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慶民 寫於 二零二四年
近日,著名媒體人、前中國央視記者王志安在推特上發表了一系列針對工會及罷工問題的評論,包括以下內容:
“美式工會就是寄生蟲,制度毒瘤。今後美國如果完蛋,大概率就死在工會手裡。
我要是競選美國總統,競選主張就是宣布禁止工會組織強制性罷工,企業有權解僱參與罷工的工人。
讓美國再次偉大,就必須消滅美式工會對企業家的剝削。
曹德旺和美國工會之間的鬥爭,我是完全支持曹德旺的。那些工會就是應該統統趕出工廠,否則將來一定會把工廠搞死。
曹德旺才是工人的合作者,沒有曹德旺,那些工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和曹德旺相比,工會就是寄生蟲,他們本身不創造價值,只想把創造價值的企業家弄死。
……
我覺得工會組織罷工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你不能阻止其他非工會員工上班,也不能阻止雇主解僱你。經濟類罷工應該在自由交易的基礎上博弈,但現在美國很多工會,組織罷工的時候,不讓其他人上班,這是啥道理?
這不就是黑社會麼?
我覺得英國首相瑪格麗特當年對抗礦工的大罷工就極有魄力,當年礦工罷工導致燃料短缺,整個英國差一點陷入癱瘓,但她沒有妥協,說:
“我必須告訴你們,我們要應對的是企圖用暴徒規則取代法律的做法,這種做法絕不能得逞。這種做法絕不能成功。那些人用暴力和恐嚇方式把他們的意志強加於不想接受這些看法的其他人….法治必須戰勝暴徒的規則。”
瑪格麗特像個政治家,我比較支持她的主張。
……
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廠,是現代企業。薪酬低是因為在農村種地更血汗,更奴工,只不過給自己做奴隸而已。
……
自願交易無剝削,剝削是馬克思經濟學中擴大化解釋的一個詞彙,流毒甚廣。
……
有人說沒有鬥爭資本家會漲工資麼?顯然會啊,競爭的結果。30年前北京的保姆一個月幾百塊錢,現在估計六七千,月嫂上萬。
他們鬥爭了?沒有吧。是市場供需改變了。
越來越多的家庭收入高了,想要雇保姆,但勞動力供給減少了,於是價格就上漲了,就這麼簡單。
我一直支持勞方的非經濟方面的需求,比如不能歧視,不能有工作之外的各種要求,等等。但經濟需求我只支持法律意義上的最低報酬,這之上都應該通過自由交易解決。我不支持任何最低報酬之上的結夥性質的要求,比如工會的集體談判。
美國工會都要繳納10%甚至更高的收入做會費,我個人覺得他們的存在是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不是相反。
……
這些工會的人得到了加薪,但是,那些明明願意以更廉價的工資工作的人卻失去了工作。那些人才是工人階級中更弱勢的群體。工會維護的從來不是什麼工人階級的利益,而是特定利益集團的利益。而且,當他們維護成功時,一定會讓更多,更弱勢的人失去更多的利益。
……
中共過去的國企,人浮於事,鐵飯碗,缺乏考核和監督機制,屬於擺爛社會主義。
……”
以上摘錄的只是王志安相關言論的部分內容,其他因為篇幅問題無法全部摘錄,但這些基本可以反映其對於工會及罷工權問題的觀點。
簡而言之,王志安認為,工會組織工人罷工,乃至工會存在本身,阻礙了生產力提高、降低了經濟效率、破壞了經濟自由,不利於企業家及企業發展、也有害於工人自身。王志安還認為應該廢除工會、禁止甚至鎮壓罷工、市場競爭高度自由化,尤其反對工會組織和工人集體行動、也不承認剝削壓迫的存在,要工人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靠自身奮鬥獲得收入,社會整體也會受益。王志安還明確說明這些言論並非開玩笑,而是他認為的“常識”。
王志安言論一出,引發激烈爭議。有不少右翼的泛自由派人士支持他的觀點,也有不少反對聲音。而反對者有的是就事論事反對其對工會與罷工的觀點,也有的只是出於反對王志安其人而反對他。其實中國自由派中持與王志安類似觀點的,應是大多數。支持和反對者中,有一些僅僅表達觀點,有些則簡單闡述了理由,但較少有系統性論述工會及罷工問題的。
筆者雖然並非勞工領域專業人士,但作為一位對於國際工運史及中國工人境況有所了解的人,在本文就王志安的言論及與工會和罷工相關的問題做些評論,希望能夠讓更多人了解工人組織與罷工權的起源、價值、正負兩面影響,以及世界各國工會及罷工權問題、中國工人面對的真實境況及捍衛其權利與尊嚴的重要。
人類罷工活動的起源、發展、形式的演變
狹義的罷工運動,是指17世紀工業革命以來,產業工人為主體的人群,通過停止工作、拒絕完成企業主任務、為工程製造障礙等方式,爭取權利和保障自身利益的活動。
而廣義的罷工,則與人類文明史伴生,古代奴工(如手工業者、服務於貴族的僕役)和農民及所有勞動者,都曾以各種罷工或怠工形式,來對抗主人的剝削壓迫、爭取相對較好的待遇。只是人類早期的罷工往往以消極怠工的形式,而不是積極對抗的方式。但也有像中國西周時期“國人暴動”和古羅馬“斯巴達克起義”那樣由自由民或奴隸為主體的大規模反抗橫徵暴斂的暴動。但無論消極怠工還是武力暴動,都反映從人類出現部落和國家形態、階級分化、分工,罷工和反壓迫就隨之產生,無論東西方都無處不在。
古代徭役和農奴制之所以效率低下,即便用皮鞭和棍子逼迫奴工,也仍然無法激起奴工積極性,正是因為奴工敢怒不敢言、無力直接反抗,就在勞動中儘可能偷懶和磋磨,以緩解自身勞動的勞累和被暴力壓迫的痛苦。這種怠工往往沒有明確的領導者,而是依靠奴工們心照不宣的默契。奴隸制生產形態下,更沒有創新創造力,生產力發展緩慢。社會變革往往需要長期摸索和依靠運氣。
近現代各國紛紛廢除農奴制和莊園奴隸制,如1861年俄國亞歷山大二世改革、林肯時代美國廢除奴隸制,也正是為解放生產力、提高勞動效率。相對於奴工,自由民有了更多自由和尊嚴,也有着更強勞動積極性。而廢除奴隸制的國家,之後經濟都更迅猛和良好的發展。這也反映了有權利自由的勞動者,要比被強迫的勞動者更利於生產力發展和產業革新。
工業革命後工人惡劣的生存境況;罷工的規模化與組織化、現代工會的出現
而工業革命後,生產方式發生翻天覆地變化,操作新式生產工具的產業工人出現,且數目迅速而不斷的擴大。這些產業工人一方面獲得了相對農民和傳統手工業者更高的平均收入、區別於“男耕女織”的傳統農業生活,也遭遇新的剝削和苦痛。鋼鐵工人、煤礦工人、建築工人……各行業產業工人在將世界改造的天翻地覆同時,自身卻工作在令人痛苦和危險的環境中。
如鋼鐵工人要面臨高溫熱流的侵襲、濃煙灰渣的浸染、鍋爐爆炸的危險,煤礦工人更是在幾乎完全沒有安全設施的井下作業,發生死亡事故是家常便飯。直到20世紀前30年,美國煤礦每年有3000多名礦工因各類事故死亡,每開採100萬噸煤炭,就要付出8.37條生命。而如塵肺病等職業病造成的死亡,大多數都難以統計,實際因工致死致殘人數比以上數字更高。而一張反映1900年比利時礦工下井的照片中,數十名礦工被塞在狹小的下井梯中,像動物一樣骯髒和蜷縮。這些都反映了直到20世紀初,歐美工人工作條件仍然危險和惡劣,更不用說更早的18-19世紀了。
而紡織工人等輕工業和蒸汽機車駕駛者等行業職工,雖然工作危險性較低,卻長期過勞工作,得到的報酬與勞動成果不匹配,身心也在痛苦中。而且由於當時交通工具剛剛發展起來,安全系統缺陷很大,駕駛火車、汽車、飛機及機組人員,也會面臨各種危險。紡織工人也會得各種職業病,一些職業病迄今還困擾紡織工人,何況生產技術和勞工保護條件遠不如現在的17-19世紀。
總之,那時的工人工作在非常惡劣和危險的環境中,勞動工時很長、收入遠低於產出的經濟效益和付出的各種代價。一些工人還時常面臨失去生命或重度殘疾的危險。另外,工人之間也存在不平等,女工和童工收入顯著低於成年男性工人、非白人工人收入顯著低於白人工人(哪怕勞動成果相同,也是差異化對待)。
罷工及工人運動的訴求和抗爭史、抗爭成果;現代工會的誕生、發展、作用
正是許多不公不義、惡劣的工作條件和微薄的報酬,讓掙扎在死亡線上的工人開始團結起來,爭取權利和尊嚴。歐洲三大工人運動,也是後來社會主義運動的源頭,法國里昂工人起義、德意志西里西亞紡織工人起義、英國憲章運動,轟轟烈烈的展開了。這些運動有暴力的有和平的,或暴力與和平兼行的,訴求包括改善工作條件、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對傷殘工人予以保障等。之後還有女性的抗爭,要求男女同工同酬。而產業工人的結社,也正是在此時大規模成型。
第一次世界大戰及之後,世界工人運動規模更加擴大,並與反專制、反帝制、反對帝國主義國家之間不義戰爭、反對殖民主義的抗爭相連接。女性工人也和女權主義合作,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性權利。正是在工人運動浪潮催化下,歐洲的德國、俄國、奧匈帝國等專制王朝,在內憂外患下垮台,結束了悠久的君主專制、向民主共和邁進。
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工人運動由以前的暴力與和平方式夾雜,變得主要以和平非暴力方式為主。到了1990年代之後,全世界工人運動都基本以和平方式進行。部分流血暴力事件,基本都來自於專制政權的鎮壓。
