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律師紐約民事欺詐案中重大失誤
川普在紐約州有兩個民事官司,一個是作家E. Jean Carroll訴他的名譽傷害官司,那個案子是陪審團審案Jury Trial. 6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已經判決川普對E. Jean Carroll傷害名譽行為成立,川普需賠償E. Jean Carroll 5百萬美元。
但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紐約司法部起訴川普公司商業民事欺詐案卻是法官審案Bench Trial,而不是陪審團審案Jury Trial.,為什麼這樣?我一直納悶此事。
一般而言,陪審員審案比法官審案會讓各方感覺公平一些。民事審判陪審團審案,需要陪審團多數同意,原告一方的指控才可以成立,而民事審判法官審案Bench Trial,法官一個人獨裁獨斷,審判結果可能會讓敗方感覺不公。陪審團判案,如果控方胡搞陷害毫無根據,陪審團判案時會比法官一人獨斷時多一層制約。
昨天的民事欺詐案庭審川普現身,他在庭外發表談話攻擊紐約司法部長是種族主義者(紐約司法部長黑人),攻擊主持他這個案子審判的法官(白人)為流氓法官,應該對法官發起刑事犯罪起訴,川普還說沒有陪審團審判,對他不公平。居然如此,為什麼這個審判不是陪審團審案而是法官審案呢?今天才搞清楚,根據媒體報道,這事不怨誰,要怨只能怨川普的律師不夠專業。
在庭審正式開始前的程序中,有一道程序叫Note of Issue. 控方把該文件提交給法官,通知法官我們已經準備就緒上庭審判了。法官再把此文件交給辯方,其中還有一份表格,表格上有一個是否要求陪審團審判的可以勾畫的空白方格。如果有此要求,就應該在空白方格上勾畫一下。川普律師沒有在該空白方格上勾畫,也沒有口頭提出此要求。根據法律程序,川普律師從收到Note of Issue算,有15天時間提出此要求,他們沒有及時提出此要求,就失去了陪審團審判的機會。要求陪審團審案不一定都能被批准,但川普律師連申請都沒有提出了。
記者曾經問過川普律師:為什麼不是陪審團審判?律師回答:川普希望陪審團審判,我們也希望陪審團審判。可是為什麼沒有得到配審團審判機會?律師沒有解釋。因此只能解釋說,律師失誤錯過了15天窗口,失去了陪審團審判機會。
昨天庭審一開始,法官特別提示:控辯兩方沒有任何一方提出陪審團審判要求,這進一步證實了這件事是律師失誤。
但是,也有人分析說,這可能是川普律師的一種策略。陪審團審判的判決,上訴翻盤的機會非常小。陪審團判決被稱為公民判決社區良心判決,上訴法庭會高度尊重,不會隨意推翻。川普與作家E. Jean Carroll的民事官司陪審團判決川普賠償5百萬美元,川普律師已經上訴,但大多數法律專家的預測都認為翻盤機會很小。上訴法庭只有一種情況會推翻陪審團判決,那就是法庭程序中犯下"reversible error." 所謂reversible error,就是說如果法庭沒有犯下這個錯誤,陪審團判決結果會不同。而法官的判決,與陪審團判決相比較,被上訴法院推翻的機會可能就比較大。所以川普律師團隊大概認為陪審團判決和法官判決都有可能控方勝,與其如此,不如故意放棄陪審團判決的選擇,讓法官判決,法官判決到上訴法院後被推翻的可能性大些。上訴法院5個法官判決,多數意見為最後判決。
是否如此,最後結果出來前,誰也不敢篤定說一定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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