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敬| 辛亥獨立戰爭前夜的上海民族 |
送交者: 亞當 2018年02月22日15:11:4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摘自《諸夏紀事本末》關於上海的部分) 1890年7月22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討論巴斯德實驗室議案。 “會議宣讀了亨德森醫師的來函,信中敘述了關於巴黎巴斯德研究所的另外一些細節,並聲稱巴斯德先生已成功地將因患狂犬病的動物咬傷的平均死亡率從17%降低到0.7%。他還說,儘管實驗室的工作原來限於對有結核病菌的肉和牛奶的檢驗,他所建議建立的這樣一座實驗室也將成為衛生處資源的一個很有價值的補充,這件事現正受到全世界每一個正規衛生團體的關注。受聘在該實驗室工作的人大概每天需要在實驗室工作2小時左右;開辦和維持實驗室所需的費用可能超過他預計的每年白銀2000兩,但不會太多。 會議還宣讀了麥克勞德醫師來函,他建議給所有外埠寫信,問他們如果建立起這樣一個實驗室後,他們是否願每年捐助白銀100兩以維持這個實驗室,因為他認為用這種方法至少可以籌集到一半費用。在隨後的討論過程中有人指出,若亨德森醫師和他的夥伴認為所擬建之實驗室確有這樣好,他們可授權將(工部局外科醫生)米勒斯醫師將活菌種帶出來,並試行提請納稅人會議批准每年給2000兩白銀的維持補助金。阿特勒先生建議實驗室可以開始進行並交由相應資格的全體醫務人員負責。利德先生說,在巴黎研究所的1600名遭患狂犬病狗咬傷的病人中有1400名病人已痊癒。總董說,亨德森醫師的申請頗屬神奇,由於這將使納稅人每年承擔一筆經常性的費用,他們不太可能批准這一申請,雖然他們可能同意捐助2000兩白銀。最後會議決定通知亨德森醫師,董事會仍然認為他要求每年都給補助金的申請應提交納稅人年會討論。” 1891年1月20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致電祝賀香港建邦五十周年。 1891年3月3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討論義勇軍(萬國商團)訓練事宜。 “會上宣讀了毛利遜少校的又一來信,信中建議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於4月11日星期六行軍去吳淞,在那裡將留到星期一,進行野營工事訓練等等。來信還詢問董事會是否願支付所需的部分費用,並說他們的捐助不會超過150兩。會議決定同意此事。” 1892年2月9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義勇軍(萬國商團)例行的軍官選舉。 “會議宣讀了何利德少校來函,稱在1月25日舉行的炮兵年度會議上,任期已於12月17日期滿的布羅迪·A.克拉克上尉再次被一致推選為炮兵隊上尉。此外,於12月9日滿期的D.E.沙遜先生被選為中尉。何利德少校提出,因沙遜中尉已經到職,應無需考試而批准對他的委任。何利德少校提出,因沙遜中尉已經到職,應無需考試而批准對他的委任。何利德少校呈送了對克拉克的委任狀,請求予以批准與簽署。會議決定同意這些建議,隨即簽發了委任狀。” 1892年3月15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討論郵政改革事宜。 “在談及上周會議所決定的,自6月30日起廢除年度捐款,並強制所有信件必須貼郵票一事時,總董稱,他認為,在未召開納稅人特別會議作出決定前,尚不能這樣做。鑑於收取捐款之事是在年會上通過的,因而現行制度必須繼續執行到年底。會議建議在新規定生效時,將現行郵資標準作某些降低。會議並決定由書信館館長準備一份說明,通過書信館投送的信件數目何平均郵資的報告,以避免在所擬變更實施後,收入受到任何損失。” 1892年5月3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討論公立學校補助金事宜。 “副總董宣讀了本月28日星期六財務委員會召開的會議紀錄。馬立師、格拉頓和蘭寧等先生作為學校代表出席了會議。會議充分討論了學校改為公立的方案,認為假如這樣做的話,學校補助金必須立刻增加到納稅人年會所批準的3000兩白銀。馬立師先生告訴他們,共濟互助會已花掉家具費1800兩白銀,他們已準備將家具隨學校移交。此外,他們為維持學校已花費了5000兩白銀。作為回報,他們希望保留4名免費生的權利。蘭寧先生認為,應向學生提供更多的設施。格拉頓先生提出租借學校旁邊的空地並在上面蓋房子,假如這樣做的話,每年學校補助金將要增加到5000兩白銀。在會議上,委員們同意向工部局建議委派一個臨時委員會立刻接管學校,其次,委員會如何進行工作,要向納稅人年會提出一個方案。會議對納稅人是否願意每年給學校5000兩白銀表示了某些懷疑,但經過進一步討論,普羅布斯特先生提出了實施細節,會議批准了由一個納稅人委員會管理的建議,並決定該臨時委員會應包括普羅布斯特、列德、莫西、賈遜、馬立師、格拉頓等先生以及另一名納稅人。他們應起草一整套管理學校的規章制度。另外,本年應將補助金增至白銀3000兩。” 1892年6月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商務繁榮導致的稅收持續增長。 “會議收到的5月份一覽表表明,已收執照稅14914.40元,而1891年和1890年同月分別為13769.68元和12437.11元。今年頭5個月共收執照稅71633.01元,而去年同期則為66526.75元。” 1892年9月1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章程修訂案。 資產階級的議會控制資產階級的民兵沒有重大困難,原因不在法律條款而在階級基礎。義勇軍的成員一開始就以各大洋行的職員,以及英裔業主為核心。他們參加志願軍的動機就是保護自己的產業和家人,本非為軍餉而保護資本家的無產者可比。“總董報告稱,法律顧問認為,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新章程完全符合要求,但他建議在第4條規定中,應增加如下內容: “但是,商團及其下屬均不應參加現役,沒有得到工部局、工部局總董、代理總董或工部局任何兩名董事,在他們宣稱總董及代理總董在自由市的和平受到威脅而無法及時與他們聯繫時,發出的任何明確命令,他們不得採取或進行任何敵對或防禦性措施、步驟或示威。”