從18世紀至21世紀,工人運動同步於工業革命及產業轉型升級,與人類近現代史交互。而工人運動都是由眾多工人形成組織甚至政黨,團結起來進行抗爭。工會是工人組織和活動的最重要形式。而罷工等活動也由工會及其他工人組織主導。
工人們之所以組織起來,是由於單個工人根本無力對抗財大氣粗、僱傭黑幫人士、還有國家機器保護的企業主。個體的抗議、罷工、辭職,顯然也不能影響企業主和政府的決策。無論武裝反抗,還是和平非暴力抗爭,都需要工人團結和組織起來。現代的工會也就應運而生。
工會的宗旨是為了維護工人權益,並要求成員集體行動、與同事同仁共進退。工會在罷工或其他抗議時,還會有糾察隊動員參與和維持秩序,對於背叛工人集體的“工賊”往往還施以暴力手段。但這是維護工運秩序的必要,否則就無法凝聚力量抗爭,會被軟硬兼施、同樣有暴力能力的企業主及其打手、政府軍警輕易瓦解和鎮壓。
正是在工會組織的罷工和其他抗爭下,從18世紀到20世紀,各國工人階級的權利從無到有、保障由少到多,從如奴工一樣的工作機器、行屍走肉,到成為有自主性和尊嚴的工人階級。如八小時工作制、工傷保障、工人醫療和養老保障(退休制度)、工作環境安全保障、工人在必要範圍內的自主自治等,逐步得到實現。
不僅工人權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有賴於工人抗爭,各種權利和保障制度的維護,同樣依靠工會、罷工壓力、各種工人運動。否則,各項保障只是一紙空文或大打折扣。法律和制度條文的詮釋、使用、註解,都取決於法律的制定與執行者及其受到的各方影響。當資本家和親資本政府力量強大時,法律的解釋和執行就利於資方;當工人團結和有影響力時,有利鐘擺就會偏向勞方。且雙方的博弈往往可以讓法律的解釋和執行更加公平。而如果只有一方的影響,或雙方的力量及話語權相差懸殊,法律的天平就會傾斜而不公正。
歐美之所以工人保障較好,正是在於工人的團結、工會的強大、工人運動的蓬勃。美國雖然貧富差距大,但工人運動的強大仍然讓藍領和白領工人都能得到較好保障。而像香港等亞洲地區,工人權益往往較差,很大程度在於工人組織不力、政府對工人的打壓。例如香港從港英時期到中共統治至今,政府都阻止工人擁有“集體談判權”,而工廠主和地產主在政法界和輿論界都有壟斷性影響力,是香港貧富懸殊、中下層工人生活痛苦的原因之一。
此外,工會及其他工人組織,也是工人階級相互聯絡、交誼、合作、構建階級和行業共同體的平台。與基督教會、穆斯林兄弟會等宗教組織類似,工會也是工人階級之間交際的紐帶,是凝聚人心、互幫互助的團契。而工會大樓、會議廳,也與教堂、清真寺有相似的功能。工人很多是無神論者,或不同工人間信仰不同,又面對工作壓力和人際糾紛,顯然也需要類似於宗教組織的人際交往和心靈寄託平台。工會雖並不能完全承擔這些職能,但顯然遠勝於無。
罷工及工會的副作用、危害的有限和更多益處、其他力量對工人罷工及工會組織的制衡
當然,工會及罷工也確實有各種副作用、負面影響。工人組織起來抗爭既可以爭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權益,也可能爭取不合現實的、過高的收入和利益。罷工活動也會影響生產進度和效率。工會在組織罷工中,對待工人、企業主及打手、警察時,有時也會使用暴力手段。而一些缺乏品德和怠工者,也會利用工會及反抗企業主的活動以謀取不合情理法的利益。大規模的罷工也會對社會秩序造成衝擊,甚至釀成極左極端革命,損害包括工人階級在內各國人民利益。
但這些問題是任何組織和社會運動都會帶來的一些副作用,其危害是有限的,以及可以通過一些方式加以弱化的。即便有這些弊端,也更不應因噎廢食,廢棄、禁制、打壓工會和罷工及其他工人運動。
首先,企業主、資本家、地產主等資產階級和精英階層,本就擁有巨量的資源,其不可能放任工會無限要求權利和利益。資方多數情況下都有充分的資源與勞方對抗,雙方博弈下形成妥協,而不會讓勞方單方獲利。
第二,政府機構不可能允許罷工者無限的要求和不斷損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政府作為保守現行秩序的機構,普遍對罷工持容忍但不鼓勵的態度。民主體制下的政府,對於罷工雖然多數情況下會允許,但不會無限包容。如果罷工的要求明顯不合理而罷工時間過長,民眾也認為某次罷工不合理且過於影響正常生活,政府就會派出軍警人員強迫罷工停止,必要時還會武力鎮壓。而專制政府則更加普遍鎮壓罷工。在這樣的前提下,工會和罷工工人不可能隨心所欲。
第三,無論工會的組織力量,還是罷工運動,都需要消耗工人及其他參與者大量精力、損失不少收入,付出各種代價。罷工和罷市等非暴力抗爭,某種程度類似於“自殘”行為,首先付出代價的並不是資本家和政府,而是罷工罷市者自身。即便工會給予罷工者一些援助,也往往不敵損失。罷工者罷工期間沒有收入,罷工失敗還有被開除風險且必然不會補發收入,即便罷工勝利也不一定會補發罷工期間工資。而罷工往往伴隨着街頭抗議,同樣需要抗議者花費大量時間和物質。所以罷工者會根據情況、權衡利弊、往往不得已才罷工,而不是像吃飯喝水一樣隨意罷工、漫天要價。
第四,工會組織雖然有一定強制性,內部往往也有不少黑幕,但仍然基於法律,成員有基本自由,大多以民主自治方式運轉,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即便工會核心小團體影響力大,也不可能主宰會員命運。工會給予工人的庇護和支持作用,還是大於其阻礙自由和影響效率等負面作用。工會也會有一些道德準則,而不會庇護無賴和怠工者。當然在一些特殊國家特殊情況,那是另外一回事。正常民主國家,工會與其他政黨和團體一樣,都需要接受社會監督。而且資本家和政府也不會對工會內部黑幕視而不見,相反往往密切關注以便離間工會成員之間關係。而且,隨着時代發展,絕大多數工會的暴力成分已幾乎消失,核心組織者和普通成員之間的關係也更為平等和諧,成員的進出也都基於自願(但退出前提是不能破壞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罷工)。
總之,許多人對於工會缺點及罷工危害的看法,是誇大了其缺陷和危害,是過度和不必要的擔憂。如果沒有工會和罷工,那麼固然沒有了這些缺陷和損害,但卻會讓工人在內各種勞動者及社會中下層民眾遭受更大的損失和傷害。當然,對於工會及罷工存在的問題,也確實需要正視和解決,工會和工人力量也需要被其他勢力適度制衡,但不應超過必要限度、不能因噎廢食的取締工會和禁止罷工,也不能對工人和罷工過度的打壓。
罷工權、工會、工人福利保障存在的法理與人權層面的必要性、哲學與人文主義價值
其實,罷工權利及工會組織的存在,不僅有現實必要性和意義,更有自然法權、基本人權、哲學與人文理念上的必要與價值。
如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及其他諸多綱領與憲法所說,“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與生俱來都與其他的人有着平等的法理權利和尊嚴,而不因出身、財富、性別、身體狀況等而有所差異。但現實中,由於不同身份和階層人士的權力、地位、金錢等差異,不同的人之間形成顯著的不平等。而這些不平等往往又會進一步製造更多更大的權力、地位、金錢的不平等,並直接或間接影響人的尊嚴、所得、利益,實實在在決定人的生活幸福與不幸、物質與精神的得失。
面對法理上平等的應然、現實中不平等的實然、法理與現實的落差,人類社會就需要採取諸多方式弱化差異、減少不公、最大限度接近平等,並在部分領域實現平等。如民主選舉、法律與法治、社會契約、稅收,都是促進平等的手段(哪怕他們也可能被用來製造更大不平等)。
而在工人與資本家、勞動者與統治階級之間,同樣有着顯著的不平等。這既有不同身份者分工差異必然導致的不平等,也有強勢一方利用其權力和資源有意製造、加劇、鞏固的不平等。在這樣不平等下,弱勢方通過純粹講道理、訴諸法律等方式維權,並不總是成功,反而常常失敗。
在這樣的情況下,弱勢一方有天然的反抗權,尤其以和平非暴力方式抗爭、爭取和保衛符合情理法利益的權利。而對於工人和其他勞動者,停止工作,迫使企業主和權貴階層讓步,是最慣常的手段。而單獨的罷工往往難以起到效用,那麼組織工會、集體罷工、集體談判,就是必然的路徑和又一應有的權利。
罷工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是人權的一部分,是勞動者固有的權利。由於勞動者相對的弱勢,需要賦予其獨特的權利、允許其使用非對稱的手段。只有保障罷工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才有可能捍衛人權和勞工獨特權益,以及對抗強大的統治階層、既得利益階層。尤其是勞動者組織工會,以人數優勢對抗資方的資源優勢及政府的支持,是若干勞工權利和維權方式中最重要的權利與手段。
