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首頁 新聞 視頻 博客 論壇 分類廣告 購物
版主:納川
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三年饑荒非正常死亡773萬,遠低於三千萬,證明如下,歡迎批評
送交者: 101Beijing 2026年10月08日08:02:3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大饑荒質疑

三年困難時期餓死幾千萬人的說法,在國內外流傳甚廣。但是,孫經先教授根據詳實的數據分析很有說服力地證明這是違背事實的。本文在孫教授的研究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分析這三年的人口變化並提出新的論證,提出死亡人數被高估了562萬,與1956-1958年平均死亡率相比,1959-1960三年饑荒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大約773萬。

1. 人口疑案:

    三年困難時期餓死幾千萬人的說法一直爭議很大,贊成派的主要依據是《1983年中國統計年鑑》發表的數據,包括1960年中國總人口減少整整一千萬。這個數字是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時得到的,當時沒有馬上公布。1984年《年鑑》公布後引起很大震動,整個改變了人們對饑荒嚴重性的看法。迄今在國內外廣為傳播的餓死三千萬的說法,就是以1960年人口減少一千萬為主要依據的。

與此同時,該《年鑑》發表了一個與此矛盾的數字,既1960年中國人口增長率為-4.57‰。1959和1960年底全國人口數為67207和66207萬,均值為66707萬。由此推算的人口減少數應當是305萬,與一千萬相差695萬,很難用計算誤差來解釋。

西方和右派學者認為一千萬整數出現的概率很小,應該是中國政府壓縮數字,並偽造增長率來掩蓋人口劇減的事實。關於這個問題,我在2006年底曾經登門拜訪前國家統計局局長李成瑞老先生。他的回答是,一千萬是巧合,萬位數以下不是整數,兩組數據矛盾的結果是用兩種不同算法得出的。

那麼,這兩個不同的數字,哪個更準確呢?他們的區別不僅在數字,而且代表着三年饑荒到底有多嚴重的歷史問題。雖然人口減少一千萬以及餓死幾千萬的說法被廣泛接受,它與當時的社會現象不相符,缺乏證據支持。比如,1875年和1929年饑荒都有大批饑民骨瘦如柴的照片。1959-1961年各縣都有照相館,政府和私人也有相機,卻沒有發現一張此類照片。政府沒有發布禁令不許拍照,饑荒發生後中央派到災區的調查組也沒留下類似照片。很少發現集中掩埋的屍體。幾乎沒有饑荒導致荒蕪或接受大量移民的村莊。沒有大批因饑荒造成的重組家庭和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文革紅衛兵大串聯離饑荒只有六年左右,遍及所有災區包括河南四川。當年的省領導如吳芝圃李井泉都挨批鬥如過街老鼠,大躍進時期餓死人盡人皆知。但直到1984年《年鑑》發表前,沒人提過餓死幾千萬的可能性。如果歷史性大饑荒確實發生了,上述長期存在的證據應該不難找到,尤其在改革開放以後。除幾個重災區外,饑荒研究中大量死人現象大多根據文革後的回憶,缺少以上所述可以驗證的實物證據。

這個重大的歷史疑案長期沒能獲得合理的解釋。孫經先教授經過多年詳盡的數據搜集和邏輯分析,正確地解答了這個問題。他的基本結論如下:

基本結論一:在1957—1959年期間,由於工業發展的需要和大躍進運動的發動,我國出現了從農村到市鎮的人口大遷移活動,至少有3,000萬以上農村人口遷移到市鎮,在這一過程中產生了大批遷移重報戶籍人口,數量約為1,093萬人。

基本結論二:基本結論一中的遷移重報人口1093萬人在1960——1964年期間被清理註銷戶籍,造成我國這一期間戶籍人口異常減少1093萬人。

基本結論三:由於經濟出現重大困難,我國在1960年下半年到1963年期間開展了大規模精簡市鎮人口的運動,2,300萬以上的市鎮人口被精簡返回農村。在這一過程中產生漏報戶籍人口數(截止到1964年年底為止)為1,561萬人,即這些人從市鎮被精簡併註銷戶籍,但他們沒有及時在農村辦理戶籍遷入手續,成為沒有戶籍的人。

