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觀點不同,老婆舉報老公 |
送交者: 雨村 2022年07月13日17:09:3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轉貼) 政治觀點不同,老婆舉報老公 何世道 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我記敘了我的一位朋友的經歷。 這位朋友在2019年春節期間因為疫情的起源和老婆發生了分歧,他是自由職業者,接觸的人多,看到的信息也多,而他老婆是個很有上進心的小幹部,在手機使用和信息攝入等方面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定,所以信息攝入量不如他,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眼界決定見識的真實寫照。 按理說,說不到一起大不了不說,畢竟是一家人,何況還有個孩子?但這位小幹部做了一件讓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事情:第二天去派出所舉報了自己丈夫。 兩口子之間的事情,按我們的慣例是民不告官不究,但這類事只要你告,所里不敢不接,當然,即使接了,怎麼處理所里也是很清楚的:畢竟情節極為輕微,而且人家是夫妻,但我相信處理此事的人打心底鄙視那個女人。 我這朋友寫了檢查出來,勃然大怒,但沒責罵他老婆,跟往常一樣過日子,但只跟孩子說話,不理他老婆。有一天跟我說了這件事,問我該咋辦。 曾經也有因為女朋友出軌而殺心頓起的人找我諮詢,也有企圖自殺和自殺未遂的人找我,我都好言相勸,認真開導,唯獨這件事,我不知道該怎麼勸----勸合好,我怕害了這朋友,勸分開,我怕讓孩子受苦,最後只能和稀泥:先走走看看,試着溝通下,畢竟孩子才小學,家庭破裂對孩子成長不利,但實在要是難受,那你就聽自己內心的吧。 他跟我說:何兄,一想起來這個女人為了所謂的崇高事業連自己丈夫都出賣,我今後咋可能敢在她面前再表露真實的自我?兩口子過到這份兒上,往後咋過呢? 後來他聽我的,暫時冷處理,看看能不能有緩和,最後他們基本達成一致,大家不再討論這類事,但此後的繆可馨事件,兩人又發生了分歧,他認為袁燈美有違師德,而他老婆則認為繆可馨的家長沒有給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小小年紀就滿腦子“負能量”,兩人最終都克制住了沒有繼續爭吵。一直到後來有人鼓吹擴充核武器,終於又爆發了嚴重爭執。他想讓他老婆明白一點:那些鼓吹戰爭的人其實自己不會上戰場,結果她老婆很冷靜地說:胡錫進(建議擴核的人)60歲了,咋可能上戰場?金政委歲數也大了,打仗應該是年輕人的事! 他說,這幾句話憋得他幾乎吐血,因為句句在理啊!----咋可能讓60歲的人上戰場?但這60歲的人鼓動別人的孩子上戰場他老婆卻覺得無所謂,是應該的。 他老婆最後的結論是:親情固然重要,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不能糊塗,而且他老婆說:真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談戀愛的時候真是瞎了眼了! 他跟我說,他老婆這話一出口,他反而放鬆了:既然大家都覺得對方不值得自己挽回,那還有啥說的?現在唯一的問題在於兩人對孩子的撫養權還有爭執,他告訴我,他一定、必須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哪怕今後再不結婚都行,決不能讓兒子也成為一個為了“崇高事業”而出賣親人的人。 這種在家庭成員之間互相告發的事情在文革中有很多:妻子告發丈夫,兒子告發母親。那時候被告發,輕則坐牢,重則殺頭。有一個兒子告發母親(同情劉少奇),結果這個母親被槍斃了。很多年以後這個兒子後悔了,但是他的母親不能再復活了。那是人們被階級鬥爭邪說控制思想的年代。當時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叫做“親不親,階級分”,“黨性高於親情”。意思是說,如果是站在同一個階級立場,就承認是親人,如果是站在不同的階級立場,就不承認是親人,而是敵人。那時候官方鼓勵“大義滅親”,認為這是階級立場堅定的表現,是值得嘉獎的好同志。 有人說文革的悲劇不會重演,這話是不是說得早了點?前些天有報道說,中國的小學語文輔導教材中有一篇文章,講一個小孩的爺爺在大革命時期為了保護黨費,開槍把自己的妻子打死了,要孩子們都學習這種“大義滅親”的“高尚人格”和“家國之愛”。這不是文革的沉渣又泛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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