而工人在內勞動者獲得工資、全體公民擁有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必要的保障,同樣是人自然而然應有的權利,而不應剝奪。只是勞動者的收入和公民保障,除滿足最基本需求之外的部分,需要與勞動價值(貢獻)和勞動強度(代價)相吻合,並與其他公民相對一致,既不應被剝奪和損害權利與利益,又不應顯著超出其他勞動者和公民的保障水平,以保證平等與公正。
無論勞動、罷工、組織工會、發展經濟、提高效率等,都只是實現人幸福的手段。如果為了創造財富、提高效率,而要求勞動者付出過高代價、損失更多幸福,那也是本末倒置、主次不分。良好的勞動關係、經濟模式、社會狀態,要以人為本,兼顧效率與公平,科學合理的規劃和實踐經濟發展,以折中與穩健方式促成社會繁榮安定,既不讓理想淪為空談和被扭曲,也不為現實不擇手段、犧牲弱者利益。
保障勞動者罷工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也是現代文明社會對於勞動者的保護和關懷,是人文主義與理性主義在現實中的實踐。當然這種保護和關懷並非恩賜,而是勞動者天然應有、現實中也應由其自由、有序、有度行使。並由公民社會契約和民主法治體制予以保障與協助的。
在包括勞動者在內國民權利平等問題上,中國的許多人士往往是不以為然或缺乏意識的。無論是中國官方建制派、既得利益者,還是自由派和政治反對派,普遍蔑視人與人的平等,尤其反對“結果平等”,且對“機會平等”也不屑一顧。這是社會達爾文主義和極端自由主義思想作祟、嚴重缺乏平等博愛的人文精神的後果和表現。中國人尤其社會精英這樣的價值觀,在當今世界是較為少見的,其他無論歐美還是亞非拉多數國家的社會精英尤其知識分子,普遍重視平等。中國是一個特例,且是不良的、令人擔憂的特例。而這樣的特例,正是來源於中國的特殊現實,又反作用於中國特色的現實中。
中國的工人、罷工、工運、工會:普遍性與特殊性結合下的畸形果實與複雜幽微情狀;“中國模式”和“低人權優勢”;中國工人抗爭的必要性與正義性
中共建政前中國工人與工運簡史
在1949年之前,中國的工人階級和工人運動,相較於其他國家尤其亞非拉國家,是沒有多少特殊性的,與國際工人及工運的主流基本一致。中國現代產業工人誕生於從清末洋務運動到民國實業救國的歷史浪潮中,而中國工運的大規模興起則是民國初年。
相較於歐美的工人階級,中國工人的工作條件更為惡劣、收入更是微薄、生活更加拮据。這很大程度在於清末民初中國生產力和生產方式的落後、生產關係的野蠻,以及中國官吏更加殘忍的剝削、對待工人的苛酷。中國工人及工業還要遭受顯著先進於中國的西方企業競爭和西洋工業品的衝擊。日本明治維新後,中國工業又面臨日本的競爭和壓力。中國共產黨宣傳的中國人民處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主義”這“三座大山”的壓迫下,雖是為其奪權的宣傳,但也是當時的客觀事實。
清末時,腐朽暴戾的滿洲貴族和滿漢官僚殘酷鎮壓大眾,所以那時的工人要麼逆來順受,要麼加入會黨參加起義,而沒有和平抗爭的空間和輿論發聲平台。民國後,社會自由空前增多,工人的和平非暴力運動、兼有暴力與和平的抗爭,呈爆炸性增長。另外,由極左翼的共產主義分子鼓動的工人暴動、武裝鬥爭,也日益增多。
民國時代的工人,既遭受國內官僚和資本家的盤剝,也受帝國主義列強的壓迫及產品傾銷的壓力;既是遭受多重壓迫苦難沉重者,也是相對農民和手工業者等較落後生產者的、代表新興的、先進生產力的、國家振興希望的工業勞動者。簡而言之,工人既倍受壓迫,又肩負重任、被寄予厚望。於是,那時的工人處於政治的中心地帶、工運頻繁,各方也都積極拉攏和動員工人,國民黨和共產黨即是聯絡和策動工人、發起工運的兩支最重要力量。
國共主導的工運,有相同也有差異。二者都強調工人的被壓迫與貢獻,國民黨集團相對更強調工人促成民族復興和抵抗外侮;共產黨則更強調工人的階級屬性和在社會主義革命中的角色,及反抗資產階級中的作用。在國共合作時期,雙方都致力推動工人運動,1925-1926年的省港大罷工(廣東和香港工人反帝反資抗暴鬥爭)就是國共共同主導工運的典型。
但1927年國共合作破裂,國民黨“清黨”,以及國民黨由革命黨轉為執政黨後性質和任務的改變,國民政府對工人運動由支持為主變成抑制為主。而中共遭受沉重打擊,雖仍希望動員工人,但力不從心,中國工運不再那麼疾風驟雨。但國民政府統治下工人仍然有罷工的權利自由,全國各地的罷工、罷課、罷市仍時常發生。
這些罷工大都是為爭取合情合理的權利,也基本遵守法紀,並沒有阻礙生產力的發展。相反,之後十年的工運恰恰反映了工人抗爭與階級調和實現了較好的平衡。1927-1937年,民國“黃金十年”的光輝成就,和工人階級努力工作密不可分。
而抗日戰爭期間,工人無論參軍還是繼續工作,都為抗戰做出巨大貢獻。這時的中國工人普遍配合抗戰大局,很少有罷工行為。
抗戰後,中國逐步滑向內戰。在內戰及戰爭間隙,工人在國共之間較為親近自詡工人階級代表的共產黨,哪怕國民黨及國民政府已對工人權利做了許多保障。工人通過在國統區大城市發動工運等方式,削弱國民政府的統治、策應中共的攻勢。在中國東北的工人,還為中共提供了直接的軍事和後勤上的強力支持,成為中共打贏內戰的關鍵因素。
毛澤東時代中國的工人階級:被優待的特權階級、貧困國家的貴族、獨裁者的工具、複雜的身份角色、內部的差異
1949年中共建政後,工人階級被賦予了中國領導階級的崇高地位。1954年及之後的多版憲法,都明確規定“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
而在現實中,毛澤東時代中國工人階級(準確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工人),也確實居於領導地位,尤其相對於農民階層,工人在政治上、物質上、話語權上、生活上,都居於優越的位置和狀態。
中國在1950年代初,通過“三大改造”及沒收外國財產,將民族資本主義和外資企業,都改造為由中共體制統轄的“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的企業,其中規模較大和較先進的企業均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而蘇聯援助中國的156個工業項目和企業,也成為毛時代中國工業的骨架。
這些“全民所有制”企業,名義上生產資料和勞動產品歸全體人民所有。但實際上,無論產料的調配,還是產品的配給,都由中共黨幹部決定,而並非真正歸屬全民,也非由全民相對均勻的受益。而工廠的管理、運行、生產內容和方向,也由中共黨政官僚決策。
而工人自身的權利自由和生存狀況,則處於一種頗為特殊的狀態中。一方面,中共治下的工人並沒有正常民主國家工人那樣的政治自由、言論自由(甚至人身都不自由,如很難更換單位(沒有自由競業的可能)、沒有介紹信不能隨意旅行),也沒有真實的罷工權(雖然1975年憲法中包括了“罷工自由”,但只停留在名義上,且時間短暫,後又取消),與當時中國其他群體一樣被實際剝奪了政治權利,某種程度只是中共政權的工具和奴隸。
但另一方面,相較於占當時中國勞動人口約80%的農民階層,占中國勞動人口約15%的工人階級,享受着遠超農民的物質生活條件、地位上的尊崇、令農民艷羨的保障。在當時,中國工人的醫療、住房、養老、子女教育,均由工廠或政府完全承擔,個人不需支付一分錢。一些條件較好的企業,如鞍鋼、一汽、一拖等,還會給予工人療養、旅行、休假等待遇。除非“反革命”或犯下嚴重刑事罪行(如殺人),工廠會將其開除,否則即便不稱職、常年消極怠工、打架鬥毆,也可以將“鐵飯碗”捧一輩子。而當工人老去,不僅自己有退休金,子女往往還可以頂替職位,世襲罔替,同樣享受這些保障。
雖然以同時期發達國家及當今標準看,毛時代中國工人享受的物質條件其實仍然有限,也談不上富裕,但在那個中國人普遍高度貧窮的時代,工人顯然是“人上人”、“工人貴族”。1960年前後中國發生大饑荒,數千萬人死去,絕大多數都是農民,以及少數知識分子,工人鮮有餓死情況。這正是在於中共政權寧可強制征糧餓死農民,也要滿足工人需要、維持工業運轉。在毛時代一些時期和情況下,因對工人的推崇和依賴,部分工人待遇甚至好過機關幹部。
但同時,工人卻並沒有因此做出與所得相匹配的貢獻。相反,工人的生產效率、產品質量,都頗為令人失望。雖然中共利用和奴役工人,但又放縱工人在非政治的生產領域的墮落,以及工人對農民等更弱階層的壓迫。無論是計劃經濟及公有制本身的缺陷,或者說以“反對資產階級剝削”為理由對工人的尊崇和放縱,也往往放任工人的怠工、偷懶、“跑冒滴漏(各種生產事故和產料產品毀損)”。工業生產中也缺乏可靠的激勵機制,“干多干少一個樣”、“一杯茶一張報紙一把椅子(休息)一整天”。即便有時上級下命令進行工業“會戰”,也不管質量匆匆完工、敷衍交差,然後再回到喝茶看報聊天的日常狀態。
工人們為自身舒適,工作效率極低、敷衍了事、粗製濫造、浪費原材料,還有不少工人偷盜或明目張胆的“拿”生產材料和產品,所謂“外國有個加拿大,中國有個大家拿”。沒有競爭壓力、管理者擔心政治批鬥(嚴格要求工人,可能會被扣上“資產階級法權”、“白專”之類帽子)而不敢管束工人,所以這些消極怠工、影響生產、偷盜國家資產、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不僅難以制止和懲罰,還愈演愈烈。粗放的管理和運動式生產,也進一步破壞了生產關係。
