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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翁:零距離最近一起大陸“熱點事件”
送交者: 少翁 2016年06月10日23:17:3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大陸有影響“熱點事件”,基本要素包括,話題、事件敏感;社會公眾感興趣;媒體傾情渲染,標題“吸眼球”,主流官媒、各大門戶網站紛紛報道、各地媒體跟進、輪番炒作。當然,熱點層次也有區別,譬如,高度敏感、引起全社會關注、媒體頭版頭條、央視播報、海外媒體廣泛關注、報道,直至最高層批示,成為國內、外熱點新聞、大事件。天津濱海新區港口大爆炸,屬這種很高級別事件。再有“畢福劍”、“任志強”事件,“雷洋事件”,熱點級別都不低。看這些熱點事件,我雖然關注,說實話,隔得太遠,很難看明白其中不為人知實情、奧妙。

今年五月末,大陸媒體炒作一起“熱點事件”,我有幸“零距離”觀察。對這起“熱點事件”,在百度搜索關鍵詞:“內蒙古國企前高管、41套房”,一目了然。新聞熱度、影響力雖達不到婦孺皆知,至少沒上央視。但也不是局部、地方熱點,而是全國性熱點。簡述之:一個地方媒體爆料:“退役師級軍官實名舉報國企高管千萬購41套房”。文內小標題:別說一干萬,一個億我也有。立刻吸引了公眾眼球。一輪炒作後,新華社記者發文(專訪當事人),標題:“內蒙古國企前高管的“億元家產”清白嗎?”新華社一發稿,全國各大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紛紛跟進、轉發,形成第二輪炒作。算起來從2016年5月22日22:22:18,“深讀”記者李明德發稿文圖,繼而新華社再發稿後,到2016年6月1日14:25,人民網發文:“前國企高管41套房引關注,不當回應陷輿論旋窩”。經兩輪歷時十天媒體炒作,偃息旗鼓或暫告段落。

梳理“熱點事件”:1、李永先和一個叫武玉珊開發商有債務糾紛,李永先打贏官司了,被告用41套房頂債。舉報人把這個說成李永先花千萬一次購41套房。2、李永先接受記者調查,說了那句“別說一千萬,一個億我也有”,記者做文章標題,刺激了公眾眼球。3、新華社發文把話題轉向“李永先億元財產是否清白?”4、媒體後續報道紀委介入調查,將給公眾一個交代,如李永先沒問題,還人家一個清白。不過,有些媒體看出舉報李永先有背後博弈,利益驅動。紛紛以千萬購房實為“債務糾紛”;舉報是“一場烏龍”、“反腐偽命題”等為題發稿,中青報還發文,“不能因國企存腐敗就認為高管一億家產不清白”。上“百度”都可以搜索看到。

這位“國企前高管”李永先,我不僅認識他,還在法庭上“交手”,近在咫尺,零距離。我當時幫一個人訴訟代理,無獨有偶,與這起“熱點事件”背後“千萬購41套房”的劇情一樣,都是李永先訴“老賴”還錢,打官司勝訴,在法院執行階段,“老賴”使出“暗器”,謂之“實名舉報”。兩場戲不同一點,我幫訴訟的那位,官司輸了不甘心,親自在中紀委網站“實名舉報”李永先,順便說這位舉報者,李永先稱其“老賴”卻因自己犯罪(涉嫌職務侵占、詐騙、偷漏稅)被抓,進入檢察院公訴已報送法院審理階段。這次媒體披露出來的“老賴”叫武玉珊,自己不出面,而出來一個退役師級軍官找媒體曝料,稱不認識被舉報人,從沒見過面,完全出於“好奇心”,他這是把別人當傻子。坦白說,我不太接受“舉報”這樣勾當,舉報屬於告密文化,既便“實名”、“屬實”、不得已而為之,也不能開脫泯滅信任這一惡行。告密文化盛於大唐武則天時代,大陸“文革”登封造極。告密又或舉報、實名舉報,對被舉報人背後捅刀子,“惡人告密”,更是禍害無窮。

