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勝:缺乏自由意志與獨立思想的中國群體 |
送交者: 尹勝 2017年02月10日21:24:0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作者微信公眾號基本上全軍覆沒 人都是以個體的形式而存在的,也就是說,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完整並獨立的個體。其獨立存在不僅僅只是因為身體的獨具,並且因為思想與精神的獨有,與別的他者絕然具有不同的差別與差異。這不難理解,從相貌、才情、智商、人生際遇,先天和後天的都具有不同的差異和差別。甚至面對某一件事情,人生態度,以及生活方式,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感受、理解、體驗和認知。比如一個人餓了,他會感到很難受,而別人並不會因為你肚子餓而有同樣難受的感覺,這充分說明人的個體是具有獨立性質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引申到抽象精神意義的內心和靈魂,那麼,人則原本都是孤獨的,所以,我們渴望被人理解,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具備的普遍意義的那一部分,這個想法則是一種虛妄與不切實際。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有不被人理解的一面,哪怕是你最親近的人,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去苛求任何人的理解。那些想擺脫孤獨的人是因為他們不能認識自己的本質,或者是無法接納真正和真實的自己,對此中國人占有絕對多數。他們不斷的在喧囂和熱鬧中去尋求短暫的群體認同,這也正是他們在逃避孤獨,同時也是在逃避真實的自我,這一點也是違背人的個體獨立存在的客觀性質的。如果一個群體整體性都在逃避自我的真實,放棄自我的獨立個體,那麼最後將會形成社會性和群體性的災難,這也中國歷史苦難的根源所在。 只有個體存在為前提條件之下,才會有群體的存在,如果沒有個體,根本就不可能有形成群體的條件和因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個體永遠大於群體,優於群體。正是個體生命質量和存在形式的集合,才決定了一群體的質量和存在形式,而不是一個群體的質量和存在來決定個體的。這也是西方人權高於主權的根本邏輯,同時也是康德所說,一個社會體制,是集體意志的體現。這也充分說明,一個專制體制是因為這個群體的構成個體都有着專制的思想意志,而這個思想意志恰恰是來源於文化的,因為文化只屬於群體社會性質的,並且是塑造人的人格與形成人思想意識的直接來源。中國文化本身就是奴隸文化,充斥着專制意識,到至今依然以集體主義和民族主義的集體主義在剝奪個人的自由意志和獨立思想。有哲人說,大眾都是愚蠢的,也就是群體無意識。所以,一個人真正的成功是找到獨立的自己,並不斷的去完善自己,只有脫離了大眾的人格才有成為精英的可能。 人原本生而自由,這個自由就是天然權利,比如造物主賦予我們嘴巴和聲道,那我們就需要表達和擁有言論的權利;造物主賦予我們大腦有認知力,我們就需要思想和思想自由的權利;造物主賦予我們雙腳,我們就需要遊走遷徙有遷徙自由的權利.......這也是天賦人權的基本意義。而在中國社會,古往今來,人的這些天然的權利不但不被尊重,而且是一直受到剝奪與壓制的,這事實上是違背人的真實,也是違背真理和造物主的意志的,所以造成的只會是痛苦、悲劇、災難。檢驗一個社會的好壞,並不是一個群體的成就,最終是每一個個體生命是否擁有充分的自由權利,是否得到充分的平等和尊重。這在中國不僅僅沒有存在過,甚至是難以想象的一種觀念,甚至連表達這種觀念也被視作一種反叛與罪惡。 這種對人天然權利的剝奪不僅僅只是當下的體制才開始的,而是整個亞洲社會一開始的文化缺陷。這個缺陷首先是信仰的有神論和無神論,然後才是文化的宗教、傳統和思想理論體系背離人性真實,從而形成的整個歷史事實。這其中是一個非常的龐雜的邏輯系統,這裡就不深入的展開。