由基本結論二和基本結論三兩方面原因造成1960—1964年這一期間全國戶籍統計人口數據異常減少2,654萬人。這一減少僅僅是戶籍統計數據數字的減少,不是實際人口的真實減少,這一減少與人口的實際出生和死亡都是沒有關係的。

基本結論四,基本結論三中的遷移漏報人口1561萬人的絕大部分在1965——1979年期間補報了戶籍,造成1965——1979年期間戶籍人口異常增加1534萬人。

不僅如此,孫教授還用精準的數據和分析證明,國內外專家宣稱餓死幾千萬的文章和專著都存在嚴重問題,很不可靠,包括蔣正華、金輝、曹樹基、楊繼繩和美國人口學家科爾。在2013年上海金澤會議和2014年武漢華中科技大學會議上孫教授當面對曹樹基和楊繼繩文章和著作中的錯誤提出質疑,對方對所有關鍵問題或者承認錯誤或者無言以對,最後都掛起免戰牌。

我完全贊成孫教授得出的四個基本結論。不過,有些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孫教授的分析基礎是承認戶籍統計得到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證明人口總數出現巨大誤差,從而否定1960年人口減少一千萬等錯誤結論。但是按照1983《年鑑》,1959-1961年三年全國平均死亡率為18.09‰,比1956-1958年的平均值11.39‰高6.7‰。按1959-1961年三年總人口199273萬計算,超正常死亡人數為1335萬。這個數字並不受孫教授的四個基本結論的影響。雖然這不是餓死人數,但仍然可以說是非正常死亡。

孫教授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單獨分析1960年的人口變化。他正確指出出生率被低估了,並進一步猜測當年死亡率可能不准。他假設1953-1958年死亡漏報率為12%,這些漏報的死亡在1960年前後落實《戶口登記條例》過程中被註銷,因而增加了當年的死亡率。根據這個假設,他估計1960年全國死亡率應從25.43‰降到17.85‰。按照這一調整,1960年的死亡人數應該減少500萬左右。訂正出生漏報和死亡虛報後,1960年人口大約增加六百萬。他的死亡漏報率和1960年被註銷的假設還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持。他承認,這只是一個初步的估計數,更準確的數字還有待於進一步的研究(見https://zhuanlan.zhihu.com/p/1897975464208897055)。

本文從不同的角度出發,無需假設1960年以前的死亡漏報,但可以得到類似孫經先教授關於1960年死亡人數應減少五百萬的估計數。

2.孫經先的結論和遺留問題:

為了方便讀者了解,我們首先列出根據1983《年鑑》得出的關鍵數據和計算結果。這些數據和計算與孫經先教授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將在下面解釋。

   下列表格給出1950-1983年城鄉人口數據和由此計算出的結果。第一和第二列是歷年底城鎮人口數(萬人)和人口增長率(‰),即出生率減去死亡率。第三列是當年城鎮人口增長數減去前一年和當年人口平均值乘以當年增長率之差,即當年遷入城鎮的人口數。第四列和第五列是歷年底農村人口數(萬人)和增長率(‰)。第六列是前一年和當年農村人口平均值數乘以當年增長率減去當年人口數增長之差,即當年從農村遷出的人口數。第七列為第三列於第六列只差,即戶籍虛報數,如果是負數,則代表漏報。1951-1953年和1967-1970年期間沒有城鄉人口數據。第八列的數據是全國人口增長數減去前一年和當年人口平均值乘以當年增長率之差,即全國戶籍虛報數。

