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牙籤弩”的新聞,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家長們的不安。因為據說現在中小學校園裡,正在風行一種名為“牙籤弩”的玩具,該玩具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可能對皮膚甚至眼睛造成傷害。此一現象,在校園欺凌事件多發的現實中,令現在大多為獨生子女的家長們倍感憂心忡忡,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到波及,造成終身遺憾。而希望有關部門明令禁止或加以取締。這種心情和訴求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有關部門也正在作出努力,並在表象上已經初見成效。但是要想“徹底根治”這類的危險玩具或遊戲,就像要徹底消滅蒼蠅、蚊子或老鼠蟑螂一樣,理論上就是不可能的異想天開。因為我們還不知道這其中複雜的因果關係。弄不好就會產生“因噎廢食”或“物極必反”的後果。
其實,這種現象的本質就是一種“模仿”。是包括猴子和人在內的、處於生物進化頂層的那些高等動物顯性的本能天性。而人類特有的“聯想(舉一反三)”能力,更是人類社會能夠永遠讓同樣善於“模仿”的猴子望塵莫及,始終保持“天之下、萬物之上”的唯我獨尊地位、並讓自己脫離野蠻的“文明進程”不斷進步和發展的保證,其成功典型,就是“仿生學”。
不過這種現象不是現在才發生的,而是有其對應的時代特徵。記得自己上初中的年代,因模仿熱門的美國電影“加里森敢死隊”裡面的“飛刀傷人技巧”,每天放學回家後,就拿一把摺疊式小刀,朝木板上練習起“飛刀”來,並初步掌握了直立的技巧。只是因為當時的社會風氣相對比較“遵紀守法”,並沒有形成打架鬥毆的普遍氛圍,加上青少年對事物往往有“喜新厭舊”的特點,興趣轉移很快。加上當時尚無網絡傳播的條件,只要稍加“干涉(比如停止放映該電影)”,不久就銷聲匿跡了。
我們現在不是在不遺餘力地提倡“創造和創新”嗎?殊不知這“模仿”和“聯想”,正是提供“創造和創新”條件的基礎平台。可以認為,沒有一個諸如發明蒸汽機的瓦特、發現萬有引力的牛頓或大發明家愛迪生等,會否認這個基礎平台的作用。而應該承認:這個小小的“牙籤弩”,也是這個基礎平台上的一個產物。
但是對人類社會而言,根據“禍福相倚”的原理,“模仿”也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兩面屬性。一個產品的本身並沒有是非善惡,而取決於使用者心理動機。心理動機純正、陽光的,可以把殺人武器(如弓箭、飛鏢和槍械)變成有益的運動;心理動機陰暗、邪惡者,也可以把任何產品,當成傷人的“武器(如牙籤弩、玩具槍之類)”,而防不勝防。
這才是那些迷信、鼓吹“法制萬能論”的社會學家或工作者們,應該思考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