於是,毛時代的中國工業,效率極低、浪費嚴重,更沒有創新能力,主要靠吃民國的老本(甚至使用清末一些機械和技術)、蘇聯的援助、日本在偽滿存留的工業基礎等,以及從農民那裡榨取的巨量資源,維持臃腫龐大而又虛弱的工業體系、供養大量尸位素餐的工人。這時工人的福利,某種程度確實扮演着“養懶人”的角色。但工業效率低和工人怠惰,根本上並非福利問題,而是計劃與指令型經濟體制缺乏活力、中國特色生產管理體制不科學(相較於蘇聯雖僵化但有一定科學規劃,中國毛時代經濟更多是無序和混亂)、沒有競爭和對照、市場壓力和反饋缺失、監管不力等諸多原因共同造成。
而中共之所以如此優待工人,既是由於中共極左意識形態對工人尊崇的現實實踐,也是為鞏固其統治的手段。對中共而言,除了黨幹部和解放軍,工人是其最可靠的統治基本盤,工業是中共政權統治的紅色中國賴以生存的骨骼,工業成就是彰顯中共統治優越性的標誌。發展工業、優待工人,也即捍衛中共自身統治合法性和安定性。為此,他們當然不惜優待工人,而在“政治掛帥”和“階級鬥爭為綱”大前提下,對於工業效率和產品質量反而並不在意。而收買拉攏工人的代價,也主要由農民負擔,中共“慷他人之慨”,自然“崽賣爺田心不痛”。
而對毛時代工人自身而言,處境是複雜的。一方面他們沒有作為正常國家公民應有的許多權利(如真實的選舉國家公職人員和人民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沒有哪怕在多數資產階級國家也擁有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自主罷工自由,即便參與政治活動也是在中共黨或毛澤東本人的指揮、授意、操縱下進行(而非自發自覺自主的參與政治)。“文化大革命”時工人參與“武鬥”,也同樣被拘於特定的範圍和目標,而不允許其反抗中共、中共體制、毛澤東本人。但同時他們又在生產和技術方面不受嚴格管束(乃至非常放縱)、保障健全、在貧困饑荒年代中衣食無憂,是“工人貴族”。毛時代的工人,除少數情況下接受重要任務需加班加點幹活,大多數時候並不會超時工作、不被剝削壓迫。相反,這些工人工作時也能悠閒自在,反過來還藉助“剪刀差”剝削農民。
不過以上主要指“全民所有制(國企)”企業的正式工人。毛時代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之外,還有大量“集體所有制”企業、鄉鎮企業。除了少數大型“集體所有制”企業待遇接近“全民所有制”企業,其他企業得到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遠低於“全民所有制”企業。而不同地域、不同行業、不同級別的企業,工人待遇往往也頗有差別。
而無論哪種所有制企業,除了正式在編職工,還有大量非正式(也就是“不在編”)的臨時工、短工、僱工。這些非在編工人沒有正式在編工人那樣“從搖籃到墳墓”的優厚福利,只能得到按照工作時長或計件方式得到的直接工資,且往往遠低於正式工人同時長同件數得到的工資。而且現實中,往往是最苦最累的活由臨時工承擔,而國企正式工悠哉悠哉當“甩手工人”,但工作周期結束後最終分配的報酬,前者所得遠低於後者。
這意味着,除了工人和農民的“剪刀差”和“雙軌制”,工人內部也存在“雙軌制”。而“編制”,即是區分正式與非正式工人及不同待遇的標尺。編制內外的工人,不僅“同工不同酬”,福利保障更是天差地別。毛時代的編外工人甚至說完全沒有任何保障。通過“編制”,中共也區分了自身統治的基本盤和非基本盤、“自己人”和“外人”、可靠者與不可靠者。
而這種“雙軌制”,也是對於馬克思主義及社會主義理想的嘲弄。馬克思的《資本論》等著作,都非常強調工人的解放、人類的平等,且也明確主張工人內部的平等、批判“工人貴族”。只是馬克思時代批判的“工人貴族”指那些與資本家關繫緊密、收入較高的管理和技術人員。但中共統治下將做同樣勞動的工人分為“在編”和“不在編”,對二者保障天差地別,是比馬克思所批判的不平等更大的不平等。而若將“雙軌制”下不同工人等同視之、都歸為“工人貴族”、“懶漢”,或都當成“奴工”、“被壓迫者”,顯然都是錯誤的。
而馬克思雖然高抬工人階級,強調工人在生產力和社會變革中的先進性,也批判過農民的落後,但他更強調平等與自由,當然不會想到也不會認同中共毛政權讓工人處在“九天之上”、讓農民在“九地之下”的懸殊待遇。工人確實是先進的、比農民更促進生產發展的,但顯然農民不應被當成二等公民對待和壓榨。而且中國毛式體制和工業模式,粗放、技術含量低、浪費嚴重,以農民為代價也並未達成國家工業化目標,只是讓一些工業企業懸空般架在貧窮落後的農業國基礎上。這些“全民所有制”企業,供養來源於全民,但不能反哺全民,反而吸血和拖累全民。
顯然,毛澤東和中共扭曲了馬克思對工人階級的推崇,異化了社會主義,以“共產主義”的紅皮,行古代專制社會將人分為尊卑貴賤不同的等級社會之實,其工業體系、工廠運作、工人待遇,都是畸形的、違背經濟規律、違反平等的。它既不是資本主義工業模式,也不是社會主義模式,而是通過強制手段塑造的、為政權服務、不顧現實和生產效率、犧牲農民等其他階層權利,構建的畸形工業架構和工人待遇。
馬克思主義,是明確反對剝削壓迫,反對一部分人剝削另一部分人,反對將一部分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不幸基礎上。而毛時代中國的工人農民二元體制、工人內部的“在編”/正式工和“不在編”/臨時工的“雙軌制”,恰恰是馬克思及馬克思主義最着力批判的“一部分人壓迫另一部分人、一部分人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不幸之上”的行徑和狀況。而那些工人貴族,也與馬克思批判的資本家及其走狗們在本質上無異。這些剝削壓迫的實質,並不是換了套皮、改了身份、變了說辭,就能掩蓋的。
毛時代的工人體制下的勞動權利保障體系,是非正常的、不平等的保障制度;這樣的工人,也不是正常的工人階級;這樣的工農關係、工人與其他階層的關係,也不是正常與和諧的生產關係與人際關係。顯然,也不能以毛時代工人的低效墮落,來否定正常環境國家工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必要。而中國不正常的勞動體系和工人待遇,到了鄧小平時代及今日,仍然處處存在,只是“不正常”的具體內容和表現有了很大變化。不過,毛澤東到鄧小平乃至今日中國扭曲的工人境遇,也讓中國人包括自由派知識分子對於中國工運的認知隨之扭曲,並衍生諸多不良後果。
鄧小平“改革開放”之後的工人階級境況:“中國模式”下不同身份工人待遇的顯著差別、經濟繁榮下勞工權利的嚴重受損、“低人權優勢”的殘酷本質
1978年,中國開始“改革開放”。中國工業由“全民所有制”和集體制等名義公有制的企業壟斷的歷史告一段落,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蓬勃發展。而大量農民也開始進城、從事工業和服務業(二三產業)工作。這樣,就誕生了農民工,即家園、戶籍、出身、社會待遇是農民,又在城市或工業區做工的特殊身份群體。2000年,中國農民工數量已超過2億,2023年已近3億。除了農民工,還有大量作為城市戶籍居民的非國企工人(包括白領和藍領及其他類型工人)、國企外包工人,自1980年代之後也有1-3億。而國企及大型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正式工人,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在數千萬人這個量級波動。顯然農民工及城市非國企工人,可稱為“非公工人(公有制企業正式工以外的工人)”,構成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工人的真正主體。
雖然相對於毛時代,改革開放後的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非公工人數量暴增,但國企(鄧江胡時期,“全民所有制”已基本改稱為“國有制”,在名義上也脫離了“全民”)正式工人和非國企工人/國企外包工人的“雙軌制”,並沒有破除。雖然經歷了1980-2000年“大下崗”的“瘦身”和衝擊,國有企業裁汰了大量工人,但大多數工人仍然留在工廠,從事遠較非公工人輕鬆的工作、得到優厚的福利保障,並繼續以變相世襲方式世代傳承。
對這些國企及國企正式員工而言,其勞工權利得到了超額的保障。他們也繼承了毛時代的低效和浪費,其所得往往不及勞動價值,而其中差額由國家財政及全體納稅人承擔、民營經濟的盈利彌補、國家的銀行和金融系統為其借貸。基本部分國企央企做出不小成就,也是建立在無限投入納稅人的錢、各種政策優待綠燈、犧牲其他企業和人群利益,來實行的。
而占到改革開放以來工人80%以上的非公工人,包括城市民營企業工人和個體戶、外資企業中國籍工人、農民工、國企外包工人,則處在極為嚴重的剝削壓迫中。
