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丹口含天憲,馬悲鳴嘴叼妖理 |
|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02年06月03日13:43:0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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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反駁過馬悲鳴的“做法律沒有規定可做的事都是違法的”的怪論之後再也提不起看馬文的興趣了。這次因為有安魂曲和其它的跟貼,所以就例外地看《王丹為恐怖分子提供理論根據》了。看後覺得有些事理還可談談,所以作這篇文章。這篇文章不是寫給馬看的,是寫給想重事明理的人看的。 [一]馬悲鳴為恐怖分子提供了直接的、具體的、可以就地應用的理論根據說王丹為恐怖分子提供理論,是馬悲鳴用歪理反王丹的正理。 請看我把馬悲鳴的歪理正說的畫皮剝下。 其一、 王丹講的一是政府沒有剝奪國民回國的權利,政府拒發護照給國民違法在先,國民為維護自己不可侵犯的公民權利而用假護照在後。要論違法,必須先治政府重治政府。 現在馬悲鳴只責怪被迫且後行的違法者,絕不觸及為先為重違法的政府絲毫,袒護主動而先行的侵權違法主子,一副效護主孤忠奴相躍然網面。 其二、 王丹講的是自己的政府拒發給自己公民的護照,馬悲鳴把它擴大為「任何國家」發護給「任何恐怖分子」。 這一來就把王丹的公民權利輕易地曲解成為進行恐怖活分子用假護照作恐怖活動的權利了。 即使這個恐怖分子,你政府只能在他回國後捉他,治他恐怖主義活動罪;但他有回到本國的權利,你政府沒有剝奪他回國的權利。正如台灣民主政府對判變的林正義(義夫)是准其回台,但後果與風險由林自負。這才是法治。 馬悲鳴既然可以把王丹的公民有回國權利推演成為給「任何恐怖分子使用假護照都合理」結論,如果某甲認為一個被奸女子反抗而把強暴者刺傷,那麼依照馬悲鳴的邏輯推導,也可以得出為 “任何恐怖分子使用暴力都合理”的結論了。 我們再來看按馬悲鳴邏輯推理呈現出來的馬悲鳴充當恐怖分子急先鋒的形象。 馬悲鳴在本文一開頭就指稱他受到不合理的檢查待遇。 請問馬悲鳴,海關檢查你,是依法進行還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是合法的,你不滿和抗議,你是不是進行法外的公民抗命(或者是遊客抗命)了? 馬悲鳴對海關檢查的不滿、怨憤、抗議與王丹對中共的不滿、怨憤、抗議,不論在邏輯上、法律上、事理上都是相同的。 為甚麼你的不滿、怨憤、抗命就是應該的,王丹的抗命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指責「王丹為恐怖分子提供理論根據」成立的話,那麼你做的是充當恐怖分子的急先鋒,為恐怖分子提供了直接的、具體的、可以就地應用的理論根據!” 但王丹所做的事,與恐怖主義恐怖活動相隔萬里,即使是按馬悲鳴的扭橫曲直邏輯推導,王丹做的也只是為恐怖分子提供了間接的、抽象的的理論根據。可是馬悲鳴所做的是正面地、直接地、具體地為恐怖分子打前鋒,為恐怖分子掃除現實而具體的進行恐怖活動的障礙,就是要保證恐怖分子進行恐怖活動的的旅行“自由”權,要有關海關為恐怖分子開綠燈,要讓他們到各國去進行恐怖活動如入無人之地。 你馬悲鳴所抗議與反對的正是海關為防止恐怖分子所作的嚴格檢查的防範措施,更有理由直接推導出你正在為保護恐怖分子的“自由”而斗,給“任何恐怖分子合理和暢通無阻地過關作恐怖活動”提供理論根據。 這就是按你評論王丹為恐怖分子提供理論所用的邏輯推理推導出來的結論。 為甚麼在邏輯上、法律上、事理上都是相同的事,由王丹去做的就是「為恐怖分子提供理論根據」,由你去做的又變成是“把你當成了待決的死囚”、侵犯你的“人權”、傷害你的“人格”、剝奪了你的“旅行的自由”了呢? 