會議決定批准所增條款,並和規定一併送交何利德少校。” 1892年11月29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築路事宜。 “會議宣讀了工程師的報告。報告稱,業主代理人金斯米爾先生提出出讓第275和第279號冊地,以便將在這兩塊冊地前面自福建路至湖北路的廣東路路段拓寬至30英尺。目前的寬度為25.6至30英尺不等。這塊所需的土地面積為8厘3又七分之一毫,業主要價672兩白銀,然而以每畝估價7000兩白銀計算,這塊地僅值582兩白銀。由於這塊地產經改造才能得到,因而他建議應以不超過估計價格將其買下。會議宣讀了工務委員會的會議紀錄。紀錄稱,工務委員會決定以不超過估計的價格購買這塊地。總董稱,由於廣東路該路段太窄,因而將其取直,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他認為,不應失去這樣做的機會。會議隨即決定,通知金斯米爾先生,假如必要,工部局將按該土地的要價支付672兩白銀。” 1893年1月1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義勇軍(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在憲法意義上,屬於公益性NGO或志願軍。常任副官的設置,勢必推動志願軍向常備軍的轉化。“會議宣讀了萬國商團官員的來信。他們對何利德少校因沒有多餘時間履行司令官職務而辭職表示遺憾,並建議董事會任命一名領薪官員充當副官,擔負各部門與商團有關的所有文書和事務工作,這可減輕司令官目前所必須擔負的許多耗費精力的任務。除非這樣做,否則他們認為很難填補何利德少校辭職後的空缺,因為在他們看來,希望一個有自己事業的人拿出足夠的時間,去執行所交給的司令官任務,是不合情理的。隨後,會議討論了所提出的任命。在討論過程中,董事們對納稅人是否會批准每年為萬國商團支付總數達3000或4000兩白銀的額外費用表示懷疑。另外有人提出,若提出邀請,毛利遜少校可能會願意擔任司令官的職務。最後會議一致認為本屆董事會任期即將結束,此問題必須留待下屆董事會決定,或延期到召開納稅人大會,那時可以由商團官員的某個朋友提出對所建議的任命加以認可的決議案。因此,會議決定按此致函克拉克上尉等人。” 1893年2月14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老英格蘭對常備軍和絕對主義的警惕,仍然活在遠東大英帝國的子民心中。“由於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新增加兩個隊,因此有必要給他們增加撥款,因為現在制服、子彈等等的開支會更多。為商團配備一名領薪副官的問題將可能在納稅人大會上提出;而且他聽說商團以為董事會打算就此事提出一項議案,但情況並非如此,因為本屆董事會並不贊成這個方案,根據這個方案,每年要多承擔大約5000–6000兩白銀的商團相關費用。隨後,會議討論了任命一名副官的必要性和是否能找到某個人既擔任捕房副督察長又兼任副官,以及他的薪金應該是多少。在討論過程中,麥格雷戈先生說,何利德先生告訴他,在發布一般命令,安排射擊比賽和草擬訓練報告等等方面,都有大量的事務工作,所有這些得由司令官來做,由於他沒時間去做,他辭去了他的職務。關於這個問題,他已同毛利遜先生談過,而且他認為應該讓司令官擺脫事務工作,這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假如不這麼做,那要使任何人接受司令官的職位都會有很大困難。麥格雷戈先生說,如果那樣,商團隨之將逐漸瓦解,反之,如果任命一名副官,他認為只要提出請求,何利德先生就很可能會繼續留任司令官。他認為可以從香港找到既能擔任副官職務,做事務工作,而又兼任捕房副督察長的人,薪金每月約200–250兩白銀,並由新捕房為他提供住房,這樣額外開支不會超過每年3000兩白銀。此外,如果卡梅倫先生一直留在衛生部門,則必須委託一個人代替他,在麥克尤恩上尉不在或生病時,他可代理督察長。除事務工作外,副官還必須擔任商團的副司令官,在所有野外演習日,同他們一起外出,而且如果他要成為副督察長,他必須還是個受過相當的教育,能使捕房人員敬佩的人。隨後有人提出,從香港可以很容易找到某個軍人,他會完全適合於這些任務,但是作為答覆,一般都認為商團會寧願要一名未經專門訓練的人,也不會要一名軍人來擔任副官,於是會議決定將這一問題交給下屆董事會解決。” 1893年2月2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總董稱,他已同B.克拉克上尉以及其他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人員談過關於商團要有一名領薪副官的建議。他們都一致認為除非解除司令官現在必須完成的事務工作,否則將不可能有任何人接受司令官職的任命。他還同毛利遜先生談過,發現如果要他擔任商團司令官的話,他不準備接受。關於副官的薪金,他的意見是每月約175–200兩白銀。他告訴克拉克上尉,董事會可能會同意安排一名領薪副官,條件是所任命的人應作為工部局職員,並且不用說他應完成要他做的任何事務安排,例如頂替任何生病或休假人員的班,以及如果碼頭稅收部門需要他,他就應去那裡。接着討論了副官的職務問題,會議一致認為由於這些工作每天占他的時間不超過大約2小時,因此很難確定納稅人是否會同意付給他每月200兩白銀的薪金;會議還同意將捕房副督察長的任命問題交新董事會處理,而且目前不要同所建議的副官任命問題合在一起。最後,會議決定由於威克姆先生可能被任命為副官,總董應從克拉克上尉處弄清如果他繼續擔任目前在會德豐洋行的職務,則兼任副官需要多付給他多少薪金。” 1893年3月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威克姆先生來信提出,倘若董事會決定任命一名常任的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副官,他就申請擔任此職。總董提請董事會注意納稅人大會上所提出的建議,即應該成立一個由工部局3名成員(毛利遜、何利德和萬國商團的高級軍官)組成的委員會,來考慮並擬訂一項準備提交董事會的,允許任命一名帶薪副官的方案。根據總董的意見,會議決定在星期四萬國商團開會選出一名司令官之前,在這件事上不採取措施。