長期以來,中國各地工廠的工人都在超時、過勞、時常發生工傷的狀態下工作,得到的薪水卻很低。工廠主和管理人員往往使用粗暴的、侮辱性的、侵犯性的方式對待工人,為達成生產目的不惜透支工人的體力、腦力、健康。無論是著名台灣企業“富士康”在大陸的各工廠,還是國內各種小作坊、鄉鎮企業,都是如此。中共官方則站在資方一邊,拒絕執行《憲法》、《民法通則》/《民法典》、《勞動法》等法律中對於勞動權利的保障條文。當發生工人罷工和抗議時,政府還派警察甚至武警協助維持生產秩序、彈壓罷工。
而中國工人的處境,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模式”的典型體現和後果。關於“中國模式”,我另有文章論述,摘錄於此:
所謂“中國模式”,即政治專制與經濟開放並行,壓制包括勞工運動、維權抗爭、女權運動在內的各種爭取和維護權利的社會運動,禁止罷工、遊行、組黨結社等政治行為;
依靠軍隊、警察及黑惡勢力,採用武力威嚇、限制人身自由(如戶籍制度、留置、“被精神病”、社區矯正、其他“強迫失蹤”手段等,及已被取消的勞教、收容、“雙規”)、監視、恐嚇、騷擾、拘禁、毆打及其他酷刑等暴力手段維持社會穩定;
以低工資、低福利、低社會保障壓低勞動力成本和民生支出,在此基礎上逼迫國民參與生產建設、以高效率拼命勞作以維持生計,而將這些工人、農民、普通職員等勞動者創造的財富的絕大多數掠走,用以為特權階層分肥和投入再生產。
此外,該模式還有集中人力物力財力並不惜代價達成關鍵目標、以縱容腐敗和潛規則來激勵官商民較高效工作、政府機構/國企/事業單位有嚴格的科層等級制等特徵。
整個模式以“低人權優勢”和“穩定壓倒一切”為兩大基本點,犧牲占人口大多數的平民人權、壓制相對弱勢者對正當權利的追求以換取經濟快速發展;
維持社會不平等狀態、塑造“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制度和文化環境,鼓勵人們放棄權利維護而轉向自我實力提升(且傾向於暗示不擇手段),以維護特權階層利益和刺激國民奮鬥積極性;
以損害中下階層、女性、身心殘障者、邊緣化人群等相對弱勢、異質群體的權利為代價,導致貧富差距拉大和階層固化加深,“損不足以補有餘”贏取既得利益階層的歡心;
放棄意識形態爭論或只將意識形態作為“遮羞布”,將追求利益和實力作為第一要務,從國家政策到社會風氣乃至個人價值觀,皆高度社會達爾文主義化和犬儒化,官員和民眾普遍道德淪喪誠信喪失;
有意營造和放任社會不安全感的滋生蔓延,為強化社會控制製造藉口,也以此轉移國民注意力、刺激勞動積極性,作為“飢餓政治”的一部分;
通過禁制政治抗爭和意識形態競爭,保持社會秩序的相對穩定,減少了影響經濟的人際群際爭鬥和“內耗”,將人們的精力和動力引向發家致富,確實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導致社會問題和利益衝突缺乏公平合理的解決渠道,暗處的暴力與衝突加劇、灰黑的腐敗與“潛規則”盛行,製造了更多與公開政治衝突不同、但實則更為“內耗”、“內卷”的後果;
利用中國和東亞傳統的重視秩序、人民較為忍耐服從、受教育水平高而工作熟練和遵守紀律、社會管制體系健全的特性,將這樣的特性加以扭曲化的改造和透支式的使用;
透支資源、環境、人的身心潛能和忍耐力,實現國家整體實力的增強、經濟的繁榮及一部分人(包括大量尸位素餐甚至從不工作的食利者)的高度富裕。然後以上政策不斷循環下去,以維持統治存續和社會運轉。
1980年代改革開放伊始,“中國模式”即初露端倪。而1989年六四事件和1992年鄧小平南巡後,“中國模式”實現了“標準配置”,即政權採用“形左實右”的理念和政策,人民爭取政治權利與自由的抗爭被極大壓縮,“悶聲發大財”成為國民主動或被動接受的現實。該模式此後又被冠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之名,逐步穩固和“升級”。
它也在吸收、借鑑西方的經濟學說和發展模式,例如90年代借鑑了芝加哥學派米爾頓·弗里德曼的學說推動國企改革和貨幣改革(伴隨着悲慘的下崗潮、物價大漲和教育醫療的市場化,以及貧富分化的迅速加劇);而如今以哈耶克為代表的奧地利學派的主張又得到中國既得利益階層的青睞。而這兩套西方經濟學說均主張較低的社會福利、忽視勞工保障,傾向於弱肉強食的發展模式。
中共摒棄這兩個學派關於政治經濟自由的主張,但吸收了其叢林化傾向的、低社會保障的、強調效率無視公平的經濟理念。這些西方右翼經濟理論在中共暴力機器下,將其野蠻殘酷一面發揮的淋漓盡致,成為“中國模式”中保障經濟發展的關鍵部件。
而且,中共也在實際上完全放棄了其政治綱領中“反對帝國主義、資本主義壓迫”的訴求,相反全力取悅和縱容位於全球產業鏈上游的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及國內外權貴資本家,攫取中國資源、壓榨中國勞動力,還積極鎮壓工農大眾。而美日歐各國也願為自身利益,默許甚至支持中共在中國的繼續統治。某種程度上,中共已成為其當年最為反對的“外國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勢力、大資產階級在中國的代理人”。這是頗為諷刺的事。
40多年來,“中國模式”的確刺激了中國大陸經濟的急速發展並使一部分人富裕起來,但也同時極大的侵害和壓制了人權與自由,而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大貢獻者勞工階層的權利受損至為嚴重。
……
這樣的“中國模式”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正造就了改革開放至今中國工人的命運與生活。相較於極度貧窮破敗、人們被分成若乾等級、旅行自由都被限制的毛時代,鄧小平及之後中共統治期的中國大眾,有了靠自己勤奮勞動滿足溫飽、改善生活的機會。尤其是以前被禁錮在農村、從事極為繁重體力勞動的農民,可以成為工人、獲得更多收入、多了一點自由和物質享受。
但相較於正常國家(不僅包括歐美發達國家,也包括亞非拉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工人階級,中國非國企工人尤其農民工,仍然嚴重缺乏基本的勞工保障,收入也顯著低於產出(這可從收入與GDP對比來分析)、收穫小於貢獻。
中國工人也沒有結社自由和罷工自由,1982年憲法將舊憲法上工人名義擁有的罷工權也予以取消。而毛時代工人與農民、城市與鄉村、國企正式工和臨時工/外包工的多個“雙軌制”,在鄧時代仍然延續了下來,只是部分的有所鬆動。但國企在編職工和“非公工人”在保障上的巨大差異,並沒有消失,這兩種工人顯然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地位和境遇,而不可混為一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工人階級的苦況和抗爭的必要性重要性
雖然根據憲法,1978年至今的中國名義上仍然是“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但占中國工人數量80%以上的非國企正式工的“非公工人”,不僅不是被廣泛尊重和保障的領導階級,反而和農民類似,是飽受壓榨欺凌的被統治者、被侮辱與被損害者。
其中規模龐大而身份特殊的“農民工”,更是遭受作為工人和農民的雙重壓迫,勞動內容和貢獻與城市工人無異,卻又沒有城市居民相對略好的待遇,還往往承受與父母子女分離、夫妻分居的骨肉分離之痛,並在農村留下數千萬“留守兒童”,或讓孩子做與自己一起在城市漂泊的“流動兒童”。與他們的父母勞工保障缺失類似,這些兒童的教育和身心健康,都難以得到良好保障。
中國大多數工人,包括部分白領和大多數藍領,雖然滿足了溫飽、維持了生命,但在看病、住房、養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入不敷出、捉襟見肘。這些工人日常攢錢,往往一次大病就花光積蓄。即便僥倖無大病或硬挺過病痛,家庭開支也讓他們壓力巨大。即便那些外表光鮮的白領,也要從事“996(早九點工作到到晚九點,一周工作六天)”式繁重工作,有猝死的風險,而收入也並不算高,尤其面對高昂的房價,高級白領也“壓力山大”。
中國工人的這些困窘,根本上都在於勞工權利保障和社會保障水平的低下、收入水平相較物價(尤其房子等剛需品價格)的微薄。這些國家社會的生產與建設者,並不能享受自己大多數的勞動成果。
而這不僅讓工人自身陷於困窘,也不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拉動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投資、出口、消費/內需,其中內部消費是絕大多數國家最重要的經濟動力,且最為根本和穩定。但由於中國工農等大眾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足,所以消費能力和願望也偏低,繼而影響經濟繁榮。只靠投資和出口拉動。也讓經濟不穩定和畸形。諾獎得主克魯格曼、美國財長耶倫等人,都曾疑惑過中國為何拒絕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費和改善經濟。
