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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滅亡中土地兼併與官僚腐敗
送交者: 香椿樹1 2016年05月11日12:45:0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畫蛇添足:

第一, 馬克思理論能夠解釋中國官商學黑勢力膨脹造成的經濟危機。  資本不就是支配他人勞動的權利嗎, 地主利用土地, 還是晉商利用白銀,現在資本家 利用紙票支配他人勞動的性質是一樣的。 土地集中就是資本集中, 資本集中必然導致經濟危機。 這一點馬克思理論完全可以解釋, 僅僅是放棄對於資本的工 業化狹定義就可以了。

第二, 中國農業資本主義社會與工業資本主義社會不同的地方是皇權, 其霸道的方式限制資本集中的速度, 是中國社會比西方穩定的 重要原因。

第三, 皇權限制資本集中的關鍵還是國家掌握資源, 其中明初的軍墾, 與唐初的官田都是這個道理。 資本沒有集中之前本來社會就穩 定, 政府掌握官田之後, 即便出現動亂, 其亂也無法威脅到社會穩定。  比如漢武帝之後霍家專權而不敢奪權,奪權也無法成功,就是這個道理。

第四, 您關於土地兼併方式的調查很好, 的確, 農民不會輕易放棄土地的, 因為失去土地就失去了勞動的權利, 差不多就算失去生存權了。  但是, 除 了強取豪奪之外, 中國農業資本主義社會還有另一個特色, 那就是天災。   大面積天災降臨, 面臨全家餓死, 親友都無力救助的時候, 農民不得不放 棄土地。

第五, 與第四相同, 中國皇權, 大而統的原因也來自於自然條件。  如果中國分裂成歐洲那樣大小的國家, 天災來臨可能導致整個“國”顆 粒無收, 而鄰國必然乘機要挾, 真心支持不甘, 落井下石結怨, 還不如乘機滅掉。  總的來說,欣喜看到中國的社會學者終於擺脫了西方社會理論的框 框, 開始獨立思考中國自己的歷史, 這樣的研究與思考對建立可持續社會結構相當重要。  西方工業資本主義社會是絕對不可持續的, 其動亂經濟周期比中 國農業資本主義的動亂周期要短的多。 如果中國的經濟危機周期在無意識間可以維持300年, 西方經濟危機周期最多不超過30年。


亡國禍根:古代王朝滅亡中土地兼併與官僚腐敗的因果關係

從黃河文明到一帶一路(第2卷)
李曉鵬二、亡國禍根:古代王朝滅亡中土地兼併與官僚腐敗的因果關係

把東林黨的性質大體摸清楚以後,明朝滅亡的原因也很清楚了,主要就是官僚體系的腐敗造成的。只是說以前的官僚腐敗主要是貪污和兼併土地,東林黨還會控制工商業,貪腐方式有進步,僅此而已。

西 漢、東漢亡於貴族豪強(門閥地主),唐朝亡於軍事豪強(軍閥藩鎮),宋明亡於文官豪強(文官與大地主大資本的結合)。雖然有差別,但本質是差不多的,核心 都是官僚體系(勛貴、武將、文官)失去控制,不再滿足於從合法的政府稅收中獲得收入,而是自己去控制經濟體系,獲得獨立的經濟基礎,形成對上抗拒皇權、對 下欺壓百姓的豪強權貴集團,使民不聊生、國家分裂、王朝滅亡。

我們在第一卷里曾經提出過這麼一個問題,就是中國古代大一統王朝,沒有一個能存在超過三百年的。那麼讓一個王朝最終覆滅的核心原因是什麼?

我們在第一卷裡面說,從表面看是“土地兼併”,但是還有更深刻的原因。這個更深刻的原因,就是官僚體系的腐敗。至於土地兼併,不管是西漢那種勛貴豪強為主的土地兼併,還是明朝這種文官為主的土地兼併,都是官僚體系腐敗帶來的結果。

我們知道,中國古代一直有一種說法,叫“官逼民反”。就是說人民起義基本都是官僚體系的腐敗和壓迫造成的。這是兩千年帝制社會發展過來,在中國民間形成的一個共識。

但 是,近代以來,因為中國相對於西方世界大大的衰落了,慘遭西方列強的殖民入侵。那個時代的中國人就開始努力去學習西方,從西方人的知識當中來尋找救亡圖 存、富國強兵之路。剛開始是學習西方的武強,然後學習君主立憲,然後學習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度,最後是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終於取得了成功。馬克思列寧主 義也就成為了中國的官方意識形態。而在用馬克思列寧主義來分析中國歷史的時候,土地兼併在王朝滅亡中的重要意義就被過分高估了。

