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審判紀實 |
送交者: 瑞典茉莉 2017年03月26日11:11:3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審判紀實 (瑞典)茉莉 1989年12月24日,一個寒冷的清晨。同囚室的女犯七手八腳地捐獻出髮夾,為我梳理好一頭長髮。收拾好辯護材料,應着看守的叫喊聲,我踏出了牢門,走向將陷我於罪的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 “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滿腔的熱血已經沸騰,要為真理而鬥爭。”當我走在看守所囚室外長長的通道上時,耳畔響起了低沉雄渾的《國際歌》聲。我知道,這是那些同情89民運、敬重我的囚徒們為我壯行色、而做出的違反監規的大膽舉動。 我的眼睛濕潤了。在唐山大地震的廢墟上,在青海格爾木農場的災難里,在安徽洪水的泛濫中,多少囚徒奮不顧身搶險救災。身為罪囚的他們,表現了人類天性向善的一面。而今天,在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今天,竟也是囹圄之中的囚徒,首先鼓勵我去迎接審判的挑戰。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名作《死屋手記》中所證明的:被剝奪了一切公民權的罪犯,仍然具有人類的正義感和尊嚴感。“我們有罪,我們慚愧;你沒有罪,你要堅持,不要認罪!”他們從放風的棚頂上打來紙條,真誠地勸告我。 從夏到冬,鐵門外遙遙相望的梧桐濃綠的枝葉已枯萎凋落,只剩下光禿禿的枝條伴着灰暗清冷的天空。在通鋪和天花板之間,我數着鐵窗上更替的太陽和星星,忍受着烈日的煎烤、暴雨的傾澆,吃着粗糙不堪的飯菜,耐著蚊叮、蟲咬、老鼠爬面。天天發低燒、苦苦煎熬的日子,更承受着精神即將崩潰的痛苦。和外界的接觸只有一張報紙,通版是中共“鎮壓反革命暴亂”的窮凶極惡的報導,往往令我痛不欲生。那麼人民呢?昔日熱情支持學生運動的人民呢?他們是否已在高壓下喑啞,如同馴服了的羊群,低下頭跟着一意孤行的領頭羊,不知走向何方?難道他們從此將只盯着自己的錢包和菜藍子,忘卻曾染紅大地的鮮血,忘卻仍在高牆電網之中備受折磨的人們?難道我們只能像失敗了的俄國十二月黨人,孤獨地踏上苦役流放的漫漫長途? 寧為玉碎,不做瓦全。在囚牢裡憤而絕食時,我曾寫下一首悲哀的小詩: “我們死得無聲無息, 淒淒荒草遮掩了痕跡。 夜鶯早已停止了歌唱, 驚弓的黃鸝在枝葉間喘息, 麻雀縮回自己的窩裡, 為還活着沾沾自喜。 只有詩人不會忘記, 長風暴雨之中 他永無休止地為我們歌泣!” 公審大會之所以定在12月24日,是因為這天是星期日,政府當局想藉此機會,讓邵陽市大專院校學生及市民進行一次“法制教育”,以達到“懲一儆百”的效果。 走進寬闊而肅靜的市委大禮堂的那一刻,旁聽席上黑壓壓的人們全都扭過頭來看我。我卻不敢向那邊多瞥一眼。我怕看見半年未見了的年邁的雙親,為之牽腸掛肚的丈夫和兒子,以及那些知心的女友。我怕一向感情脆弱的我,會當場失聲痛哭起來,以致影響準備了多日的法庭辯論的思路。在這場勢不兩立的法庭抗爭中,我將一人面對充滿淫威的強敵。家裡親人擔心我因死不認罪、態度惡劣而被判重刑,不主張我做無罪辯。經過司法局批准才能由我家聘請的律師,更是明確地對我說,當局組織律師開會,嚴格規定不准為參加“動亂”的“反革命份子”做無罪辯護。他是共產黨員,不能違背黨的指示。 “讓我孤軍作戰好了。”我忍住氣憤,意欲辭退律師,為家裡節省開支。也許是不忍心看到一個無辜的女人在被告席上孤零無助,也許是邵陽市廣大市民(包括律師)對我被當成“動亂”的替罪羊懷有惻隱之心,這位年過半百的老律師沒有被我“頂”回去。他慢慢思考後,拿出了一個我們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即由我自己主辯,而他──一個貫以雄辯著稱的名律師──只提請法庭注意一些事實,而迴避“是否有罪”這樣一個根本性質問題。 台上,法院的法官和檢察院的公訴人都頭頂國征,正襟危坐,煞有介事的樣子。我不禁暗暗發笑。在預審階段,我和他們都曾有過不少次唇槍舌箭的交鋒,也曾指着他們的鼻子痛斥:“公檢法聯合製造冤假錯案。”