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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這篇是兩個星期多前針對CND網站發表的一篇文章而寫的。今天是梁案判刑日,我查了一下,很高興得知梁彼得被判緩刑,不必坐牢。不過,我希望華人們不會忘記梁案給我們帶來的教訓,希望海內外華人能夠進一步思考今後到底該做些什麽,才能改善提高華人的政治地位。另外,最近我可以幹私活的時間嚴重下降,雖然還有不少話題,一直想寫還沒寫,現在看來只好以後有空再寫了。祝其他相信普世價值的博主們多多加油。
據《紐約時報》報道,之前被定罪2nd degree manslaughter的NYPD前警官梁彼得,可能將免於入獄服刑,因為起訴梁彼得的紐約地區檢察官湯普森最近給紐約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提出建議說:“無需(給梁彼得)判處監禁”,他主張,量刑時判處梁彼得緩刑五年的刑期,包括在家監禁半年。目前這還只是建議,梁彼得最終所得刑期如何,還有待於法庭在四月做出正式判決。另外,《紐約時報》還報道說,梁彼得已經向被誤殺黑人家屬公開表示了道歉,我希望這是梁彼得與法庭達成協議的信號,如果事實果真如此,那麼梁彼得免於入獄的結局就很可能成為定勢了。
這次梁彼得案件在華人界發酵,我在網上讀到了許多就梁案進行分析的中文文章,有些文章讓我意識到,許多大陸來的華人對美國社會充滿了一廂情願的想象,許多人或許生活在美國,甚至或許在美國生活的年頭已經很長,但他們對美國人的了解仍然非常膚淺表面,造成他們難以對美國社會的真實做出合理的判斷。比如,前一陣我讀到有些大陸華人以過去一些白人警官被免罪後發表道歉聲明為例,來譴責梁彼得沒有向受害者表示道歉,這些人不懂得,如果一個人正身處於法律糾紛之中,這時是絕對不能向受害者發表公開道歉聲明的,否則這個道歉聲明就有可能被用來做為你自己承認有罪的證據。處於法律糾紛中的人一般只有在起訴官或法庭向他/她保證了某種交換條件的情況下,才會出來公開表示道歉。
再比如,在分析梁彼得案之所以“反轉”背後的原因時,一位作者在CND上發表的一篇文章中這樣寫道:
“華人抗議有一定影響。但是,很可能抗議只是因素之一。各個政府部門、警察局、警察工會、政客們、檢察官們之間幕後恐怕還有相當大的角力和相互影響:畢竟警察一怠工、犯罪率一上去,這些人誰也跑不了,都會挨紐約選民的罵。”
我不知道金先生是否有什麼內幕消息,證明紐約的警察們為梁彼得被判罪而怠工了?或有什麼具體證據,顯示警察局和警察工會去為梁彼得說話角力了?如果金先生有事實依據,為什麼不在自己的文章里講清楚?從金先生的上下文判斷,我認為,這些斷言應該更多的是來自作者的想象,而非從具體事實依據中得出的結論。
確實,警察因公誤殺而被起訴被判罪,有可能引起其他警察怠工,許多白人警察誤殺案,不被起訴,正是出於這個原因。但是,這種情形能夠適用到梁彼得的身上嗎?如果梁彼得真的得到了警察同行的支持,那麼,他當初為什麼會被起訴呢?以他所犯的錯誤級別,從他被起訴的那一刻起,不公平就已經降臨了。而梁彼得之所以被起訴,恰恰是因為警察局沒有竭力幫助他,警察工會也沒有堅決支持他,使得檢察院認為起訴梁彼得,不會引起警察公憤,起訴就這樣輕鬆地發生了。梁彼得被起訴後,紐約警察局立刻宣布開除梁彼得,進一步證明,紐約警察同行並沒有支持梁彼得。我在我為梁案寫的上一篇《我為什麼支持“挺梁”抗議遊行》一文中,曾經舉過同為紐約警官被起訴被判罪的Bryan Conroy案一例,Bryan Conroy的行為比起梁彼得來,要惡劣得多,他在自己沒有受到任何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僅僅因為不滿意非裔移民不聽從他的指揮,就將非裔移民連槍擊斃,這種極端過度使用武力的行為,是警察濫用權力的最壞例子,是最應該被懲罰的行為,但Bryan Conroy最後不僅判罪比梁彼得要輕得多,而且,他在被起訴後,也沒有被紐約警察局主動開除,而是在被法庭判定有罪之後,才根據警察局章程規定,自動喪失了警察的職務。
那麼,為什麼白人警察被起訴或被判刑,有可能會引起其他警察的抗議和怠工,華裔警察被起訴被判刑,就不太可能會引起其他警察的不滿而出現怠工現象呢?這其中的原因在於警察行業與軍隊類似,是一個很看重戰友情誼的行業,戰友們互相支持互相幫助很普遍,可是,華裔在美國社會中往往是孤行者,在工作場合缺少朋友,尤其是缺少重要朋友。記得我剛來美國讀書時,與系裡一位白人女技術員聊天,聽她說了這麼一句話:Chinese kids are loners(中國孩子都是孤行者)。當時,我剛來美國,還幾乎不了解美國的真實,聽到這位白女的評論,覺得好生奇怪,因為以前在中國,總聽人說中國人愛扎堆,美國人很獨立,怎麼這位白女卻說中國小孩是孤行者呢?現在,我在美國生活久了,才終於明白。許多ABC從去學校讀書開始,往往就沒有朋友,因而被其他美國人看成是loner,他們工作後,也難以廣交朋友,尤其是在白人掌控的行業里,很容易受到排擠。美國警察是白人掌控白人主導的典型,華裔被歧視的可能性很高,這次紐約警察局不幫梁彼得,就證明了這一點。
說實話,梁彼得被起訴,被判罪,我的感受可以用一句英語來描述:It breaks my heart。記得多年前我曾經看過一部有關洛杉磯警察學校的記錄片,我注意到,洛杉磯警察學校那一期近百名的學員中,只有三張東方臉孔,在東方人成群的洛杉磯顯得非常地不合比例。當時我還想,東方人不願意做警察,是否會影響東方人在美國社會中的地位?梁彼得從小就立志要當警察,他這樣的ABC是正我理想中的ABC,可是,梁彼得的警察夢想,換來的卻是這樣一場惡夢一般的結局。梁彼得案以及多年來我了解的其他一些美國社會事實,使我越來越清楚地醒悟到,美國某些行業華裔很少,原因往往不是因為華裔孩子們不願意去從事那些行業,而是因為那些行業對華裔不友好。
回到梁彼得案“反轉”背後的原因,沒有跡象表明警察局和警察工會為他做出了任何角力,梁彼得最後得以從輕處理,我認為完全是因為其他華人幫助了他,華人的抗議遊行是梁彼得不必入獄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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