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應該堅決拋棄佛教 |
送交者: Brigade 2020年06月26日18:00:5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當前中印之間屢有衝突,促使我研究一下兩國之間的宗教歷史政治文化問題。 縱觀中國歷史,中國人喜歡自認為天朝上國,其他蠻夷都得來朝拜。這種心態導致兩個弊端,一是在宗教和文化上自己取來的可以,別人送來的則拒之門外;另一個是思想僵化,可以萬年不變。當然,不到一萬年,國門就被帝國主義轟開了,但是心理上的閉關自守,至今未變。 比如宗教問題,漢明帝(劉秀之第四子劉莊)公元67年中,迦葉摩騰應明帝之請,來到洛陽。“明帝甚加賞接,於城西門外立精舍以處之。”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佛教僧人,也是第一個來自印度的和尚。《高僧傳》稱他是“漢地有沙門之始”。 另有記載,漢明帝永平年間派人去天竺求法,遇見摩騰和竺法蘭。永平十年與竺法蘭偕白馬馱經和佛像來到洛陽,住於明帝為其所建之白馬寺。兩人共同譯出《四十二章經》,現存譯本即此時譯出,亦為東土有佛法之始。 劉莊之所以願意求佛,因為有一次他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見一高大的金人,頭頂上放射白光,降臨在宮殿的中央。劉莊正要開口問,那金人又呼的一聲騰起凌空,一直向西方飛去。夢醒後,百思不得其解。第二天朝會時,他向群臣詳述夢中所見,大多數人都不知其由。後來他有個博學的大臣說那可能是西域的佛陀,明帝聽說西域有神,其名曰佛陀,於是派使者赴天竺求得其書及沙門(和尚)。這個夢看上去沒有什麼好的,也許他感到應該把皇宮搬回長安吧,或者身體不好,夢到死亡(金光西墜),但是跟神沒有關係。 可以說,劉莊一個惡夢,請來一個瘟神,禍害中國兩千年。 當然,最著名的西天取經是唐玄奘,從此中國再也沒有強大過,宋朝連金國都打不過。佛教導致中國人失去戰鬥精神嗎?我們寫這樣的文章就會問這樣的問題,就會試圖證明這種關聯性。 與佛教不同,天主教主動送上國門,中國屢屢拒絕,天主教且進且退,最後終於無法紮根。很難想象,遠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前,遠在文藝復興之前,天主教已經進入中國了。且看: 元至正二十二年 (1362年) ,泉州第五任主教雅各伯(威廉·甘勃尼),在元末動亂中被殺害。 大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立,摧毀了所有外族色彩的事物,包括天主教和景教。基督教於元朝滅亡時,再次中斷。 --- 我是邊寫觀點,邊找資料,找到資料又產生更多觀點。結果我發現我在做胡適做過的事。胡適在“我們能做什麼”一書中寫到: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既然就是前面所說的社會制度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宗教等吸收或拒絕,在交通如此發達之時,我們不能也不可能拒絕某種文化,等等。” “數百年來自由選擇自由拒絕世界文化的階段已經過去了,目前是必須要我們在兩個中間選一個,等等。” “照辯證法說,有甲就有非甲,甲與非甲鬥爭成為乙,有乙又有非乙,乙與非乙鬥爭成為丙,共產黨他不同,有己沒有非己,辯證法失了作用,誰是誰非大家弄不清。”我引用胡適的這段話,比較一下我幾天前說的,“儘管中國政治教育對黑格爾的辯證法推崇備至,但是並沒有教怎樣用辯證法,也沒法用,比如,一個命題-共產黨的好壞,政府不讓你分析它是壞的,因此無法辯證綜合得出結論。所以中國人分析問題只能產生兩極:阿Q和趙老爺。” 所以說思想自由,總有人會殊途同歸。 70多年前胡適的這些話放在“青年的苦悶”一章里,現在中國人不論年齡,有點頭腦的更苦悶了,至少可以因此說明國家是停滯的。正可以驗證我前面的話:“思想僵化,可以萬年不變”。 印度教 對於中國人來說,佛教就是印度教。