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共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慶偉的一封信 |
送交者: 農民趙樹彬 2017年07月18日06:32:1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擺平”、“搞定”的極端典型
——對牡丹江檢察院“忽悠”民企,踐踏民意的強烈反映 尊敬的張慶偉書記: 您到龍江任省委書記後,給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久違的春意。十二次黨代會上,您在報告中特別強調“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鏗鏘有力地表示“堅決扭轉‘擺平’‘搞定’‘忽悠’之風,”“堅決查處吃拿卡要等破壞發展環境的人和事”,給我們這些黑土地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家們吃了定心丸,受到莫大的鼓舞。我連續給您寫了幾封信,估計習慣報喜不報憂的部下們不會讓您收到,按官場潛規則,您很難看見實際情況,聽到真切呼聲。然而,我和我企業的不幸遭遇具有一定特殊性、典型性、複雜性,處理不好或許對我省的發展環境和對外形象造成惡劣影響。出於無奈和責任感,故再次向您反映牡丹江檢察院的所作所為,希望引起您的重視並推動問題得以解決。 我叫趙樹斌,是哈爾濱恆盛公司、迪爾公司法人和實際出資人,哈爾濱市道裏區人大代表。公司創辦於2007年,是地地道道的民營企業。我從1996年開始就帶領村民勞動致富,通過種植、養殖和基本建設,逐漸積累起一定資金。2007年起,在哈爾濱市雙城區開發了恆盛新天地45萬㎡商業住宅小區,打造出農資一條街和大潤發超市項目均已竣工,投資25億元。2008年,在哈爾濱市阿城區開發金都府邸項目31萬㎡,現已建成商業和住宅25.5萬㎡,投資近10億元。累計繳稅3億多元。我本人於200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2009年至2014年,被評為致富帶頭人,並擔任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原打算工程全部完成後,退出房地產市場,將資金集中起來,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給黑龍江發展指明的方向,緊緊抓住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機遇,利用自身農民出身,熟悉三農情況的優勢,帶領哈爾濱市郊的鄉親們做大做強現代農業產業項目。 然而,我的夢想和鄉親們的殷切期盼,都被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束瑋利用職權強行索賄、徇私枉法、惡意瀆職徹底摧毀了。 具體情況是:2013年左右,因國家房地產政策調控和市場變化,企業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為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和農民工工資,維護企業形象聲譽,在民營企業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我不得已向社會借高利貸。應放高利貸者要求,均以房產抵押,辦理了購房售房手續,所藉資金全部投入項目建設上。 就在這個危困階段,專門替束瑋打理巨額錢財、慣以放高利貸挖坑設套陷害民營企業的涉黑人員辛龍華出現了。他以快速投放大額資金,省略資產抵押,簡化手續流程等為誘餌,先後向我借貸4950萬元,利息為月利4分至5分不等。我已經償還本息近3000萬元,尚欠2800萬元(含高利貸利息)。此時,辛開始着手實施對我企業全面侵吞、詐騙的犯罪行動。他一方面謊稱有債主要傷害我,指使黑惡勢力給我製造壓力,讓我和我妹妹趙桂芬(公司財務總監)暫時隱藏躲避,騙取恆盛公司股份;另一方面搬出與束瑋的特殊關係,誘導我相信公安機關出面會處理高利貸危機,使我一步步按照他的蓄謀鑽入其詐騙圈套。 束瑋與辛龍華配合默契,關鍵時刻伸出黑手,把顯而易見的經濟糾紛,捏造成“犯罪事實”,未經人民代表大會事先許可,於2014年8月31日,悍然對我和趙桂芬刑事立案並上網通緝。在束的幫助掩護下,辛又利用虛假訴訟等卑劣手段,將我和家人4000余萬元的私有財產全部騙到手中。此間,束瑋的同居鐵姘王穎欣公開跳了出來,以幫助化解案子為由,多次直接找我索要200萬高利貸借款。其中一次還帶領公安幹警在外包圍等候相威脅。實際上,這筆款已經辛龍華手還給了她,但她堅稱與辛經濟往來很多,即使收到這筆錢也與我無關,以若再不還就讓束瑋“從嚴懲處”我威逼施壓。 然而,恰恰是因為這件事使我如夢初醒,對辛龍華產生懷疑,逐漸識破他的陰險面目和卑鄙意圖。