隨後,會議指定成立該委員會,董事會下列成員同意在委員會任職,他們是麥格雷戈、施高塔和賈遜3位先生。” 1893年3月14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一級上尉來信告知,在本月9日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的一次會議上,一致推選C.何利德先生為司令官,並建議立即批准給他少校委任狀。會議決定同意並批准這次選舉,並按建議授予委任狀。隨後,總董簽署了給何利德少校的委任狀,並下令發出。總董提到霍夫先生和C.H.莫里斯先生均來信申請擔任副官,這個問題將提交由董事會3名董事(賈遜先生、施高塔先生和他本人)和何利德少校、毛利遜少校組成的委員會處理,他們要擬訂一項方案提交給董事會。他建議把蘭寧上尉包括在委員會裡,並在星期六上午11時召開一次會議。” 1893年4月4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演習案。 “何利德少校來信稱,他們為輕騎隊、炮隊、也許還有工程隊和步兵擬訂了一項計劃,即本月22日星期六行軍去吳淞,星期日設營法國貨棧,星期一一早回上海。鑑於必須為士兵和馬匹提供食品,並發送一艘輕汽艇,他問工部局是否會為支付行軍的費用進行贊助,正如若干年以前他們曾為一次類似的活動所做的那樣。他建議工部局允准那些真正參加行軍等活動的人各人以同樣的贊助,餘額由商團成員支付。董事們贊成照此要求去做,在對可能需要的金額進行一些討論之後,會議決定在答覆前,要何利德少校遞交一份對行軍去吳淞費用的粗略預算報告。” 1893年5月9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為研究任命一名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領薪副官,成立了委員會,於3月20日和4月26日召開了特別會議,總董宣讀了會議的紀錄。在這兩次會議上,委員會決定建議董事會委派一名軍人擔任捕房副督察長兼萬國商團副官,每月薪金250兩白銀,或每年3000兩白銀,並在新中央捕房為他提供住房。其中2000兩白銀,接近於正巡官的薪金,由捕房支付,餘下1000兩白銀由萬國商團支付,因此這項任命不會帶來多少另外的花費。會議宣讀了何利德少校來信,稱他堅決認為如果任命職業軍人為萬國商團領薪副官,則對他本人是否擔當職位,或有什麼看法都無關緊要,其結果必定是,副官或者根本不起作用,或者越權指揮一切,而不論哪種情況,一開始就會有大量的摩擦,他(何利德少校)不願意繼續指揮。有職業軍人任副官,他決不繼續指揮。” 1893年7月4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義勇軍(萬國商團)統領何利德辭職。 何利德少校的辭職掃清了常任副官主持軍務的最後障礙,結束了自由市的憲法危機。“會議宣讀了何利德少校的來信,來信請求工部局接受他的辭呈,因為他不能同他們已決定任命的這樣一位副官在一起繼續擔任司令官職務。會議決定接受其辭呈,並由總董寫信給何利德少校。” 1894年2月1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本年度預算。 “提交預算書,總董提請新任董事會注意各收支項目。他說預算歲入原基於去年收入,故無須特別加以說明。他建議無論如何也要納稅人授權對馬車徵收名義上的執照捐,大約每年1元,這可迫使那些車行業主們遵守工部局的規章制度。除此之外不作其他改變。關於歲出,預算較去年為低,但有一筆購置地產與建築物總計10500兩的追加款項,是牛棚的估計費用,牛棚準備建於虹口港屠宰場北新近購得得地皮上。關於電氣處,他建議在毗鄰屠宰場的地皮上建造一新電站,包括新設備及擴建工程,預算費用為58000兩,而這筆款項需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總董在答覆普羅布斯特先生時說,為延伸馬路等還要求授權籌集20000兩的普通款項。關於教育補助金,索恩先生已為韓璧禮學堂請求追加500兩,並囑其必須向納稅人提交申請書,因補助僅為一年,故聖方濟學堂的補助費予以取消。總董補充,他認為從工部局基金撥出的補助費應限於一所學堂。隨後通過預算,普羅布斯特先生退席。” 1894年3月2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聘請英印帝國軍官為義勇軍(萬國商團)常任副官。 “會議宣讀了總董致加爾各答陸軍大臣函件,正式要求印度政府委任一名捕房副督察長和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副官,由英國軍官擔任職務,並要求准許米恩上尉接受此項任命。” 1894年3月28日,韓國開化黨領袖金玉均在上海遇刺。 玄洋社為金玉均舉行葬禮,呼籲日本政府懲罰滿、韓幕後兇手。他們堅信,清國代表支持的韓國事大黨才是幕後元兇。甲午清日戰爭的糾紛,由此啟動。 1894年7月31日,日本總領事向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保證在日清戰爭期間尊重上海中立。 清國既沒有能力侵犯上海的中立,又不肯保證尊重上海中立;既沒有能力保護韓國的安全,又不肯承認韓國獨立。北京朝廷生活在自己的特殊世界內,即使敬酒都覺得難以下咽,不可能主動接受,反而更容易接受敵人灌下來的罰酒,因為自己無需為此修改認知圖景,可以繼續在自己的特殊世界內永遠正確。 1894年11月6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決定發行本年度公債。 “會議決定,根據納稅人年會的授權,按年息6%發行公債券60000兩,用於興建新的上海發電廠,另發行45000兩用於公立學校,統共105000兩。” 1894年12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本年度結算報告。 “至今年年底為止的收支賬目估算已呈交給會議。付出各項開支以及諸如防疫、自香港購買李·梅福德來福槍及軍火等項費用之後大約淨餘一萬兩。” 1894年12月2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明年度收支預算。 “會議收到會計師報告,預算收入503000.00兩,支出558000.00兩,赤字為55000.00兩。