可是這是錯誤概念。印度教號稱是最古老的宗教,佛教只是印度教的不算重要的一個分枝,至少在印度是這樣。 印度教基於一種獨有的知識或哲學觀點。它包括了婆羅門教(吠陀宗教 ,Brahmanism,古教)的現代流派濕婆派(Shaivism)、毗濕奴派(Vaishnavism)、沙克達教(性力派,Shaktism)及其他許多的印度教教派,和以業、法和社會規範為基礎的法論,內容是廣泛的日常道德。印度教是一套囊括各種不同的知識或是價值觀的宗教,而不是一套剛性,共同的信仰。 印度教被稱為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有些人則認為印度教是超越人類起源的“永恆的法”,“永恆的規律”或“永恆的道路”超越了人類的起源。其中規定一些永恆的責任,如誠實、仁慈、純潔、忍耐和自我約束等等。是不分階級、種姓或是教派的印度教徒都要遵守的。 印度教有十億信徒,其中的九億居住在印度,僅次於基督教與伊斯蘭教,雖然印度教信仰人數高於佛教,但是,普遍認為印度教具有民族性限制,多數集中在特定國家印度,因此普遍認為佛教比印度教更適合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所有的印度教派別都以撰於公元前1500年的《吠陀經》(Vedas)作為經典教義。在此之外,各派別還各自信奉其他不同的經文。 對於我來說,這個教既然是原始的,所以帶有濃厚的古代生殖崇拜色彩。這個神是那個神的女兒兼老婆。會讓現代人感覺很淫亂,但是總比佛教的絕對禁慾好吧。還有什麼戰神,喜歡打仗,這也跟佛教絕然不同。 他們還講究神人合一,這個理念我喜歡,比較合理。所謂神在印度教這裡看上去就是古代的神話作品,後人把神話之神宗教化崇拜。看最早把三大神放在一起的讚美詩 (Kutsayana Hymn)所描述的:靈魂就是婆羅門(Brahman),這個終極現實,宇宙或者上帝就蘊藏在每個活人當中,內在的 Atman(靈魂,自我)和婆羅門或不同的婆羅門變幻是等同的:“你是婆羅門,你是毗濕奴,你是濕婆,你是一切。” 因此吠陀經這樣寫,寫的時候只是作者的抒情。後人就把它奉為真經了。 看看他們的主神如何愛女兒,還被另外一個神砍頭: 梵天(Brahma)的傳統形象乃四顆頭、四張臉以及四隻手臂,口中不斷地誦讀《吠陀經》。特別在北印度,他常常有着一綹白鬍鬚,代表他幾近永恆的存在。不像其他印度教神祇,梵天的手中通常沒有任何武器;但他的一隻手握有一支湯匙型的權杖,代表着將神聖的酥油滴入自我犧牲的火柴堆。他的一隻手拿着一個水壺(有時是裝着水的椰子殼),壺中的水代表萬物初始,涵蓋一切。梵天也拿着一串念珠,是他計算宇宙時間流逝的計時器。此外他也拿着象徵神聖的《吠陀經》或與代表純淨的蓮花。 有一個古印度神話故事講到梵天四個頭顱的由來。梵天創造了一個女神,名喚莎塔如帕(辯才天女,Shatarupa)後,卻開始迷戀這位擁有無雙美貌的女神,因莎塔如帕覺得不妥,於是經常轉到梵天的左面、右面、後面甚至飛到上面,以避開梵天的目光。為了方便凝視莎塔如帕,原本一張臉的梵天遂長出五張臉來,擁有五個首級。後來梵天與濕婆因故爭執,在盛怒之下,濕婆用額頭上的第三隻眼放射出來的火焰,燒向了梵天朝上方看的那一面,並用左姆指的指甲割下了那顆首級,於是梵天只剩下了現在所常見的四張臉。 另一個講到梵天四個頭顱的神話來歷。梵天原來有五個頭,事因於毗濕奴問梵天誰是創造宇宙的至高無上的創造者。梵天答“我即是創造宇宙的至高無上創造者”,因為他是創造宇宙的至高無上創造者,所以毗濕奴也應該崇拜他。 梵天的話令濕婆大怒,因為濕婆認為祂才是創造宇宙的至高無上的創造者,憤怒的濕婆化身為Bhairava(陪臚,意為恐怖的殺戮者),在盛怒之下,濕婆用額頭上的第三隻眼放射出來的火焰,燒向了梵天朝上方看的那一面,並用左姆指的指甲割下了那顆首級,於是梵天只剩下了現在所常見的四張臉。雖然發生了梵天跟濕婆不和的事,但最終梵天跟濕婆還是和好如初。(這不同於希臘神話,神斗不已)。 中國人比較倒霉,已經被儒教道教精神閹割禁慾一次,又被佛教再來一次,真是生無可戀,還有趙老爺和他的狗,所以兩千多年中國人苟且偷生。 離家出走的釋迦翁尼的佛教要中國人戒色。