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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廟:雷洋和林榮基,誰的命大?
送交者: 文廟 2016年07月06日11:08:1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最近一南一北,一老一少的命案吸引着公眾的眼球。

北京青年才俊雷洋,名牌大學畢業,剛剛成家有女,卻死於非命。命案前後不到一小時,渾身傷痕,還被加了個“嫖娼”罪名。最後屍檢報告為窒息而死。有網友調侃,“當年劉胡蘭也可說是流血而死的,只是不知為何流出來的”。但雷洋事件被引起廣泛關注,還多虧了他的名校背景,同窗和全國人民的呼籲,讓家屬多少有了點安慰。

香港銅鑼灣書店的林榮基老先生,在大陸被失蹤大半年。他和他同事們的命運也一直牽動着許多人的心。多人失蹤命案報警後,又銷案,竟拖延了大半年。林榮基回港後,大爆失蹤內情。有“幾十個大漢”圍着,又有“中央專案組”罩着,如臨大敵。大半年的時間裡有吃有喝,還有陪着的“游山逛水”,連理髮師都是專業的。所有這些“優待”都有錄像為證。不像雷洋案,啥也沒有,留下的只有帶精液的手套和被擊爛的睾丸。

在一片質疑聲中,官方媒體說話了。原來林榮基早已犯法,屬於“取保候審”。看看下面的社評,終於讓法盲們開眼界了。俺也問幾個法的問題?

1. 中港早有通報機制,為何多人失蹤數月不守此法?

2. 這些書違法,有何依據?公示過書名嗎?是哪個機構發布的規定?

3. 有可以拘禁公民8個月不通報,不宣判的法嗎? 在這點上,雷洋家屬還是幸福的。

4. 沒有註冊書號,即是違法。為何以前不判?書需註冊,黨團也需要嗎?

5. 。。。

其實向全國人民公布所有書名,豈不更好? 林榮基命大,是因為後面有個公民化的香港社會。別被“後果自負”噎着,現在回大陸,保證還是吃香喝辣,前呼後擁,誰叫你出了名呢?

從林榮基又想到雷洋,可憐的雷洋不能起死回生。如有可能他再回到人間,也不至於一個小時內就人間蒸發,因為吶喊的的人多了。

附大公社評:林榮基違反“取保候審”後果自負

。。。原來是林榮基在內地犯法在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在後,卻裝出一副“受害人”的樣子,目的是“拉港人裙冚自己腳”,企圖利用港人民意為自己提供“安全保護”。

  昨日寧波市公安民警披露的林榮基案偵辦經過,清楚顯示林榮基利用內地姓胡“友人”,將大量境外書籍在內地郵寄全國,至今達三百六十多宗,得款達四十萬元。而事敗後,林榮基承認那些都是胡編亂造的“爛書”,又以年紀大、身體不好為由,在“悔罪書”上哀求“政府放我一馬,從寬處理”,並保證從此不再非法經營書刊。而在寧波市被監視居留期間,按其要求,日日有水果,天天可看書,並有專人理髮服務。

  更有甚者,這個林榮基其後還向寧波市公安局提出,自己與妻兒不和、香港又無地方居住,要求當局給他在廣東安排一個固定居所和工作,而且工作最好與書籍有關。結果,公安機關真的如其所願,為他在廣東韶關圖書館安排了一個圖書管理員的工作,並為其安排了住處,據館長憶述,林工作清閒、自出自入,閒時相約同事行山,還到過他家中作客……。

  “取保候審”期間,他竟可以要求有工作、有屋住,還可以指定居住地點及工作性質,甚至有補助、有糧出,如此“取保候審”,真系聽都未聽見過!但是,內地公安處事如此寬大,這個林榮基卻“恩將仇報”,“倒打一耙”,返港後大話連篇,反指內地“非法拘留”與虐待。

  因此,眼前事實俱在,林榮基一案,一非越境執法、二非亂拘亂捕、三非人身虐待,更絕無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事實是,林榮基本人百分之一百是個投機取巧的“書販子”,大鑽“一國兩制”的空子,胡編亂造一些“中南海內幕”、“領導人秘聞”之類的書籍,拿到內地及海外去欺騙讀者及斂財,在國內外都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最終自嘗惡果難逃法網;而且,其人性格陰險狡詐,在內地公安面前悔罪認錯,回港後卻又改口翻供,還想把昔日同事李波等人拖落水“陪葬”,害得李波看見他慘過見鬼,要繞道而行躲開。

  而就是如此一個“斯文敗類”,在反對派何俊仁、涂謹申眼中,卻仿如“執到寶”般大加利用,以為可以增加九月立法會選戰的“籌碼”,誰知卻是個“爛橙”而已。港人心中雪亮,在內地違法被拘是咎由自取,在港奉公守法又何懼什麼“越境執法”?至於林榮基本人,正面對違反“取保候審”的嚴重後果,市民犯得着為這樣的人“背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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