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萬維一則新聞說,中國駐加總領館提醒大家,“外籍人員回國一定要到公安報備”,否則有可能面臨二千元以下罰款。這種時候發布這樣的規定,其實是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因為非華裔的外籍人士現在基本上都不會去中國了。即使是真正的非華裔外籍人士來中國旅遊,他們只能住旅館,因為他們在中國沒有親友,不可能住在旅館以外的地方。在規定里的這種“在旅館以外的其它住所居住或者留宿的”,可以說幾乎都是華裔的外籍人士,沒有99%也有98%!因此這項規定,其實就是專門針對海外外籍華人,目的就是敲詐和勒索!海外華人在中國肯定有很多親友,經常走動也是難免的。因為各種複雜的原因,總是有可能無法在24小時之內象罪犯那樣去派出所報道。只要你哪一天忽略了,你就有可能成了敲詐和勒索的對象!大家不要輕易忽視這樣的規定。現在中共跟以前不同了,現在是真沒錢了。為了錢,他們什麽事都可以做出來了!
我們這些外籍華人,有時候是不得不回去,因為那裡是我們的出生地。那裡還有我們的親友,也是爺爺奶奶們的埋骨之地。如果不是這種情況,現在幾乎沒有多少人願意踏上這種鬼地方!中共就是利用我們的這種軟肋進行這樣的敲詐和勒索,真是極其可惡。以前逾期一天罰款300元的規定現在還在。現在可以說到處都是陷阱。稍微不小心掉進了陷阱,那就只能乖乖地拿錢出來了!
中共搶錢可以說多是趁人之危。發生在醫院裡的事情就是最明顯的。不交錢就把病人的點滴輸氣管等救生器具拔掉就是最典型了的例子。住房教育的政策其實也是如此。這次針對海外華人的規定,本質上其實也是趁人之危的敲詐和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