印度人自己拜林伽(liṅgaṃ) 濕婆的林伽代表“吉祥的宇宙大神的標誌” (我認為比佛教不男不女的佛像更近乎人情) 臥佛寺裡的林伽 Halebidu的一所寺廟中的梵天神像. 不管他手裡拿的是什麼,象徵意義無非是陰陽兩具。創造大神,還能怎麼創造?造人最重要。 印度人雖然很早就有了文字,但是對歷史的記錄很少。什麼是印度人?這個就很難說得清。根據考古,在吠陀文化之前的印度河谷(在巴基斯坦)文明是古印度文明,大約在公元前2300年到公元前1500年,當地人可能有一些宗教信仰。大約在公元前1500年前後,雅利安人移民到這裡,跟當地文化有混合。誰影響了誰歷史學家沒有搞清楚。之後是創作吠陀經的時代,一直到公元前500年這段時間叫做吠陀年代(Vedic Period)。那麼我認為更有可能是雅利安人帶來了梵文。梵文屬於印歐語系,應該是起源於兩河文明的語言,古印度相信梵文字母是由梵天創造的。大約從公元前500年,印度人開始強調拜神,尤其是濕婆(Shiva)、毗濕奴(Vishnu)和女神Devi( Shakti,其他神的老婆?)。略微研究一下印度教,感覺他們很喜慶,竟然把遠古的生殖崇拜,性崇拜,女性崇拜延續到現在。所以信徒眾多就不奇怪了。也難怪中國有很多女星跑到印度東南亞去拜神,還是那裡熱鬧一些。 說到印度教,自然得說一下種姓制度: 傳統上認為印度教包涵種姓制度,但近代有些研究認為種姓制度並非源自印度教而是印度社會,因為印度教的教條中並沒有種姓制度,而且印度的許多其他宗教也曾經或仍然有種姓制度。無論如何,印度教信徒間目前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Brahmins)、剎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羅(Shudras),婆羅門的地位最高,任祭司,學者,教師,其餘種姓的社會地位依次降低,剎帝利任統治者,軍人,政府人員,吠舍任農業人員和商人,首陀羅任勞工和服務人員。各種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規和風俗習慣,一般不能互相通婚。除了這四個種姓以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之外的人——賤民,即所謂“不可接觸者”。 儘管廢除了嚴格的社會等級制度,對特定的社會階層的從屬關係在印度教的組成中依然有着深遠的社會影響。等級制度的原則是,所有生物從出生之日起,根據任務,權力,責任和能力,嚴格地相互區分。 等級又可以分成很多次等級(Jatis),因此一共有2000到3000個等級。儘管等級制度起源於印度教,但是其他宗教也接受並採納了等級劃分。甚至印度基督宗教中等級也很明顯。如今印度許多的教會教堂中,低等級的成員必須坐在後排。 印度教中的低等級賤民在社會上受到壓迫,而印度法律無能為力,只能改宗包括佛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在內的其他宗教。 在晚期吠陀時代,由於“羅闍”和僧侶貴族的權力擴大,雅利安人的氏族部落制度和軍事民主制度都相繼瓦解,出現了瓦爾那制度,雅利安人內部出現三個不同的階級即婆羅門、羅闍尼亞(即後來的剎帝利)、吠舍。西方學術界認為,首陀羅是由被雅利安人打敗的達羅毗荼人構成。 我們現在說種族歧視,印度的種族歧視進行了三千多年。顯然,雅利安人侵略打敗當地土著人,就把他們劃為最低種姓永遠奴役。侵略,殖民,奴役,是印度,希臘,羅馬的共同特徵,因此是世界普遍現象。西方後世繼承了希臘羅馬精神,殖民全世界。中國人,尤其是中國統治者喜歡永遠愚蠢,“相信”什麼人類命運共同體,騙不了世界,卻會坑害自己。並且,雖然中國沒有嚴格的種姓或奴隸制度,但是,一人為王,全國人都是其奴隸,官大壓死人,層層下壓,最低層的人民客觀上也就是賤民。 從宗教對社會的影響角度說,印度算是尊重知識的國家,印度是尊重女性的國家。女性受到尊重,她們也不會過分壓抑孩子。印度教沒有禁慾,所以印度人還算人性解放。而中國是印度的反面。 我對這樣種姓制度,或者一般的貴族奴隸制的評論是:既然他們貴族吃的好,學的多,娶的美,那麼後代更聰明一些。我並非是歌頌這種制度,而是認識它。