馬悲鳴指責「按照王丹的說法,“當法律牴觸了正義時”,要正義而不要法律。那麼請問,如何判定法律牴觸了正義呢?王丹所說的“正義”又是誰來定義的呢?無它,王丹所謂的“正義”是由他自己來定義的。」又冷嘲熱諷地說「由此可見,王丹所謂的「正義」都是由他自己“口含天憲”來定義的,所以他有權任意胡作非為。」 那麼張三一言也可以這樣說:“按馬悲鳴推理法指責馬悲鳴,在防恐妨礙馬悲鳴的自由時,要馬悲鳴的自由不要反恐,如何判定(海關侵犯了你的)馬悲鳴的「旅行的自由」?馬悲鳴所說的“自由”又是誰來定義的呢?無它,馬悲鳴所謂的“自由”是由他自己來定義的。由此可見,馬悲鳴所謂的「自由」都是由他自己“嘴叼妖理”來定義的,所以他有權任意胡作非為。” 張三一言還可以按馬悲鳴邏輯作如下結論。“由此可見,馬悲鳴所謂的「自由」都是由他自己“口叼妖理”來定義的,所以他有權任意胡作非為。” 上面是用馬氏邏輯推導出馬悲鳴之為恐怖分子作倀與胡作非為。當然我是不同意這種歪理正說的馬氏妖理的。 下面是正理正說。 [二]王丹口含天憲,馬悲鳴嘴叼妖理 馬悲鳴譏諷王丹口含天憲,但他卻講出了切事至理的話,而且這與馬悲鳴一貫的口叼妖理形成有趣的對照。 王丹講的正義是現代自由民主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政治理論,要麼你不出聲,一出聲,一談自由、民主、法治、憲政,你就離不開這些理論的出發原點:正義。即自由、平等與基本人權。這個正義在美國的獨立宣言與憲法中明確而突出地表達出來:公民有抗命的權利。而這個正義在傳統上是被認為是來源於自然的、是“天賦”的。當惡法與正義衝突時棄惡法就正義就是這種天憲所表達的重要內容之一。 王丹所說的正義就是這樣一個正義。馬悲鳴說王丹口含天憲,不管它原意何解,也不管馬意何解,總之是說個正着:王丹口含的是民主理論家與實踐家二千年來曾含過的天憲:正義。相反馬悲鳴堅持與鼓吹的是與正義相反的,專制統治者咬了幾千年的魔道妖理:沒有正義、王意即法!惡法亦法,民必須守惡法,是這種妖理所表達的重要內容之一。 為了對襯,更為了準確表達理義,所以我說馬悲鳴嘴叼妖理。 馬悲鳴嘴叼妖理的核心之理是:沒有正義,只有統治者強權的意志──法律。我們可以這樣設想。原始時代,有個阿民說,我有生存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可以殺死我。他這種想法經幾千年的實踐探研,形成了今天以正義為出發點的一整套自由、民主、共和、法治、憲政理論。也就是馬悲鳴所譏諷的王丹口含的天憲。 原始時代,有一個阿氓說,我有權殺死任何人,當然別人也可以殺死我,如果別人有能力的話。這個理論也經幾千年的實踐與探研,形成了秦始皇以降到今天槍桿子出政權的中外專制獨裁理論。也就是今天馬悲鳴所反對的人間有正義的理論。我把它叫做嘴叼妖理。 我這裡並不認為王丹對了,馬悲鳴錯了。 我只是指出王、馬二人所選取的立場觀點不同而已。一個人要做自由獨立的人,要做正義的事,另一個人要當權力者的奴才,要做弱肉強食傷天害理的事。我認為這都是各人的選擇自由,都是他們的權利。當然做出某些事後,要負甚麼責任,要承擔甚麼風險,那是另一回事了。 我在這裡只是想說明王丹要做甚麼人,要做甚麼事;馬悲鳴要當甚麼角色,要做甚麼事。至於人們認同哪種做人態度,哪種行事觀點,這就要由自由作出決定了。 我這篇文章要告訴大家馬悲鳴到底是甚麼人。 按馬悲鳴的邏輯推理,馬悲鳴是恐怖分子的馬前卒和急先鋒,是恐怖主義理論的創建與現行指導者。當然是我不同意這樣的推論的。不過馬悲鳴同意,且應用在先。 按我的理論,馬悲鳴是嘴叼妖理,為專制獨裁者的效孤忠的奴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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