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中國買官賣官價目表 |
送交者: dxnb 2018年07月22日23:53:4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正省(部)價目:30公斤的兩箱現金相贈高官 典型案例:深圳市長為“更上層樓”反而成了階下之囚 據媒體對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落網後情況的報道,2009年6月,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2010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許宗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許宗衡的主要罪狀包括巨額貪污、買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買官。許宗衡另一罪狀是大型工程貪污。許宗衡幾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歷年貪污的金額高達20多億元。許宗衡從一名深圳市委組織部的處長,步步高升至副部級的深圳市長一職,一路邊腐邊升。據報道,許宗衡在家中被帶走接受紀檢部門調查,在拘留初期,許宗衡一直不願供出罪狀,甚至以筷子插喉企圖自殺。典型的亡命之徒,他自知罪孽深重,難逃法網,試圖用自殺方式來保護他的上線。這一行為足以說明,向他賣官的官員一定來頭不小。有媒體披露,許宗衡“金錢開路”的手段令人嘆為觀止:有中央官員到深圳,許宗衡竟預備重達30公斤的兩箱現金相贈,令人側目。 ▊▊副部(省)級省政協副主席“1億”,副省長“2億” 典型案例:國土廳長為升遷被騙5000萬 2016年10月17日,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陝西原國土廳長王登記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王登記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6624.34萬元。其中受賄數額最大的一筆為5000萬元。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王登記欲通過王登廣 (另案處理)跑關係提升職務,讓陝西商人高置林給付王登廣5000萬元。 調查稱,2012年下半年,王登記和幫他買官的“金主”在一個小區里見面。當時兩人坐在車裡,王登記說,“我快到退休年齡了,如果退休的話,公車、司機什麼的就都沒了,但是如果跑跑關係能升為副省級,就到65再退休了,退休以後還有專車、秘書。”王登廣稱,2008年底,王登記表達了讓其幫助跑關係升官的意願後,一個自稱在中央工作的陳某告訴他,可以給王登記辦升為副部級幹部的事。他和王登記說了之後,王登記同意辦,並承諾如果升職為陝西省政協副主席出1個億費用,升職為副省長出2個億費用。 ▊▊省政府秘書長(副省級後備人選):4008萬元 典型案例:廣東省政府正廳級副秘書長為轉正,買官被騙高達4008萬元 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與打私辦原主任,人稱“搞定哥”的羅歐就曾經因為買官被騙高達4008萬元。2014年5月25日,廣東省紀委發布消息稱,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接受組織調查。檢察機關稱,在與羅歐的交往當中,騙子劉沃升在飯局上為了抬高自己,自稱認識中央的高級領導,可以幫羅歐“跑官”,讓羅歐晉升為廣東省政府秘書長。此事讓羅歐信以為真,羅歐事後還真給劉沃升遞交了一份簡歷。據羅歐供述,這4000萬元是他要求接受過自己幫忙的另兩名商人以擔保借款的方式籌得。羅歐在供述中稱,如果“跑官”成功,上述兩名擔保的商人將承擔這兩筆巨額費用;如果失敗,他打算要求騙子歸還“借款”。騙子第三次開口要2000萬元活動經費時,羅歐意識到可能被騙,但不敢讓兩名擔保人催劉沃升太緊,以免自己“買官”一事敗露。2016年6月30日上午,向羅歐行賄50萬元、詐騙4008萬元的商人劉沃升被廣州中院一審以單位行賄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地級市市長(正廳級):180萬 典型案例:常務副市長遇“大師”指點仕途迷津被騙百萬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4年12月12日發表了《心不正,何以增德?——山東省農業廳原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單增德受賄案剖析》。單增德因受賄737.0472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該文指出,單增德身為共產黨員,一心想着依靠“大師”指點升官發財,不料被一夥騙子騙得團團轉。 2008年夏天,單增德的情婦謝某某前往泰山燒香拜佛時“巧遇”一位“大師”。“大師”指點她,到北京找一個叫“張新政”的人,能幫單增德當上市長。 彼時,單增德任萊蕪市常務副市長,滿腦子想着要更進一步。他對謝某某的話將信將疑,於是先讓謝某某到北京去見見這個張新政。謝某某在北京見到了張新政,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張新政對謝某某說,山東省的領導他很熟,單增德的事他能搞定,但需要錢來運作。