相對而言,中國兩千多年,每次改朝換代,貴族全殺光(差不多是這樣),平常皇帝想滿門抄斬誰就是誰,所以,中國的文化缺乏高素質的創造者,只有一成不變的老一套,孔孟之道四書五經。當然,在印度那種環境,他們就算聰明也未必創造。資源好,有低種人伺候,人可能變得好吃懶做,再拜拜性力女神Shakti, 生活不能更性福了。 就印度的種姓制度來說,西方學者認為,前三個種姓在其他白人地區也存在,第四個是侵入印度的雅利安人加的。 總的來說,那個時代,大約公元前1500年到公元0年,所有的先發達軍事力量都成為軍國主義者。 雅利安自奉為高貴人。世界到現在也是誰老大誰就自認為高貴。伊朗,或者說雅利安,現在沒有人認為他們高貴。但是種族主義者像希特勒,總會認為雅利安人高貴,儘管實際上日耳曼民族並不屬於雅利安人。現在的白人種族主義者,也還抱有這樣的信念。 可以想像,遠古時,比如說6萬年前,一些人走出非洲,到了高加索,氣候寒冷,但是動物很多,他們打獵也倖存下來,也許跟更早的移民尼安德魯人有交集,學會了一些先進技術,反倒把尼安德魯人滅絕了。很久以後,人變白了,也有能力開始四處擴張。如此就有了伊朗印度這一隻雅利安人。 可以看出,什麼種族優越高貴,並不是生存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像愛爾蘭人,當初受英王迫害,賤賣到美國做奴隸,價錢還不如非洲奴隸。但是幾個世紀以後,愛爾蘭人是美國第一大族裔。 而在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方面,中國人處於劣勢,因為中央政權不允許物競天擇,不允許你做商業,不允許你出海,不允許你移民到皇帝的“龍脈”東北去,不一而足,套在中國人民身上的枷鎖太多了。歷史就是一場超限戰,一個超強壓制奴役本民族的政權,不管它如何改朝換代,都避免不了在強大的敵人面前慘敗的命運。 分析種族擴展侵略史,可以說修昔底德陷阱是一個非常現實主義的概念,修昔底德陷阱指一個新崛起的大國必然要挑戰現存大國,而現存大國也必然會回應這種威脅,這樣戰爭變得不可避免。實際上新崛起的大國未必要挑戰現存大國,而是現存大國無情打壓已經被馴服的大國,像羅馬對待迦太基和希臘那樣,最後徹底毀滅對方。而像雅利安消滅古印度文明這樣,是司空見慣的歷史。歷史是無情的,侵略者總是喜歡扮演高貴人分化瓦解消滅其他種族,過去如此,將來也不會改變。 智人來了, 尼安德特人 與類人猿毀滅 早期人類遷徙地圖 1. 智人 2. 尼安德特人 3. 早期人科 歷史長久,誰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出現一個另類呢?身為剎帝利貴族的釋迦牟尼結婚生子,也許很為不是婆羅門種姓而苦惱,三十多歲離家出走了,做了一個宗教改革者,把印度教的喜慶人性都改沒了。 to contin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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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仙遊野人 回帖時間:2020-06-27 09:36:26 耶律楚才,號湛然居士,二是八思巴上師。否則的話還輪不到你在這胡言亂語,以你這態度宣言天主教基督教,上帝必不靈,並必淪為腐敗黑暗的宗教。最好是多讀歷史,徹底弄懂了什麼是佛教,弄清楚了歷史和現代憲政文明再來發言。你的思維還處在共黨專制階段,不懂自由民主。試問:對待任何宗教的態度是由政府或某“專家”來規定的嗎?真是無知者無畏。 作者:仙遊野人 回帖時間:2020-06-26 23:28:49 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信什麼教是公民的選擇,只要沒鼓吹暴力,可以選擇信任何宗教,不是由他人或政府來決定拋棄還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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