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起冤案被害人多次寫信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申訴,要求給予公正的平反,可是冤案拖至今日還未能得到平反。在2020年初,當事人提交了證據“環評報告書”時,接訪的法官當場對照了判決書是以沒有“環評報告書”判濫用職權罪,法官對當事人說本案的判決有些問題。然而多次去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迴法庭上訪了解重新審理情況時,每個法官回復的都不一樣,有的回覆案件太多忙不過來,有的就根本不按申訴內容給予答覆,勸返說過三個月後再來。最後還是不實事求是的發一條短信敷衍了事。當事人四處上訪申訴無果,只能拜託自媒體幫助曝光她被害被冤判的經過,現公布其中的兩封信件,希望大陸司法部門認真對待老百姓的冤假錯案,及時糾正冤假錯案。 尊敬的張軍局長: 您好! 本人林麗娜,女,現年64歲,1959年1月22日出生於福建省寧德福安市,漢族,大專文化,原民盟寧德市委專職副主委、兼任民盟福建省委委員、寧德市政協常委、副秘書長。 今再次冒昧寫信給您反映本人被害被冤判事宜,乞求您在百忙中抽空看看本人重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申訴狀,乞求幫助解決本人被害的冤案,還本人公道,宣告本人無罪。張院長您曾經在多個部門工作過,通過看了一些材料,不論您在哪個部門工作口碑都非常好,得到人們的敬重。您曾經在刑事訴訟“三人談”的案例中,您提出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觀點在司法界留下美名,您公正的司法,剛正不阿、正直講法理的態度得到了廣大群眾的高度評價。我的辯護律師是福建省律師協會的副會長楊新華,96年刑事訴訟法修改時曾經和您一起在培訓班上參加討論,參加培訓的律師對您的評價非常高,都說您是一位非常公正、正直的司法好官,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幫助像我這樣的弱勢群體人員冤案的平反。 本人申訴三年多來,每三個月都要去南京第三巡迴法庭一趟反映問題,要求平反本人的冤案,對一般身體健康的人而言沒有問題,而像我這樣被害已經身患重病的申訴人而言就尤為困難。雖說南京第三巡迴法庭是最高院派出的機構,但如今已成為維穩機構,真正有冤情到這裡申訴,接訪的法官都無法說明為何沒有審理本人的申訴狀,給不出為什麼一直拖着沒有拿出審理審查的合理理由。今年9月4號再次去南京第三巡迴法庭時,接訪的法官說他看了判決書後認為本案判決沒有問題,我問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辦理群眾的申訴案件,不用看申訴人申訴什麼內容嗎?連本冤案的檔案都沒有調來看,只憑搞假證據定罪的判決書以及駁回通知書就可以看出本案沒有問題嗎?法官回答說:申訴狀沒有按駁回通知書的內容進行一一反駁,所以不予立案審查。還說“這次張軍院長來三巡視察時,強調對每一個申訴案件,要求申訴人對法院的判決每一點進行反駁和提供證據”。所以本人回來後請楊新華律師按照法官的要求重新寫了申訴狀。楊律師說張院長是不可能那樣要求法官進行辦理申訴案的,是三巡的法官理解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的製作要求是“要求法院對申訴人的申訴理由每一點都要進行反駁”,而不是“要求申訴人對法院的判決每一點進行反駁”,三巡的法官卻反過來要求申訴人這樣做。 這一起冤案,由於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有違法違規,司法部門就一直整整拖了8年多,不願糾正錯案,最後拖到我臨近退休還是用假口供,套用“涉嫌濫用職權罪”,冤判本人8個月,緩期1年執行。讓一個沒有違法違規,勤勤懇懇,廉潔奉公,努力工作了39年的民主黨派人士含冤,老無所養,病無所醫,讓一個被害已經殘廢身患重病的人含冤走申訴之路。 尊敬的張院長,今再次給您去信,乞求您幫幫我,關心過問一下本人的申訴狀,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您的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的法官能夠認認真真的貫徹中央司法改革精神,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規定,認認真真審理審查本人的申訴狀,讓有正義、有良知、敢於擔當的法官實事求是審查審理本人被冤判一案,糾正冤假錯案,還本人公道,宣告本人無罪。由於身體問題,無法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上訪,又擔心重新寫的申訴狀寄到三巡後又石沉大海,所以今冒昧的給您去信,向您提出申訴,乞求張院長幫幫無辜無助的我。 謝謝! 林麗娜 2023.10.13附件:1、申訴狀2、關於被冤判濫用職權罪的起因和過程及存在問題3、駁回申訴通知書(2019)閩刑申63號,判決書4、上訴狀5、辯護詞備註;申訴所需材料和證據都在南京第三巡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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