總董說,其中大筆支出款項是用於造橋、築堤岸等項工程。這些都是永久性工程。他建議這些工程所需的款項必須發行債券,因為這些工程的全部費用都由現今的納稅人來支付是不公平的。他還指出有一種意見主張撥出30000兩作為償債基金,以償還利率為7%的1885年公債,而發行新公債的利率為6%,因此可以由此得1%的贏利。經過討論,會議決定明年不宜發行新債券。作為償債基金的金額應減少,減為25000兩,以便與已發行但未清償的6%利率的債券沖平。會議並決定將此報告印發傳閱,以供各董事斟酌考慮,以便決定如何填補此項赤字。會議決定按上次納稅人年會批準的相同數額為明年預算中的教育撥款。” 1896年11月24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改革案。 “會上宣讀了克拉克少校來函,稱本月17日召開了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軍官會議。會議僅以一人反對,向工部局提出以下建議。1.除擔任捕房督察長之外,任命麥肯齊上尉為商團司令官。2.在他之下,任命一位商團軍官為少校,擔任管轄各部的副司令官,3,任命一位商團副官。4.請工部局配置一位常任教練,此人應是具有完全資格的軍人。在擔任商團的職務之外,還兼任文書室文書。列德先生說警備委員會的建議是,捕房總巡也應是商團司令官。但從來函看,似乎商團只是在任命麥肯齊上尉為前提條件之下才同意委員會的建議。警備委員會的建議是暫任麥肯齊上尉為商團司令官 — — 其軍銜可如商團軍官們的意願,以克拉克少校為副司令官,並由工部局任命一名商團軍官擔任副官,並安排一名教練兼文書室文書。會議同意上述建議,決定將這些建議交給克拉克少校,並建議着手對商團作若干改組。” 1898年3月2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海軍案。 “會上宣讀了少校司令官的來信,強烈主張把一批商船官員編成一支海軍,主要服役於配有機關槍的汽艇。他附來了為研究這個問題而組成的委員會主席塔德先生的來函,內稱已有40個人表示願意加入。會議討論了目前的財政條件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增設一個新隊的利弊,然後決定向何利德少校索要諸如該隊的職責、海軍裝備的用費,以及有關細節情況的報告。會上有人指出,在危急的情況下,可能到位執勤的該隊人員不會多於其編制的四分之一,而且在提供汽艇和機師方面也會碰到困難。會議決定由警備委員會主席會見何利德少校,請他提供所需的情況。” 1898年3月16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海軍案。 “何利德少校應邀參加了會議,討論擬建議海軍的有關問題。關於開支費用,他指出,在這些人員具備了勝任工作的條件之後才發給制服。估計每套服裝15元,準備招收的人員總額為80人。對這個方案進行試驗的費用則比較少。至於休伊特先生,英格里斯先生和潑蘭的斯先生所談到的關於船上的官員、機師以及拖船船長們可能在訓練時不能趕來參加的困難,何利德少校說這確是一個問題,要經過一段試驗之後才能作出判定。這些人志願擔任一定的職務,因此就應該認為他們是能夠前來執行職責的,除非實際經驗證明他們不行。因此,這是一個主要取決於他們自己的事。倘若他們把這些職責看成一般的義務,那麼在發生危急情況時,這個隊至少會有25%的人前來參加執勤。何利德少校退席後,會議繼續進行了若干討論,最後決定此項擬議的方案可予試行,並指示總辦就此事寫信給少校司令官。” 1899年6月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購械案。 上海自由市的外交政策以英滬聯盟為基石,雙方都理解以頻繁的財政-技術交易強化傳統友誼的必要性。 “會議收到了關於軍火事宜的來函,信中談到造成目前年度供應不足的原因,並請求董事會向香港申請一筆支付輕機槍用的20000發子彈所需的額外補給,以使所需要的庫存量達到合適的儲備。同時,還提議請求香港政府除了常例的免費補給之外,每年向萬國商團增發需付款的3000發子彈……關於弗雷澤上校提出的,請求英國政府向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供應現代化武器馬克沁機槍一事,蓋斯科因將軍認為上海工部局或許對這種援助更願意採取獨立的態度,因此如果要他幫助的話,他表示願意設法按成本價格弄到所需的機槍。董事會的幾位董事認為,如果有可能,還是應該保住迄今為止表明英國政府和萬國商團之間聯繫的傳統。但是經過舉手表決,會議仍決定回復稱,董事會樂於接受司令官將軍的提議購買這批武器。” 1899年9月2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公債清償案。 “會議收到了總辦關於依照預算案規定可以償還債券的資金情況備忘錄,並討論了立即償還所述數額的問題。斯克脫烏先生反對支付這筆開支中的任何一項,因為這可能會使得明年要以更高的利率發行更多的公債。經過較長時間的討論之後,會議決議償還帳上已公開發行並售出的1890年和1891年公債,其數額為28000兩,並償還利率為6%的一部分1894年公債,以使預算撥款的收支平衡。會上指出,過去工部局所宣布的辦法和實際做法是,按公債的發行時間順序償還而不考慮它們的利率,而且納稅人會議尚未得到要改變這套制度的通知。然而會議認為,採取這種財務上更為合理的做法,所帶來的利會多於可能因此出現的弊。” 1899年10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納稅人特別會議案。 “會議收到了將要提交給即將召開的納稅人特別會議的法律顧問已贊同的決議草案。關於提出的電車路一事,英格里斯先生認為草案的措詞很可能使得納稅人會議以為董事會是贊同電車路的,因此他建議將現在交來的草案重新修訂。總董詳細談了1897年和1898年度董事會對此事採取的做法,並解釋說,對原先納稅人會議指示的準確執行,有賴於按照該草案的方針,提出一項實質性的決議。他還指出,擬寫入決議的附註就和現在各位董事的理解一樣,不會使人們引起疑惑。經過冗長的討論之後,除了夸根布西先生提出對一處註解加以修改之外,此決議草案被會議通過,英格里斯先生和斯克脫烏先生持異議。總董在回答英格里斯先生時說,在正式提出決議之前,他在會上的講話將公開聲明那是他作為一名單個納稅人的發言。