而中國之所以拒絕加強保障和提高福利以刺激消費、發展經濟,是因為其構建的“中國模式”是以“低人權優勢”為基底,儘可能壓榨平民和弱者、以低收入和零福利刺激人們拼命勞作換取溫飽。如果給予勞動者更多收入和保障,也就不再有“低人權優勢”。
若更進一步的揣測,中共也是希望以類似於古代秦國專制設計師商鞅的“疲民弱民辱民”之策,或按照現代政治經濟術語定義的“飢餓政治”,有意壓低國民收入和保障,削弱國民生存能力,以使國民長期生活在貧乏和不安定狀況下、沒有能力獨立和有尊嚴的生活,只能成為現代化下的某種形式的新式奴隸,必須通過依附體制、依賴強人、唯唯諾諾、謹小慎微、精緻利己,以維持基本生存,而無力表達不滿和反抗。
在“低人權優勢”為基本特徵的“中國模式”下,中國工人常年工作在“血汗工廠”中,沒有勞動者應有的尊嚴、保障,收入不抵貢獻。發生工傷事故,有時根本得不到賠償和善後,有時能夠得到一些補償但不足以彌補工人損失。一些工傷致殘的人更是喪失勞動能力、後半生都極為悽慘。這些都實實在在損害着工人的權利和利益。雖然最近十幾年,中國勞動仲裁機制和司法體制有了一些進步、規範化和實效性都有提高,但仍很有局限,且受益者主要是白領階層及其他正規企業的中層及以上人士,大多數勞動者難以通過正規渠道討得公道。
如果說在1980-1990年代,由於中國過於貧窮落後,也尚未完全進入現代市場經濟和融入全球化,過渡期間以強調效率、發展經濟為主,勞動者也急着滿足溫飽而無暇考慮更多權利,尚可理解。但進入21世紀,中國已全面現代化、國家日益富強,作為國家最主要貢獻者的工人(包括農民工),顯然應當更多更公平的分享勞動成果,而非繼續做“血汗工廠”的奴工。許多在“富士康”工廠代工蘋果手機的中國工人,卻買不起蘋果手機,這本身就是一種諷刺。而同時,美國工人工作不到一周,所得工資即可購買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而所謂“福利養懶人”問題,在非國企的工人及國企的外包工人中,基本並不存在。或者說,中國工人的保障程度,還遠沒有到將“福利太高養懶人”加以重點考慮的水平。這就像對一個常年食不果腹、飢腸轆轆的人,不積極保障其進食救命,卻考慮其營養過剩會得肥胖症、糖分攝入過多會有糖尿病,顯然是脫離現實的杞人憂天,顛倒了事實、搞錯了重點,影響了當務之急的救助。
生活在“中國模式”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下的中國工人,遭受着中共權貴和官僚、本國資產階級、外國勢力和資本的多重壓迫,還遭受這些勢力所僱傭的打手及黑惡勢力的直接傷害,既有世界各國尤其發展中國家工人遭受壓迫的普遍性,也有在中國極權和叢林模式、名義上為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形左實右”政策迷惑、嚴密的專制壓迫和控制下被剝奪更多權利自由、被壓榨程度更重、反抗更難的特殊性。這同時意味着,中國工人有以結社和罷工等形式反抗的更大正義性。
中國工人抗爭面臨的困境和“軟肋”:專制體制、無組織與散沙化、社會達爾文主義與極端自由主義思潮
處在惡劣境況中的中國工人,發起過不少次的罷工和抗議活動。最近十年中,以2018年深圳佳士工人罷工、2022年底河南“富士康”等全國各地工人抵制“清零”政策與配合學生和市民“白紙運動”為典型。前者有數千工人、學生、毛派人士參與,後者參與的工人有數以萬計。但像這樣大規模且對全國都有一定影響的罷工,確實是少數。大多數罷工都只有數十至數百人,且往往只為具體的利益,而沒有政治性或長久的訴求。而且大多數抗爭都以失敗告終。
中國工人難以抗爭,根本上當然是專制體制的壓制。中共嚴密控制和監視社會,對於工人運動更是嚴防死守。中共以工人運動起家,卻最害怕工人運動顛覆其統治。中共嚴禁任何形式的獨立工會出現,哪怕是鬆散的結社也不允許。近兩年,外賣騎手這一行業勞動者多次組織集體抗爭,一些騎手結成非正式的組織,為外賣員爭取權利,但很快被警方“破獲”,骨幹成員被拘捕。而前述的佳士工運和“富士康”罷工,工人組織也都被摧毀、主要人物被捕。而中共官方的主導或允許的工會,當然只是一種擺設,除了日常發放一些米麵糧油這種形式主義,並不能為工人爭取權利和利益。
對以上問題,中外都有不少研究,我在此不再詳細展開。但另有一個阻礙中國工人抗爭的因素,是頗為值得提及的。那就是中國社會中,無論精英還是平民、建制派還是自由派,普遍秉承的主張弱肉強食、叢林法則、自我奮鬥,及崇尚極端個人主義、極端自由主義,而同時極度鄙夷平等公正、照顧弱勢、福利保障,這樣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潮的泛濫。
經歷毛澤東殘酷政治運動和激進共產主義政策的極左時代後,中國人在遭受創傷後變得對於左翼、社會主義、平等極為厭惡,不僅反感毛澤東和列寧斯大林式極左極權,連帶也對主張以和平漸進方式改良社會、促進公平的中左翼社會民主主義、高福利、勞工運動與權利保障、女權與婦女權利保障等,“恨屋及烏”的厭惡和遠離。哪怕這兩種“左”有着天壤之別,但人們並不加以區分。
尤其是本應代表中國良心、批判黑暗、呼喚正義的中國自由派/政治反對派人士,大多數就是反對高福利、良好社會保障、勞工權利、罷工、組織工會權利的。他們認為這會回到毛澤東時代的“大鍋飯”、“絕對平均主義”,會損害勞動積極性,會損害勤勞者和富人的利益,變成“養懶人”。這些人還非常反對罷工,認為損害社會秩序、破壞經濟,更將工會視為“洪水猛獸”。
這些人在認知上也出現嚴重偏差和錯位。如今中國的問題顯然是社會不平等、工人和農民等弱勢群體急需得到保障,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更加重視公平,通過稅收調節貧富差距等。而他們卻還在強調“不養懶人”、自由放任、減少稅收。他們似乎看不到中共實際的政策與中共意識形態標榜的完全相反,總是拿中共名義標榜的左翼立場作為靶子,卻忽視現實中中共實行極右翼的權貴資本主義和壓榨工農的政策。這些人還混淆了國企工人貴族和非國企的民營經濟下的工人,以毛時代的工人及如今占中國工人少數的國企工人的待遇和怠工,遮掩了“改革開放”以來大多數中國工人工作辛苦、生計艱難的事實。
而這些中國自由派和反對派人士,也嚴重缺乏對於工業革命後國際工人處境變遷及工人運動史的了解,不知道在極左暴力革命之外,還有更具規模、更有影響力的非暴力的勞工抗爭、社會民主主義意識形態和實踐,以鬥爭、妥協、改良為方式的階級調和與促進公正的進步路徑。他們沒有看到19世紀中葉尤其20世紀中葉以來,以和平方式為主的民權運動、平權運動、勞工運動取得了巨大成功、對人權和平民生活的極大改善,也沒有看到中國的問題並非極左共產主義,而恰恰是工人農民生活艱難,需要發起階級抗爭的事實。相反他們卻仍然抱殘守缺、死守哈耶克等人的教條,只會更加脫離中國和世界的實際,讓中國更難實現自由民主和公民權利。
文章開頭引述的王志安的反罷工反工會言論,不僅是他一個人的看法,也是中國許多自由派人士共同的觀點。而這又同時是中共官員和體制內精英的觀點,也是中共實際上在實行的政策。在反對勞工權利、反罷工、反工會問題上,中共政權和反共自由派,居然達成了高度一致。這不得不說是非常諷刺的事。
這樣的社會價值觀,尤其自由派精英的這些看法,不僅停留在個人觀念上,也實實在在影響了現實,阻礙了勞工權利的伸張和實現。因為他們的影響力,無論其發表反對工人運動的言論,還是拒絕參與和傳播中國工人反抗的活動,都顯著阻礙了中國的工人抗爭,也不利於反對中共專制和實現自由民主。
罷工、工會、工運並不會導致國家專制化、工人腐敗化,方式力度得當還能利於維護勞工權利、促進經濟良性循環和社會和諧、推動自由民主;勞工福利提高符合時代進步要求、與物質繁榮社會相適應
這也正是我寫下本文的原因。罷工和組織工會在內的工人運動和工人團結組織,對於工人階級維護權利非常重要。無論在民主國家還是專制國家,都不可能單憑法律保衛權利。法律的制定、解釋、實踐、修改,也都在於各方的博弈。
而二戰後歐美及許多亞非拉國家,工人運動有力維護了勞動階級的權利,也即維護了最大多數人的權利,且並沒有犧牲少數人的權利。如歐洲人民之所以在戰後過上“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保障下的生活,正是在於工人的抗爭,以及資本主義統治者擔心高舉工人權利旗幟的蘇聯紅色政權滲透、其政權可能被顛覆,而對本國中下層勞動階層的妥協、改良了資本主義,讓民主政治普惠大眾。勞工權利的改善,也直接和間接助推動了婦女、兒童、殘疾人、少數族裔、LGBT群體等弱勢者權利的改善。這些群體中的勞動者直接受益,而非勞動者也在勞工權利抗爭和受益過程中,得到了啟迪和幫助,由邊緣和受害,邁向平權。
歐美二戰後高度發展和繁榮的“黃金時代”1950-1970年代,與國際上風起雲湧的工人運動及社會福利迅速提高時期重合。而工運和工會衰落的1980-1990年代,恰是歐美貧富差距拉大、資本主義國家新的社會矛盾和新危機萌芽和逐漸惡化的時期。雖然歐美的興盛與危機並非全由勞工待遇和公民福利保障決定,但其起碼是一種原因、一個方面。
當然,歐美勞工權利得到保障同時,也保持市場經濟體制、不同企業間的競爭、激勵辛勤勞動者和創新貢獻者,而並非“大鍋飯”。歐美不僅有“高福利”,還有反壟斷法及各種打擊壟斷、保障競爭的措施。
