆獎金是從投資人的投資里扣出來的——投資一億,便要扣下7%即7百萬送入私人腰包——請問哪個投資人心甘情願?要人家同意,就得有代價:稅收、環保、勞工福利……這難道不是變相地把公眾利益轉變成私人利益嗎?

仇和要求下屬“要批文件晚上回辦公室批”——這是根據勞動法的哪一條?除非緊急情況,除非特殊需要,除非是高級領導,國家的規定是八小時工作制。無緣無故減少工作時間不允許,無緣無故強迫別人加班同樣不允許。你要下屬超時工作,第一要給出理由來,第二要給出根據來。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根據,無端要求下屬超時工作,這叫破壞法制,知法犯法。

所有這一切都是仇和一個人說了算,從萌芽到出籠一共不過75天。涉及這麼多人、這麼多國有資產、這麼多老百姓生死存亡的事,仇和一個人說賣就賣,說拆就拆,誰給他這麼大的權力?

仇和說:“為公才改革,為私誰改革!”——果真如此嗎?賣光公益事業,化公為私,“公”都沒了,只剩下“私”了,這還叫為“公”?仇和到昆明才兩個多月就弄出那麼一大堆方案計劃,分明是先入為主,蓄謀已久,人沒到昆明之前就已經策劃好了一切,根本不要深入調查研究、因地制、宜深思熟慮後的科學論證。為什麼如此迫不及待?與其說是“要用50年的時間走完西方國家300年的路”,不如說是仇大人在“倒計時”,規定自己今後哪年內必須升到哪級,為了“按部就班”按期升官,必須在一兩個任期內拿出足以下一步高升所需要的“政績”——否則為什麼如此不顧一切客觀規律、一切實際情況,象“周扒皮”那樣趕着上上下下沒日沒夜地拼命?當真想把事情干好,頭一條就是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按客觀規律辦事——搞好昆明的事,先調查研究弄清楚主要矛盾是什麼,是不是只能靠招商解決。即便想招商,作為政府首要任務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投資大環境,“種好梧桐樹,引的鳳凰來”,而不是到處撒大網抓“鳳凰”。但這就不能“立竿見影”,不能在仇大人計劃好的時間內出下一步升官所必要的“政績”,所以才會如此迫不及待,不管三七二十一瘋狂蠻幹——也就是說,逼昆明全市從上到下都為自己的升官加倍、拼命、做犧牲——這叫“為公才改革”?

仇和動不動就是:“不爭論,做了再說”——如果跑到大街上看見哪個姑娘漂亮,哪個人腰包鼓,上去就硬拽人家,然後說:“不爭論,跟我走,到地方再說”,行得通行不同?人家會是什麼反應?日常生活中誰如此,誰不是拐賣人口的人販子就是殺人綁票劫道的。把生活中明顯犯罪的事搬到官場上,不叫飛揚跋扈叫什麼?如果當了官就可以“不爭論,做了再說”,那可不可以“不爭論,斃了再說”?可不可以“不爭論,把全國耕地毀了搞房地產再說”?可不可以“不爭論,炸掉三峽大壩再說”?可不可以“不爭論,扔了原子彈再說”?“文化大革命”算不算“不爭論,做了再說”?為什麼要“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大躍進”、“畝產萬斤糧”、“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算不算“不爭論,做了再說”?既然“精英”們現在還這樣干,可見當年搞“畝產萬斤糧”、“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並非毛澤東——“精英”們整天罵毛澤東“專制獨裁”,現在看看,究竟是誰“專制”?是誰“獨裁”?

如此專橫,這還叫共產黨的市委書記嗎?分明是“仇霸天”——“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一邊把這樣的“霸天”捧為“明星書記”,一邊喋喋不休“民主”、“法制”,諷刺不諷刺?

提拔、重用這樣的“霸天”,允許他們稱霸一方為所欲為,實際就是在為中國“封建割據”、“諸侯分裂”、“軍閥混戰”創造條件。——在他們的地盤上他們說一不二,無法無天,等同於獨立王國,這難道不是分裂中國?有人難道真要“不爭論,分裂了中國再說”?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抗癌明星組合 多年口碑保證!天然植物萃取 有效對抗癌細胞
中老年補鈣必備,2星期消除夜間抽筋、腰背疼痛,防治骨質疏鬆立竿見影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