他還表示,不使董事會為這個發言中的任何一個觀點承擔義務。” 1900年6月26日,下江各邦代表和西方各國駐滬領事在上海簽署《東南互保章程》。 1860年的滿歐戰爭,結束了內亞帝國主義對下江、閩越各邦的長期統治。西方帝國主義的寬鬆統治和遠東自由貿易的巨大紅利,允許東亞沿海各邦的精英階級分享更多的政治權利,為明屬時期、滿屬時期所不及。粵(Cantonia)滿(Manchuria)戰爭首先轉化為粵(Cantonia)湘(Fuhsiangria)戰爭,最後轉化為湘(Fuhsiangria)淮(Chianghwlia)爭霸。諸夏各邦利用西方的保護和四方的鬥爭,尤其是通過利用湘軍系督撫和淮軍系督撫的競爭,迅速增加了本邦紳商的實力,將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朝廷的詔書柔性馴化為道德建議,獲得了比同時代巴爾幹各公國更大的實際自治權。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朝廷和西方列強的1900年衝突,使得下江各邦有機會將數十年積累的政治資源變現。諸夏其他各邦隨即公開響應或暗中支持,形成了奠定遠東條約體系基礎的第一次諸夏聯盟。《東南互保章程》的憲法意義,無異於第一次諸夏聯盟的盟約,對諸夏各民族的意義,不亞於尼德蘭七省同盟對現代荷蘭的意義。 1900年7月3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和列強軍方代表就遠東集體安全事宜交換意見。 列強和第一次諸夏聯盟達成的軍事協議規定,上海自由市不屬於諸夏聯盟負責的戰區,從而在法律上和外交上再度確認,自由市屬於歐洲的一部分。諸夏聯盟基於歷史形成的宗藩關係,在抗擊中國義和團暴徒劫持的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軍隊的同時,並不放棄解救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朝廷的希望,無意解除尊重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皇室的義務。上海自由市尊重,但無意涉入諸夏聯盟和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的傳統關係,而是基於英滬聯盟義務和人道主義關懷,進一步發展全世界文明國家共同維護揚子江口岸安全的協調機制。 “工部局方面的出席者包括:總董、伊迪(副總董)、羅達及斯克脫烏。應邀參加會議的代表還有:法公董局總董、滬港口岸兩界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指揮官和何利德少校、俄國武官德西諾上校和英國遠征軍戴維斯上尉、英國幸運號軍艦索爾海軍上校、荷蘭號軍艦西布倫廷海軍上校、帕斯卡號軍艦尼科爾司令官、傑弗昂號軍艦羅爾曼海軍上校、赤城號和法高號軍艦的成田和宇矢原海軍上校以及輕捷號軍艦的克拉多海軍少校…… 會議開始,總董對各海陸軍軍官應邀出席表示感謝,接着就本埠防衛問題說明了目前的狀況。他說,工部局掌握的武力,公認不足,還闡述了它們的性質、組織和裝備。他強調滬港口岸兩界必須要有一個全面防衛計劃,聯合行動執行這一計劃。兩年前在莫里斯少校指導下起草的防衛計劃規模,顯然是本埠兵力無法企望奏效的。上海萬一遭到武裝軍隊的重大襲擊,防線不得不受到相當大的限制,因為據軍事權威人士估計,保護整個區域,大約需要1.5萬人的兵力。 在總董的要求下,法界萬國商團指揮官萬隆上尉詳述了洋涇濱南首的布防情況,在沒有艦隊派來足夠兵力的情況下,這個部署僅足以保護婦女和兒童,防線只包括從領事館到市政廳的公館馬路以及電燈廠。關於上面那位發言人的發言和提出的防衛計劃,德西諾上校說,後備軍的駐紮顯然太靠近市郊。當要求萬國商團少校指揮官說明自由市防衛計劃時,他請何利德少校發言,因為計劃原先是在他指導下擬定的,何利德少校因此在會上極為詳細第說明了組織的計劃和細目。總董因在座軍官無人再提意見,代表工部局再次表示感謝,並高興地認為,準備工作已得到全體贊同。” 1900年9月20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穆斯林社區公墓案。 自由市國際化的程度即使以歐洲標準衡量,也高於二十世紀初的中歐和北歐。當時的歐洲除了英、法、荷等殖民大國的首都和主要港口以外,很少存在這樣不斷增長的穆斯林社區。 “會議宣讀了五家伊斯蘭教商店的簽名來信,信中請求工部局幫助取得一塊墓地,因為他們現有的墓地無法滿足他們的需要。議會在考慮這一請求之前,決定先查明所需土地面積是多少,以及為了這個目的,最合適的場所將在什麼地方,工程師將為這個問題去探望帕巴尼先生。” 1900年11月8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審議穆斯林社區公墓案。 猶太人和穆斯林社團在普通法國家的自我治理,延續了封建主義的傳統。 “工部局獲悉,為此目的而需要的土地和建築物,共需資金達3500兩白銀,認為這筆款項有可能從回教徒社團內主要商人和其他人中以捐助的方式籌集。”羅馬法國家就需要通過民族構建,將他們重新塑造為信仰猶太教或伊斯蘭教的法蘭西人,或是重新定義為民族構建必須排斥的境內異己勢力-敵對勢力。十九世紀中歐的猶太人問題性質上不同於中世紀的教派社區衝突,而是民族構建的固有特徵,只是暫時以中歐猶太人為試金石而已,很快就會演化為二十世紀和二十一世紀誤認為種族清洗的認同清洗。 1901年2月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軍階案。 大英帝國對自由市的保護,基於活的習慣法。習慣法不是規劃嚴整、方向明確的道路,而是長期沉睡、偶爾吮吸的嬰孩,零零碎碎地吸收具體事務的養料,不知不覺地成長出意想不到的人格。義勇軍軍官的軍銜和英國軍官的相應軍銜,從滬軍提督戈登將軍和英軍軍官戈登少校的時代開始,一支沿着“血濃於水、各自表述”的藤蔓展開,在不同的分支結出千姿百態的果實。 “會上宣讀了克雷將軍對董事們在這個問題上所提徵詢的回答。他表示了早已明確的意見,即由工部局賦予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軍官的等級,如高於英國軍隊派來視察商團的軍官,這種地位高下並沒有相應的價值。董事們預料這個意見將會影響商團軍官們的看法。他們指示總辦將此信件抄送致商團軍官們詳閱,並聲明董事會認為改變商團司令官目前的級別看來並不合適。” 