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絕望地向堅貞不屈的黨朋們灌輸一點人類常識 |
| 送交者: 蘆笛 2007年03月15日10:09:4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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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兒再耐心給諸位灌輸點人類常識吧。 先說安順場。在敵人火力下強渡江河或海峽乃是最危險的事,這道理連白痴都能想過來:人在水裡一籌莫展,沒有什麼機動餘地,人群只能集中在船隻中,無法散開,又沒有地形地物可以隱蔽,乃是對岸守軍最方便的目標。哪怕射擊技術再差,子彈只要能打到船上,必然要撂到起碼一個人。換言之,當船在河裡時,只要有一枚子彈打到17人擠在一起的小船中,立刻就能造成傷亡。 這還不是最危險的時刻,最危險的乃是搶灘登陸,此時登陸者仍然擠在一起,沒有藏身之處,目標暴露,距離又近,完全成了對方機槍掃射的絕好目標。哪怕是派個猴子去作守軍,只需躲在工事後,安全地胡掃一氣,則那17人連活着回去報信的人都沒有。 此所以紅匪從中央蘇區撤出後,經地方軍閥陳濟棠放行,一連毫髮無傷地“突破三道封鎖牆”,但在真正突破第四道封鎖線亦即強渡湘江時卻減員過半,從8萬人變成了4萬。說明渡河之難。後來共軍又在古寧頭大敗,原因還是那個:沒有強大的運輸能力,無法及時投入強大增援部隊,已經登陸了的人在戰役不利時又無法撤回,只有坐待被人家全殲。 別說當時毫無重火器的紅匪,就連盟軍在諾曼底登陸,美軍也在奧克拉赫馬灘招致慘重傷亡,那原因是兩棲坦克統統翻船沉沒了,以致步兵登陸後毫無火力掩護,在赤裸的灘頭上如同麥子一般被德軍的機槍割倒。 如果諸位明白了這連白痴都能明白的道理,那就應該明白所謂“18(17)勇士強渡大渡河”完全是????神話。如果對岸真有守軍,那作出這強渡決定的楊得志就絕對是個白痴,因為只有白痴才會認為可以靠18(17)人去毫髮無傷地穿過槍林彈雨,成功登陸,並殲滅和擊潰對岸守軍。在這期間只能隔岸觀火,連一個人的增援都不能派上去。 再說瀘定橋。 我說而又說,人類不是千手觀音,沒有可能一面用雙手死死抱住鐵索,一面還用其他的手鋪橋板和投彈射擊,與此同時還能在鐵索上飛速前進。如果諸位非要堅持這是可行的,那我give up,因為我並不準備說服大法弟子放棄“誹謗大法遭雷劈”的信仰,不過我勸諸位從此知點恥,不要再去嘲笑人家大法,因為諸位不配,無論是從良知還是智力上看都如此。 因此,瀘定橋上即使發生過戰鬥,那也只可能在橋面完整的橋上進行。但根據人類常識,即使橋面完整,該地也根本沒有發生戰鬥。這道理同樣是連白痴都能明白,不懂者唯黨朋也。 是人都該知道,搶奪渡橋的難度不是一般的大,為什麼?因為進攻一方無法散開,更無法利用地形地物隱蔽,只能集中在一個狹窄的直線通道中任人盡情掃射。在這種情況下,只需派個猿猴去,躲在橋的一端的沙包後開機槍,根本不用瞄準,只需確保彈着面覆蓋了那三四米寬的管道就行了,那就絕對不會有人能活着回去報信。在這種情況下紅軍要“飛奪”(當真只有靠飛才能奪),唯一的希望是用血肉築成長城,以死屍為掩體推進,等到守軍殺人過度神經徹底崩潰後再突上去。 現在據諸位說,“飛奪瀘定橋”只死了四個人,就算那是真的吧,可能麼?請問諸位怎麼解決這“固定管道內射擊必然造成大量死傷”的難題? 因此,以人類最起碼的常識度之,無論是安順場渡口還是瀘定橋,都沒有發生過戰鬥。對岸即使真有守軍,那也不戰而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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