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兩篇報道,讓我感慨萬千,心裡久久不能平靜。一篇是中國日報網5月6日報道總統金大中兒子涉嫌受賄醜聞,金大中在記者招待會上公開發表聲明:“對我的兒子和身邊官員犯下的醜聞,我將如何道歉才能平息公眾的憤怒?我再次鄭重向國民道歉。”並退出執政的新千年民主黨。另一篇是來自德國DW-WORLD.DE網站的報道,前德國駐中國大使評中國腐敗,說中國江澤民有寬大處理腐敗高幹的“江九條”。拿金大中與中國領導人比,拿韓國的反腐敗與中國的反腐敗比,不得不對中國當局反腐敗決心表示懷疑。
反腐敗一定要自上而下,才會有成效。如果中國領導集團不敢在最高層開始反腐敗,反腐敗只能是走過場,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這個意思。金大中作為韓國總統,對自己親屬的腐敗既不能隱瞞,也不能不處理。中國領導人的親屬甚至子女,有沒有腐敗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不僅隱瞞,而且還要繼續腐敗下去,而且還要自己參與腐敗。在我們中國人看來,金大中公開道歉,不僅僅是個人品格問題,而是社會民主制度制約的問題。如果中國領導人能夠公開自己和自己子女的財產,那一定會暴露令人難以想象的腐敗程度。沒有一個中國領導人敢仿效金大中,不是哪一個領導人個人品德問題,而是整個專制制度問題。我曾經寫過一篇《中國領導人沒有道歉的習慣》,因為中國從來沒有過民主制度,專制制度下的領袖不可能道歉,因為他們永遠偉大、英明。只有台灣領導人陳水扁經常道歉,如果他算是中國領導人,那是例外,但那是民主選舉的領導人。
不僅中國人懷疑中國反腐敗的前景,就是外國人也關心中國反腐敗進展。腐敗在各國都有,但是程度不同,對腐敗的認識不同。中國自上而下的普遍腐敗現象是否能夠制止,看看中國領導人的態度就可以說明問題。德國前駐華大使引用香港消息,不無批評地評論了中國領導人對腐敗問題的態度。他引用2300年前秦國商鞅變法故事寫道:“中國的現行法律已經沒有劓刑了,但腐敗日益猖獗並非在於廢除了劓刑,而也許與國家主席的一項指示有關。香港的一家雜誌說,這項指示要求對因腐敗而被揭發的高級幹部實行寬大處理,條件是‘對黨做出過貢獻、沒有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或沒有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這項指示一共包含了九條這樣的標準。當然,北京的所有領導成員都可以採用其中的某一條。”
我無法證實“江九條”,即便是有,共產黨也不敢公開。就是沒有“江九條”,目前共產黨對腐敗的態度也同樣可以說明問題。遠華大案實際上不了了之,追查到上面就沒有消息了;汕頭大案半途而廢,派去的辦案人員被燒死,最後也沒有交代;揭發的三峽工程腐敗,李鵬夫人和子女腐敗問題,都沒有查辦動靜……。為什麼?結論很簡單,共產黨不能認真反腐敗,認真反就會反到自己頭上,共產黨的統治就會動搖。所以今後很難再看到嚴厲打擊高官腐敗事例,只要你腐敗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這樣的口子放開,就是告訴共產黨和政府官員大膽進行腐敗吧!
這樣一來,遭殃的是老百姓。上行下效,共產黨層層官員大家都來搞腐敗,最終將轉嫁到納稅人頭上。對此人民不可能永遠保持沉默,共產黨垮台終究還在腐敗上。
200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