歐美勞工權利保障更多是對所有勞動者的“兜底”及讓多數勞動價值相近的勞動者之間最大限度平等,而並不抑制辛勤勞動和創新,對後者還加以激勵。而歐洲也有不少國有制企業,但主要為保障民生和兜底服務(如郵政、鐵路),並參與市場競爭、受法律約束、被公眾監督,且由專業人士運營和具體規劃,而不會像中國國企“大鍋飯”、浪費國家財政、腐敗、不透明、“外行領導內行”、生產和管理缺乏科學性等。
二戰後各國經濟能夠持續繁榮,還在於勞動階級為代表的中下層人士有了更多收入和保障,人們有了更強的消費能力和意願,勞動產品有了更多更穩定的銷量,形成了生產與消費的良性循環。以前因為產品積壓等原因導致的經濟危機減少、程度減輕。而勞動階層普遍有了錢、可以買消費品、享受生活,與富人之間的貧富差距也有所縮小、階級矛盾緩和,也就不願再冒着死亡、受傷、坐牢風險參與暴力革命或製造致命騷亂,社會也更加安定和諧、國際關係也更為和平。這恰恰避免了發生蘇聯、中國、東南亞等地殘酷革命的危險和潛在悲劇。
這些國家的工人運動也未像蘇聯和中國那樣演變為左翼極權專制、“大鍋飯”,相反不少國家工人運動促進了自由民主。例如韓國、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國的工人運動,與學生、農民、市民、知識分子等群體的合作抗爭,共同促進了國家結束右翼專制獨裁,讓國家實現了民主和政治多元化。在蘇東劇變中,以波蘭“團結工會”為代表的工人抗爭,也成為結束蘇東極權的重要因素。而工人運動、工會組織,本身就是民主的一部分,也是更多民主抗爭和民主參與的訓練和預備。
拿着蘇聯、東歐、毛時代中國等在列寧斯大林體制下發生的工運和工會被利用和濫用的情況,來否定工會及罷工必要性的,是鄭人買履、刻舟求劍、一葉障目,完全不考慮更多有益案例和時代發展變化。而如果放眼這些紅色極權之外更廣泛更具代表性、更值得效仿的國家工人運動情況,就知道工會和工運是利大於弊的,只要沒有釀成大規模死亡的暴亂、沒有顛覆民主體制、堅持了平等博愛等普世人權立場,就無須擔憂。
歐美等國的工會及罷工,雖然也有一些弊端,如確實一定程度影響了勞動積極性,一些人寧願吃福利也不肯工作(雖然福利仍然遠低於工資),但瑕不掩瑜,整體顯然利於勞動階層利益及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繁榮。勞動和生產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要、促進人民的幸福、全民的平等和諧,而非為了少部分人的暴富和驕奢淫逸,不能為提高效率而不擇手段。罷工及工會有弊端,也可以加以檢討和改良,而不應否定其本身的必要性,不該因噎廢食。
更根本的,經濟的發展當然是為了民生的幸福,自然也包括勞動者的幸福。即便福利體系、工人抗爭,會一定程度影響效率,而嚴厲壓制工運、縮減福利,能刺激勞動積極性,但經濟發展的成果不能更好普惠大眾、創造財富的勞動者自身卻被剝奪大多數所創財富,那麼這樣的發展意義何在?難道經濟只是為少數人服務、大多數人只做牛馬嗎?
而且,“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追求平等是人的天性。雖然現實總是不平等,但這更刺激人們追求平等。絕對的平均主義確實難以達到,“大鍋飯”也影響積極性、損害勤勞者利益,但不意味着適當的平等也是錯的。現實中,很多收入高的人,往往並沒有貢獻更多,收入低的人勞動強度和貢獻也未必低於更高收入和保障者。過於強調“效率”,就是叢林思維作祟,為不公不義尋找藉口。在承認現實中人的個人條件、貢獻、所得必然存在參差情況下,為弱勢群體兜底、努力縮小人與人的差距、讓人與人之間相對更平等、社會趨向公正,是必須和必要的。
對社會福利問題,還要若干特別說明。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物質已經高度繁榮、社會文明程度也較百年前有了根本提高,給予公民基本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失業、工傷等保障,給予公民無條件基本收入和最低工資,都是現代社會人的基本權利、應滿足的基礎性的合理需求。
物質高度發達下,滿足這些要求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無論中國還是其他許多國家(尤其發達國家),有能力給予勞動者在內國民基本保障。而且物質豐富情況下,即便分配向窮人傾斜,富人的生活也不會受到根本影響,仍然會比窮人有更舒適優越富足的生活,只是與窮人差距有所縮小。
人類文明從原始社會的貧乏和朝不保夕,到奴隸社會和中古社會的森嚴的尊卑等級,再到資本主義社會巨大的貧富差距和不公,以及現代社會的高度發達和繁榮,不同階段適用於不同的上層建築(生產關係)、制度、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在物質非常貧乏、社會文明程度有限的古代,人們也確實難以得到較好保障。而到了21世紀,物質前所未有的繁榮、人類整體文明程度前所未有提高、人權得到前所未有重視,對於人物質和權利的保障當然也要與時俱進,並盡力與同時代最先進的人權保障水平看齊(當然也要考慮每個國家地區具體情況和現實承受力),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中國古代和近代,乃至毛澤東時代和鄧小平時代,囿於生產力和制度,無心無力實現良好的人權和物質保障。在改革開放初期,貧窮中的國家和人民,普遍以個人奮鬥擺脫貧窮,國家福利也確實力有不逮。但在中國GDP和國家財政收入迅猛增長、物質繁榮的今天,給予勞動者在內人民更好保障、減輕人民生活負擔、促進公平,顯然就是既必要又有能力做到的事。而拒絕“福利社會”,則違背情理,或者說是權貴為疲民弱民以控制民眾的手段,顯然應該批判,並呼喚各項福利保障齊全、國民都有基本收入、勞動者權利權益得到保護的福利社會。
對王志安若干吹捧權貴資本家和贊同鐵腕鎮壓工人抗爭、貶損工運、質疑罷工與工會作用言論的評論與回應
除了本文其他章節對於王志安所發表言論的回應和批駁,在本節內容中,再更加具體、更有針對性的剖析和駁斥王志安的若干言論。
王志安重點強調的“福利養懶人”、“工會庇護懶人”等,本文對此已做了多次說明,在此再強調一些。福利雖有副作用,但在市場經濟和競爭性環境下,並不會和“養懶人”劃等號,也與中國國企工人貴族的養尊處優完全不同。而工人適當的得到休息,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權利。並不是只有老闆和高級管理者才“配”享受假期、和家人悠閒度日,普通勞動者也應有這樣的權利和福利。這固然一定程度影響效率和便利,但工人自己難道不需要消費和接受服務嗎?而且勞逸結合,更利於工人在較短工時中集中精力工作、事半功倍,利於激發工人自主活力和創新,而不是讓工人在連軸轉的高壓工作中心力憔悴、事倍功半。
而王志安所說的“支持非經濟的保障,如反對歧視、改善工作條件”、“只是反對經濟要求(提高工資)”,現實中無論經濟要求還是非經濟保障,都需要有工人的抗爭,尤其工會和集體談判,才能實現和得以維持。而並非只靠講道理。而罷工工人對於增加工資的要求,大多數時候都有具體的情理而非漫天要價。
王志安及其他網友在討論中提到的“美國教師憑藉工會尸位素餐、罷工阻止解僱,影響教育質量”,以此反映美式工會包庇不稱職工作者。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但顯然需要綜合考慮教師利益、學生與家長利益,而不是偏廢一方。簡單的解僱固然可以促進教育改良,但會帶來更多社會問題。正常社會應該求取折中的、儘可能照顧多方的方案,而非犧牲一方取悅另一方。而且對於真的很不稱職的教師及其他行業人員,也會有裁汰機制,只是不能濫用、動輒開除人。對這種問題,也可以尋求更好的改良方案,而不是鼓吹取締工會、廢除罷工權。
王志安所說“曹德旺給美國工人帶來飯碗,否則都餓死”,更是站在資本家和富人一方、蔑視勞工自主性和尊嚴的荒唐言論。工業生產及消費與盈利,是工人、資本家、技術人員、銷售者、政府、社會各相關方共同完成的,而非哪一方的恩賜。而且工人處於整個生產鏈條的主要部位,是生產建設的主體,有權待價而沽。而中國等一些國家出現“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情況,恰恰是不正常的、因為工人農民等群體在壓榨下過於貧困和無力,不得不相互“內卷”、競爭中壓低勞動價格、像砧板魚肉一樣供權貴和資本家挑選。這恰恰更說明了工人團結組織抗爭、讓自己不再被賤賣的重要性。
而以“低人權優勢”為特徵、壓榨勞動者獲取經濟發展的“中國模式”,確實在向外國輸出,但不是王志安認為的是福音,還是讓世界都像中國這樣不公不義的災難。我在《強人洪森治下的柬埔寨:“中國模式”的複製》一文中有詳細舉例和分析,在此就不再展開。