單增德心動了,親自到北京來會張新政。張新政肯定地告訴單增德:給100萬元,具體怎麼辦不用管,三個月內肯定讓你升官! 單增德自己湊了50萬元,又和熟識的老闆呂某某要了50萬元。 錢給了張新政之後,張新政告訴單增德,還得再要100萬元才能搞定。單增德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遂讓情婦謝某某先墊付了80萬元。三個月很快過去,單增德卻未能如願當上市長。當他想找張新政討個說法時,人已經找不到了。當初為謝某某指點迷津的泰山上的“大師”也不見蹤影。 ▊▊副廳級實職:代價“買官”被騙60萬+侵吞公款11萬元拉票 典型案例:縣委書記為求提拔侵吞公款買選票 據新華網2010年的報道,河南省欒川縣原縣委書記張獻會貪污受賄案審結後,法院認定其先後受賄人民幣92.8萬元,貪污16萬元人民幣和2000歐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可悲的是,在法院認定的張獻會所受近百萬元賄賂款中,竟有60萬元被騙子以幫他跑官為名拿走。2006年前後,張獻會認識了一個叫許公民的人,許自稱在北京很有背景,能幫助張升至副廳級。為升官,張對許有求必應。許提出弄一批稀有礦石,張即讓許找某礦業公司董事長劉某幫忙。由於礦石管理嚴格,劉某遂向張獻會提出:乾脆直接給許公民錢。於是,張先後3次向劉某索要人民幣60萬元,這些錢匯給了許公民,作為“買官”經費。但後來,許一直沒辦成事,被張舉報。而在托人跑官被騙後,為解決副廳級問題,張自己也花錢賄賂有投票權的人。2006年八九月份,張為爭取一個副廳級實職,先後3次侵吞公款11萬元,用於買購物券,送給了7家醫院及洛陽市市委、人大、政協有投票權的有關人員。 ▊▊正縣長(正處級):80萬元+千萬借款 典型案例:副縣長想要買上縣長:借款千萬給騙子 10月2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登了《副局長的“三副面孔”》一文,深刻剖析了惠州市旅遊局原副局長姚春明“受賄、跑官買官、對抗調查”等嚴重違紀問題。2006年,姚春明當上惠東縣副縣長,分管“農林水”工作。2011年,惠州市、縣、鎮三級換屆,為了能在縣級換屆中當上縣長,姚春明四處活動。惠東縣獅子島酒店老闆賴某夫婦看穿了他的心思,騙他說“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林某我們很熟悉,關係很好,願意為你‘牽線搭橋’,他能夠在此次換屆中幫你提拔為正縣長。”沒過多久,賴某夫婦告知姚春明:“升任正縣長一事林部長已經答應,但林部長現在需要80萬元急用,希望你能幫助。”姚春明求官心切,賴某夫婦此番話可信度究竟有多少,他壓根沒有細想,立即答應並叮囑其大舅子儘快把80萬元匯到賴某戶頭,請賴某夫婦代為轉交,以向林某表達誠意。而賣力只是姚春明討好賴某夫婦的方式之一,為了升遷,如果賴某夫婦需要錢,姚春明也會慷慨解囊,眼睛都不眨一下。一次賴某夫婦碰到資金困難,姚春明二話沒說,立即拿出幾百萬元,又通過親戚、朋友借款1000多萬元交給賴某夫婦,解其燃眉之急。 ▊▊區長(正處級):30萬美金 典型案例:常務副區長為“扶正”給市委書記行賄,取證發現未拆封賄金 茂名官場地震曾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茂名市紀委辦案人員介紹,在查處這場腐敗案中,有一個細節令人印象深刻:廣東省紀檢部門立案調查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的當天,即赴他家裡取證。辦案人員驚訝地發現一個還未拆封的信封。僅僅幾天前,為能提拔為茂港區區長而“跑官”的茂港區常務副區長譚某,剛剛送上約30萬美金的賄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譚某的簡歷和名片。他已經在副處位置待了8年。於是,譚某成為最後一個給羅蔭國送錢買官的人,也成為羅蔭國案第一個證據確鑿的涉案人。 ▊▊官場“地震”災區:市政法委書記、縣委書記都要 200萬 典型案例:市委書記成賣官老闆,縣處級以上用巨款買 2007年,郴州腐敗地震集中爆發,當地是個賣官的黑窩子,老闆就是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副手有市長、紀委書記等。長沙市中院對湖南郴州腐敗窩案進行一審宣判,原市委書記李大倫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原紀委書記曾錦春被判處死刑;原市長(後任湖南省國資委書記)周政坤被判處無期徒刑。李大倫的賣官公司開了多年,縣處級以上的幹部,據署名作家沙葉新調查,都是用巨款買來的。 附:賣官價格表官職 價格(單位:萬元) 縣委書記 200 縣委副書記 60 縣長 120 副縣長 50 縣政法委書記 60 縣紀檢委書記 50 縣委常委 40 縣**局長 150 縣檢察長 20 縣委辦主任 30 縣政府辦主任 20 北湖區(蘇仙區)書記 150 北湖區(蘇仙區)副書記 60 北湖區(蘇仙區)區長 100 北湖區(蘇仙區)副區長 40 郴州市**局長 200 郴州市政法委書記 200 郴州各個局長 50(按15個局共750) 註:此表根據著名作家沙葉新先生調查材料列出。 ▊▊縣級市副市長(副處級):準備200多萬,結果只花了100萬辦成 典型案例:三門峽原市委書記和組織部長的賣官比賽,混混100萬買到副市長 2015年7月,在法庭上認罪悔罪的河南三門峽原市委書記連子恆,肯定記得自己賣官的劣跡。曾有一名從該市人大退休的正廳級官員認為,“連子恆上任後,買官賣官在三門峽變得普遍起來。他作為三門峽一把手,直接催生了本地官場上的這種歪風邪氣。”