      1950-1983年城鄉人口變化

年份

城鎮人口總數

城鎮人增長率

城鎮遷入人數

鄉村人口總數

鄉村人

增長率

鄉鎮遷出人數

城鄉虛報人數

全國人增長率

全國虛

報人數

1950

6,169



49027






1951

6,632



49668




20.00

-11

1952

7,163



50319




20.00

44

1953

7,826



50970




23.00

-23

1954

8,249

34.38

147

52017

23.80

179

-32

24.79

-6

1955

8,285

31.37

-223

53180

19.14

-156

-67

20.32

-38

1956

9,185

30.44

634

53643

19.40

573

61

20.50

89

1957

9,949

36.01

419

54704

21.74

117

302

23.23

344

1958

10,721

24.33

521

55273

15.91

306

215

17.24

215

1959

12,371

18.51

1436

54836

9.17

942

494

10.19

534

1960

13,073

14.26

521

53134

-9.23

1204

-683

-4.57

-695

1961

12,707

10.24

-498

53152

2.41

110

-608

3.78

-598

1962

11,659

27.18

-1379

55636

26.95

-1018

-361

26.99

-361

1963

11,646

37.37

-448

57526

32.70

-40

-408

33.33

-397

1964

12,950

24.90

998

57549

28.10

1594

-596

27.64

-603

1965

13,045

20.90

-177

59493

29.47

-219

42

28.38

9

1966

13,313

15.26

67

61229

27.24

-92

159

26.22

76

1967

13,548



62820




25.53

-100

1968

13,838



64696




27.38

45

1969

14,117



66554




26.08

61

1970

14,424



68568




25.83

207

1971

14,711

15.95

55

70518

24.29

-261

316

23.33

275

1972

14,935

14.01

16

72242

23.26

-64

80

22.16

38

1973

15,345

12.39

222

73866

22.03

-15

237

20.89

192

1974

15,595

9.26

107

75264

18.60

-11

118

17.48

74

1975

16,030

9.32

288

76390

16.58

131

157

15.69

123

1976

16,341

6.52

205

77376

13.50

52

153

12.66

119

1977

16,669

7.87

198

78305

12.64

55

143

12.06

119

1978

17,245

8.44

433

79014

12.49

273

160

12.00

138

1979

18,495

8.60

1096

79047

12.04

919

177

11.61

158

1980

19,140

8.69

481

79565

12.35

461

20

11.87

-2

1981

20,171

11.31

774

79901

15.02

862

-88

14.55

-79

1982

21,154

12.96

715

80387

14.97

714

1

14.49

8

1983

24,126

10.07

2744

78369

12.20

2986

-242

11.54

-223

這些數據總體上體現了我國城鄉人口移動的現實。多數年份農村人口流入城市。1955年是個例外,因為當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制度的指示》,部分城市戶口被撤銷並轉入農村。1957-1959受大躍進招工影響,每年有大量人口遷入城市。1961-1963年經濟困難,國家動員回鄉,大批城市戶口被取消。1964年經濟復甦,恢復招工和回鄉人員返城,大批遷入城市。1965年政府開始動員知識青年回鄉務農和大規模三線建設,使城市人口流向農村。1971年戰備疏散和五七幹校再次造成人口從城鎮到農村反向流動。1983年農村經濟改革釋放的勞動力開始大規模遷入城市。其他年份的城鄉人口變動都比較正常,無需特別解釋。

戶籍虛報和漏報現象也符合預期。1951-1956年的誤差基本上不大,屬於正常。根據孫經先教授的估算,即用表上第八列的數據,1957-1959年大量農村人口進城,沒有及時取消農村戶口,出現雙重戶籍,三年累計虛報人口1093萬。1960-1964年糧食緊張,政府清查農村戶口(包括第二次人口普查),雙重戶口被取消,同時,很多被動員離城返鄉者沒有在農村正式登記,造成五年累計2654萬戶籍漏失。除去填補1957-1959年的1093萬虛報,還遺留下1561萬人口漏報。1967年文革初期一些城市註銷黑五類戶籍強迫返鄉,其中不少人沒有在農村註冊戶口,造成一百萬戶籍人口漏失。除此之外,1965-1979年都出現顯著的戶籍虛增,原因是隨着經濟恢復正常此前失去戶口的群體重新獲得戶籍,總共1534萬。這個數字與1964年遺留的1561萬人口漏報相當吻合。剩下的餘數可以理解為部分遺漏戶籍的人已經死亡或者在1979年以後才陸續重新登記入籍。