王志安所說的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廠”、“讓中國農民得到更多收入、更好生活條件”等,後半部分確是事實。相較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及微薄的收入、村幹部和惡霸的壓榨,1990年代之前像奴工一樣為國家和生產隊勞動,在“富士康”起碼有了基本工資、過上半個自由人和工業化生活。這確實是一個巨大進步。但這顯然不意味着“富士康”及其他企業的勞動保障好,只是在兩個爛的比較中,相對爛的較輕而已。
在中國極為貧窮落後、絕大多數人為農民時,農民進城成為“富士康”及其他“血汗工廠”工人,固然有進步性,但也有局限性。而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好於“面朝黃土背朝天”但也屬惡劣的“血汗工廠”,同樣到了淘汰的時候。而且農民生活艱苦、遭受更沉重剝削,顯然不是拒絕工人改善待遇的藉口。其他發展中貧窮國家如印度、印尼、巴西等國,不少農民同樣生活艱苦、進城打工,但也勇於追求勞工權利,包括組建工會、組織罷工,而不是“我進城比農村好,就甘心做奴工”這樣的心態。這些國家的主要政黨和公民團體也普遍支持工運。顯然印度等國工人的工人階級覺悟和人權意識、社會風氣,都比中國要好的多。
王志安以“月嫂”等舉例,認為“沒有鬥爭、沒有工會,也能提高收入”。這既以偏概全,也誇大月嫂等勞動者的收益。首先月嫂的工作較為特殊,其工作非常繁重、需要消耗大量體力精力,以及細心耐心,還要和屎尿屁之類污穢物打交道,收入高一些本就正常。以前“月嫂”收入較低是中國人力過於寬裕、大眾過於貧窮、窮人不惜力氣不怕骯髒,所以服務價低廉。隨着社會發展,很多窮人也並不需要過於賤賣勞動和尊嚴,勞動選擇也更多,“月嫂”價格逐漸升高也是正常。且恰恰是其他勞動者的抗爭,工廠等地工資提高,人們有了更多職業選擇,才讓“月嫂”的工資上漲。這也更反映整個工人階級、勞動階層團結或分別的爭取權利的重要、對勞動者整體的增益。
“月嫂”照顧孩子、孕婦、老人等弱勢群體身體的工作特殊性,本身也讓多數主人不太敢過於壓榨,以免“月嫂”不好好照顧家人甚至使壞,這本身也是一種“制衡”。而且“月嫂”和主人“鬥智鬥勇”、爭取待遇的情況也不少,著名網絡紅人羅玉鳳就曾講過她和其他農村婦女做家政人員時,遇到各種“奇葩”主人及與其鬥爭的故事。
王志安所說“自願交易無剝削”,也是無視不同身份者之間存在的權力、資源、話語權不對等,必然導致強者剝削弱者的現實。許多“自願”在根本上是社會結構性不平等所致,並不是發自內心的“自願”,根本也是“被迫”。為生計所迫、受權貴威壓,即便沒有直接被限制自由和強迫勞動,仍然是一種被迫。雖然資本家和技術人員因其關鍵性作用,是應在人均上高一些收入,但具體高多少、各方共同創造的勞動收益如何分配、工人的勞動成果是否真的最大限度得到回報,這些顯然都需要詳細討論、博弈、妥協,才能得到一個較公平的結論和分配方式。如果放任勞資之間的不公平,那必然導致和加劇剝削壓榨。
王志安將中國工人辛苦勞作、飽受壓榨問題,及美國工人在民主體制和市場經濟前提下爭取勞工權利,和中國國企工人貴族的享受特權、消極怠工、腐敗墮落混為一談,以後者掩蓋前者,顯然是張冠李戴、以偏概全、以少數當多數,充滿謬誤。對不同身份工人的差異問題,我在本文其他章節段落已有敘述分析,在此就不再重複。
王志安所說的撒切爾和里根在1980年代的措施,雖然讓英美兩國中短期內擺脫了經濟低迷和“滯脹”狀態,但長遠讓社會更不和諧、引發廣泛抗議,並遺留了大量問題。1990年,撒切爾在工人的咒罵中黯然下台。而里根雖完成兩屆任期,但其衣缽繼承者老布什也在1992年敗於克林頓,反映了多數民意並不喜歡這兩個保守派典型人物及其政策。而接替他們的布朗、克林頓等人,所走的“新中間路線”/“第三條道路”,兼顧經濟效率與社會公平、逐漸恢復不少保守派執政時取締的勞工權利,才讓歐美社會重新走向平穩、貧富差距得到一定遏制。
而撒切爾所說的“法治”,只是站在統治階級立場、選擇性利用法律的“法治”。實際上其鎮壓勞工運動、打壓北愛爾蘭反抗活動、在拉美與阿根廷發生戰爭,都涉嫌侵害人權、違反若干英國國內法與國際法。撒切爾晚年不顧反對和壓力,會見屠殺大量平民的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也反映了其蔑視民主人權的本性。而英美及拉美右翼政府對工運及工人的鎮壓、對罷工和工會的限制,也恰恰是自由派一直反對的政府權力擴張和鎮壓民眾。自詡反對政府擴權和尊重公民自組織的中國自由派,卻支持政府鎮壓工人、阻止結社,也是自相矛盾和頗為諷刺。
王志安所提及的中國企業家曹德旺在美國開辦工廠,將中國那套“低人權優勢”,如壓低工資、加班加點工作、嚴苛紀律對待工人、打擊罷工和工會等,運用到美國的工廠、管理美國工人,雖然確實提高了生產效率,但顯然損害了工人權益,收益主要歸了資本家和政府。這種“中國模式”的輸出,破壞了發達國家較為平等和諧的勞資關係,損害了勞工等弱勢者權益,不僅不應作為榜樣,還要以此為鑑避免這種模式向世界的擴散。
王志安還曾發推文,把中國共產黨及其現行政策和“共產主義”劃等號。這又是典型的謬誤。中共在建黨之初確有共產主義理想,1949年之前和毛時代也有極左的、共產主義色彩的言行,但自1978年鄧小平開啟“改革開放”至今,無論經濟上的市場經濟、官僚資本主義,還是政治上的一黨專制,都與“共產主義”無關,中共名義上當然還標榜“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但實質是權貴資本主義。而且毛澤東時代的政策,如榨乾農民供養“工人貴族”、禁止言論和出版自由,很多顯然也與“共產主義”基本原則相悖。從“共產主義”的弊端來測評中共執政的得失,如同以尺子稱重,或以天平測長度,可謂“驢唇不對馬嘴”,完全搞錯了對象。
對於王志安以上看法及他其它與工人問題有關的言論,本文各章節內容都或多或少涉及和做了評論,基本上比較全面的回答了他的疑問、駁斥了他的謬誤。
雖然王志安所說的一部分話,從另外角度看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一些話也值得人們反思和認真考慮,理解事情的多面性和複雜性。但王志安的觀點根本上顯然是親權貴、資本家、既得利益者,而蔑視勞工、弱勢群體、受剝削壓迫者的。即便一些有道理的話,也是片面的、講了一面而忽視另一面的。他所推崇的東西,與中共“低人權優勢”為基本特徵的“中國模式”合拍,違背社會進步和普世人權,根本上是應否定和批判的。
總結:工人罷工權與組織工會權利現實中必要、維權時必需、法理上固有而不可剝奪
在中國,中國工人階級為國家發展建設、經濟繁榮、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巨大貢獻。但他們卻普遍沒有得到與貢獻匹配的待遇,權利時常受到侵害。中國廣義的工人階層也是當今社會的主體人群,人數已超過了農民階層。中國工人的處境和選擇,某種程度也代表着中國人的境遇、決定着中國的命運。而中國若要結束專制和不公不義,實現自由民主和保障人權,也缺少不了對中國工人利益的考量、中國工人的參與和抗爭。
所以,無論從工人自身利益、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實現自由民主的目標,以及參看其他國家工人抗爭及取得的成果之前例,工人擁有組織工會、罷工的權利,以及言論、新聞出版、組黨參政等自由,都是必須、必要、有益的。工人結社、組織工會、集體抗爭,也是對抗強大的資方甚至政府和國家機器的需要。即便有些弊端和副作用,也瑕不掩瑜。當然,也要對各種弊端還副作用予以正視、盡力解決,而不能以罷工和工會正義為由加以無視或簡單貶斥。
而且正如前文所說,罷工和組織工會,本就是勞動者固有的“天賦人權(自然權利)”,即便沒有各種功利性益處,也是應予保障而不可剝奪的。同樣,獲得基本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也是人基本的權利,是實現人權的重要環節。當然在保障勞動者和公民的待遇時,也要讓其收入與福利保障。和其付出與貢獻匹配,並與其他公民所得保持均衡。
總之,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以及其他各國,工人組織工會和罷工的權利,及勞動者獲得福利保障的要求,都應當得到理解、尊重、支持,而非懷疑、鄙夷、批判。而中國無論毛時代還是“改革開放”以來,其工業體系與工人待遇都較為特殊、存在雙軌制、對待工人與其名義意識形態不符(甚至相反)的情況,不應不加仔細分辨的判定。基於錯誤的認識,也不可能給出正確合理的解決方案。
面對改革開放後的“中國模式”和“低人權優勢”對中國工人、農民、個體經營者等弱勢群體的剝削壓迫,人們更應支持中國工人等勞動者和弱勢群體的抗爭,對抗弱肉強食的、充滿不公不義的、導致人與人尊嚴、貧富、人權差距都很懸殊的“中國模式”,讓中國勞動階級不再是工廠的“人肉電池”和權貴的“韭菜”,真正有尊嚴、有人權的生活。勞動者有了充分的保障,也能更多消費、促進經濟良性循環,中國經濟也能更加可持續的發展、社會也會相對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