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畫猴別具一格,勾勒寥寥數筆,猴躍然紙上,形神兼備而又似曾相識。
或問:君畫猴窮殊相,形神兼備,然為何皆似曾相識?
生答:我畫猴並非簡單寫生。畫猴形似不難,難在傳神。不聞“意態由來畫不成”?人非猴,知猴不外猴之形貌,焉知猴神態?筆下諸猴之神態,實不相瞞,並非捕捉自猴類。我曾客居文學城幾壇,時見街道辦革委會三、五男女齜牙咧嘴,上躥下跳,與猢猻輩無異,久而久之,印象深刻,揮之不去,畫猴之際,此輩神態德性頓現眼前,不由自主流入筆下。是以君所見沐猴圖上之眾猴相,形貌取自猴,神態實借鑑幾革會諸男女作派。依猴取形,依人取神,以形寫神,寓神於猴,故筆下沐猴,皆形神兼備又似曾相識,然猥瑣下作之徒,亦每每於沐猴圖各色猴等中窺見自身形象,惱羞成怒,打上門來。
說話間,幾革會數男女人員氣勢洶洶咆哮而至,“居然為我等寫照立傳,毋乃太過?!”
生徐徐答曰:某所畫,沐猴也。各位不問所畫猴是否形神兼備而又似曾相識,一昧糾纏於所畫猴是否為各位寫照,實有失公允。今各位見自己與圖中猴輩無異,自慚形穢,不予點讚,情有可原;責我筆下沐猴乃各位寫照,則全無道理;自動對號入座,更是大謬。試問各位興問罪之師,是因為畫中猴似各位,還是因為各位似畫中猴?若能告我,我當焚畫封筆;若不能,速去整容。
眾男女人員不能對,抱頭鼠竄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