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政治理論,需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式地有所突破。故而,不妨先看一段前段時間,有人在微信網絡上轉播的這麼一個有過美國前總統,在1978年元月27日,曾在國 會上的發言的視頻片段中,這麼說道:“我看過了包括蘇聯在內的許多國家的憲法。一些人可能會吃驚道:蘇聯也有憲法嗎?實際上,它還賦予人民一些自由呢。許多國家的憲法,都明文規範:人民享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為什麼美國的憲法又如此特別呢?其實,差別非常小,小到你幾乎注意不到。然而,卻又如此巨大,僅僅三個字可涵蓋這一切,那就是:‘我們即人民’(英語分別是三個單詞:We, the people)。其它國家的憲法,政府告訴人民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而我們的國家憲法,卻是:我們暨人民告訴政府,可以做什麼。而且,只能做憲法上明文規範的事情。除此之外,再無任何權力。事實上,人類歷史上,幾乎所有革命,無非就是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而我們的革命,卻是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明文規範:人民才是主人,政府是人民的僕人”。客觀性就事論事而言,可謂英明論斷而無異於毛澤東思想化之人民群眾路線性“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真理性。該視頻的鏈接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ZJdmMVAEE
同時,也側面客觀性反映出,那些鄧黨偽共或蔣統國民黨的政治文宣們,試圖拿任何演員背景出身的政治家,來做類似種族歧視般諷刺挖苦所謂“戲子”的說法,而同樣政治江青為所謂“戲子”的手法,可謂:非但狠狠的自我打臉,且還,反陷自己於政治無德而悖論民主與法治精神,而實乃獨裁暴政之根本所在了。
與此同時,我們不妨再來重溫毛澤東思想的民主統治政治理念是怎麼個點滴性具體表述的吧。毛說:1)“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每句話,每個行動,每項政策,都要適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錯誤,定要改正,這就叫做向人民負責”;2)“共產黨員是一種特別的人,他們完全不謀私利,而只為民族和人民求福利”;3)“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如果我們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麼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只要你說的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般”;4)“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等等,等等,諸如此類,恕不一一。
並且,毛主席還在他健在的年代裡,其主導的國家憲法中所長期法理性明言規範了人權法性質而允許“大鳴大放大字報,民主言論自由,遊行、罷工罷課等自由”的法律條款,以及所具體以理論聯繫實際地踐行性親自建議並得到當時全黨高層所民主程序性一致通過後,才發動和落實,且完全倍受全國人民群眾所熱烈響應並參與的“文革”民主政改大運動;並因此而確保了十年中工農業生產發展、自主尖端科技成果豐碩、而令國民經濟突飛猛進地高速增長,而達至了“既無外債,又無內債”而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樂業而國泰民安等成功的客觀事實,這不就恰恰客觀事實性地從理論和實踐上,鐵般硬道理地坐實了:毛澤東思想那治國理政的對內統治軟實力體系,完全八九不離十地一致於當今美國政府對內統治體系的政治理念和管理了嘛!而由於毛澤東思想中對內民主政治的統治軟實力體系,早就在中共紅軍時代的“三灣改制”中所制定並執行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條例,就已經點滴地、漸進式地踐行於他所親自統領的軍隊和根據地,然後,再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實踐中不斷檢驗着改善和進步,並有待於與時俱進中更為完善;以及在1949年中共建國之後,便又進而逐步地在官方憲法上明確性明文規範了允許公民“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民主言論自由,遊行、罷工罷課等自由”;而歐美等國家,卻只是在中國大陸的“文革”民主政改大運動期間,在毛主席公開發表的“520聲明”強烈譴責時任美國政府開槍鎮壓黑人運動之後,才開始專項立法細化其公民可享民主言論自由、遊行自由等,以及再先後退出人權法、性騷擾法、女權法等,無不政治內涵上八九不離十般雷同於毛澤東思想之《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政策。所以,可以毫無誇張地說:客觀事實上,實乃毛澤東思想的民主與法治的統治理念,在後來被世界發達國家所學習效仿並立法接軌之。
所以,這也正是為何,今天的全球華人,這些年來所見證的中國尖端科技現代化突飛猛進地強大部分,無不因果歸功於毛澤東思想時代,那真正意義的全面改革開放中戰略英明遠見性建國治國的正確理念和路線,以及毛時代就已經戰略前瞻性規劃、部署、啟動和奠基了中國“四個現代化”工程的延續中逐一兌現和實現。
而這些年來,大家親身耳聞目睹的當今中國社會這四十多年來,國家經濟建設及其現代化落後的方面,無不因果歸罪於鄧胡亂邦偽共修正主義黨篡權奪政,搞什麼“黑白貓論下”唯生產力論的所謂“補課資本主義”的顏色革命所致。導致了:殺雞取卵般夭折了農業現代化進程而自毀了農業自產糧食的戰略主動性;自廢武功而前功盡棄地下馬了運十大飛機、芯片生產線、光刻機、640導彈防禦系統等,甚至連袁隆平的雜交水稻科研成果,也一直是僅僅停留於其實驗田之內,而基本從未拿出來用於解決中國人民的吃飯問題。故而,大陸境內外那些擁鄧胡亂邦偽共黨,而反毛反“文革”民主政改運動的政治極右派勢力,其所謂“袁隆平解決了大陸老百姓吃飯問題”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的假話謊言偽命題!