他們也常常無言以答。私下裡,我認為他們都不是壞人,而只是在代人受過。但在今天,在大庭廣眾之下,我平靜地面對代表專制機器的他們,默默地說:“讓我們再較量一次吧!” 上午8點多鐘,法庭調查開始。首先是審判長例行公事地詢問姓名、年齡之類。待問到被告人是以何種罪名被逮捕時,我停頓了片刻,譏笑地回答:“是以所謂的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捕。” “所——謂——的!”我聽見背後聽眾席中有好些人低低地重複著。人群頓時活躍起來。人們大概從這個詞上得知已被關押半年之久的我仍無悔改之意了。 法庭一一出示證據。原來,我於6月3日從北京回邵在校新聞發布會上做的關於北京學生運動十大問題的演講、6月4日晚上在師專師生舉行的《痛悼北京死難烈士》追悼會上所做的發言、6月5日在邵陽市東風廣場群眾遊行集會上影響全市的演講,均被公安錄音攝像了。對於這些事實,我一一爽快地承認,並無異議。待到宣讀證人證言時,我卻發現大有區別。凡學生所做的證詞,皆有為我開脫之意。而學校的領導欲保“烏紗帽”,大都“階級立場堅定”。最可鄙的是我所屬的教育系黨總書記袁某,他竟拿出當年反右、“文革”中“揭發反革命”的本領,在證詞裡無中生有,信口胡謅,說曾聽我說過一些如何如何反動的話。聽眾席上,人們禁不住搖頭。有人“噓”出聲來。我當即提出反訴: “袁書記一直是我們尊敬的老教師了。可是,他今天的證詞卻使我莫名其妙。我不知道6月3日後我曾在什麼地方見過他並說過那些話。我想,袁書記要嘛就是神經出了毛病,要嘛就是人格有問題。我對他的人格表示懷疑。現在,我提醒法庭依照法律對落井下石、誣陷他人的袁某以誣陷罪、偽證罪起訴!” 話剛落音,台下響起掌聲、叫好聲,仿佛是一聲春雷,使我震驚,給我溫馨。它使我突然意識到,我不是形單影隻上陣,身後,人民與我同在。審判長重申法庭紀律,並以拘留、驅逐出法庭威嚇聽眾。 當時,那位被我反訴的證人袁書記並未親自到庭。事後他聽人說這一段後,囁嚅著說:“我不知道證詞都要拿到法庭上去念的。”為當局需要製造證詞,似乎是他的“黨性”所驅使。為此,他連起碼的法律常識、起碼的做人道德都不顧了。兩、三年以後,我從高牆內走出,恨恨於千夫所指的李鵬何以仍在台上,殊不知有多少袁書記這樣的基層黨棍做他的社會基礎。 一上午冗長的法庭調查,使站在被告席上的我頭髮暈、身子發冷。看我神色不對,押解我的女警叫我在禮堂前排坐下。身後,聽眾席上有人遞來熱茶、暖手爐。還有人輕輕傳來口語:“鎮靜點,別怕!” 中午被囚車押回看守所吃飯,回法庭時,突然發現我的一些從各地趕來的女友齊齊站在門口,衝着我喊:“茉莉,像上午一樣,勇敢些!”另有一個年輕人趁女警轉過頭去那剎那間,迅速地把一卷用於辯護的材料往我手裡塞。 激烈的戰鬥在下午打響。公訴人宣讀又臭又長的公訴詞,對我進行指控。然後由我自己主辯。在開庭審判之前,法院方面曾警告我,如果我利用公開說話的機會繼續宣傳學潮中的那些觀點,將被從嚴治罪。家中親人為此非常擔憂。我因此必須講究策略。仔細思考過後,我採取的方法是從法律角度為自己做無罪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用他們制定的法律去駁斥他們自己。 監禁半年的日子裡,我利用抗爭獲得的讀書權利熟讀了《刑法學》,研究了中國法律關於“反革命罪”的犯罪構成理論,並借鑑了外國的一些人權理論,然後,將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前下達的起訴書逐字逐句地進行分析、批駁,構成了我的法庭辯護詞。在嘲笑公訴詞盡使用些上綱上線、戴高帽子的“文革語言”、毫無“創新”之後,我根據法律條文,從“反革命”罪的犯罪構成的主、客觀方面進行全面論證。我宣布: “我認為我的行為不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其理由主要是:(一)主觀方面不具有反革命目的,不是出自反革命故意,而是出自一種愛國主義、人道主義衝動。(二)客觀方面不是煽動行為,而是傳播消息、散布觀點、表達思想、批評政府領導人的合法行為。” 根據法律和事實力辯,我宣稱公訴人所指控的“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完全不能成立,並要求法庭主持公道,給曾經阻止過學生堵橋、臥軌等過激行為的我予以獎勵。