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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產階級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11日21:09: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者 獨立工會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如果我們指馬克思主義中的階級,那麼我認為在討論階級意識和“階級敘事”之前我們應當對什麼是階級做出一些概念上的澄清以及規定。

  雖然階級這一術語在馬克思主義中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馬克思本人儘管在他最後的作品——《資本論》中並沒有做出完整的規定[1]。不過我們可以在他與恩格斯再建立歷史唯物主義時撰寫的諸多作品裡尋找階級相關的概念碎片來重新拼裝起這個概念。

  首先是在早期的歷史唯物主義着作《德意志意識形態》中,他與恩格斯這樣描述:

  單個人所以組成階級只是因為他們必須為反對另一個階級進行共同的鬥爭;此外,他們在競爭中又是相互敵對的。另一方面,階級對各個人來說又是獨立的,因此,這些人可以發現自己的生活條件是預先確定的:各個人的社會地位,從而他們個人的發展是由階級決定的,他們隸屬予階級。[2]

  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中的小農階級這樣被馬克思說明:

  小農人數眾多,他們的生活條件相同,但是彼此間並沒有發生多式多樣的關係。他們的生產方式不是使他們互相交往,而是使他們互相隔離。這種隔離狀態由於法國的交通不便和農民的貧困而更為加強了。他們進行生產的地盤,即小塊土地,不容許在耕作時進行任何分工,應用任何科學,因而也就沒有任何多種多樣的發展,沒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沒有任何豐富的社會關係。每一個農戶差不多都是自給自足的,都是直接生產自己的大部分消費品,因而他們取得生活資料多半是靠與自然交換,而不是靠與社會交往。

  一小塊土地,一個農民和一個家庭;旁邊是另一小塊土地,另一個農民和另一個家庭。一批這樣的單位就形成一個村子;一批這樣的村子就形成一個省。這樣,法國國民的廣大群眾,便是由一些同名數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馬鈴薯是由袋中的一個個馬鈴薯所集成的那樣。既然數百萬家庭的經濟條件使他們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與其他階級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並互相敵對,所以他們就形成一個階級。

  由於各個小農彼此間只存在有地域的聯繫,由於他們利益的同一性並不使他們彼此間形成任何的共同關係,形成任何的全國性的聯繫,形成任何一種政治組織,所以他們就沒有形成一個階級。因此,他們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來保護自己的階級利益,無論是通過議會或通過國民公會。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所以,歸根到底,小農的政治影響表現為行政權力支配社會。

  ……

  但是,要很好地了解我的意思。波拿巴王朝所代表的不是革命的農民,而是保守的農民;不是力求擺脫由小塊土地所決定的社會生存條件的農民,而是想鞏固這些條件和這種小塊土地的農民;不是力求聯合城市並以自己的力量去推翻舊制度的農村居民,而是愚蠢地拘守這個舊制度並期待帝國的幽靈來拯救他們和他們的小塊土地並賜給他們以特權地位的農村居民。[3]

  那麼我們可以得知,階級首先是一個收入結構接近,他們之間的生活方式、利益、教育程度與其他階級存在不同而且相互“敵對”,也就是說階級與階級之間的差異不但來自它們之間的相同條件,還由他們生活之間的敵對條件。一個人的職業本身並不能作為他本人的代表,真正能代表他的只有他自己。而當一個階級能夠成為一個社會走向的主推手時,它必然需要一個政治組織來達成自己的政治目標。而且,階級必須通過階級鬥爭的狀況展現出自身,否則組成階級的個人不過是“市場上自由競爭的原子”和“一袋馬鈴薯里的一個馬鈴薯”。

  而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中:

  拋開構成人口的階級,人口就是一個抽象。如果我不知道這些階級所依據的因素,如僱傭勞動、資本等等,階級又是一句空話。而這些因素是以交換、分工、價格等等為前提的。比如資本,如果沒有僱傭勞動、價值、貨幣、價格等等,它就什麼也不是。[4]

