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家”與踩貓女
作為“社會新聞”,對絕大多數中國人而言,蘿北女用高跟鞋踩貓是極其異端邪惡的罪孽;而作為“政治常態”,“改革家”對農工大眾乃至國家民族踐踏、蹂躪與摧殘,則因“溫水煮青蛙”的策劃,細活慢活的特徵,並不顯得特別異端邪惡。
蘿北虐貓事件漸趨平靜,我至今未“逼視”相關“影視資料”,以“正視”無辜小貓腦漿迸裂肝膽塗地的慘狀,但比較踩貓女與“改革家”的作為、後果與心態,我卻有一些實在的心得。
踩貓女與“改革家”都是以強凌弱。“改革家”既掌控話語權,又掌握執政權,大權在握,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我說了算,對付農工大眾為主體的廣大“弱勢階層”輕鬆自如,“弱勢群體”或者無反抗可言,即使反抗,最多“反抗無效”可候——“違法上訪”、“非法聚集”、“惡意討薪”、“暴力抗法”、“群體性事件”等須有莫須有的罪名以及背後的國家機器恭候着。
踩貓女與“改革家”施暴時,兇殘暴戾,沒有同情憐憫惻隱之心,獸性大發且“毫不動搖”,毫無人性可言。君若不信,試問,“改革”天下,“先富理論誕育的惡胎”當道,童工與雛妓少見嗎,血汗工廠與“礦難”難得嗎,賣力得職業病與賣血染艾滋病意外嗎,《我國醫療分配公平性世界倒數第四》與《基尼係數逼近0.47》奇怪嗎?
施暴的踩貓女尋常形象與口碑上好,端的是“白衣天使”;而“改革家”們,各級“人民公僕”領銜,包括“兩會”委員代表,企業家、學者和新聞工作者,“肉食者謀”,“決策者說”,同樣人模人樣,大模大樣,人面獸心,衣冠禽獸。
踩貓女施暴前,對小貓有溫存,有愛撫;“改革家”施暴,有驚天誓詞,有鱷魚眼淚,不但“親民”,還“辦實事”,更少不了“地產巨頭任志強”和“起草專家組組長(江平)”等走犬兼“同獠”《窮人應希望富人多去買豪宅》和《物權法鼓勵窮人成為富人》之類風涼話伴唱。
極其殘忍地將歡樂建立在施暴對象痛苦之上,是踩貓女與“改革家”的共性——變態在發威。“先富起來”大富大貴,“改革家”靠的是對農工大眾掠奪與侵占,剝削和壓榨;非法斂財,非法暴富後,“改革家”們迫不及待,瘋狂變態地籌劃《物權法》並鼓吹“改革不可動搖”,一廂情願圖謀非法財產合法化、既得權益最大化與貧富懸殊合理化,同時對遭受掠奪和壓榨的貧弱階層恣意奚落與嘲諷。
踩貓女與“改革家”臭味相投,共性不少,但還是有區別,踩貓事件激起公憤,到了,哪怕“走過場”,踩貓女道歉、悔過與檢討了;但“改革家”推動與牟利的“改革”,導致內憂外患,亂象叢生,天怒人怨,民憤極大,“改革家”們卻“死不改悔”,發誓“堅定不移”,並“脅迫”(本人推導,參見相關帖子)“台前主角”高呼“毫不動搖”……
踩貓女俯首認罪,“改革家”卻昂起頭來,某相宣稱“我最痛心的是醫療住房等問題未解決好”,似乎“醫療住房等問題”外,“改革家”都解決好了,“改革”成果巨大成就斐然,應繼續發揚光大。我就不明白了,二十多年來,惹下爛攤子外,什麼解決好了,企業還是農村,貪污腐敗還是黃賭毒黑,前述血汗工廠還是“礦難”,新聞現報《16歲少年每天背着弟弟步行10公里上學》還是《建築工人為討薪身綁炸藥欲炸25層大樓》?還有不痛心的嗎,是盛世中國財富中國走資派資本家官商媒學利益集團暴得大利大富大貴嗎?
據說,踩貓女不缺吃,不缺穿,兇殘變態外,踩貓虐貓動機費猜疑;相對中國農民年人均2000多元收入,中國人年均688元溫飽線,中國的“改革家”們,清晰可見的任志強與江平,霧裡看花的網通大老闆與平安大股東,缺吃缺穿嗎,貪得無厭,窮凶極惡外,缺什麼呢,缺德缺人性?
200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