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必要忌諱洗腦 |
|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01年12月29日18:50:3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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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忌諱洗腦 張三一言。 我希望能心平氣和討論問題。看來仁者先生有些沈不住氣了,如果覺得我們的討論令你氣憤的話,我建議大家斬停討論,把話題放下好些,讓大家冷靜一下。不過我還是想能繼續討論下去,如果能不進一步陷入情緒化陷阱的話。 [一] 別人或自己錯了,出於人情或道德原因要求作出道歉是情理之內的事。但在法律上或以權力強迫別人作道歉就不對了。我上次沒有在這方面分清,是不對的。謝謝隨便先生給我的指正。 我不認錯是維護我的權利,它和我是不是錯是兩回事。世界上的事情不能是你認為別人錯了別人就是錯了;別人不道歉就是堅持錯誤。雙方在討論問題時,任何一方都不應認為只有自己手中有真理,可以作判官。這樣做不夠客觀,也不能平等對待對方。 [二] 我們無須忌諱用洗腦一詞。我的洗腦一詞全用在對客觀事實的陳述和道理的論證上面,從沒有用它來「迴避問題實質,貶低對手,抬高自己」。自我開始與仁先生討討問題以來從沒有月洗腦來迴避和仁先生討論的問題,從沒有在討論問題時指責仁先生被洗腦而看問題錯了,從沒有用洗腦來兒貶低仁先生。甚至我沒有指陳仁先生認為沒有洗腦這回事是錯的,反而肯定和認同仁先說的也有一定道理。這是有白紙黑字為據的,網友可以查看。 如果你把洗腦一詞作為陳述事實用在我的身上而不是用之來如你說的「貶低對手,抬高自己」的話,我認為很正常。我的腦也曾經給洗的雪白的,現在才好不容易重新給“污染”了。我覺得無須諱疾忌醫。 如果對洗腦一詞這麼敏感,我並不堅持用它。 我堅持的是: 一。權力者有沒有控制和改造民眾思想的意圖? 二。權力者有沒有把控制和改民眾思想的意圖付諸行動? 三。權力者有沒有用控制訊息和強行推銷特定觀點的方法去達到其控制和改民眾思想的的目的? 四。權力者控制和改造民眾思想的目的是不是期求達到用其預設的思維模式和觀點作出和自己相同的結論,以達到和權力者保持一致的局面? 我爭論的是承不承認上述事實! 如果你承認,那麼用不用洗腦一詞,是無關重要的。改用思想改造、文化革命、斗思批修、新人類……或其它任何適當的詞都無不可。 如果你不承認,我就無話可說了。也沒有再討論下去的必要。 如果我這樣依事說理地討論問題也要被指責為「迴避問題實質,貶低對手,抬高自己」,我再也無話要說了。 一個人是不是公正理性,是不能自命的,這要由看的第三者來作判斷為準。 [三] 我覺得討論問題一要尊重事實,二要用的標準可用在對方身上也應該可以用在自己身上。這樣討論問題才公平和有益有建設性。 如果只能你用未遂案為例,不容別人用成奸案為例,是不是對待對方不夠公平了。 [四] 我討論問題的焦點不在其思考結果是「與中共的想法有一致」還是「處處與中共對着幹」,而是這些思考者是在多訊息多觀點參考下思考的結果,還是在單導向提供訊息和觀點的情況下擺不脫訊息觀點提供者預設的思維模式和結論的思考結果。如果是前者,即使他思考的結果「與中共的想法有一致」,他還是一個沒有被洗腦的獨立思考者。如果是後者,他是無法擺脫被洗腦命運的,除非他是超人的神仙。 [五] 你說的有一定的道理,「我們對民主的渴望就能證明中共洗腦的不成功」。但事實上在神州大地“對民主不渴望”甚至反民主的人可多了。用你的「我們對民主的渴望就能證明中共洗腦的不成功」邏輯,可以不可以得出“我們對民主的不渴望就能證明中共洗腦成功”? 再說一次,討論問題時,不能只容許用自己用某一端的事實論道,不容別人月另一端的事實說理。應該用同一標準和平等待人的態度。 [六] 存在無視真相憑感情用事這樣一種客觀事實是一回事,作為一個理智的人應否認同這樣的行為是一回事。例如一個人妒火遮眼者殺人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認同不認同他這種行為是另一回事。我們不能因為有這種不理智的行為就認為這行為是合理的。 在國際問題上,我們同樣要尊重事實真相。無視歷史和現實真相是今天仇美和狹隘民族主義的重要起因之一。 在美國打阿富汗時,我是網上第一個公開反對開戰的民主派人士,我至今沒有改變我的立場觀點。也為此和民主派朋友發生了爭論。我的反戰理由其中的條是和和你所持理由一致的。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更關心」伊阿平民的傷亡苦難而否定或淡化伊阿的的罪行。 如果因為知道了伊阿人民的傷亡而反戰,這當然與洗腦無關;但只知道美帝霸權不知伊阿作惡而反美國的正義干涉就與洗腦有關。 所以國際問題與是否明了真相戚戚相關,與是否被洗腦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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