2015年9月,我和趙桂芬分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表明積極配合辦案查清問題的態度。我們的突然現身和坦然面對,打亂了束、辛的全盤計劃。束顯得措手不及,本來“犯罪嫌疑人”到案,就應當抓緊時間核實問題,是否犯罪依法處理。然而,束明知我的情況屬於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查辦下去,卻仍對我採取強制措施(先是監視居住,後是取保候審)予以控制。辛龍華更是惱羞成怒,公開撕破偽裝,斷然否認我與他的借貸關係,誣稱是我把公司自願賣給了他,我卻成了對他財產的“侵占者”。王穎欣則緊緊盯住了我這塊“肥肉”,逼迫我加倍償還她所謂200萬元借款的本息900多萬元。面對強勢,我無可選擇,只能忍氣吞聲,屈從淫威,步步退讓,以為這樣做就可以滿足他們的貪慾,放我一條生路。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2016年7、8月份,束瑋與王穎欣合謀,再次強行要求我用1300多萬元“購買”其價值僅值幾十萬元的安徽省地方普通白酒。我因實在無力承擔而婉拒之後,惹禍臨頭,王穎欣翻臉大罵我不是人,狂稱如果沒有她“罩着”,公安局早就把我抓起來了! 果然,2016年9月5日,束瑋與辛龍華密謀後,下令傳我到公安局,不由分說,立即刑事拘留並押入大牢。為了徹底置我於死地,實現侵吞我公司全部財產的目的,束瑋竟一意孤行,將本來已經和解的幾起經濟糾紛拼湊成我的“犯罪事實”,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 2016年10月12日,哈爾濱市檢察院經認真審查,認為我的行為屬經濟糾紛,公安機關提請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果斷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同時,專門給哈爾濱市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指出本案立案偵查一年多,未查清是否犯罪就提請逮捕,存在濫用強制措施,侵犯人權的嚴重問題,要求立即整改,糾正錯誤。 然而,束瑋視法律監督和公民合法權益如兒戲,狂妄至極,我行我素,決定繼續對我取保候審施壓。辦案人尹佰威惡狠狠地對我說,“今天把你放了,但你別高興的太早,事兒還沒完,局長指示非收拾你不可!” 我走出牢門驚魂未定,王穎欣就立即約我見面,說“你不買我的酒,你姐夫可不高興啊”,我淚流滿面,戰戰兢兢,趕緊賠禮道歉,說“姐呀,我知道錯了,”“你和姐夫讓我買酒,是對我的信任和照顧,是我不識抬舉!” 第二天,我就乖乖地僱車拉回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產的“龍舒宴”白酒18000多斤(總價值幾十萬元),接着王穎欣親自到場挑選,強行要求我把已經抵償或賣出的房產收回交給了她,總價值近1400萬元。 這回王穎欣真的很滿意,幾次對我說,你姐夫可高興了,近期就安排和你見面,請你到家裡喝酒。束瑋也親自與我通電話,表示那件事(指案件)好說,今後咱們都是朋友。 在束瑋的示範帶動下,辦案幹警紛紛上來趁火打劫,公開索取人情好處,有的要房產,有的要車位,有“借”現金,並私下出賣束瑋。辦案人尹佰威在向我索要賄賂時,給我看了哈市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說我們局長是無底洞,檢察院發文件把我們都批了,他還敢整,你得趕緊找人做做工作。 面對束瑋的強權和貪婪,我意識到這樣委曲求全下去只能是死路一條。就在王穎欣再次找我稱,“辛龍華不是好人,不如你實在,案子的事,大姐幫你慢慢解決,今後我就和你做生意吧,那個(指酒)還有兩批”之後,我忍無可忍,憤然決定舉報他們的無恥行為。 當時,報紙、媒體都報道說,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剛剛出台一個營造發展環境的意見,其中就提出了慎重對待民營企業,禁止把經濟糾紛當做犯罪處理,輕易不得對企業家採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等要求。因此,律師建議我向政法委舉報。幸好,接到我的舉報信後,案子被指定給牡丹江市公安、檢察機關辦理。2016年12月,束瑋、王穎欣、辛龍華一夥被繩之以法。 本來,我的悲慘命運到此應該終結。可根本無法料到的是,在猖狂的腐敗既得利益群體面前,我又想得太天真了。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初期還比較認真,但很快就轉移視線,推諉扯皮,屁股明顯坐到束瑋辛龍華一邊。束瑋等人神通廣大,在看守所里仍能繼續呼風喚雨,指揮調動外面的各種資源為其開脫、活動;其他利益相關者上躥下跳,四處擺平搞定,散布謠言混淆視聽,為辦案設置框架和障礙;涉黑人員幾乎天天跟隨我威脅謾罵,阻礙我正常生活經營,瘋狂打砸恫嚇;少數掌握實權的檢察官玩弄法律於股掌之中,一場新的司法腐敗鬧劇公然展開。