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黑社會組織該打嗎? |
送交者: 不列顛地主 2017年06月24日22:16:5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5月26日晚,山東聊城警方官網發布的消息顯示, 冠縣吳學占等人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山東省公安廳於2016年5月25日掛牌督辦,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東昌府分局異地立案偵辦,現吳學占團伙涉案的18名成員除杜志浩死亡外,其餘17人全部落網。 已查明,該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侵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辦理中。 地主的點評: 1 黑社會能有如此多的劣行,以現在的信息高度發達社會,警方不可能一無所知。警方的不作為或少作為,導致了不法的惡勢力的大作為,“廣闊天地大有作為"。但最終能端掉這個黑窩,警方還是值得稱道的。 2 這一黑社會的再次暴露,是因為出了那個人命案子。於歡案一審判決引起的巨大爭議,也促成了警方認真地對待。一旦把這些作惡的事記錄在案,恐怕結論只能是"黑社會"了。某人早就說過"世界上最怕認真二字,GCD人最講認真"。這話不錯,一旦認真起來,真不得了,還有辦不成的事? 3 再回到於歡一案,對院方的判決持何種態度,要看如何切割。第一種,單論於歡持刀傷人,且還是連傷數人、致死一人。殺人者豈不得償命? 那一定得重判: 殺! 第二種,延伸到於歡是在其本人、其母受到了極端的羞辱和傷害之時所作出的防衛和報復,那他所傷所殺的是這些施暴者。罪乎? 功乎? “無論如何,也不能致人於死地啊"! 您這樣想嗎? 以地主看來,這"無論如何"就是一混賬邏輯! 事情與是非不"論"清楚行嗎? 第三種,是再延伸到於母欠帳不還、無信譽云云,那些挨刀而死傷者是討帳的,說他們施暴有情可原,至少不該以至於死。這聽起來也是句人話。那就是說,這個討帳隊干的是維持"欠帳者還錢"的社會公德的活兒,聊城警方一定是抓錯了。這樣的組織能算黑社會嗎? 4 別站着說話不腰疼。 5 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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