李永先其人,媒體介紹:歷任霍林河礦區綜合企業總公司副總經理、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中電投霍林河煤電集團公司監事會主席等職。我所知道,他還是中共黨員、曾經幾屆當地人大代表。在這些任職中,他主要職務是企業總法律顧問。我對他比較有印象,好奇、感興趣,才注意了解和觀察他。他是中共體制內很另類的人。其一,他出身農民家庭,從小家境貧寒,政治上屬於翻身農民。其二,他有強烈脫貧致富願望,主動意識非常強,他在身邊人都不覺悟時,1983年帶家人、親族率先幹個體經營,當年被打擊、組織處理,幾年後徹底平反。其三,他這人懂經濟,更懂法,我在法庭上領教過。我當時就認為,不管多大利誘,他都不會越過犯罪界限,不說他沒有犯罪基因,是他知道怎樣不罪。其四,他這個人恪守中國傳統倫理,髮妻、育兩子,我見過他一家人,家風家教甚好。其五,他年輕時被組織上選拔支邊,是發展當地經濟最早拓荒者,工作能力強,深得歷屆領導賞識。其六,他這個人非常義氣,尤其對底層人,愛打抱不平,身邊人對他口碑不錯;其七,他創造了財富,卻和富人形象完全不沾邊。看上去工人、農民一樣,閒不住,經常幹些粗活。其八,極為自信,在人看來目無一切。我也注意到他這個性格特點。細緻觀察,他的自信建立在他認為正確上,當仁不讓,極強原則性、不妥協。其九,憫人之心,他是資深律師,為有錢人代理打官司,不僅收錢、還收大錢。遇上沒錢人找他幫忙或諮詢,他傾情盡義務。其十,口無遮攔。我覺得是危險弱點。他自己卻覺得無所謂。他認為自己不說假話,不害別人,不怕別人把他怎樣。我想,他這一次成為“熱點事件”人物,就是他說的那句無防“記者”之心的“別說一千萬,一個億我也有”,被記者選取做文章標題,挑動了公眾視覺神經。

 

李永先有沒有貪腐?是否在帶領家族脫貧致富中利用其“國企高管”身份進行關聯交易或利益輸送,所謂靠山吃山,取得不義之財,也就是媒體拷問:李永先億元家產是不是清白?這個我無權多說。但我還知道李永先有幾點:1、他實際不是國企“行政”高管,他在企業領導決策中,只負責從法律上為企業決策提供意見。2、他家族企業範圍,正如媒體報道的農場、招待所等,還有地產投資類,與煤、電都無關。3、李永先以他頭腦、性格秉性,我接觸觀察他,精明,擅用法律維護自己,嘴不讓份,得罪人。我幫忙訴訟那位向李永先借錢,不打算還,官司打不贏,實在鬥不過,對李永先恨之入骨。我也是通過訴訟才弄清了裡面事情。我看過他向中紀委舉報李永先材料,事實就是李永先有錢,拼湊出幾點,都無憑無據,他以為敢實名,這就是真實,紀委沒那麼簡單。也就是說,李永先不止被一人舉報,紀委也調查多次。記得有一次說起被舉報這種事,李永先反問我,“有錢也是罪過?”我真不好說什麼。不是有句話麼,老老實實做人、清清白白賺錢。我心裡暗想,如果錢不是好來的,應該沒有底氣這麼問吧。

 

我對這一次“熱點事件”中李永先,記者、媒體、網友的感受和印象如下: 