   因此,孫經先教授的結論比較可靠。這裡我們進一步反駁一些對其結論的質疑。支持大饑荒觀點的人說,1957-1959年戶籍統計是準確的。那麼,增長率就肯定過低,或者出生漏報,或者死亡虛報,兩者都不現實。人沒死,仍在戶籍統計內,卻被計入死亡,只能是荒謬的失誤,不會大規模發生。與此類似,嬰兒出生了,在戶籍登記了,必然有出生日記錄,卻沒被計入出生人數,也是小概率事件。所以,1959年底的人口數應該是嚴重虛報了。1960年糧食緊張,有些地區餓死人,中央緊急派大批幹部到河南等地救災整頓,全國農村都嚴格清理戶口。在此情況下,1959年虛報的人口基本上都會被註銷。所以,1093萬人的戶籍減少是必然邏輯,與餓死無關。1961-1964年的人口漏報也很難否認,因為之後二十多年經濟恢復社會正常情況下戶籍人口出現連續虛報,無法用其他理由解釋。

以上討論證明,孫經先的四個結論都是正確的。但是,這些分析是以《年鑑》公布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得出的。同時,以上計算的假設是,城鎮、農村和全國的人口增長率都是按照出生人數減去死亡人數後除以前一年與當年人口平均值得到的。如果如此,前一年與當年人口平均值乘以增長率就應該得到自然增長人數。然後,城鎮和農村人口增長數之和就應該等於全國增長數,即全國當年平均人口乘以增長率。但是我們可以在表中看到,除去1958和1962年外,這兩組數字都不相等。這說明,增長率並非完全按照上述公式得到,但多數年份差別不大。孫經先教授的上述結果,就是按照第八列,即全國總人口計算的戶籍異常數得到的。一般來說,這樣的計算結果與按照城鄉人口分別計算戶籍異常再加總的結果應該差別不大。但是,歷年差距如果發生在同一個方向,累積起來的誤差可能對整體產生影響。

這是我們在此重新分析這個問題的一個切入點。我們將用城鎮和鄉村分別計算的戶籍虛報數來分析《年鑑》公布的出生和死亡率問題,從而進一步確定饑荒期間的死亡虛報人數。   

3.出生和死亡率問題:

我們首先根據以上數據確定1960-1964年期間出生漏報和死亡虛報的可能性。按照第七列的數字,1957-1959年的戶籍重報數為1011萬。1960-1964年的人口漏失數為2656萬。兩相抵消,漏失數為1645萬。1965和1966年戶籍異常增加201萬。1967-1970年沒有城鄉分列數字,我們按照第八列計算,人口淨增213萬。1971-1979年戶籍異常增加1541萬。1965-1979年共增加1955萬。這個數字比1964年遺留的戶籍漏失1645萬多了310萬。這些人是哪裡來的?應該是出生漏報和死亡多報造成的。

我們假設,造成310萬人口漏報的原因在於1960年的出生漏報和死亡虛報。可以肯定《年鑑》確實低估了1960年的出生人數。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1960年我國人口出生率20.86‰和平均人口66707萬計算,我國當年出生人數為1392萬人。但是按照我國2000年人口普查的數據,我國1960年出生並且2000年仍然生存在國內的人數為1468萬。即使不算40年內的死亡數,1960年出生漏報數至少76萬。由此推斷,1960年死亡多報數應為310萬 - 76萬 = 234萬。