1902年2月27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清國司法代表取締異議的申請。 自由市將歐洲的一角插入溝通諸夏的大動脈,自然會導致歐洲的秩序像瀑布一樣輸入東亞的窪地。 “捕房督察長曾報告,會審公堂讞員要求他逮捕《華粵報》編輯,並封閉該報館,理由是該報登載詆毀孔教文章。董事會決定如控告該報主人或編輯,須以公審方式,並有一陪審員參與進行,而查禁該報須經證明其所發表的文章中,確有害於公共利益或道德者。在該案判決前,董事會希望進一步了解有關開發拘票、所指控的文章以及公堂讞員對此的處置情況。”這就是為什麼上海自由市和日本並列,變成了二十世紀諸亞與諸夏民族發明家和維新黨人的大本營。 1902年4月26日,章炳麟在東京舉行支那(Cnina)亡國二百四十二年紀念會。 章炳麟所謂支那,實系明國。明國之中國二省(南北直隸),包含朱元璋征服吳越(Goetland)以後,從吳越傳統領地割去的北部、西部低地。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征服明國以後(1645年),施惠於吳越士大夫,將南直隸歸還吳越各省,然後(1648)將河南、山東兩省併入中國總督(直隸總督)的轄區。海通以來,滿歐合作。直隸總督例兼北洋大臣(中國-歐洲合作事務大臣),掌握了東亞大陸首屈一指的軍事和經濟資源。中國和吳越在明、滿朝廷中長期勢均力敵的鬥爭,從此向有利於中國的方向傾斜。 吳越愛國者企圖繼承朱元璋家族的歷史資源,將明國十八省發明為同一個漢族,將自己五百年來的宿敵發明成滿洲人的附庸和漢族的叛徒,從而奠定吳越對諸夏各邦和中國各省的領導地位,低估了中國總督轄區的政治資本,反而導致了不利於吳越民族的局面,從民族發明學的技術上講,無疑是一個嚴重的失誤,但從長期歷史的角度看,並未逾越嘗試-錯誤-修正的尋常演化範疇,不比大波蘭、大敘利亞發明家的同類失誤更為致命,更無損於吳越民族的榮譽和前途。 1902年12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公務員薪金和退休金案。 “在認可上周會議紀錄時,董事會決定將所計算的本項目加薪支出從白銀65000兩減為60000兩,至於工部局所預期的,由於免職等使退休基金有所節約的具體金額,未作出規定。涉及今後的捕房聘約,會上指出由於廢止分期支付制度,巡捕恐怕不能享受休假,因為沒有此項經費,他們的薪水將會不夠用,在此情況下,經過討論並依據財務委員會的建議,董事會決議,今後捕房也適用於各部門,關於請長假的定章應加以修改。支半薪者只適用於月薪200兩以上者,月薪在200兩以下者,在長假期間支付100兩。董事會獲悉大部分職員都表示希望將退休基金在本地投資以保銀價,該建議不經討論便被通過。最後決議的一項,是今後為使財務委員會避免忙於簽發大量支票,職工薪水用本票支付,當將全體職工薪水總額的支票提交董事會簽字時,職工薪餉冊亦應一併提交。提交衛生官和工部局工程師來信,他們在信中表示接受董事會所提出的條件,只要董事會明確同意今後調整他們的薪金金額以補償可能發生的匯價跌落。注意到衛生官的建議說,這種補償應具有追溯效力,經充分討論後,董事會決定,任何雇員的聘約內都不宜加入這種條件。11月20日會議所達成的該項決定,被記錄在會議紀錄內,已充分證明董事會對此事的意向,董事們反對作出任何會約束將來的董事會的更為明確的保證,責成總辦照上述載入會議紀錄中的董事會的觀點,通知斯坦利先生和梅恩先生。” 1903年6月3日,章炳麟在上海《蘇報》將滿洲皇帝正名為“客帝”。 正名,是民族發明的常規程序。梁啓超學派企圖將路徑積分清零,讓內亞征服者和東亞降虜從零年重啟歷史,從技術上本來就無法操作,自然同時激起了雙方的反感。章炳麟作為解體論者,享有獨派對統派的天然優勢,因為統派的成功需要所有各方的配合,而獨派的成功只需要自己的活動,但作為漢民族發明家,面臨無法克服的困難。 首先,他發明的漢族分享了所有文化主義發明模式共有的弱點。泛斯拉夫主義和東正教普遍主義、泛突厥主義和伊斯蘭主義、漢民族主義和華夏主義,都是民族發明三大模式當中最弱的一種。奧斯曼主義依靠歷史繼承權,小民族主義依靠演化優勢。文化主義的弱點像奧斯曼主義一樣多,卻沒有奧斯曼主義的現實政治資源,無論支持還是反對奧斯曼主義,結果都是為人作嫁。文化主義解構奧斯曼主義,就會在文化邊界和政治邊界不能重合的區域,發明和培育小民族主義,自己至多能夠得到某種模糊的同文親邦特殊關係。泛日耳曼主義解構大俄羅斯主義,產生波羅的海各國。泛突厥主義解構大俄羅斯主義,產生中亞各國。文化主義支持奧斯曼主義,就會淪為後者的附庸和統戰工具,在帝國的陰影下,連理論上的獨立都無法保持。 其次,他的漢族認同和吳越認同相互衝突。他賦予漢族的特徵,在錢塘江以西就比較淡薄,在揚子江以北就完全不存在了,實際上是一廂情願地期望諸夏各邦和中國各省吳越化,應驗了波蘭民族主義者對法蘭西文化主義者的諷刺:法國人所謂的愛國主義,就是想讓全世界都變成法國人。何況漢帝國作為百越的宿敵,越人自居為漢,甚至不能跟波蘭人愛法蘭西相比,更接近于波蘭人認同俄羅斯。 吳越史家理應牢記,吳越愛國者卻理應忘記他走過的彎路,正如委內瑞拉史家熟悉玻利瓦爾構建美洲民族的長期努力,委內瑞拉愛國者卻只記得解放者為委內瑞拉民族鋪平了道路。 1903年7月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討論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蘇報》案。 “會上提交了一份上海道奉諭所發的逮捕《蘇報》館全體職工的命令譯文。現人已按時逮捕,並已在會審公堂受審。會議認為無論該案將怎樣判決,都必須在自由市界內執行。關於會審公堂讞員下達給公差要求封閉《蘇報》報館之指令,董事會指示,在審訊並判決前不准執行,即使執行也應由工部局巡捕負責。”封建主義司法統治的精神, 本身就是對僭主政治的直接侮辱。僭主的力量來自不測之威,即無法預期和無法抗拒的禍福。如果皇帝只能行使儒家禮法或任何禮法承認的權力,就會因為可預期性的形成而淪為周天子或日本天皇。皇帝和反賊以原告和被告的敵體身份對簿公堂,立刻賦予反賊原來並不具備而且根本不曾指望的政治分量,以致於訴訟本身的結果如何,相形之下已經無足輕重。史家經常把專制主義的失敗歸咎於力量的薄弱,有意無意地低估了判斷力扭曲造成的損失,然而健全和敏銳的判斷力只可能來自多層次的複雜生態,簡單粗暴的武斷方式在其發源的扁平結構中至少具備成本優勢。 