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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黨人》贏得言論自由的重大勝利,並揭露了更多“審查產業複合體”的內幕本文作者瑪戈特·克利夫蘭是一位調查記者兼法律分析師,現擔任《聯邦黨人》的高級法律特約記者。她還是“新公民自由聯盟”的法律顧問,並曾擔任“《每日連線》與《聯邦黨人》訴國務院案”的主訴律師。瑪戈特的作品曾刊載於《華爾街日報》、《美國旁觀者》、《新準則》、《國家評論在線版》、《市政廳》、《每日信號》、《今日美國》以及《底特律自由新聞》等媒體。此外,她還經常受邀做客全美聯播的廣播節目,並常在福克斯新聞、福克斯商業頻道及新聞極限電視台擔任嘉賓評論員。 克利夫蘭是一位律師,畢業於聖母大學法學院,並曾在該校榮獲霍伊恩斯獎——這是該法學院的最高榮譽。此後,她在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擔任一名聯邦上訴法官的常任法律助理長達近二十五年。克利夫蘭曾是一名全職大學教員,目前仍不時以兼職身份授課。*今天提交的法律文件,標誌着言論自由一方在對抗我們聯邦政府內部審查勢力方面取得了一場勝利。 經過兩年多的訴訟,《聯邦黨人》成功與美國國務院達成協議,終止“全球參與中心”(簡稱 GEC)此前針對國內媒體機構進行違憲且越權打擊所遺留的影響,並確保未來的政府行政部門不會重啟那些在拜登政府任內盛行的審查活動。2023年12月,《聯邦黨人》與《每日連線》聯合對美國國務院及其下屬的“全球參與中心”,以及數名相關官員和雇員提起了訴訟。這份由“新公民自由聯盟”——一家致力於對抗“行政國家”擴張的公益法律機構——所提交的訴狀指控稱,被告方侵犯了原告依據《第一修正案》享有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權利,同時還指控被告方超越了其法定的職權範圍——因為其法定職權僅限於處理涉外事務。周三早些時候,代表《聯邦黨人》與《每日連線》的律師團隊提交了一份《申請簽署同意令動議》,並隨附了一份詳盡的《同意令》草案。該《同意令》對國務院的行為施加了嚴格的限制,禁止其以打擊“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為幌子,去針對特定言論進行打擊,或資助那些專門針對特定言論進行打擊的科技公司。這份《同意令》中包含了一項禁令條款,詳細列舉了國務院及其雇員、承包商“必須採取或不得採取”的具體行動清單。此外,國務院及其代理機構今後不得再“要求或建議第三方利用電子工具或技術手段,在明知的情況下或有意地,對美國公民或國內媒體機構受憲法保護的言論進行壓制、審查、取消(以言論)營利能力或降級處理”。國務院還被明令禁止資助、推廣或協助測試、開發所謂的“反宣傳與反虛假信息”工具或技術——凡是旨在對“美國公民或國內媒體機構受憲法保護的言論”進行壓制、審查、取消營利能力、降級處理或事實核查的此類工具與技術,均在禁止之列。原告方通過“證據開示”程序所獲取的證據顯示,“全球參與中心”此前曾長期推廣針對國內言論進行打擊的技術工具。例如“新聞衛士”以及“全球虛假信息指數”(簡稱 GDI);其推廣對象甚至涵蓋了各大科技公司及外國政府。“新聞衛士”與“全球虛假信息指數”曾將《聯邦黨人》和《每日連線》標記為“不可靠”或“高風險”媒體,此舉不僅導致這兩家媒體機構蒙受了廣告收入損失,更對其受眾覆蓋範圍產生了負面影響。在拜登政府時期,儘管國務院和“全球參與中心”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始終堅稱,他們僅針對來自境外的虛假信息,但證據開示的結果卻顯示了截然不同的情況。而在川普總統當選、馬可·魯比奧被確認為國務卿之後,新一屆政府隨即採取行動,着手制止這種侵犯美國公民第一修正案權利的行為。在2025年4月發表於《聯邦黨人》的一篇文章中,魯比奧國務卿宣布:“國務院正邁出關鍵一步,以兌現總統關於解放美國言論自由的承諾——永久廢除那個曾被稱為‘全球參與中心’的機構。” 儘管國會此前已任由“全球參與中心”的撥款失效,但拜登政府卻悄然將該機構的人員調派至一個新設立的“反外國信息操縱與干涉辦公室(R-FIMI)……”魯比奧國務卿寫道:“今天,我們要徹底終結這一行徑。無論它以何種名義存在,‘全球參與中心’已經死了。它將永不復生。”然而,“全球參與中心”的解散並未能終止它所造成的危害;因為“全球參與中心”此前曾匯編了數百份關於各類審查工具與技術的報告,其中許多報告所針對的恰恰是(或主要針對的是)美國人的言論。這些評估報告依然在各處流傳。不過,根據《同意令》的規定,國務院已被明令禁止分享這些報告,以及其他任何旨在針對國內言論而匯編的資料。該《同意令》還提供了保證,確保未來的任何一屆政府都無法改變方向,去重新設立一個新的機構,暗中唆使科技公司對美國公民的言論實施審查。此外,未來的政府也無權提供資助或撥款,用於協助開發那些專門針對國內媒體機構或國內言論發表者的工具與技術——證據開示過程確認,這正是“全球參與中心”此前曾從事過的勾當。國務院必須每年核實其對《同意令》的遵守情況,並向其雇員通報該法院命令的具體條款。《同意令》還要求國務院對雇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第一修正案》對其各項活動所設定的限制。在達成和解之前,國務院在“證據開示”階段向原告方提供了部分特定文件的副本,並移除了這些文件上的保密標記。隨着保密標記的移除,原告方如今可以自由地將數十份文件公之於眾,他們將在未來數日及數周內陸續發布這些文件。這些文件證實,國務院及其下屬的“全球參與中心”自視為“真理部部長”,且極少對境外言論與境內言論進行區分。然而,在證據開示過程中,國務院仍以“審議過程特權”為由,扣留了數百份其他文件。部分收到傳票的第三方機構也同樣扣留了相關文件,或者像“全球虛假信息指數”這樣的機構將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標記為“僅供律師查閱”,這意味着《聯邦黨人》和《每日連線》這兩家媒體至今仍對這些文件所揭示的潛在不當行徑一無所知。簡而言之,儘管公眾可能已對所謂的“審查工業複合體”有了諸多了解,但仍有大量內幕深藏未露。儘管如此,今日提交的法庭文件仍標誌着言論自由的一場勝利:政府已正式承認,《聯邦黨人》和《每日連線》對諸多議題——涵蓋從新冠疫情、性別認同、墮胎爭議,直至選舉誠信等方方面面——所進行的報道,確實屬於憲法保護範圍內的言論。如今,除了《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既有保障之外,尚待法官簽署生效的《同意令》還將增添諸多詳盡具體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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