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發布全新《2021 年移民規例修訂(香港)法例》,允許持有畢業生或臨時工作簽證的港人,在澳居留或持有簽證一定年限後,申請永久居留權。
(德國之聲中文網)澳大利亞政府發布《2021年移民規例修訂(香港)法規》,宣布為香港人專門設立一個全新簽證分支Hong Kong stream(香港渠道)。按照新法規,持有澳大利亞臨時工作(技術)簽證(類別457)、臨時技術短缺簽證(類別482)或臨時畢業生簽證(類別485)的香港人士在持簽3至4年後便可申請永久居留權,無須達到傳統計分要求。同時,申請人必須符合移民“通用條件”(Common criteria),即通過健康檢查、品格審查、未被澳洲安全及情報組織(ASIO)視為“直接或間接安全風險”、未被聯邦外長視為對澳洲外交利益有影響的人士,申請人也不得被發現在申請簽證期間或申請前12個月持臨時簽證期間,向當局提供過虛假或帶有誤導性資料的文件。該法規將於2022年3月5日起實施。
在收費方面,8歲或以上人士基本簽證費用為6,170澳元,如未擁有“基本應用水平的英語能力”(Functional English),需額外繳付4,885澳元,18歲以下人士則為5,145澳元。
澳大利亞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推出“避風港”政策
《港區國安法》去年7月1日實施後,澳大利亞於之後的7月9日為港人設“避風港”政策,延長持有香港特區護照的畢業生和臨時工作簽證人士的居留權至5年。
今年年初,澳大利亞總理莫里森表示,“避風港”提供的 5 年臨時簽證屆滿後,港人只需符合“經調整的資格條件”就可以可申請一款“現有的技術類別永久簽證”。
今年8月,澳大利亞“避風港”政策的對象從原有的“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擴大至所有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此前曾出現留澳港生因為只有特區護照持有人才可享有“避風港”政策而“不得不”繼續申領香港特區護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