1903年8月5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討論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蘇報》案。 “董事會討論了本案被告辯護人埃利與洛夫特斯·瓊斯的來信,信中催促早日審訊案犯,如不審訊,應予釋放。儘管董事會對來信的提議不以為然,但認為必須對本案進行干預,因為現在對被告並未提出具體指控,而被告在未經審訊情況下已監禁相當長時間。因此決定致函領袖領事,要求清國官方早日在會審公堂指定審理本案的日期。總董表達董事會的意見說,未經會審公堂的審訊,決不將被告向清國官方引渡。”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討論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蘇報》案。 “總辦說,關於這個事件,他已晉見了領袖領事,領袖領事同意,如在下星期二之前尚無兩江總督的答覆,他將代表領事團,電請總督立即作出決定。董事會諸董事一致認為,不能無限期地維持現狀,在一定時間內,若得不到滿意的答覆,如指定審訊日期,董事會有責任將羈押犯交保釋放。下次會議將進一步考慮此事件。”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討論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蘇報》案。 “在仍未收到任何本案即將開審公文的情況下,董事會接到了一項口頭要求,說如果發生對這些羈押犯中任何人撤回起訴,或宣判無罪釋放的事,就需要採取措施,預防他們重遭正常或非正常逮捕的可能性。會議作出指示,在此情況下,將護送羈押犯登上駛往香港或日本的船,隨他們意願。” 1903年12月2日,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繼續討論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蘇報》案。 “領袖領事通知董事會,確定本月3日審理本案。總董說,據他獲悉本案將如會審公堂平常案件那樣審訊,上海縣令屆時將出席審訊現場。” 1904年3月16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義勇軍(萬國商團)舉行泥城之戰五十周年慶典案。 “少校司令官來信說,現已決定於4月4日在市政廳舉行公開跳舞會來慶祝泥城之戰五十周年,他請求說,董事會可以談一下它將以什麼方式利用公款來為這次娛樂節目提供支援。會議決定在覆信中說明,董事會將免費提供市政廳場地及照明並免費提供樂隊,同時還擔保慶祝會出現的虧空不超過500兩。” 泥城之戰和戈登將軍對自由市的意義,相當於列剋星頓之戰和羅伯特·李將軍對合眾國的意義。上海民族存在的證據,像美利堅民族一樣堅強。人類總是由符號統治的,民族共同體自發產生和維繫民族神話的能力就是其生命力的自然流溢。相反,偽共同體必須以強制力量保護在民間自發質疑下搖搖欲墜的官方神話。寒風中凝結在鼻孔四周的白霧標識出運動員的軌跡,延緩屍塊腐爛的福爾馬林氣息預示弗蘭肯斯坦的來臨。符號之間的戰爭,因此常常具備重大的政治意義。《霍斯特·威塞爾之歌》的沉浮,堪稱納粹德國命運的晴雨表。蘇聯的解體,以偽史的清算為先聲。中華民族和諸亞諸夏各民族生死存亡的鬥爭,同樣體現於共產國際殖民政權保護恐怖分子先驅者名譽的非常法。 1904年3月2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選民團擴大案。 任何政治共同體都是依靠血稅和財產稅維持的,但憲制演化的時間節奏通常要比環境演化遲滯一兩個世代。十九世紀資產階級民主制向二十世紀大眾(全民)民主制的演化,源於貴族戰爭向全民戰爭的演化。“董事會決定採納少校司令官3月2日信中關於向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得力人員授予選舉權的意見,並準備向下一次納稅人特別會議提出,而且建議凡年過21歲,勝任工作3年的商團成員,如果在舉行選舉的前一年表現十分良好者,均應授予選舉權。火政處亦應給予同樣的特權。”歐洲的自由主義和海外的殖民主義在憲法意義上同構,都需要以民族構建的升級來支撐民主擴大導致的跨階級共識成本上升。脆弱的轉型時刻猶如昆蟲的脫蛹期和人類的青春期,伴隨着陡然升高的死亡率和淘汰率,但從文明存續所必需的健全共同體甄別機制考慮,捕食者和解構者也是系統的必要組成部分。十九世紀自由主義-殖民主義在全世界播下的種子,都需要在抵抗布爾什維主義的戰爭中檢驗自己繼承文明的資格。 1904年10月12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命令禁止清國官吏向界內清國移民徵稅。 “會上宣讀了領袖領事的來信,信內轉來了道台的一件來文,內容是關於清國捐務處最近遷往界外的問題,他要求工部局對此事發表意見。會議決定在復文中指出,工部局期望這一事件的結果是,要負有責任的清國政府明確界內免繳清國營業稅的問題。道台在來信中並沒有說什麼,但這無論如何不會改變工部局的意見。會議批准發布一份布告,將此情況通知清裔居民,並告誡他們,工部局決心逮捕在界內執行稅收任務的清國官吏和差役。” 徵稅、徵兵兩項權力,是一切主權的基礎。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官吏企圖以色拉米香腸式侵略,破壞市議會對上海的主權。市議會的堅定立場和果斷行動,保證了自由市的法治和繁榮。如果滿洲帝國(Amba daicing gurun)的侵略得逞,二十世紀初葉的自由市必將從歐洲國家淪為諸夏的一員。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自由市議會喪失了維護主權的決斷意志。共產國際第一期殖民政權(南京國民政府)利用地下特務組織勒索諸夏在滬僑民,沒有遭遇同樣堅定的抵制。自由市的綏靖政策,獎勵了國際恐怖組織和中國侵略者的野心,導致共產國際第一期殖民政權(南京國民政府)和共產國際第二期殖民政權(北京人民政府)相繼入侵上海,給上海民族帶來了1843年建國以來最大的災難。 1905年8月30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公共圖書館案。 “總董說,有人提出一項非正式建議,把亞洲文會的圖書館和博物院與公共圖書館合併,由工部局在目前的地點(博物院路)興建一幢大樓。