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有四條最關鍵的結論: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社會根據生產資料占有關係分為兩大對立的階級,占有生產資料的一方為剝削階級,另一方為被剝削階級;馬克思以前的所有國家政權都是剝削階級進行統治的工具。

這四條結論裡面,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是沒啥問題的。但後面三條在分析中國歷史的時候,都會出現問題。

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有一個基本原理是非常深刻的:人的思想觀念必然受到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這一點用在馬克思自己頭上也必然是成立的。他對中國古代社會的了解非常少。他的政治經濟學理論主要是基於對歐洲社會的分析。

我們在第一卷裡面就講過,歐洲中世紀是封建社會,但中國的中世紀不是封建社會,而是郡縣制社會;秦始皇之前的中國,才能稱為封建社會。

在 歐洲有史料可查的歷史中,絕大部分時間一直沒有形成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在封建制度下,政治權力和生產資料所有權很難截然分開,封建領主既是土地所有者,又 是土地上居民的統治者。國王的權力非常弱小,也就從來沒有形成過一個具有獨立地位、掌握巨大權力的官僚集團。這就讓馬克思在分析經濟基礎和政府體制的時 候,過分強調經濟基礎的決定作用,而不太重視政府體制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

馬克思並不了解,一個強大中央集權建立起來之後,與生產資料所有權占有關係脫離的官僚集團會如何運作。

這 個集團並不能僅僅看成是地主或資本家的奴僕,他們會產生自己獨立的利益,反過來控制經濟體系而不是被經濟體系所控制。他們並不是被動的等着地主或商人來送 錢,然後提供服務。他們可以把沒有背景的地主或商人送進監獄,然後自己來兼併土地和控制商業,在這個過程中完全占據主動和主導的地位。這在馬克思主義的分 析框架裡面是沒有的。

由於對官僚體系力量和獨立性分析的缺乏,導致了我們在用未經中國化改造的馬克思主義來分析中國歷史的時候出現了較大的偏差。

斯大林在《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中提出:“社會發展史……是原始公社制的,奴隸制的,封建制的,資本主義制的,社會主義的這樣五種基本生產關係更迭的歷史。”

在這五種社會形態中,奴隸制國家的統治階級是奴隸主,封建制國家的統治階級是地主,資本主義國家的統治階級是資產階級。只有社會主義國家是為被剝削階級服務的政權。

新中國建立以後,這套“五種社會形態說”也就成為了理論界闡述中國歷史演進規律的基本法則。

根 據這個法則,中國從秦始皇開始到清朝的這段時期被認為是“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是“地主階級”。中國的皇帝是“地主階級的總頭子”,官僚體系也是為地主階 級服務的。人民是受地主階級壓迫的。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階級和農民的矛盾。農民起義就是農民和地主階級的階級鬥爭的最高表現形式。農民起義是為了從 地主手中奪回土地。

農民為什麼要奪取土地呢?因為他們沒有土地。

那他們為什麼會沒有土地呢?因為他們的土地被地主搶走了。地主要通過土地所有權來把農民變成佃農,對他們進行剝削,所以會不斷的兼併他們的土地。等土地兼併到了一定程度,農民活不下去了,就會起來造反。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兼併是王朝覆滅的主要原因的基本邏輯。在這個邏輯中,官僚集團只是是地主階級的代言人。他們腐敗是因為被地主階級腐蝕和收買,以維護地主階級利益,幫助地主階級鎮壓農民反抗的。

在這個理論體系中,土地兼併是因,官僚腐敗是果;土地兼併是深層次原因,官僚腐敗是表面現象,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一種表現形式。

它大體是下圖這麼一個邏輯:



圖:王朝滅亡的“土地兼併假說”

這個理論是有缺陷的。

在 古代經濟條件下,基於自願的土地交易量非常低,特別是農民自願賣出土地的交易量。對農民來說,土地就是整個家庭的命根子,比個人的命還重要。古代農民基本 就不看病,房子和土地都是世代繼承的,病了自己好不了就死在家裡,也不會把土地賣了去看病。那時候大部分疾病也都是醫生看不好的,花錢也沒有用。在各個朝 代所能看到的資料,較大規模的土地兼併,基本都是強取豪奪,或者因為稅賦過於沉重,迫使農民放棄土地。

本書在前面舉過一些明朝土地兼併的例子,主要是兩種方式。

一種是豪強地主強勢奪取別人的土地,比如內閣首輔楊士奇的兒子打死數十人,內閣大學士梁儲的兒子為了奪取楊姓富家的土地殺死對方一家兩百多口人。還有唐朝宰相褚遂良欺負自己手底下的小官,把他們家的良田給搶占了,也是這種方式;

