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AQI應該使普通群眾更直觀地了解空氣污染狀況,但其定義存在一些問題,妨礙了它起到這一作用。
簡單來說,AQI的確定方法是:首先對每種污染物(包括PM2.5,PM10,NO2,SO2,O3,CO)計算一個相應的分指數。分指數不僅與該污染物的濃度有關,還要考慮當地對該污染物的安全允許值。一個重要特徵是,分指數的最高值是500。以PM2.5為例,其濃度為75微克/立米時對應的分指數是100,250微克/立米時是300,500微克/立米時分指數達到500,之後無論PM2.5濃度再增加多少,其分指數都不再增加。在計算出6個分指數之後,選其中最高的作為總的空氣質量指數AQI,對應的污染物稱為主要污染物。
顯而易見,因為分指數不可能超過500,那麼總的AQI也不可能超過500。這使得在嚴重污染情況下,AQI不能真實反映污染狀況。例如,假設主要污染物是PM2.5,當其濃度達到500微克/立米時,AQI是500;即便其濃度增加到1000微克/立米,AQI還是500。
其次,AQI只選擇一個主要污染物的分指數,無法反映所有污染物的總和效應。1月5日,山西臨汾的SO2濃度達到了1300微克/立米(對比北京的數值只有幾十),但由於其對應的分指數仍不及PM10,當地的AQI仍以PM10的分指數代表,等於忽略了SO2的危害。
另外,計算PM2.5和PM10的分指數時,使用的是24小時平均濃度。因此,當這兩種污染物為主要我污染物時,AQI的變化有至少數小時的延遲。換句話說,在PM2.5和PM10急劇升高的時候,AQI並不會立即跟着升高。這種時候,直接看看窗外的天氣,更能準確掌握污染的實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