在戶籍統計內的家庭出生的子女很少會被漏報。76萬被漏報的新生兒應該來自1960年失去戶籍的家庭。這些人有兩個來源,主體因逃荒移民失去農村戶口,一小部分被精簡的城市居民沒有在農村註冊。後者數量有限,因為有關政策在1960年下半年才開始實行。二者之和必定大大超過76萬漏報嬰兒數。一個嬰兒有一對父母,或許還有哥姐。還有1960年沒生孩子的移民家庭,以及單身移民失去戶口。我們假設,除去76萬被漏報的新生兒,當年失去戶籍的人口為234萬,即等於死亡多報人數。這是一個保守的估計,因為低於此數的群體很難在一年內生出76萬孩子。這個數也不會太低估,因為超過的人數會增加1965-1979年戶籍恢復數量,使其超過310萬。按照我們的假設,1960年的戶籍人數應該減少234萬。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考慮一個影響戶籍人數的重大因素,即1960年註銷的以前進城但沒註銷農村戶口的人數。我們假設,1957-1959年累積的1011萬農村遺留虛報戶口在1960年基本被清理了。中央政府在1960年意識到各地糧食緊缺,要求地方嚴格清理戶籍,以便政府掌握災情和提供救災糧食等物資。當年六月政府決定動員城鎮居民下鄉減少糧食供應缺口。在此情況下,農村遺留的虛報戶口必定會很快被清理,不會拖到1961年。按照上表第七列1960年戶籍應清理掉1011萬虛報人口。

   最後,我們考慮人口自然增長造成的戶籍人口變動。根據上表數據,1960年城鎮人口均值為12722萬,增長率為14.26‰,增長181萬。農村人口均值為53985萬,增長率為-9.23‰,人口減少498萬。兩項合計全國人口應減少317萬。

   以上三項之和為234萬 + 1011萬 + 317萬 = 1562萬。這是1960年戶籍人口應該減少的數量。可是,《年鑑》公布的戶籍人數只減少了1000萬。剩下的562萬為什麼沒按預期減少?我們可以排除出生人口虛報。沒有新生兒卻登記在冊,尤其在糧食供應緊張時期,可能性很小。剩下的可能性就只有死亡虛報了。

    最合理的解釋是這562萬戶口被誤報為死亡人數了。一是部分逃荒移民在戶口清理過程中被錯誤列為死亡人口,二是部分被註銷的農村雙重戶口也被錯誤列為死亡人口。第一部分因為新註銷的戶籍人口被列為死亡,就不應該再計算在我們前面討論的234萬逃荒移民,使這部分預期的戶籍減少沒有出現。第二部分因為以前未註銷的戶籍人口被列為死亡,就不應該再計算在我們前面討論的1011萬雙重戶籍註銷,也就同樣相應減少了預期的戶籍減少數。

    我們可以判斷這兩項之和為562萬,但無法判斷各自多少。我們假設234萬被註銷的戶口中有x被列為遷出,234萬–x被列為死亡。那麼,雙重戶籍中被列為死亡的人數則為562萬-234萬+x = 328萬+x,其餘1011萬-328萬-x = 683萬-x則被列為遷出。x的數值在0與234萬之間,我們無法判斷段其準確數值,但它不影響562萬被錯誤列為死亡的結論。

    那麼,如此巨大的562萬死亡誤報是怎麼發生的呢?下面我們根據當年戶籍統計的困難現實加以解釋。當代中國戶口制度1958年才開始建立,在農村沒有像城市那樣嚴格實行。當時村里幾乎都沒有街道名稱和門牌號碼,農民沒有個體家庭住址,幾百戶人家共用一個村莊地址。村民經常同姓(王家莊李家莊),親戚關係複雜很容易混淆。只能靠姓名區分,但很多人不會寫自己名字也很少使用正式名字,婦女通常沒有正式名字而被稱為某某的女人,學齡前兒童通常沒有學名,被叫做小三小四(表示排行)或小狗大牛(表示生肖年份)等。出生死亡婚嫁遷居都沒有嚴格記錄,村里沒有派出所,無專人負責戶籍統計,也無標準程序遵循,只能由生產隊向公社或鎮派出所整體匯報。公社無法及時了解個別家庭人口的增減和遷移變化。