我一本正經地引述報上登載的、關於李鵬對民運人士“寬厚態度”的談話,聲明“今天就是體現總理先生‘寬厚態度’的時候了,也是政府領導人取信於民的時候了。” 群眾屏息靜聽,時而爆發出掌聲,對我發言中的“黑色幽默”,亦報之以會心的笑聲。自始至終,我感覺到自己是一朵被熱情的海洋所簇擁的浪花。正如我在辯論中說的:“我們都說過同樣激動的話語,我們都流過同樣悲憤的淚水。如果今天的法庭判決我有罪,那麼,我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我是代表成千上萬的人走上這被告席,我是代替成千上萬的人承擔罪名!” 兩輪辯論下來,公訴人面紅耳赤,如坐針氈。他的發言常常被一陣陣嘲笑淹沒。在我條分縷析公訴人的起訴書犯了“客觀歸罪”、“邏輯上推不出”等四大錯誤時,他終於耐不住了,向審判長提出抗議,說按照法律,被告人不可以如此攻擊起訴書云云。當我質問他道:“你們處心積慮地要把我這個愛祖國、愛學生的普通教師打成‘反革命’,你們對得起頭上的國征嗎!”他更是一副無地自容之狀。事後聽說檢察院起訴科的官員大都不肯接我這個案子,也難為這位先生當替罪羊了。 我的律師在一旁大敲邊鼓。他一會兒念出一首我好多年前寫的頌“七一”的應景之作,一會兒又談起我原在學校教書的表現不錯,是否可以寬大給出路云云。律師和其助手煞費苦心地在我和公訴人之間水火不相容的矛盾中和稀泥,常令聽眾忍俊不禁。 輪到“被告人最後陳述”時,夜幕已經降臨了,寬闊的大禮堂座無虛席。上千市民和大專學生忍受着寒冷和飢餓,陪伴我受審。在“最後陳述”中,我回顧了中共幾十年來鎮壓“反革命”的血淚歷史,用一串串連珠炮式的反問句指斥中共違背憲法、踐踏人權。最後,我表示: “千秋功罪,自有人民評說。至於我個人,我想起了一句詩:‘心底無私天地寬’。不管今天的法庭如何判我,我將永遠熱愛祖國、忠於人民。如果為此我必須付出自由作代價、必須承受歷史的苦難,我也別無選擇!” “嘩——”,如同春洪爆發,春雷陣陣,突如其來的掌聲響徹大廳。我的淚水決堤而涌。患難之中見真情,邵陽──這個古老的山城、蔡鍔的故鄉,人們一改平時冷漠麻木的面孔,在法庭旁聽席上展現了他們充滿正義感、熱情如火的靈魂。一位素不相識的朋友事後寫信告訴我:“那天,我們好多男子漢都哭了。凡是有良知的中國人都不能不哭”。法庭里一位長者走到我那哭泣著的母親面前,大聲說:“您不要哭!如果我有這樣的女兒,我要為她驕傲!” 法庭審判長焦頭爛額,無可奈何。待掌聲稍稍平息後,他厲聲命令法警將前排一個拍手歡呼的少年驅逐出法庭。後來聽人說那少年從前門被推出,又立即從後門悄悄地溜進法庭。 迫於巨大的輿論壓力,法庭把我的刑期壓至原內定範圍的最低,即有期徒刑三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據說,當時邵陽市的政法方面的負責人也參加了旁聽,事後嚴厲批評了有關司法人員,說他們“打了一個大敗仗”。政府當局無法一一清查“喧鬧法庭”的人員,只能發出通報,曰“反革命氣焰囂張,勢力尚不小。”要求各地在審判“反革命”時,“吸取邵陽教訓”。從此,湖南一些地區在審判民運人士時,都以開小庭、“選拔”聽眾的方式進行了。 我已毫不在乎刑期的長短了,只是緊緊摟着兒子,讓熱淚和兒子小臉上的淚水流在一起。我先生傅正明激動地拉着我。他在“6.4”晚上也曾發表退黨聲明,因此被強行開除出黨,降職降薪。歷經患難的我們終於看到,在這場政府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製造恐怖氣氛的公審大會上,人民已用掌聲對我的案件做出了正義的宣判。 高牆外花開花落,高牆內幾度春秋。在難熬的歲月里,法庭里不顧威嚇爆發出來的掌聲,長久地在耳畔迴蕩。它使我消失了那種浸透骨髓的孤獨絕望感,使我不敢輕生,不敢懈怠,而是咽下痛苦,嚼碎委屈,抗拒一切誘惑,堅持自己的信念。雖然,眼前仍是煙霧迷茫,腳下仍是飄泊之途,但我擁有邵陽市人民留給我的永遠的珍寶──在暗夜中閃閃發光的記憶。 ……………………………………………………………………………………………… 1993年寫於香港,發表於《北京之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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