再不妨重溫一番胡耀邦後來純屬政治無政府主義偽民主而真暴政而強權政治式所謂“共產黨員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以及鄧小平那所謂“不爭論”或“千萬不要再看群眾臉色行事”的悖論起碼法理政綱的言論,不就典型強詞奪理而充分暴露其獨裁暴政性了嘛!
因為,毛澤東思想非但從未允許中共罔顧或熟視無睹群眾根本利益的臉色而行事,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不要跟人走。而跟(政治)路線走!因為,任何所謂的“黨中央”都是由人來構成的。而是,要跟政治路線走。路線對了,可從無到有,由弱到強;而路線錯了呢,就會因此得而復失而徹底失敗......而且,毛澤東思想還特別這麼強調了:“共產黨與國民黨之間的區別,只在於如何對待群眾運動的問題。到底是保護,還是鎮壓的問題”。故而,亂政亂綱、踐踏司法地動用國家機器,以血腥暴力之勢鎮壓群眾合法合規的遊行示威運動之本身,就已經被客觀性、法理性鑑定為:偽共暴政性質而與蔣統國民黨時期的倒行逆施,一脈相承、一丘之貉了。故而,這就是毛澤東思想之民主政治性,英明、正確而始終經得起實踐對真理的檢驗而印證之、佐證之。
為什麼要特別說明:胡耀邦那套常掛在嘴邊的左一個、右一個所謂“民主”,從法理性質而言,並非鄧小平所謂的那什麼“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說道!而是典型的無政府主義形式的假民主、真獨裁性質!
所謂“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這種提法,非但政治理論上並非客觀實事求是,且法理客觀性邏輯而言,而無法自圓其說。而純屬牽強附會而形同生搬硬套。因為,法理明文規範下的所謂“自由化”的根本實質,實乃全人類共享的合法合規正當性的基本人權。而並非有啥政治歧視性所謂“資產階級”或其它什麼“階級”之分。其根本性區分只在於:合法或非法!而所謂“非法”者,指的就是毫無起碼法理規矩之依據性質而主觀主動性之涉嫌違法犯罪性仗勢欺人、踐踏司法之胡作非為、無法無天而毀物傷人。
而胡耀邦言不由衷、口是心非性質的說一套、做一套的具體表現之本身,就是非法非規、亂政亂綱性質的無政府主義式假民主,而真獨裁。他苟同或參與或主導了那踐踏司法性質而強權政治下,以“莫須有”罪名冤審、冤判、冤殺那無辜的毛澤東主席的夫人江青,使得毛主席為革命而原本被反動派殺害了六個親人之後,再增添了一個江青的這麼個客觀事實,不正是佐證着他胡耀邦亂政亂綱而亂邦的獨載專制所在了嘛!因為,當時的胡耀邦實乃法理名正言順地出於執政黨中央的總書記之位嘛!法理邏輯性就當然參與該冤案冤判的決策層的客觀事實了!
綜合上述客觀性就事論事地比較,實質坐實了:其實,在無論什麼性質的、實事求是地各自選擇了吻合於自己國家具體國情政治制度前提下,毛澤東思想那民主與法治的統治理念,早已在其與時俱進地發展和進步過程中,被歐美西方國家所學習、效仿並接軌,而雙方之間,八九不離十地吻合。而多方之間的國際外交政治性階級鬥爭,也無非就是各自為自己的國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性戰略利益之爭罷了。
故而,當今中國政治的問題,根本就不是那些為否毛而否毛,為反毛而反毛,為否文革民政治而否文革民主政治的政治右派公知們成天喋喋不休的所謂“政治體制”或什麼“政治改革”的問題!而是,基於那原本完全經得起實踐檢驗的毛澤東時代所建立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的基礎上,賴於回歸毛澤東思想先進統治軟實力之嚴格嚴厲、客觀事實後求是地依法治國中,與時俱進地不斷針對性隨時出現的發展中的問題,而因應性改善和完善的根本問題。這才是在諸多錯綜複雜的問題中的主要的關鍵性矛盾問題!而並非其它那些形同文不對題、答非所問之類東拉西扯的什麼“這個制度”或“那個制度”,抑或什麼“孫文主義”或什麼“三民主義”,或其它什麼根本不吻合中華民族具體國情的“這個主義”、“那個主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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