李永先是中共的一個符號,為自己說出的一句話背負“自證清白”責任,也是“人言可畏”。李永先真有問題,再普通不過的一個違紀、違法事件。可但是,李永先真還就出“污泥”而不染呢,這可能嗎?那他身上的符號意義顯得彌足珍貴。但問題是誰會相信呢?進一步說,公眾怎麼能不懷疑當地組織,怎麼能不認為李永先有“關係網”,“保護傘”,“官官相護”呢?一個網友跟帖(見截圖):“看完了報道,感覺李永先的情況,已經多次被舉報,紀檢部門查過不知一次二次了,如果真有問題,早被拿下了,估計是擦邊球打得好----法無禁即可為”。因此,不排除李永先懂法,善用“法無禁止”,那他賺的錢就不違法、又或不違紀。真沒有問題的李永先,紀檢部門總不能沒問題找問題出來,豈不製造“冤案”。那麼,社會公眾不依不饒,什麼也都不信心,看來只有習近平御批,王岐山督辦,李永先真沒問題的話,誰批辦也白搭,除非“欲加之罪”。我不信李永先這麼高“身價”驚動聖駕。那習近平是不是又成為李永先保護傘呢?這說明一黨執政下“自證”很難。真調查不出李永先有問題,最難辦和撓頭的是紀檢部門,如何交代,如何回應公眾,怎麼就查不出問題來呢?有一位網友給出選項:李永先這麼牛逼,不是真清白,就是後台太硬。可悲就在於人們鐵定中共“無官不貪”,腐敗透頂,寧信有“後台”,不信有“清白”。

記者報道”熱點新聞本無可厚非,但這位“深讀”記者李明德,難免有“居心叵測”之嫌。如不是某種利益驅使,起碼不是一個有職業素養或對新聞負責的記者。我看法就在於,他把李永先一句“別說一千萬,一個億我也有”作為文章小標題,吸引公眾眼球,這就把新聞視線從舉報者原本提供的有證據可做支持的“事件”轉移到李永先自己說的“一句話”上,李永先吹牛也可能說這種話,莫非媒體都報道,或紀委都去查嗎?問題關鍵一點,所謂“千萬購房”舉報背後掩蓋的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利益博弈。舉報人說他不認識被舉報人,也從來沒見過面,他就是“想知道怎麼一回事”,甚至不怕媒體把自己名字公開出來,媒體再配以“師級退役軍官”醒目身份,這種“實名舉報”實屬罕見。記者明知其中“債務糾紛”,卻通過採訪李永先時,捕捉到一句“舉報人”不敢憑空亂說,卻求之不得的被舉報人“不打自招”。記者再用放大鏡“放大”報道出去,估計那位欠錢不還的被告武玉珊,還有舉報人任利民,都喜出望外,有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收穫。最難受的應該是李永先。他說出口這麼一句話,一定有前言後語,在什麼“語境”下說出口,拍胸脯說?炫富還是平和回答記者呢?談話應該有錄音吧,一聽便明。如果說,脫離了新聞的客觀、真實、公正性而“製造熱點”,真不知道這個記者意欲何為?

 

大陸媒體普遍跟風報道。一個“熱點新聞”出現,有思考的媒體不多,輿論一邊倒,還不知道真相是什麼,紛紛加入炒作。顯然,被捲入與論漩渦成為中心人物李永先,媒體極力想通過對事件報道給人們帶來對權力、貪腐遐想與推理。好在李永先告訴記者,說明其中事情原委,媒體報道很快從開始的標題都是“千萬購房41套”,轉為“購41套實為頂債”(或債務糾紛),再往後,離開原來報道主線,變成緊盯李永先億元家產是否清白,再後來關注點轉向紀委介入、調查。我觀察大陸媒體報道“熱點事件”幾點現象:其一,絕大媒體都是轉發報道,有的原標題轉,有的改了標題轉;其二,媒體之間也不一樣,有的媒體一天就這一“熱點事件”多次組稿、發稿,前後看得出來,一次比一次更能接近事實或真相。其三,媒體一哄而上轉發、炒作,也有媒體並不跟風報道,冷靜觀察、謹慎發聲,儘管不多。譬如,《觀察者》5月23日早晚共發兩文,前一篇,“退役師級軍官舉報原國企高管花千萬購房”,後一篇:“師級軍官舉報高管1天買41套房 原來是一場烏龍”。又如《第一金融網》發文:國企高管購41套房是個反腐偽命題,作者:劉正猛。這讓我想起大陸媒體對“雷洋事件”的報道發酵過程。媒體起初一邊倒,都站在警方話語立場上,聽信警方說法,雷洋嫖娼、妨礙警方執法。直到《新華社》發出鮮有不同聲音,輿論才開始冷靜、客觀,報道隨之轉向探究事實與真相。其四,新華社發稿具有引領輿論導向風向標作用。不僅這一次“熱點”,“雷洋事件”也一樣。在大陸媒體管控下,網友說什麼,形不成大氣候。網管可以刪帖、屏蔽、關閉評論,甚或不允許發稿。因此,看大陸“熱點新聞”還得關注“輿論風向標”。