    1960年政府要求清理戶口並如實上報死亡人數。除去死亡以外的人口減少選項就是遷出。實行嚴格戶口登記以後,遷出需要村里開證明。但逃荒人口肯定沒有開過,村里也無法判斷其生死。1960年以前進城未銷戶的,村里也可能沒有遷出記錄。為了避免承擔隱瞞死亡人數的責任,生產隊可能會把部分逃荒和銷戶者列為死亡。即使生產隊沒有列為死亡,只要不是確定為遷出,公社派出所或上級統計部門也有可能把這些沒有原因的消失人口列為死亡。還有一些文化和政治因素。比如,逃荒和遷居使村里人口減少,可以說這些人沒了,不在了或走了。而人“沒了”、“不在了”和“走了”又可以被理解為人死了。另外,當時政府限制逃荒,提倡就地解決缺糧問題。如果生產隊上報逃荒人數,則會受到壓力找回流失人口,而這很難辦到,可能使基層單位寧可選擇上報死亡。

4. 政治因素:

   堅持大饑荒餓死幾千萬觀點的人,反對孫經先教授的主要論據是,中國政府不會自擺烏龍給自己抹黑。的確,大躍進時大批農村人口進城和1960年清理戶口是眾所周知的。當年清理的戶口,如果是1960年以前進城的,就意味着1959年戶籍虛增和1960年虛戶減少,與死亡無關。但是,為什麼1964年和1982年普查都沒有做出這個解釋,導致全世界包括中國政府自己都錯誤相信幾千萬人餓死的不實之詞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於,當時的普查負責人確實在主觀上先入為主地相信了這個說法。    

1964年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楊尚昆。根據原四川省政協主席廖伯康的文章,他在1962年到北京當面向楊尚昆匯報,說四川省人口在1957年至1960年之間減少了一千萬。楊尚昆問他這個數字是怎麼得到的,廖伯康說:“四川省委下發的一份文件注釋表明,1960年底的四川人口總數是6236萬,而國家統計局中國人口統計年鑑上1957年的四川人口是7215.7萬,兩數相減正好約為一千萬”。同時,廖伯康在文章中說,他還告訴楊尚昆,1961年僅四川涪陵地區就餓死二百萬人。

廖伯康的說法完全錯誤,在此無需贅述。遺憾的是,楊尚昆完全相信了廖的說法。廖伯康在文章里寫道:“尚昆同志聽到這裡,一拍大腿說:‘就是你這個數字’!”相信四川人口減少一千萬的楊尚昆,似乎也沒意識到1960年全國人口減少一千萬與自然增長率之間的矛盾。據網上報道楊尚昆在1996-1997年間曾向身邊工作人員談到1964年人口普查,他說:“在普查中發現,1960年底全國人口為6.6207億人,比1959年底減少約1000萬人,自然增長率為-4.57‰”。他在談話中說:“人口普查各項數據匯總後,我們向毛澤東作了匯報。毛澤東淡淡一笑說,我從來不相信你們的那些統計數字”。可見,他對大饑荒嚴重性的看法與毛澤東明顯不同。

