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朝核危機的利劍——“貝京原則” |
送交者: 聽雨樓主 2017年09月15日01:43:0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解決朝核危機的利劍——“貝京原則” www.creaders.net | 2017-09-14 萬維讀者網 讓我們重溫歷史:1970年代中期,伊拉克的薩達姆渴望成為阿拉伯世界的領袖,他研發核武器和可投放核武器的導彈,將戰勝以色列作為頭等大事。1977年貝京(Menachem Begin)出任以色列總理。他嘗試說服美國和歐洲,薩達姆政權是以色列即時的危險,因而必須採取行動。但歐美並沒有認真對待貝京的意見。 貝京決定,以色列必須完全靠自己阻止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佩雷斯領導的反對黨認為,此舉危險、愚蠢。傳奇英雄、前以軍參謀長達楊當時擔任外交部長。他反對單方面採取行動,認為那會損害以色列的國際地位。國防部魏茲曼是前空軍司令。他也反對採取軍事行動,認為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 1981年夏,貝京命令以色列空軍摧毀了伊拉克奧希拉克的核反應堆。聯合國安理會譴責了那次攻擊。美英和歐洲各國的輿論和政府都不諒解以色列。但貝京不以為意。他闡述了著名的“貝京原則”:以色列絕不允許公開的敵人獲得毀滅性武器。 十年後的波斯灣戰爭期間,“貝京原則”的智慧彰顯無遺。薩達姆用蘇制飛毛腿導彈攻擊以色列城市時,只造成一些破壞和恐慌情緒,因為這些導彈沒有核彈頭。2007年,以色列總理奧爾默特(Ehud Olmert)命令以色列空軍,摧毀了敘利亞在在北韓幫助和伊朗金援下建 的一座反應堆,據報還炸死了一批北韓專家,但並沒有觸發當時美國中情局長海登擔心的全面戰爭。如果當時以色列聽從了中情局的意見,敘利亞阿薩德政權今天早已擁有核武了。 從那以後沒過幾年,以色列總理內坦亞胡和國防部長巴拉克本着“必須採取行動”的“貝京原則”,耗費數十億美元,準備廢掉伊朗的核計劃。但奧巴馬政府和中、俄、法、英、德五國一起,阻止特拉維夫採取軍事行動。2015年,上述六國在以色列強烈反對下,和伊朗達成核協議。內坦亞胡警告說,伊核協議漏洞百出。2016年,伊朗試射了新型導彈,內坦亞胡的警告得到證實。排除嚴酷的“貝京原則”,是以色列承受不起的奢侈品。在伊朗威脅面前,以色列絕不自縛手腳。 現在東亞發生的核武危機是美國一手造成的。從克林頓、小布什到奧巴馬,美國歷屆政府都只談要求北韓放棄核武,卻不談動武制止。他們讓事情拖下去,畫出虛構的底線,舉行毫無結果的會談,卻妄想有好果子吃。北韓不像當年的伊拉克和敘利亞,因為已經擁有核武,才是真正的威脅。如果美國總統退縮,金正恩繼續以核毀滅威脅美國和盟國,那麼美國的所有朋友和敵人都將重新檢討自己的戰略戰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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