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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谷閒人: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戀合法,自然正確
送交者: 溪谷閒人 2015年06月29日10:02:5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九名大法官,以5比4的票差,批准了同性戀合法。

1、這說明美國是個年輕的、有活力的、有強大生命力的國家。國家只有在這種不同意見、建議、觀點的爭論、鬥爭中,才能不斷發展、不斷強大。
如果像中國一樣,不分青紅皂白、子丑寅卯都“全票通過、一致贊成”了,國家就離完蛋不遠了。

2、如果說“人權、自由、民主、科學”,缺一不可。那麼同性戀者在爭取人權、爭取自由方面,取得了勝利,而這種勝利的基礎在於“獨立宣言”中,對於“人權”的說明。

3、天賦人權,在自由行使自己的權力的時候,必有民主制度的約束、限制、保障。政府的建立、成立正是這個目的。當“人權”和“民主”制度發生“衝突”的時候,由法院進行裁決。這樣的衝突,不僅發生在同性戀與政府之間,也曾經發生在許多其它方面,所以才會有十幾條“憲法修正案”,這些修正案與聯邦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4、同性戀是人類生活中正常但是很少的現象,這是眾多國家、眾多醫學權威機構評價、認證過的。雖然數量少,但法律界有一條金科玉律似的名言:“法律若對一個人不公,意味着對整個世界的背叛”。同性戀者者爭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性”,彰顯了美國聯邦憲法的公正、無私、光輝的一面。

5、首席大法官的事後陳詞,為時已晚空遺憾。他的陳詞因該放在所高法院“受理”之前,既然“受理”在先,像他自己說的:“最高院不是一個立法機關。同性婚姻是不是一個好想法與我們無關。根據憲法,法官有權力陳述法律是什麼,而不是法律應該怎樣。憲法的締造者們授權法院行使判斷,而不是蠻力或是意願。” 也不能算是“廢話”,意在告誡“同性戀者”不要過度狂歡,畢竟多數人是不贊成同性戀合法化的。

6、對同性戀者“看不慣”、認為“同性戀者”破壞了傳統的“婚姻觀念”、甚至“挑戰了人類道德”的底線等等奇談怪論,應該反省一下,你自己憑什麼認為自己很高尚?你憑什麼評價別人的甚至國家的“道德水平”?俗話說,你算老幾啊?哪兒哄來的?

你若是心裡不平,盡可以縮在“道德”製成的蝸牛殼裡,自己享受“道德”的美味!社會道德、國家道德輪不到任何個人來評判!因為所謂“社會道德”離不開“自由、民主、科學”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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