  這裡,階級首先被規定為他們的生活來源因素,可以說所謂“物質條件”是階級存在的基礎。階級不能作為收入的來源,也不能等同於社會分工所處的功能性位置。也就是說,一個主要收入為主的農民,他在農閒又有一些自己的小生意,他又屬於哪個階級呢?如果我們深入剖析這個農民的收入以及其所處的生產關係,那麼將會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他作為一個個體在整個社會中所處的位置,有可能他是出售自己剩餘勞動產品,還有可能……如果不對現實進行分析去定性,其中謬誤與否可想而知。所以說階級是生產關係的一面,它的規定應當在對僱傭勞動,資本等等作出規定的之後。一句話,階級是一種社會關係。

  由此我們可以得到對階級的規定:

  1.階級並不是收入群體,階級指的是一群在生產關係上處於的位置,需要對現實的社會經濟條件進行詳盡地剖析來確定一個“中心坐標”;2.階級需要階級鬥爭來展示自身,也就是說,它是一個動態的概念,一個靈活而彈性的概念,如果沒有社會群體間的猛烈運動,階級只能停留在上一個規定,僅僅作為一個自在的階級。而且主體只有在被迫參與到運動中才可以被放置,也就是說,他必須為自己的生活而戰,和其他人聯合起來成為一個自為的階級。

  3.階級是一種關係,階級在這一層規定中就可以被被廣泛的展開在複雜而具體的現實中,“具體之所以具體,因為他是一切抽象關係的綜合”。階級關係作為聯繫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橋梁成為了主體——就像“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對立,在辯證法的綜合環節表現為資本這一更高次方的不同要素、也就是主體本身的部件而已。在商品-貨幣關係內部,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對立關係外在化為交換(供求)關係,從而在僱傭勞動形式上,表現為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對立關係。取消前兩個環節的獨立性,從而吸收為自身的要素,完成自身的主體性。”[5]

  那讓我們回到問題,所謂階級意識在對階級做出上述規定後就可以迎刃而解。階級一開始出發在這樣一個再尋常不過的認識上:任何抽離了生產、交換(交往)以及分配“物質”的“地基”的社會,幾個星期都不可能持續下去,階級需要憑藉某種經濟關係來建構自身,而這種關係是一種不平衡、不平等的,對這關係的多方來說,它就是自在的共同。無論某些人用多麼細緻的標準去“分類”,搞出什麼階層來消解階級本身,那也不能抹殺掉任何屬於某個民族的工人們為了生活不得不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出賣自己的時間、出賣自己的生活的事實,無產者們不得不把自己當作手段來達成自己生活的目的,就是說,工人是一個在僱傭關係中提供自己的勞動的一方,屬於提供工具和一般等價物——金錢的另一方,即資產者。但是:“工人階級越迅速地擴大和增加與它敵對的權力,即越迅速地擴大和增加支配它的他人財富,它就被允許在越加有利的條件下重新為增加資產階級財富、重新為增大資本的權力而工作,滿足於為自己鑄造金鎖鏈,讓資產階級用來牽着它走。”[6]

  這樣的事實無論是從過去無產者普遍貧困的狀況還是現在這樣充斥着多元身份的狀況都顯而易見。這正說明了在這樣的社會關係下無產者的貧困,而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構成了資本主義秩序的否定,“因此,文明的一切進步,或者換句話說,社會生產力的一切增長,也可以說勞動本身的生產力的一切增長,如科學、發明、勞動的分工和結合、交通工具的改善、世界市場的開闢、機器等等所產生的結果,都不會使工人致富,而只會使資本致富;也就是只會使支配勞動的權力更加增大;只會使資本的生產力增長。因為資本是工人的對立面,所以文明的進步只會增大支配勞動的客體的權力。”[7]

  其次,階級意識與其他的共同體的意識“對應”,意識紮根在人們的生活之中,而且生活一定是社會性的,即社會意識。那麼階級意識不正是這同屬階級的人們共同生活或者說共同經驗下的對階級這一共同體的認知嗎?階級意識必須建立在對階級的認識上。而且,這個階級的成員必須認識到自己將要奪得權力。如果用一般的回答,那就是:社會(的)存在是基礎,行走於之上社會意識可以被任何意識形態捕獲,將人放入價值觀念或者是社會意識的鐵軌,任憑它行進在大地上。但是這個價值和倫理的的鐵路絕對不可能脫離大地而行走,除非它是純粹的意識形態幻覺,讓純粹的思維的天馬翱翔在天空上。

  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說的:

