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懲治漢奸言論法》 |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7年03月08日08:42:2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我看《懲治漢奸言論法》 馬悲鳴 2007年3月初的「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學術委員喻權域向記者表示,他將提出建議人大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 香港《文匯報》報道稱,【喻權域表示,當前一些學者打着學術研究的旗號歪曲歷史,為八國聯軍侵華特別是日本侵華翻案,針對這種情況,國家要專項立法,對那些為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的列強侵華翻案,特別是為日本侵華戰爭翻案的論者、乃至媒體負責人要以法律手段懲辦。】 此報導一出,立刻遭到劉曉波之流的痛罵。對此我有不同看法。海外有網間四大漢奸之說∶“林思雲象春天般的溫暖,蘆笛象夏天一樣火熱,趙無眠象秋風掃落葉,馬悲鳴象嚴冬一樣冷酷無情。” 本人作為四大漢奸里最冷酷無情的漢奸之最,而且有《中國對日本的不宣而戰》等一系列漢奸文章面世,這次卻支持喻權域委員向人大提出的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的建議。原因無它,我反對《懲治漢奸言論法》,但我堅決捍衛喻權域委員要求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的建議權。喻權域有提出任何建議,包括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建議的言論自由權! 只要嚴格走立法程序,沒有任何建議是預先禁止的。美國就制定過排華法案。排華合法。加拿大制定過專門針對中國移民的人頭稅法案。歧視性增收華裔人頭稅合法。 喻權域是《妖魔化中國的背後》的序言作者,自然與寫了《「八一五」之後我同情日本人》的我針鋒相對。但這並不妨礙我出面捍衛喻權域的言論自由權。 不但如此,我還建議喻權域委員建議人大制定《懲治反革命言論法》。1840年以來,舉凡替共產黨當政以前的任何封建王朝、反動軍閥或國民黨反共政府說話的一切傳媒言論都在嚴懲之列。 舉例來說,林則徐是道光皇帝委派的封疆大吏,舉凡他的一切言論和行動都是代表封建王朝。虎門消煙完全是為了保衛滿清封建朝廷的反動行為。鴉片戰爭是光榮革命後的英國經過議會投票決定出兵打擊辛亥革命前滿清封建王朝的進步戰爭,故替林則徐叫好的,就是歌頌反動封建王朝的反革命言論,應該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英法聯軍和八國聯軍都是經過聯軍各國議會投票決定出兵打擊中國滿清封建王朝的進步戰爭。故所有就這些戰爭替中國方面說話的都屬反革命言論,應該判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日之戰是經過議會表決的日本打擊國民黨反動派的戰爭。尤其這個國民黨反動政府曾經發動把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共產黨殺了個措手不及的「四一二」反革命政變。所以,任何在中日戰爭中替國民黨反動政府所代表的中國一方說話的都屬反革命言論,應該判處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在九一八事變中替奉系軍閥張學良父子說話的也應因其反動言論判處徒刑。 1840年以來到1949年以前的一百零九年中國近代史如果替列強說話者都屬應該判處徒刑的漢奸言論,那麼替滿清王朝、封建軍閥和國民黨反動政府所代表的中國方面說話者更屬應判處徒刑的反動言論。 如果真能這樣,則我以為中國近代史的研究便能排除一切與歷史事實無關的預設民族立場或預設意識形態立場而使近代史研究走上客觀健康的正確方向。 在中國近代史上的歷次對外戰爭中,凡替列強說話的都是漢奸言論,凡替中國政府說話的都是反動言論,而如果沒有了預設民族立場和意識形態立場那麼歷史的是非如何界定? 這太簡單了! 近代史的研究便只剩確定歷史時間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人物了。 舉例來說,虎門消煙究竟是否合法?鴉片戰爭究竟誰打的第一槍?英法戰爭誰打的第一槍?甲午誰的艦隊打的第一炮?庚子誰砍的第一刀?「九一八」誰的第一槍?蘆溝橋誰的第一槍?「八一三」誰的第一槍?這些第一刀、第一槍、第一炮砍下去,打出去的事先是否宣戰?是否警告過對方?是否發過最後通牒? 這些非常具體的時間地點與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只要一確定出來,歷史上的是是非非便很容易釐清。 我在評論八九六四時提出的確定歷史事件因果關係的判斷標準普遍適用∶“如果兩個事件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的話,那麼先發生的是原因,後發生的是結果。” 學生私占公共場地,非法割據在前;是原因。政府武裝執法在後,是結果。 是非立斷! 元始2007年3月8日於滿山秋色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6: | 這一下中國陸軍該讓位了吧? | |
| 2006: | 胡錦濤改革的無奈 | |
| 2005: | 董建華炒魷觀察 | |
| 2005: | 特首交椅,坐者低能 | |
| 2004: | 美國大學打造的台灣權貴 | |
| 2004: | 我所理解的中國政治 | |
| 2003: | 東北人,上海人對你說不 | |
| 2003: | 美籍華人返鄉尋親記 | |
| 2002: | 江綿恆晉升十六大受阻內幕 | |
| 2002: | 朱熔基只贏得了四次掌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