李德立先生詢問,工部局是否準備接受康乃吉先生的捐助,就像接受世界其他地方為此目的所給予的捐款一樣。他建議就此問題寫信給康乃吉先生。會議經過一些時間的討論,決定在收到捐款的條件以後,準備考慮予以接受。” 1906年7月5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討論修訂國防預案。 自由市的安全,始終以英滬聯盟為基礎。第一次諸夏聯盟成功地保障了揚子江沿岸各邦的安全,減輕了英、法海軍巡航揚子江上游的負擔。《辛丑條約》締結以後,英滬聯盟的防禦縱深大大擴展。自由市根據國際形勢的演化,有必要相應地修訂國防計劃。“關於駐諸夏英軍總司令官建議建立包括總董、捕房督察長以及萬國商團(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司令官在內的防衛委員會的問題。總董指出,幾年前制定的防衛計劃現已過時。他認為,首要的事是修改防衛計劃以備萬一。哈頓將軍的建議受到批評,因為工部局總董並非經常是警備委員會委員,或擔任工部局其他有關半軍事方面的事務。因此,董事會作出決議,應指派成立防衛委員會,包括一名董事會董事,與上述另外兩名工部局官員每年一起選出,委員會唯一職責就是制定自由市的軍事防衛計劃。董事會注意到,在騷亂或其他必要時間,將由警備委員會負責執行所制定的這項計劃。董事會提名霍利德先生為本年度該委員會委員。” 1906年7月25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決議派遣駐印度代表。 “為使工部局自印度訂購裝備用具之事能順利進行,董事會決定指派工部局駐孟買代理人。關於運送印度巡捕以及其他計劃有關增加印捕股人力的一些安排均由他們負責,因此會議決定首先向合金公司探詢,他們準備根據何種條件以此身份而工作。” 1906年10月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投票程序修訂案。 “李德立先生提及現行的投票慣例是在記錄票時應有納稅人在投票時將自己的名字簽署在其要投的票上為準,他建議(為了確保投票秘密)將來廢除這一做法。董事們認為,到目前為止,尚無改變這一程序的理由,並且由於建議作這樣的更改將涉及《土地章程》第18款的更改問題,董事會決定不對此事採取措施。” 1906年12月5日,1906年10月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吳裔商團加入義勇軍(萬國商團)案。 吳越難民和移民雖然從人數上看,多於歸化上海的其他族裔,但因缺乏民兵自治的傳統,對自由市國防的貢獻還不如人數更少的日本裔和印度裔移民。吳裔紳商組織的民兵(商團)致力於加入以歐裔為主的義勇軍(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堪稱吳越移民滬化和歐化的重要里程碑。“會議宣讀虞洽卿及袁鴻基先生對董事會關於將一隊吳越商團併入萬國商團建議的覆信,信中表示,如果特定條件與其他隊一致,就準備接受董事會的條件。唯一的不同之處就是關於武器的保管問題,董事們對這一方面可能遭到多大的反對在看法上有些分歧。會議決定,首先答應要求提供萬國商團的規章副本以及最近徵集的葡萄牙隊的附則和為該隊規定特殊條件的副本。” 1907年7月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日裔商團的軍官任命。 “議會根據代理司令官的建議,批准日裔後備隊中尉城小畔為指揮日本隊的中尉。” 1908年7月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同意提高上海駐倫敦代表處的經費標準。 “會議注意到倫敦辦事處眼下的提款額已再次超過標準限額5000英鎊,因而他們來電請求額外增加提款額。會議根據財務委員會的建議,決定今後把標準提高到7500英鎊。” 1908年12月23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審議上海國史案。 “會議收到了J.D.克拉克先生和T.W.金斯米爾先生來函,來函希望董事會能資助蒙塔托·德·基塞斯先生的一本出版物,內容是自由市建國以來的歷史。這兩位先生對這項工作的意見似乎是:出版該書是會有益處的。同時會議又注意到法公董局已給予資助,實際上是捐款500兩。另一方面,董事們一致認為,由於蘭寧先生在全面而詳盡地從事同一性質的工作,而工部局仍在支付他的薪俸,這一情況就排除了為此目的再動用公款的可能性。因此會議批准答覆如下,董事會無法提供資助,對此深表遺憾。”國史的編撰,是民族構建瓜熟蒂落的徵兆。不謀而合的國史編撰說明政治共同體在各自獨立的觀察者眼中,都已具備值得研究的分量。報春花在時令未至時,到處都不會開放;時令一到,就會到處盛開。國史在夏季是裝點民族門面的珠翠,在冬季就是保存民族種子的魂器。上海民族在產生國史以後,任何侵略者面臨的工作難度都會大大上升。 1909年3月31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決議成立工兵部隊。 “會上提交了司令官的建議,關於成立工兵隊以執行某些目前在一定程度上無法完成的任務。一些技術教育常駐人員已向司令官表示支持這一建議,雖然他們不願意參加現有的任何一支部隊,但是準備在工兵隊效勞。會議回想到在1893年曾建立類似的隊,但由於缺乏資金於1897年解散了,儘管如此,經討論後,會議決定批准成立這支新隊,只要不把現有部隊的兵員抽光而徵募25人便可。估計這樣做不會增添什麼費用。” 1910年11月9日,上海自由市議會(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決議成立學務委員會。 “議會經過辯論,決定邀請以下幾位先生組成學務委員會,關於該委員會組建完成的問題到下次會議解決。這些先生是:達溫特、卜舫濟、沃克和西蒙牧師以及安東尼神父、艾維博士、道森、福開森、芬克、吳板橋、古柏、斯莫利和沈敦和先生。會議接着討論董事會派代表參加該委員會是否合適,特別是那些已經在各工部局學校委員會擔任委員的董事。這個問題也暫時擱置不決。” 2017-12-23 Medi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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