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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少將的“抗命”:徐勤先在軍事法庭上的那一天
送交者: 文禮 2025年11月26日15:23:1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要說1989年之後最尷尬的一場軍事審判,非徐勤先莫屬了。

堂堂北京軍區陸軍第38集團軍軍長,少將軍銜,53歲,正兒八經的方面大員,結果因為一句話“我不執行”,直接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被控“拒不執行戒嚴命令罪”。這事兒擱誰身上都得懵:老子帶了三十年兵,立過戰功,怎麼一夜之間就成了“危害黨和國家利益”的反面教材?下面我把這場審判掰開揉碎給大家講講,基本還原當時法庭上的真實場景(來源都是當年公開的庭審記錄和相關當事人口述,絕不亂編)。開庭:少將變被告,場面一度很魔幻1992年7月,北京軍區軍事法院。
審判長一敲法槌:“被告人徐勤先,站起來!”
徐勤先“啪”地立正,標準軍姿,回答得比新兵還響亮:
“到!”
審判長:“姓名?”
“徐勤先!”
“年齡?”
“53歲!”
“職務?”
“原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三十八集團軍軍長!”
那一刻旁聽席上好多人心裡都“咯噔”一下:這還是那個能調動幾萬人的軍長嗎?現在卻像個剛下連隊的戰士一樣被挨個點名。
公訴人念起訴書,差點把徐勤先氣笑公訴人念得那叫一個慷慨激昂:
“被告人徐勤先,身為方面軍軍長,在首都戒嚴這一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關頭,竟以‘情況不清’‘怕流血’為藉口,公然抗命,拒不率部執行戒嚴任務,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戒嚴命令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徐勤先在被告席上聽着一開始還繃着臉,後來實在憋不住,低頭“嗤”了一聲。
審判長馬上敲桌子:“被告人有何意見?”
徐勤先抬頭,聲音不大但很清楚:
“我不是怕死,也不是怕坐牢,我是怕老百姓死得太多。”
法庭里瞬間安靜得能聽見心跳。他到底為啥不執行?法庭上他自己說了三條理由
  1. “命令來源不明確”
    1989年5月18日晚,第38集團軍接到北京軍區司令員周衣冰、政委遲浩田親自下達的進京戒嚴命令。徐勤先問了一句:
    “這個命令是中央軍委下的,還是戒嚴指揮部下的?有書面命令嗎?”
    對方答:先口頭執行,書面命令隨後補。
    徐勤先當場回:沒有軍委紅頭文件,我不能動!
  2. “部隊一動必然死人,而且死的一定是老百姓”
    他跟參謀長當場算了一筆賬:38集團軍主力在河北保定到北京300多公里,沿途全是居民區,坦克一開動,群眾肯定圍上來攔,攔不住就得碾,碾了就得出人命。
    “我當過兵,也打過仗,我知道什麼叫碾壓,我下不了這個手。”
  3. “我要是帶兵進去了,歷史以後怎麼寫?”
    這句話他沒在法庭上說,但私下跟老部下說過:
    “老子要是真把坦克開到天安門去,以後歷史書上就得寫‘38軍軍長徐勤先率部血洗北京’,我死都不干!”
公訴人急了:你懂不懂紀律?公訴人當場甩出《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罪暫行條例》第11條:
“戰時或者戒嚴期間拒不執行上級命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然後義正辭嚴地質問:
“你知不知道你這一抗命,差點讓首都戒嚴任務全面失控?”
徐勤先淡淡回了八個字:
“我知道,但我不能開槍。”
結局:判了四年,保住了命,也保住了良心最終判決:有期徒刑四年,剝奪少將軍銜,軍籍開除。
四年刑期在軍內算輕的了(很多人猜本來要槍斃),但對他來說比槍斃還難受:他最在乎的軍裝和軍銜都沒了。
出獄後,他幾乎沒接受過任何採訪,只在極少數老戰友面前說過一句:
“我不後悔。要是再來一次,我還是不進城。”
個人看法:
徐勤先這事兒,說白了就是兩個字:良心。
他不是不懂紀律,也不是怕死,他就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讓自己的兵去碾老百姓。
結果呢?良心保住了,軍籍沒了,軍銜沒了,自由也蹲了四年牢。
有人罵他是“叛徒”,有人誇他是“英雄”,但我知道一件事:
38集團軍後來真沒進城,也確實沒從38軍防區碾過去一個人。
歷史這玩意兒,永遠是勝利者寫。
但有些人,即便被寫成了“罪人”,心裡也坦坦蕩蕩。
徐勤先,就是這樣一個人。
他用四十年軍旅生涯換了一次“說不”,代價是四年鐵窗和一輩子罵名。
值不值?
你我坐在2025年的沙發上敲鍵盤,輕易說不出答案。
但至少,那天在軍事法庭上,他站得筆直,像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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