另一種是官員權貴享有減免賦稅的特權,以此換來別人主動把土地“投獻”到他們名下,以達到避稅的目的。也就是土地所有者因為國家稅賦過於沉重,寧可放棄土地所有權,以繳納地租代替交稅。

這兩種形式,很明顯都是官僚集團利用政治特權來奪取土地。

也就是說:官僚集團的特權和腐敗才是土地兼併的主要原因。而不是相反。

而且,官僚集團的腐敗,還會體現在很多跟土地兼併無關的方面,比如打官司收黑錢,比如貪污軍餉;前者也會增加人民的痛苦,後者則會削弱軍隊的戰鬥力,危害國防安全等等。

所以,土地兼併、官僚集團腐敗和農民起義、王朝覆滅的因果關係應該是這樣的:



圖:官僚體系腐敗與王朝滅亡的關係示意圖

這張示意圖只能畫個大概,官僚體系腐敗還會導致行政效率下降、政府開支龐大等問題,進一步增加人民負擔和降低政府財政能力。但整體的思路應該是清楚的:土地兼併只是官僚體系腐敗造成的後果之一,它跟官僚腐敗製造的其它問題一起,共同引發了農民起義。

官僚體系腐敗不僅會引發農民起義,還會通過貪污軍餉引發兵變,還會降低軍隊戰鬥力。在沒有大規模農民起義的情況下,單純的官僚體系的腐敗也可以導致一個大一統王朝滅亡。北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我 們後面這張圖的邏輯,用來解釋中國古代王朝覆滅的原因,就比前面那張圖把土地兼併作為根源的解釋要有力和全面的多。它的邏輯起點,就是中國自從秦始皇以 來,建立了一套歐洲中世紀所沒有的郡縣制國家管理機制,從而形成了一個具有很強獨立性的官僚集團。這個官僚集團在社會資源分配中居於核心地位,它自己就是 統治階級,不需要依附於地主或者富商。它的清廉高效可以創造偉大的盛世,它的腐敗墮落就能毀滅一個帝國。

這個官僚體系的運行,不能完全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思路去理解它。作為標準的上層建築,它相對於對經濟基礎的獨立性非常強,可以適應不同的經濟基礎,也可以反過來決定經濟基礎的形態。

一個理想的農耕型郡縣制帝國應該是這樣的:


圖:理想狀態的農耕型郡縣制帝國組織結構

在這個組織結構中,帝國政府通過郡縣制官僚體系和基層里甲制度,直接對擁有小塊土地的自耕農進行組織管理,把他們農業耕作的剩餘集中起來用於興修水利和供養軍隊。軍隊還可以自己耕種一部分土地來養活自己。

這裡面“地主階級”這個層級並不是必須的。沒有地主,帝國政府直接管理農民,也能很好的組織生產和戰爭。也就是說,帝國政權可以以自耕農和土地公有制(軍屯土地和官田)作為其存在的經濟基礎,並不需要地主來支持。

相反,土地兼併出現地主,對帝國制度的正常運轉反而是個威脅。

當出現土地兼併以後,帝國制度就變成了這樣的:



這裡面,里甲制度就部分的被鄉紳地主取代了,郡縣制官僚體系也部分的從直接管理農民變成通過鄉紳地主代理來對農民進行管理。

如果土地兼併程度不高,這種情況對帝國制度來說仍然是可以接受的。土地私有制必然導致一定程度的土地兼併,但這並不可怕。王朝前期的實際情況大體就是這樣,一部分自耕農,一部分中小地主加僱農共同成為帝國的經濟基礎。這個時候也不能說帝國官僚體制就是為地主階級服務的。

真 正的問題是官僚集團權力的擴張,“向下吃掉”自耕農或者中小地主的土地。也就是我們所講的通過強取豪奪的方式進行土地兼併。一旦這部分官僚利用手中的政治 特權掌握大量土地,他們就從官員變成了豪強權貴。這種方式進行的土地兼併,才會真正帶來難以解決的問題。他們對上抗拒皇權,並儘可能的逃避國家稅賦;對下 殘酷榨取老百姓,並將國家稅負儘可能的轉移到普通老百姓頭上,最後終於搞得官逼民反,王朝滅亡。

所以,官僚體系對農耕帝國的經濟基礎的影響,就可以體現為吞併自耕農和中小地主的土地,把以中小土地所有者為主的自然農耕經濟結構,變成“豪強型大土地所有者”為主的官僚地主控制型經濟結構。

