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君主制 -3
歷史的意義往往在於其所形成的一種模式和傳統的好與壞,留下一個好的傳統是不容易的,更多的是留下了很壞的傳統,而後人們卻深陷其中卻不知其壞。
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在早期傳統君主制中,王權屬於來自於獨立行為主體的獨立的權力。而任何獨立的權力都是自私的,這是人類社會的基本現象和規律。人類社會就是由成千上萬個自私獨立的個體(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所組成的,任何一個獨立個體的過分自私,都必然會影響和損害其他個體的利益。人類文明的作用在於,利用這種自私來造福於社會而不是危害社會。
君主制在經歷了幾千年不受約束的發展之後,最終走向君主專制,走向了絕對的權力,形成了一個國家最大的自私主體,成為一個國家各個領域其他群體健康發展的最大阻力,這就是為什麼傳統君主制必須退出歷史舞台的根源。因為社會的發展有賴於社會各個領域,各個階層,每個個體自由健康的發展,不能允許自私的絕對權力的存在。
1688年英國的光榮革命到今天為止已經有3百多年的時間,這場當時沒有流血的革命確實具有給整個人類延續幾千年漫長君主時代畫上句號-劃時代的意義,為什麼這麼說?這是因為,在這場革命中真正發揮作用的是人類社會在未來時代即將發揮重要作用的新的權力機構,這就是議會。
與在傳統君主制中,所有的資源都只為一個自私者-王權服務不同,議會是在一定區域內各種不同獨立的自私者相互表述自己的要求,大家共同討論,爭論,尋找人們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最終形成具有權威性的決議,策略和法律,這就是議會民主。
議會民主體現了一個國家權力代表的廣泛性,權力來源的多元性,權力的影響力更大,更深入也更具體。而只有代表廣泛的權力才可以認為是真正的公權力。公權力的行使體現的是公權力的義務和責任,而不是恩賜,否則行使的就不是真正的公權,而是私權。在公與私之間的相互關係中私是基礎,沒有私便不會有任何形式的公;沒有公,私還會繼續存在,公是其所屬所有私的整體意志和利益的體現。
人們可以看到,在今天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最主要的權力機構是議會,由議會制定國家運行的方案,策略和法律,總統或首相以及內閣成員代表議會行使行政權力,法院和法官代表議會行使司法權力,同時議會對所有代表自己行使權力的人進行監督,接受檢舉,可以提出指控甚至罷免撤換。議會本身並不直接行使行政和司法權力,而是委託和授權他人來行使各項權力,議會對所有授權行使權力的人或者機構具有監督的權力。
即使今天現代西方社會各個國家政治構架有些許的不同,有不同的側重,但是議會在這些國家中的重要作用依然是不容置疑的。
議會黨團與議會的關係,社會上的各種黨派團體原本是圍繞着議會而產生的,是完善議會民主的補充,也就是說,社會上的各種黨派團體的權力和影響力都不能超過議會,這是基本原則,這是保持議會能夠具有權力代表的廣泛性,權力來源的多元性的基礎,也就是保證公權力的基礎。如果在議會中任何一個黨派或團體的權力超過了議會,那麼議會所代表的權力就不再是公權力,而是私權力。
談談所謂的三權分立,即司法權,立法權和行政權三個權力的獨立分工。事實上司法權是不能獨立於立法權單獨行事的,司法權只能依照立法權的要求行事,這是基本規矩,否則司法權的行使就成了無法可依的行使,立法與司法之間有着專業上的必然聯繫。而行政權力的行使實際上是在為立法提供準備和依據,也不能真正的獨立於立法。在這三者關係中可以看到行政的先導和立法的核心作用,而立法正是議會最主要的工作。對於現代西方政治構架的理解應該是以議會-立法作為整個國家權力的核心,所有主要的權力機構都要向議會負責,只有行政與司法之間存在某種相互獨立的可能。
那議會應該由誰來進行監督?對於議會的制約主要是通過議會選舉來實現,這需要通過議會成員,代表廣泛的選舉來完成,議會向選民負責。
總之現代社會權力體系的構建,各種權力之間的制約,都是以防止出現絕對的權力作為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