  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着精神生產資料,因此,那些沒有精神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隸屬於這個階級的。占統治地位的思想不過是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係在觀念上的表現,不過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占統治地位的物質關係;因而,這就是那些使某一個階級成為統治階級的關係在觀念上的表現,因而這也就是這個階級的統治的思想。

  此外,構成統治階級的各個人也都具有意識,因而他們也會思維;既然他們作為一個階級進行統治,並且決定着某一歷史時代的整個面貌,那麼不言而喻,他們在這個歷史時代的一切領域中也會這樣做,就是說,他們還作為思維着的人,作為思想的生產者進行統治,他們調節着自己時代的思想的生產和分配;而這就意味着他們的思想是一個時代的占統治地位的思想。例如,在某一國家的某個時期,王權、貴族和資產階級為奪取統治而爭鬥,因而,在那裡統治是分享的,那裡占統治地位的思想就會是關於分權的學說,於是分權就被宣布為“永恆的規律”。[8]

  無論在意識形態的被捕獲,還是階級意識的構造上,馬克思本人的論述需要結合其歷史唯物主義的宗旨。首先正是作為歷史唯物主義之門的《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所論述的:“從前一切的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 的主要缺點是:於現象、現實只是從客體或直觀的形式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9]。於是,主體不再受制於“心靈”或者“物質”的單一作用,這倆者都被統一於主體的對象性活動中去了。如果某人沒有階級意識,那可以說再正常不過了,意識的形成絕不是單調的“物質反映論”。對於主體來說,通過歷史的實踐這一“稜鏡”透射的對物質的“意識”可謂千奇百怪。被二分的物質和意識看似脫離了主體並主導者主體,那也不過是主體本身的一廂情願。而且這些具有差異的意識形態被在社會交往中捕獲並重新改造成一種一般的“共識”,主體間的特殊性形成的多元可能被權力套進它的捕網裡、被按部就班的放入差異的山原溝壑,具有特殊性的差異的就這樣被篡奪並凝固化,成為一種特殊的法西斯主義,從而引發互相攻訐每個個人的“種族主義“實踐。

  那麼最後再來回答“階級史觀”,如果有這樣的史觀的話,我想它一定是根據社會的現狀,例如社會關係的分配,生產要素的分配等等和人們的社會生活,例如:價值觀對於人決策的影響等等,來對現實情況進行的分析。如果用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的論述:“這種歷史觀就在於:從直接生活的物質生產出發來考察現實的生產過程,並把與該生產方式相聯繫的、它所產生的交往形式,即各個不同階段上的市民社會,理解為整個歷史的基礎;然後必須在國家生活的範圍內描述市民社會的活動,同時從市民社會出發來闡明各種不同的理論產物和意識形式,如宗教、哲學、道德等等,並在這個基礎上追溯它們產生的過程。這樣做當然就能夠完整地描述全部過程了(因而也就能夠描述這個過程的各個不同方面之間的相互作用)。”[10]

  鑑於題目並沒有對“有些人”作出規定,那我大膽猜想一番,一定是不願意直面工人實際悲慘的生活的人吧。某些人所謂的社會,只不過是把那些恰恰表示着社會關係(資產階級社會關係)的區別忽略掉,摻雜着個人的好惡,反感“現實的荒原”吧。

  最後,“社會不是由個人構成,而是表示這些個人彼此發生的那些聯繫和關係的總和。這就好比有人這樣說:從社會的角度來看,並不存在奴隸和公民;兩者都是人。其實正相反,在社會之外他們才是人。成為奴隸或成為公民,這是社會的規定,是人和人或A和B的關係。A作為人並不是奴隸。他在社會裡並通過社會才成為奴隸。”[11]而現在,從社會的角度來看,無產者就是受奴役者。

  順便,民族在歷史上是一層“地質沉積”,我們正站在這層沉積之上的大地。如果有那麼一位歷史學家朝着歷史的“地質層”挖一鏟子下去,則可以發現一個“前民族”的時代。如果我們向歷史學家們提問:這樣一個共同體是如何成為現實的?這樣的地層是如何得以沉積的?通過“考古”的分析,最終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民族這個範疇在不斷改變它的囊括之地,這個範疇憑依着的條件從血統到某個通過隨意的外貌標準和集體行動變化着,從他的歷史的長度來看,可以說,這層沉積是極其易變的。那麼在這個結論上可以得出民族就是一個“想象的共同體”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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