此 外,還有一種土地兼併方式,也跟單純的地主階級毫無關係,就是國有土地私有化。也就是權貴們通過特權、腐敗、弄虛作假等等方式,把軍屯土地和官田變成私有 土地,按照民田來交稅。因為軍屯土地由軍戶耕作,大部分糧食是要上交的;官田的耕作者除了要交稅還要給國家交地租。這些都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國有土地 私有化以後,就只需要按十五稅一的民田標準來交稅就可以了。再加上能夠把國有土地私有化的一般都是權貴,他們有減免賦稅的特權,往往就連民田標準的稅也一 塊給免了。這就是完全依靠腐敗和特權把國家的財富據為己有,跟地主兼併農民的土地沒有一點關係,也無法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理論來解釋了。

總之,帝國制度下的土地兼併,基本都是很典型的“上層建築改變經濟基礎”,而不是經濟基礎自身發生了變化去影響上層建築。

同樣的模式對工商業活動也同樣適用。

理想的工商業帝國體制可以表示成這樣:



帝國官僚體制並不是只能與農耕社會相適應。經濟基礎變了,上層建築可以基本保持不變。像明朝中後期那種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和沿海工商業的大繁榮,帝國治理結構本身並不需要進行大規模的變革。無非是把最基層的里甲制度,用牙行、商會這樣的形式來加以代替。

中 央集權的君主專制體制是明朝中後期工商業大繁榮的重要政治基礎,而不是發展的障礙。在郡縣制條件下,全國形成一個統一的大市場,商品和人都可以自由流動, 非常有利於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大一統給工商業從業者帶來的好處,甚至比給農民帶來的好處還要大。因為工商業比農業更需要安定的社會環境和廣闊的市場空間。

從農業、手工業、商業,到近現代的大工業,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都是可以充分包容的。甚至到今天信息化時代,中國依然還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體制,經濟還是在快速增長。經濟基礎的根本性變化,並沒有讓這個上層建築被顛覆。

但是,也如同官僚體系會改變農業社會的經濟結構一樣,它也會改變工商業社會的經濟結構。比如:

通過建立食鹽和茶葉的特許經營制度,然後又安插自己人去經營或者收受賄賂,官僚集團就可以把這些商業利潤收入自己的腰包。

通過私自設立牙行來對商品交易抽分,並且規定任何大宗商品交易必須通過牙行,不准私下交易,又可以把很大一部分普通商品交易的利潤也納入私囊;

通過海禁政策的彈性把握,把進出口貿易的利潤也收入自己口袋;

利用特權獲取黃金地段的土地房屋所有權,取得級差地租;

讓家人或家族人士去經商、放高利貸,自己為其中的非法經營活動提供保護,或者用權力幫助他們打擊競爭對手,獲取暴利。

……

官僚集團通過這一系列的手法,利用手中的權力,就跟強取豪奪兼併土地一樣,也可以很容易的實現“兼併產業”,也就是把工商業活動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官僚集團兼併土地,就成為地主豪強,兼併產業,就可以成為商業豪強,或者說的時髦一點,變成“官僚資產階級”。

徐階的家族就是大官僚、大地主、大富商相結合的典型。徐階的官做到首輔,土地兼併成松江第一大地主,又占着京城等地的黃金位置經營,還開紡織廠和放高利貸,可以說是“三位一體”的權貴家族。

這 個時候,工商業經濟的“經濟基礎”實際上就又被官僚集團這個“上層建築”給改變了——從中小企業主和手工業者的自由競爭市場變成了官僚資產階級、商業豪強 壟斷的寡頭市場。在自由市場裡面,工商業從業者通過競爭創造財富,然後向國家交稅,就可以實現民富國強、富國強兵;在後一個市場裡面,官僚集團壟斷大部分 商業利潤,對上拒絕繳納商業稅,對下壓榨普通勞動者和中小商人,就會國窮民困。這跟農業社會官僚腐敗導致土地兼併的後果是一樣的。

明朝後期東林黨的出現,就是因為在江南地區形成了一個官僚地主和官僚資產階級壟斷社會財富的局面。東林黨就是在為這個利益集團說話。

這 個利益集團的核心是腐敗官僚集團,外圍就是依附於它的大商人和大地主。真正的新興的工商業資產階級、市民階層,還有城市手工業從業者,他們的利益是跟這個 利益集團直接衝突的。他們被這個利益集團通過牙行抽分、敲砸勒索、高利貸等形式殘酷剝削,他們的產業也隨時可能被這個集團兼併侵奪。他們與這個利益集團是 被壓迫者和壓迫者的關係。