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束瑋身為公安局長執法犯法,惡意瀆職是不可饒恕的重罪。中央為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制定出台保護產權的重要文件。省里為打造發展環境,一再強調要狠狠打擊公職人員與不法利益相勾結的嚴重行為。公檢法也紛紛拿出落實措施,宣示保護非公經濟,嚴懲吃裡扒外的害群之馬。特別是中央一再強調,對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上的反面典型更要從嚴從重處理。 據此,牡丹江市檢察院顯然做得太過分了。第一,僅僅以束瑋在另一起人情案中收受3萬元的問題立案偵查(辦案人員說這筆錢可算作禮金);第二,將束王合謀強行索賄說成是正常交易,是我自願的“以酒換房”;第三,素有“案子王”之稱的束瑋在辦理其他經濟案件中的大量違法犯罪問題統統不了了之。特別令人失望的是,因我舉報的是嚴重瀆職犯罪,辦案單位是牡丹江市檢察院反瀆職局,可是對束瑋惡意將經濟糾紛當做犯罪處理的嚴重瀆職行為竟然被壓下不查,至今沒有立案。 牡丹江市檢察院辦案人員給我的說法是,束瑋辦你的案子沒什麼問題,即使你沒事兒也不能說明公安局案子辦錯了。半年多了,法律時限到了,我們已經盡心盡力,馬上就結案了。檢察院內部的朋友告訴我,老趙,你別想美事了,我們院領導有態度,讓一定慎重辦理束瑋案件,下邊心領神會,許多事根本不查,還給束瑋製造立功機會,肯定會從輕處理的。束與王的親朋好友則得意忘形地說,案件到起訴時候他們就會取保了,告狀的人必遭報應。辛龍華的同夥和親屬方面也大肆散布“本屬經營合作卻受冤屈”的奇談怪論。 我和律師反覆閱讀中央公開發布的文件和各級領導在一些場合發表過的講話,其中“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準確認定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的性質,防止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通過嚴禁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來體現“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原則,從而遏制“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說的多麼明確、清楚,足以感受到高層對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利益,建設法治社會的良苦用心。 我理解,您們說的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一般是指思想理念落後,大局意識不強,執法素質較低的過失性行為。而束瑋實施的則是利用公安局長的特殊地位,與詐騙犯罪分子緊密勾結,與特定關係人蓄意共謀,將無罪的人惡意作為犯罪進行追究,致使國家經濟秩序、法律尊嚴、民營企業和公民個人合法權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的故意犯罪。這哪裡是您講的“吃拿卡要”,這是明火執仗,公開搶劫啊! 如此膽大妄為,踐踏法治,公然挑釁黨規黨法,以人民的名義,把共產黨執政的刀把子當作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視老百姓和民營企業如羔羊的內鬼、人渣、蛀蟲、害群之馬竟然得不到應有查處?牡丹江檢察機關揣着明白裝糊塗,睜着眼睛說瞎話,在某些人的庇護下公然使這起全國罕見、令人髮指的反面典型案件被放縱寬容,淡而化之? 慶偉書記,您在黨代會報告中專門提醒規勸民眾,“解決問題靠法”,我是真的靠法的,始終依法反映問題,依法追求公平公正,寄希望於司法機關保護合法權益。但是,有束瑋這樣的公安局長,有牡丹江這樣的檢察院,“靠法”還真的靠不住啊! 由於束瑋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陷害無辜,使我無端受到長達兩年多的奇恥大辱。儘管2017年5月25日,哈市公安機關對我作出“現有證據無法認定有犯罪事實,不應被刑事追究”的撤案決定,但是“正義來的太遲了”。司法腐敗對我的人身權利、社會名譽和身心健康已經造成無法彌補的嚴重傷害,我的家庭、親人也同樣深受其害。我的企業為此多支付3億多元高利貸利息;我的家人以及企業直接經濟損失近2億元;項目恢復建設至今進展不暢;已洽談好的數億元台商項目流產,一些重大盈利、合作機遇白白喪失;發展現代農業項目的具體方案無法實施。巨大的間接經濟損失僅可實際計算出來的就至少達21億元,真是令我生不如死,苦不堪言! 十八大以後,都說咱們黨反腐敗零容忍、全覆蓋、無禁區,那麼多的大老虎被依法嚴懲。束瑋僅僅是個副處級幹部,事實證據法律明擺在那,強大的整個省級、市級政法系統卻辦不明白,怎麼能說得過去?