不止如此,接近三門峽官場的多位消息靈通人士透露,“前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部長李衛民是一個很強勢的人,他看到連子恆這麼做,自己也不甘心。當時有一種說法,連子恆賣一個官,李衛民也要賣一個。”最為奇葩的一幕發生在2006年,連子恆和李衛民都幫小混混聶衛東運作,讓他升到了三門峽市義馬市原副市長。有在三門峽從政多年的老幹部透露:“他(聶衛東)根本沒有當副市長的能力,沒有文化也沒有能力;最後是連子恆直接拍板,聶衛東順利上任。”兩名退休處級幹部證實,聶衛東曾在飯局上公開宣稱,“沒想到一個副市長還是挺便宜的。我準備了200多萬,結果只花了100萬就把事情辦成了。” ▊▊副縣長(副處級):10萬元 典型案例:為買副縣長行賄縣委書記,當選後5年貪400萬 2007年10月的一天,時任菏澤巨野縣田橋鎮黨委書記的陳宜民為當副縣長,敲開了時任巨野縣委書記劉貞堅的家門,送上10萬元的銀行卡。同年12月,陳宜民如願當選為巨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此後5年時間,他通過截留補償款、申請無償資金、利用虛假發票等手段貪污400餘萬元。有媒體報道,在劉貞堅擔任巨野縣委書記期間,送錢買官已經是公開的秘密,縣裡很多崗位已被暗地裡“明碼標價”:鄉鎮長5萬至10萬元,鄉鎮黨委書記10萬至20萬元,縣直部門“一把手”20萬元。 ▊▊科局級:鄉領導1萬副局長3萬 典型案例:湖南通道縣原組織部長1年多賣官34次 湖南懷化通道縣組織部原部長向志清也有自己的“價目”。據報道,2008年10月到2010年5月,他在任職一年多的時間裡,為楊某、吳某等34人升官、調動、解決職級,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314000元。有人想當鄉鎮領導,送了1萬元,向志清幫其調動。而對於一個副局長職務,向志清收受了3萬元。楊某想提升,多次的推薦材料沒結果後,也是給向志清送禮後才獲得推薦的。2011年,向志清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區縣公安局局長下到副科長:30萬到2萬不等 典型案例:茂名公安局長大肆賣官,主動暗示他人能“幫忙”升遷 2012年6月27日上午,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曾官至廣東省茂名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倪俊雄因受賄罪獲刑15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和違法所得人民幣338萬元。 法院認定的倪俊雄收受賄賂共有41宗,大部分都是倪俊雄拿公安系統內的職位“交換”所得,這些“賣出去”的職位上至縣級市公安局局長、區公安局局長,下到副科長,“價位”從人民幣30萬元到人民幣2萬元不等。在一些涉及提拔、升職的情況下,倪俊雄會主動以打電話等方式向行賄人暗示,要幫忙為其實現升遷。 ▊▊南方電網內部價目:供電所長100萬 經理300萬 典型案例:南方電網內部買官價碼曝光,很多項目與職位都被“明碼標價” 2015年,反腐風暴正在刮向電力系統。這一次,處於漩渦中心的是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方電網”)。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南方電網不到一個月,南方電網系統多名高管落馬。多位接受採訪的人士均向媒體表示,南方電網系統的腐敗已經呈現出“系統性”與“市場化”的特點,很多項目與職位都被“明碼標價”。據電力系統業內人士向媒體透露,早在七八年前,在廣東某些比較發達的地區,南方電網內部“買官賣官”的價碼就已經非常高。曾有人說在他們地區,買一個供電所所長的職位至少要花100萬,而一個縣公司的經理職位則要高達300萬。當然,這些供電所所長或經理“回本”也非常快。因為,許多企業乃至機關單位的用電報裝、變電站改造,均需要電網公司的同意。而一個新辦的工廠,從辦手續開始到最後接通電,是需要時間的。發達地區的企業太多,供電部門忙不過來,那就得排隊。“很自然地,送了錢的就往前排,沒送錢的就慢慢等。”而這只是電網貪官撈錢的方式之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修訂頒布《幹部任用條例》,採取有力措施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大力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全面從嚴管理監督幹部。長期以來社會上流傳着一句話: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這反映了一些地方和單位的領導選人用人比較隨意,同時也說明衡量幹部缺乏具體標準。 大力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是淨化黨內政治生態的關鍵,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實行“零容忍”,堅決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不讓買官賣官者得逞、不讓腳踏實地的好幹部吃虧,真正讓那些忠誠、乾淨、擔當的好幹部得到褒獎和重用。 (綜合中國青年報、半月談等媒體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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