這次注意看網友評論,是我認識李永先,比人多知道一些背景,就好比“畢福劍事件”,我參加了那個飯局,還和老畢私交不錯;又如,我和任志強關係密切,無話不談。再如“雷洋事件”,涉事警察和我沾親。所以,對發生的事件不聽媒體“忽悠”。我有自己的判斷。網友評論也一樣。大多網友都跟從媒體,發表情緒化、很雷同意見,無外乎一致痛罵“腐敗”。持懷疑、有思考的不多。有一位網友看了報道很納悶,發表看法:師級退役軍官,應該更了解軍隊腐敗,怎麼關心起國企高管,他又不認識,從來沒見過。我看了心中暗笑。再有就是那位說李永先懂法,知道“法務禁止即可為”的網友,切中我知道的李永先。應該說,網友發表意見,多都是看媒體怎麼說,再加入自己看法。媒體今天這樣說、明天又那樣說,網友跟着這樣說、那樣說。也就是人云亦云。但還有一些網友意見,既不跟隨媒體走,也不看事件本身究竟怎樣。比如“仇官”、“仇富”,逢“官”必罵,逢“富”就恨,全按自己意志心情,符合自己判斷,不對也對,不是也是。反之,對也不對,是也不是。

我尤其覺得大陸“熱點事件”真還可以炒作出來。所謂“熱點素材”無處不有,也無處不在,尤其自媒體時代。李永先這麼一個全國名不見經傳的人,“得罪了”被告,被冠以“國企前高管”遭人舉報、曝料,自己又說了一句“雷人”話被記者放大,竟成為百度搜索“網絡名人”,還登上了“新華網”、“人民網”這樣的官媒版面。再有,記者職業有着“天下為公”的聖潔。大陸媒體缺乏自由,記者講真話遭排擠、被打壓,我對記者不但尊敬,而且抱同情心,這個我不會改變。但是,透過李永先這個“熱點事件”看,大陸媒體記者魚目混珠。如果記者所報道不屬於客觀突發事件一類熱點新聞,比如“雷洋事件”,而是記者帶有主觀性和一定炒作目的使其報道成為“熱點事件”的,很難認為這其中沒有利益勾當。

總之,大陸形形色色“熱點事件”,反映社會陷於一種失序、焦慮狀態,人們缺乏安全感。李永先包括他家人,這一回算是有切身體會。原本依法訴訟“老賴”,而記者、媒體一摻乎進來,演變成全國“反腐事件”。當然,一切都還要看後續結果。我手上有李永先聯繫方式,這期間,我曾想打電話給他,仔細考慮還是算了,各種原因不方便,他本來吃了記者採訪虧,別在引起他誤會。我所寫僅根據先前知道的李永先。還有,我曾去過李永先辦公室,入門口一幅全家福照片,他和愛人端坐前面,後面是兩個兒子、兒媳和一孫一女,很令人羨慕。看到的人都會同感。我當時用手機拍下了。只是這種情況下,不經允許,不便於放進博文里,也罷。我將會繼續關注李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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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網文列表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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