這個案件如果得不到依法公正嚴肅處理,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就難以落實;您“堅決扭轉‘擺平’、‘搞定’、‘忽悠’之風”的莊嚴承若就無法兌現;政法機關從嚴治警,保護民營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職責就無從談起。因此,我的控訴不僅僅是為了洗清自己蒙受的冤屈,而是為了堅定“外商”“龍商”在黑龍江投資發展的信心,更是為了黨和政府的威信與尊嚴! 今年春節後我感覺到情況不妙,在政法機關的推諉拖延和束瑋、王穎欣、辛龍華等關係人的威脅恫嚇中感到陰森恐怖。於是四月初我開始給您和中央領導寫信,後來又到省委、省政府、紀檢委、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廳、信訪局以及各大新聞媒體正常反映訴求,但幾乎清一色的推諉和忽悠我。我深知,您們大領導是希望聽到真實情況的,社會底層也是按程序傾訴真實呼聲的,但真是搞不懂中間諸多環節為什麼要切斷您們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他們是真的還是假的為領導、為百姓負責?我被逼得原本“一帶一路”峰會時到北京去,卻被省委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廳、省信訪局死死封殺阻攔,我竟然成了維穩對象。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5月26日,省委政法委召開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新聞發布會。我在網上看到公檢法領導都在大談特談“嚴禁刑事司法介入經濟糾紛”,“嚴懲把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的違法行為”,且公布了25起典型案例。我搞不懂為什麼對哈爾濱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束瑋公然踐踏法治,惡意把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的案件卻隻字未提。 實事求是地說,省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到黑龍江工作後,敢抓敢管,雷厲風行,出台並落實一系列重要舉措,政法機關威信明顯提高,風氣大為好轉,全省上下有目共睹。省委政法委開始時是挺重視我舉報的,多次聽取我反映情況,明確告訴我這是破壞發展環境的反面典型!他們接待我很熱情,還不斷叮囑我相信黨和政府一定會嚴肅處理。那一段時間真的使我感受到溫暖,堅定了信心,有了主心骨。誰知春節過後,政法委工作人員態度逐漸轉變,由冷淡變冷漠。牡丹江檢察院、公安局也都陰陽怪氣,明擺着的問題不去查,該抓的人不去抓,任憑犯罪嫌疑人串供和銷毀證據,跟我接觸中傳遞的信息都是有利於對方的。束瑋等人的同夥、親屬更是猖獗至極,瘋狂對我打擊報復,雖然每次我都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但都不了了之。 這裡,我以黨性和人格鄭重向您申明,我絕不是無事生非、胡攪蠻纏的鬧訪,不是給上級領導施壓來謀取個人利益,更不是給當前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添亂。我反映的問題句句屬實,許多傳聞、懷疑、猜測的事情根本沒說,部分證據和更具體的情況,可詳見附呈光盤中的相關資料,若有一句假話或誇大之詞,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另外,我手中還掌握一些重要關鍵證據,包括幕後黑手、牡丹江市檢察院領導和某些人溝通關聯的具體證據。我不想把事情搞大,牽扯出更多的人和事,希望他們不要逼迫我將震撼彈公布於眾。 知道您很快就要兼任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每位人大代表的合法權益都應得到您的呵護。阿城區公安局在違法辦案中捏造事實,騙取人大許可,肆意侵犯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情節惡劣,令人髮指。我不想給省里抹黑,不想讓這個案件損害家鄉的發展環境和整體形象。但我最最擔心的就是束瑋一夥嚴重的犯罪被政法機關以合法的方式化解為無形,以一種腐敗去掩蓋另一種腐敗,以一個瀆職去袒護另一個瀆職,那將是黨和國家以及人民的悲哀。我已經有所準備,但真的不希望最後被逼得用極端的方式,去表達自己最底層、最無助、最慘烈的孱弱呼聲! 懇請您安排相關部門儘快給我一個回復,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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