   事實上在1962年廖伯康匯報之前,楊與毛的觀點就有嚴重分歧了。一個例子是導致楊在文革中挨整的竊聽器事件。根據文革以後為楊尚昆辯護的文章介紹,1961年毛澤東無意中發現自己乘坐的火車車箱裡隱藏着錄音機,非常生氣,認為有人對他搞竊聽活動。其實,楊尚昆等人安排錄音機的目的是要全面記錄毛的指示,是經過中央討論的。只是因為有些領導人對錄音機不習慣,工作人員就把錄音機放在看不見的地方,又“無意中”沒有把錄音的事告訴毛澤東本人。這種說法不能令人信服。沒人願意自己的非正式談話在不知情時被記錄。毛澤東在1959年已明確批評有人未獲他的允許就私下錄音,儘管是會議上的談話,相關人士還作了正式檢討。在非正式場合偷錄他人講話,當然是竊聽。在西方即使警察對老百姓搞竊聽都算違法,更何況在中國對最高領導人這樣搞了。竊聽器事件1961年被發現,毛澤東發了一陣脾氣以後,並沒有對楊尚昆嚴厲處罰。但楊尚昆對饑荒的看法會影響1964年的普查結果。

    普查領導小組的其他成員看來也贊成楊尚昆的觀點。副組長是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和國務院副秘書長周榮鑫。徐子榮是中央派到河南信陽專區調查餓死人事件的領隊,他又是河南人,對此印象極其深刻。後來他又恰巧被捲入竊聽器事件,文革初期被捕,關押在他自己規劃設計的秦城監獄,1967年在獄中含冤去世。周榮鑫在文革中被江青指責為西城區糾察隊(聯動)的後台。1975鄧小平復出整頓時,教育部長周榮鑫與文革派水火不容。批鄧後周榮鑫下台,1976年在天安門事件發生後不久不幸去世。所以,普查領導小組很可能相信饑荒餓死幾千萬人的結論。

    1982年普查是在農村改革取消人民公社的大背景下進行的。當時黨和政府各級領導普遍認為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極大破壞。所以,普查參與者不太可能質疑1964年的普查結果。當1984年《統計年鑑》發表後,國外學者搶先宣傳大饑荒的嚴重性。國內學者紛紛跟隨,甚至添油加醋。在這種一面倒的大局下,沒人敢於提出反面意見,直到孫經先教授單槍匹馬舌戰群儒才撥亂反正。

5.結論:

   如果本文以上的分析合理,1960年中國人口死亡數被多報了大約562萬。前面提到,按照《年鑑》公布的死亡率,1959-1961與1956-1958年相比三年非正常死亡為1335萬,減去562萬,修正為773萬,遠遠低於三千萬。按照《年鑑》公布的1960年增長率-4.57‰和平均人口66707萬,全國人口減少305萬。經我們的死亡人數和出生漏報76萬修正後,人口實際增加562萬 + 76萬 – 305萬 = 333萬。按照《年鑑》的數據,1959-1961三年死亡數為3608萬。減去562萬,修正的死亡數為3046萬。三年人口總數為199273萬,年平均死亡率為15.29‰。《年鑑》公布的1960年死亡率25.43‰,死亡人口為1696萬,減去562萬,實際死亡人數1134萬,死亡率為17.00‰,低於1950-1952三年過渡時期17.33‰的平均水平,更遠遠低於同時期的印度和國民黨統治時期黃金十年富裕省份江蘇省大約24-25‰的死亡率。

773萬非正常死亡並非等同於歷史上饑荒統計的餓死人數。因飢餓致死的人都會極度消瘦,如1875和1929年饑荒照片所示。這類死亡在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極少發生。非正常死亡者大多伴隨各種疾病和饑荒造成的其他因素,如醫療,交通和生活條件惡化。相比而言,農村經濟改革初期人民公社解體、五保戶和赤腳醫生等制度隨之削弱或消亡,也造成了非正常死亡。1978-1980年三年全國平均死亡率為6.3‰,1981-1983年三年增加到6.7‰。非正常死亡率為0.4‰。1978-1980年三年總人口為304108萬,則非正常死亡數大約122萬。這裡面很少人是餓死的。

1959-1961年由於政策失誤和自然因素造成的三年困難時期,沒有餓死數千萬人,不能與歷史上發生過的大饑荒相提並論。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