之所以我提到有神論,那是只有在有神論的條件下才會產生真意義上的宗教,並且人們才能具備超越自身作更為抽象的、形而上的思考,這是智慧的體現。而在現實中,神權的存在,構成了對世俗王權的制約,也是孟德斯鳩說的,只有權力才能制約權力,而中國乃至亞洲都是缺乏第二種權力的制約,只有王權獨存的空間。王權獨存,只因為王道思想的野蠻和錯誤,而王道思想的野蠻與錯誤恰恰又是缺乏精神信仰意義上的智慧和意志。在只有一種權力存在的社會中,也根本就談不上有任何對平等的認識與理解。有些人說佛教有“眾生平等“的思想,這不是理性意義的,也不具備現實價值,而是和道家治郅、儒家大同,及共產主義相同的理想主義的。“眾生”在佛經里稱作“緣起聚合”,“緣起聚合”泛指一切事物,並且缺乏方法論的支撐。而人類現代文明所理解的平等概念是“人人平等”,這個平等概念是可以通過法律和契約來實現的,而法律又可以通過三權分立的司法獨立體制來加以保障的。這個基礎恰恰是文化的,由人和人通過探討、理解,達成的共識,彼此遵守。而眾生平等,人與狗,人與病毒這些“緣起聚合”的眾生,根本上是無法達成契約和法律共識和共循的平等的,也就是無法實現的。 那麼,對於中國人的個體生命天然權利的剝奪與侵犯,更深刻的是文化和傳統對人的塑造。比如忠孝的儒家文化,這種思想、文化、傳統的,是一個人從出生開始,你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周遭所有人就開始剝奪和侵犯你的自由權利。這個問題的根源是在漢語文化的源頭缺乏直指真理與正義的精神信仰,這是中國漢語文化的天然缺失,才造成了思想體系、文化、道德觀、傳統、生活習慣的一系列,整體的乖離人性客觀的事實。所以,在我看來,中國社會的改變首先是個人意志的覺醒和對自由權利的認識和獲得。而這種個體自由權利的獲得,不僅只是與現實體制的抗爭,首先是自我的反省,建立自己的信仰,追求智慧並擁有智慧,擁有的意志與信念、勇氣。自我抗爭,排除自己身上的專制意識,讓自己真正具備自由平等的人格,和具備系統的現代文明邏輯清晰的思想與知識體系。在此基礎上,才是與父母和親人朋友和周圍所有人的抗爭,維護自己的自由權利,保護自己的個人意志,讓自己獲得精神上具有尊嚴意義上的生命價值。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會去尊重別人的不同,理性的思考辨別,通過這樣的不斷努力,通過個體真正的改變,那麼中國社會才會真正的改變。 個人的自由意志並不是個人主義,人的自由權利是天然權利,是造物主所賦予我們的本質特徵。然而個體的人又同時又是具有社會屬性放任,這也是造物主所決定的,因此我們都是殘缺和局限的,脫離社會人類根本無法存在,比如,就生命繁衍傳承也是不能完成的。所以,人性中普遍共存的那一部分便是社會構成的基礎要素,正因為人人渴望自由,所以自由就成了普世價值和理念。這種真正尊重了大眾個體生命,滿足了大眾生命需求的宗教、思想理念、藝術、語言、教育、傳統、習慣,只在平等的情況下才是具有文明意義的。個體的人,本身就有自省、自立、自律和自決的能力,我們只有遵循造物主給予我們的天然權利,那麼,我們才會擁有幸福的生命和有尊嚴的人生。 個人自由意志與獨立思想,以及科學精神的發展,其結果恰恰也是自由平等的社會體制結果。當然,自由和平等及美好的一切都是需要人們自己去努力,需要付出智慧和勇氣、甚至是經歷苦難才會得到的。尤其在中國社會,缺乏神權對世俗權力的制約,身邊幾乎所有人都處於愚昧和愚蠢的精神和思想意識的情況下,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更大的勇氣,並且也需要更深刻的智慧和意志才能抵達自由之路、文明之路。雖然我們做不到改變中國,至少我們努力不被中國所改變,甚至可以先去改變自己,積極的去宣揚自由和平等的邏輯知識體系,促進他人的改變。或許,這個道路是極為漫長的,但這總是有希望的,如果我們自身都不具備這樣的智慧和意志,不自我救贖和努力,沒有勇氣,那麼我們則只能沉淪於絕望之中。 2017年2月10日 文中配圖皆為作者作品,作者現流亡海外,有喜歡的朋友請予以收藏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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