所以我們才說,真正代表中國新興工商業資產階級利益的思想,是李贄的心學思想,而不是東林黨的儒家宗法理論——宗法倫理顯然對官僚有利而對平民不利。東林黨和李贄勢不兩立,東林黨一定要整死李贄才滿意,因為他們完全屬於兩個互相對立的階級。

李 贄大罵官僚集團腐敗無恥,痛批理學家們虛偽,要求建立自由市場和實現人人平等,反對儒家宗法等級制度,海瑞在江南大力反腐敗、整頓土地兼併、平反冤假錯 案、打擊非法高利貸,要求守寡婦女可以自由改嫁等等,都是在跟這個官僚權貴集團過不去,也都是在為江南地區真正的工商業資產階級、市民階層撐腰。

李 贄歌頌大一統帝國的開創者秦始皇,主張適度的增加商業稅收,走富國強兵之路。這不是思想保守落後,而是真正的站在新興工商業資產階級的利益上來考慮問題。 只有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的存在,中國才能更好的保衛邊疆和平,創造更廣闊的市場,甚至組織力量進行新一輪的鄭和下西洋,開拓海外貿易。跟這樣的利益比起 來,商稅高一點低一點並不是很大的問題,更何況當時商業稅率實在是很低。

而且,當時也只有皇權才有可能以非戰爭的方式鎮壓他們最大的敵人——東林黨貪官豪強集團。

李 贄的心學思想,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迫切希望和大一統皇權相結合,對內打擊貪官豪強,對外開拓世界市場的理想。而東林黨關於工商業只知道要求朝廷停止徵收商 稅,卻絕口不提反腐敗,更不提人人平等、自由貿易,反而要求強化儒家理學思想,強化宗法等級制度,強化海禁,就是代表的官僚資產階級的利益。

東林黨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應該是這樣的:

圓圈裡面這個介於皇帝和普通老百姓之間的集團,就是權貴集團,它是由官僚集團控制的,下面的地主富商等等都是官僚集團的附庸。

李贄和海瑞希望通過反腐敗來建立社會,應該是這樣的:

這就是一個把官僚集團變得清廉,然後也就消除了依附於腐敗官僚集團的大地主和特權商人集團的社會結構。農民可以輕徭薄賦,工商業可以自由競爭,國家財稅也不會大量流失。這個局面其實跟朱元璋時代的明朝很像。這也是海瑞一再要求恢復朱元璋反腐敗法令的原因。

明朝從朱元璋時代結束以後,就經歷了一個中間權貴階層不斷做大的過程。當它大到一定程度,對下足以讓底層老百姓活不下去了,對上足以讓國家財政崩潰、軍隊譁變的時候,明朝就滅亡了。

這 種社會形態的產生、演變和滅亡,都是斯大林的社會發展五階段理論不能解釋的,也是馬克思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理論不能解釋的。它的核心驅動力來自於官僚 集團政治權力的膨脹。這種膨脹在農耕社會會發生,在商業社會也會發生,甚至工業社會、信息社會還是會發生。其演變規律不因生產關係的改變而改變。

官 僚集團的權力自於皇權,而皇權則來自於古代技術條件下政府提供國防、治安、水利、賑災等基礎公共服務的需要,其中核心是軍事權力。中間不需要假設存在一個 占有大量生產資料的剝削階級來支持這個政權。相反,這個政權還帶有遏制生產資料集中的傾向,皇權的最佳經濟基礎是自耕農、中小地主、手工業者和中小工商業 階層,過於龐大的私人財富對皇帝的權威是一種威脅。經濟權力和政治權力之間的關係,並不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關係,也不是統治階級與為他們服務的暴力 機器的關係,而是一種互相制衡、彼此衝突的關係。

雖然官僚集團的膨脹也主要體現為去攫取物質財富,可以說它是經濟利益驅動的,但顯然無法從按照生產資料去劃分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這個框架來解釋它的演變過程。

明 朝滅亡的核心原因,是官僚集團的腐敗、政治權力的失控。這是官僚集團取得皇權的代理權以後自我膨脹的結果,而不是生產資料占有的集中導致的。土地兼併和資 本過度集中確實存在,而且對帝國而言也都不是什麼好事,但作為帝國滅亡的原因,它們都處在一個比較淺的層面上,是官僚集團腐敗和特權膨脹的結果而不是更深 一層的原因。

========================正文完==========================

本 文來自李曉鵬《從黃河文明到一帶一路(第2卷)》,中國發展出版社,2016年5月版。第十章《千古興亡》第二節。轉載需註明出處。閱讀全書可 見: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0.0.0.0.BolsNu& id=132955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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